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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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X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X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X关于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自查报告工作报告救助自然灾害我市关于
区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查和督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给各旗区民政局,要求各地认真对20**年12月自治区下拨的770万元和市本级匹配的1000万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在5月20日前,各地已全部完成了自查工作,并给我局上报了自查工作报告,我局也按照要求对各地救灾款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抽查。
具体管理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X年基本灾情
201X年,我市先后遭受了雪灾、旱灾、风雹及洪涝四种自然灾害的袭击,尤其是旱灾最为严重,给全市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据统计,全市共造成8个旗区43个苏木乡镇5
4.38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94人,受灾农田20
1.7千公顷,其中绝收农田3
7.71千公顷,受灾草牧场3254千公顷,受灾牲畜257万头只,死亡牲畜
4.05万头只,造成9.97万人,169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
倒塌房屋253间,损坏房屋4137间。
全市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6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09亿元。
二、冬春灾民救济情况
通过排查,去冬今春期间全市共需救助人员1
4.27万人。
需口粮救济人口
8.87万人,共需救济粮5531吨,折合救济款1659万元;需衣被救济人口
3万人,需救助衣被
5.3万件,需衣被救济款795万元;需伤病救济人口
3.1万人,需伤病救济款1550万元。
共需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款4004万元。
实际救济灾民
7.65万人,发放灾民救助卡
16万张.共下拨救灾资金201X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870万元,市本级财政匹配1000万元,旗区财政匹配救灾资金132万元。
三、救灾资金的分配情况
根据各旗区201X年灾民冬春期间需口粮救济情况、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等因素,我局对去年12月份自治区下拨我市的770万元救灾款,按鄂财社发660号、鄂财社发661号文件分配如下:
东胜30万元,达旗130万元,准旗80万元,伊旗130万元,鄂前旗100万元,鄂旗90万元,XX旗95万元,XX旗100万元,康巴什新区15万元。
市本级财政下拨的1000万元匹配资金按鄂财社发665号、鄂财社发666号文件分配如下:
市直:
20万元,东胜:
50万元,达旗100万元,准旗90万元,伊旗70万元,鄂前旗300万元,鄂旗100万元,XX旗100万元,XX旗150万元,康巴什新区20万元。
现在这几笔救灾资金已全部下拨灾区,并已发放到灾民手中。
四、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具体做法
加强领导,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市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灾害救助工作摆上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旗区对苏木镇和有关部门、苏木乡镇对嘎查村的目标实绩考核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救灾救济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每年年底,各旗委、政府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民政部门的灾情汇报,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作出详细安排,各级党政领导还要亲临一线,检查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情况、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情况。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确保了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调查摸底,做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实施分类救助工作
每年的10月为我市的冬春灾民生活救助调查期。
各旗区民政局会同苏木乡镇和嘎查村逐村逐户地对受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当年灾害损失情况、灾民自救能力、荒期口粮、衣被、住房、疾病等方面的困难情况及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需救济人口台帐》和调查档案,全面真实地掌握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通过民主评议,根据救助对象的划分标准,评定出嘎查村需救助的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填写《灾民救助花名册》报苏木乡镇审核,再报旗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批准后的《灾民救助花名册》将《灾民救助卡》分类发放到户。
结合实际,制定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各旗区民政局在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结合地方财力、群众自救能力、救助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救助办法、保障措施。
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区域、灾情、灾种、需救助缓急程度等状况,分别采取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开仓借粮、干部包扶、贴息贷款、劳务输出、政府投入、申请资助等相应的救助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灾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做到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全面提高灾害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
理顺机制,加大灾害救助资金投入与管理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体制,近年来,我市在积极搞好社会互助救济灾民、争取上级专项救灾经费的同时,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地方财政的灾害救助资金投入力度。
今年,市及各旗区均要求按辖区内总人口每人1元列入财政预算,并纳入了市局对旗区民政局的目标考核之中,同时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和冬春期间市本级及旗区各级财政均能及时匹配救灾资金,与上级救灾资金配套使用。
同时,对救灾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着力解决救灾资金挤占、挪用、到位慢的问题,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灾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严格管理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切实搞好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我市各旗区建立了四项制度,以规范和严格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是逐级申请、审批制度。
上级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各旗区民政局根据实有资金数量、已救助人数等情况,及时对原先制定的灾民救助方案进行修改,合理调整政府实际的救助人数。
救助对象的确定,由灾民本人向居住地的嘎查村委会提出申请,嘎查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初评,对于需政府救助的人员,由嘎查村干部填写《灾民救助花名册》,报苏木乡镇政府审核,苏木乡镇将审核后的情况报旗区民政局,旗区民政局根据各地上报的需救助人数、实有资金等情况,核准各地的救助人数,发放灾民救助卡并核拨相应的救助资金;二是张榜公示制度。
在救助人员的认定过程中,坚持四榜公开,即申请救助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嘎查村民会议讨论初评后上报的救助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苏木乡镇审核后上报旗区民政局的拟救助人员的名单张榜公布,旗区民政局核准的各地救助人数、核拨的救助资金张榜公布;三是救灾救济资金变实物发放制度。
针对一些灾民无自救助能力或自救能力较差,对救助资金不能合理支配使用的问题,旗区、苏木乡镇两级根据灾民的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将一定比例的救灾救济资金购置成粮食、衣物、燃煤等实物,由各苏木乡镇政府在固定场所进行集中发放,既方便了灾民,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又加强了管理,防止了救助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四是灾民救助卡制度。
在发放救灾救济粮款的时候,预先要逐户发放《灾民救助卡》,详细填写灾民的家庭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时段、救助粮款数额,灾民凭《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并由发放人、领取人同时签字确认。
