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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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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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
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
“十二五”规划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九月
一、质量强市建设的现实基础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质量状况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二、质量强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3、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二)建立健全“五大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3、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4、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
5、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三)开展“四大质量”惠民行动
1、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
2、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
3、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
4、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优化质量环境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根据《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刚要》编制,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质量强市建设的现实基础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质量状况
“十一五”期间,丽水市积极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丽水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升社会质量意识,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基础,质量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质量强市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层次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持续稳定;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推进,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稳定,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取证率不断提高,没有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三是质量基础建设逐步推进。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逐步推广,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展开。
四是质量创新能力有所提升。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所加强,品牌建设成效初显,标准化工作在某些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附:
表1)
但是,我市质量建设水平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生活品质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与全省先进水平也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
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仍有隐患,质量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规上企业采标率、产业的标准化水平较低,质量技术保证能力不够强,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意识和环境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市进入了实现由基本小康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质量强市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快速转变,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标准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质量已成为影响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国内看,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合作与竞争呈现新的局面;从省内看,随着我省人均GDP进入由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新阶段,经济结构进入加快调整期,民生需求进入快速增长期,提升发展质量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从我市看,撤地设市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变化,但“欠发达是最大实际、生态优势是最大优势、加快发展是最大任务”这个基本市情没有变,要实现“生态富民、绿色发展、科学跨越”,围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由全国先行区向示范区、小康建设由基本小康向全面小康、人均生产总值由4000美元向8000美元“三大跨越”的目标,必须切实发挥质量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跨越发展。
切实把质量强市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质量强市之路。
二、质量强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和全民的质量观,以提质扩量增效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服务等手段,建立健全与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机制,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市,为建设生态文明与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诚信至上。
扎实推进质量安全工作,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大力倡导质量诚信建设,健全质量诚信体系,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质量、守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
不断强化质量是核心竞争力意识,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创新、质量提升,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地方产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企业为基、民生为本。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升产品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将质量建设成果最终体现到民生工作中,扎实推进质量惠民工程,着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四是坚持统筹谋划、实事求是。
积极谋划,构建“三四五八”工作框架即“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三大战略,以四大实体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质量评价五大体系,推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质量平安、质量文化、质量服务、质量诚信、质量绩效八大工程”,有序推进,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推动我市质量建设稳步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实现“环境质量领先全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附:
表2)
——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推广应用。
——服务质量明显改进。
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推进150家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城乡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区域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环保投入与环境基础建设大幅度增加,环境监控网络得到完善;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效,生态文明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是质量建设的三大主导战略,在质量强市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是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基础。
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建立五大体系,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建设、服务质量建设、环境质量建设,推进实施质量创新、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质量平安、质量文化、质量服务、质量诚信、质量绩效八大工程是质量强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
搭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标准研制与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实施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能支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
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成标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注重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与经营模式创新的结合,形成创新合力。
到2015年,实施100项关键共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培育100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6万件(其中国际注册0.15万件),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长一倍,专利技术实施率进一步提高。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于企业方便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等。
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更多的标准“话语权”。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快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不断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
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
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争取每年推动一批企业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制订一批地方服务质量规范、推动一批重点服务业企业制定与实施服务企业标准。
围绕发展现代建筑业,大力推广建筑业标准化,在工程质量领域开展争创“标准化工地”活动。
到2015年,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5项以上,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建设10个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3.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坚持以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产品为名牌培育导向,围绕农业发展“831工程”、工业发展“811工程”和服务业发展“851工程”的实施,制定和实施具有我市生态优势的品牌发展规划。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各类品牌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借助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的优势,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
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着力夯实企业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体系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品牌研讨会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创造品牌、尊重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到2015年,累计培育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浙江区域名牌3个,浙江名牌产品70个,浙江出口名牌5个;驰名商标3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50件,丽水市著名商标220件;丽水名牌150个,市级以上服务名牌10个,丽水出口名牌40个,创建一批质量品牌示范乡镇。
(二)建立健全“五大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大力倡导全面、全程、全民质量观,塑造具有丽水特色的城市质量文化。
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发挥政府质量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建立和完善有企业自身特色、实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构筑企业质量文化。
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
