国家法考法考刑诉第一轮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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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考法考刑诉第一轮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五
2018法考刑诉第一轮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五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答案】B
【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的含义是指刑事部分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法,公诉案件同时上诉同时抗诉的可以可以加重刑罚;自诉案件双方都上诉的可以加重刑罚;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仅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也不得加刑。
AC错误。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25条第
(二)项规定:
"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B正确。
第(三)项规定:
"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D错误。
2.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答案】B
【解析】根据《高检规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
"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
"根据题目可知虽然陈某潜逃,但姚某在案,所以对于姚某应当依法审查起诉。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答案】C
【考点】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A项不可选。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A项所述甲在犯侵占罪2年后又故意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故A项不可选。
B项不可选。
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能适用刑事和解,B项所述乙所涉犯罪为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类罪,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故B项不当选。
C项当选:
过失犯罪案件只有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能适用刑事和解,C项所述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属于过失犯罪案件,且不属于渎职犯罪,有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同时,根据《高法解释》第497条第二款规定:
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因此,丙与被害人的父亲达成刑事和解符合法律规定,故C项当选。
D项不可选。
丁触犯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故D项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B.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C.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D.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答案】AD
【考点】执行;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解析】A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高法解释》第436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
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据此A项所述正确。
B选项错误,不可选。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高法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并没有B项所述"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故B项不可选。
C选项错误,不可选。
《高法解释》第457条规定:
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据此可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不是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D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高法解释》第458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可得出D正确。
2.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答案】AD
【考点】书证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种类中的书证的认定。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A项中笔记本记载的内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是书证,A正确。
B项中是对笔迹的鉴定,应当是鉴定意见,B错误。
C项中证人书面证言也是证人证言,C错误。
D项中要通过书刊内容反映案件事实,属于书证,D正确。
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答案】ABD
【考点】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的例外情形
【解析】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
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A项正确,当选。
A项所述情形属于《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中,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的规情形第(三)项。
故A项当选。
B项正确,当选。
B项所述情形属于《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中,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情形第
(二)项。
故B项当选。
C项错误,不可选。
C项所述不属于《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中,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的规定定情形,故合议庭成员应当承担责任,C项不可选。
D项正确,当选。
D项所述情形属于《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中,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情形第(五)项,可知D项当选。
4.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B.为了发现犯罪的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可以强制检查
C.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D.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是相同的
【答案】AC
【考点】勘验、检查
【解析】本题考查勘验、检查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A正确。
第130条第2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强制检查只针对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B错误。
第126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C正确。
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D错误。
5.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
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
A.犯罪嫌疑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被害人的近亲属
【答案】AB
【考点】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可知AB项属于告知的对象,CD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答案】C
【考点】级别管辖
【解析】本题考查级别管辖。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C正确。
2.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
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答案】BC
【考点】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B、C项皆正确,当选。
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二是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即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故B项所述的检察院和C项所述的法院都具有强制医疗程序启动主体的法律地位,皆应当选。
A、D项皆错误,不可选。
公安机关以及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不能独立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皆不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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