引导企业根据实际分别导入5S、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码、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认证认可、资质认定、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产品特别是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市场准入关。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
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服务行业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
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设备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
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合理配置资源,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着力构建集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建设高水平实验室。
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
(附:
表3)
4.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
组建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的信用信息大平台,客观、公正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
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把质量信用等级与社会信用体系相链接,探索行政执法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互动机制,增加企业的失信风险,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引导企业、行业协会注重质量信誉,开展质量诚信自律,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质量信用形象。
5.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
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
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质量强市建设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成效进行评价,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探索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和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激发企业抓质量的内生动力,激励企业追求质量效益,追求卓越绩效。
(三)开展“四大质量”惠民行动
1.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
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巩固深化“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结合全省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深入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
2.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
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
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
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村庄整治水平和农户改造建设水平。
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3.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服务业网络,优先保障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基本服务业消费;加快提升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大力改进公共服务质量,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加强数字卫生建设,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数据共享。
4.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响“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和“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
努力建设一个“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新丽水。
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空气清洁行动”、“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工程”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享受安静的环境。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的实施。
发改、建设、环保、质监牵头服务、工程、环境、产品四大领域实体质量建设工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质量强市、县(市、区)分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质量工作及质量水平状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要把质量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
完善与整合现有鼓励质量建设政策,加大对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推进“三大战略”实施、“五大体系”建设等经费,尤其要加大对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
对落户地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质检中心及块状产业公共实验室等服务平台建设,当地政府要在资金、项目、用地及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工程招投标要对品牌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品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
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企业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培养一支由质量专家、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组成的质量人才队伍,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四)优化质量环境。
将国家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推进国家质量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
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以质量专题、专栏、专刊等形式,广泛宣传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促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思质量之策、谋质量之举。
加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广泛宣传企业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应负的责任、义务,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建设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表1:
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的现状分析
总体质量水平
产品质量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87.3%
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
32.7%
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率
30.8%
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至2010年,获得鲁班奖1个,钱江杯15个
环境质量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
9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6.7%;地表水达标率达到98.9%;全市化学需氧量累计削减16%;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16.69%
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9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1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124个
服务质量
文化、教育、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业系统化、体系化趋势明显;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务、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竞争性渐趋显现,各业态规范化、标准化初显。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89.1%
生产许可证产品取证率
98%
质量基础建设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全市共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86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53张、质量管理体系证书373张、环境管理体系证书158张、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51张
质量公共服务平台
检测检验机构70家,从业人员1100人,实验室面积0.7万平方米,检测检验装备资产原值0.88亿元,省级产品质检中心4家
质量创新能力
标准创新
83项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1项;7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质量创新
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稳定提高;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得到推广,推进节能改造试点;环保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质量扶持政策
出台了《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若干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市本级和遂昌县、缙云县建立了政府质量奖。
各级政府均有标准化、品牌激励政策,大力扶持企业争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权,鼓励企业创建品牌
表2:
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主要指标
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地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
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
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浙江区域名牌3个,浙江名牌产品70个,浙江出口名牌5个;驰名商标3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50件,丽水市著名商标220件;丽水名牌150个,丽水出口名牌40个,创建一批质量品牌示范乡镇
规模以上企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建立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30个以上,市级以上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在96%以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达到40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达到100个以上,有机食品认证达到120个以上
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达到村村全覆盖;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中,凡不合格商品严格执行下柜、退市制度;居民消费的重要农产品、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新建民用建筑100%实施节能设计标准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建筑用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引导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服务质量
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
培育10个以上市级以上服务名牌
推进150家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环境质量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持续削减
地表水环境质量
保持良好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年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小于55dB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小于70dB
废放射源收贮率
达到100%
环保投入与环境基础建设
大幅增加
环境监控网络
逐步完善
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创建成功
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指标
基本达到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
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表3:
“十二五”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点内容
一、质检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
先进装备制造业
高档机锯床、阀门、轴承等特色产品和关键部件。
信息化产业
智能化系统检测与信息安全评价体系建设。
转型升级重点产业
钢铁和有色金属产业
金属制品、不锈钢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化学、物理、无损、金相、腐蚀等性能检测能力建设。
汽车产业
汽车电器、装饰品及汽车空调(部件)的检测能力建设。
轻工产业
合成革、塑料制品检测能力建设。
食品等消费品产业
食品
食品农产品生物安全,有害有毒添加物及兽药、激素等残留检测,以及食品农产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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