这些救助制度的建立实施,让群众对救助工作明明白白,还干部清清白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措施落实
为使各项救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各旗区积极采取一系列办法,不断加大对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旗区民政局每年都要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救灾工作、尤其是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既要查救灾资金拨付情况,又要查地方资金配套使用情况,既要查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情况,又要查救灾台帐资料管理情况。
对于灾民生活安排工作不力、资金发放不到位、发放程序不严的地区各旗区均发文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旗区民政局将灾害救助工作作为旗区对苏木乡镇民政工作实绩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并设立救灾工作单项奖,对灾害救助工作实绩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
二是旗区、苏木乡镇两级每年对本地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专项执法监察,杜绝了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通过设立监督举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灾害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通过实地走访、帐务审计、接受监督等检查和自查改进,保证了灾害救助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效益,有力地维护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存在问题
一是受灾人口及需救济人口数量大,救灾资金严重不足,部分灾民生活困难问题难以解决。
二是部分旗区资金不能及时到户。
按照要求,旗区接到拨款文件15日内落实到户,而按照救助规程,须由救助对象申请、村民评议、镇审核、旗区民政局核准以及财政资金调度等原因,造成救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三是部分乡镇救助款存在结余现象。
出于应付突发自然灾害的考虑,个别乡镇救助款有结余现象存在。
四是救灾投入机制失衡。
救灾匹配资金投入有多有少,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救灾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地方救灾配套资金投入不足,救灾资金筹措的增长机制还不够健全,救灾资金投入比例还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增长,制定救灾标准有高有低;各级民政都没有救灾工作经费,救灾装备设施有好有差,自动化、信息化设施尚未完全普及到乡镇一级。
五是救助理念落后。
受助对象对社会救助的作用期望过高,对社会救助过分的依赖,少数地方存在等、靠、要思想,在救助过程中重救灾款物分配发放,轻社会救助潜力的挖掘,重救助对象的生活救助,轻开发性扶贫救助和思想教育的引导、启发。
六是救助力量不足。
主要是乡镇一级民政力量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随着各项救助制度日益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乡镇一级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自201X年乡镇撤并以来,苏木镇从事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却逐年减少,与所承担的工作量成反比,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六、建议
一是加大地方救灾资金的投入,出台地方各级政府匹配救灾资金的办法,同时将救灾救济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救灾工作需要。
二是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强化救灾监督检查。
要将救灾救济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加大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专账专户、封闭运行,对救灾资金的拨付、运行、到位进行全程监管,充分发挥救灾资金效益;不断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适时公布救灾救济的工作进展、受助人员及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打造灾民救助阳光工程。
三是增强救助力量。
建议增加从事救灾工作的人员编制,加强队伍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加强救灾救济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上下联动、畅通快捷的信息网络。
附送:
201X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201X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X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行动报告专项非法打击关于
我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非法行医相关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各成员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县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对县整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取缔一批无证行医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行医机构,清除一批假医生,处理一批违法行政责任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工作目标,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有效监督,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创新机制,广泛获取非法行医信息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的加大,非法行医隐蔽性越来越强,为获取非法行医信息,我们创新机制,采用了三条途径确保广泛、及时地获取非法行医信息,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群众举报;二是搭建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各打击非法行医成员单位每周定期互通非法行医信息;三是把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作为非法行医举报哨点,建立覆盖县、乡、村的非法行医举报网络。
指定医疗机构负责人为非法行医举报责任人,负责其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监管,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向县卫生局和执法所举报。
成立专业执法队伍,提高查处非法行医执法力度
卫生部门是打击非法行医的牵头部门,建立一支专业的、稳定的医政执法队伍,是打非工作强有力的保证。
去年,医政执法工作由县卫生局医政科正式移交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执法所抽调了3名业务能力强、具备专业素质的骨干执法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和取证工具,成立医政执法科,有效加大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频率,提高了对非法行医的查处效率和打击力度。
调查分析,确定打非重点
为了使我县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县卫生局和执法所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非法行医自查清理报告和全县各举报哨点的举报信息,对我县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
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县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日常打非与集中整治结合,打非见实效
按照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每周开展一次非法行医专项检查,保障了打非工作的日常性。
同时,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筛查,对涉及其它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对典型案件和涉及多部门的交叉案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此外,为了对非法行医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的威慑,组织了各成员部门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督查行动,并通过新津电视台、新津报等媒体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据统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对我县20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县级6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站134家,个体诊所39家,学校卫生室6家,单位医务室7家,监管率达到100%。
全年对4家违规行医进行了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
其中2家为非医师行医。
给予行政罚款
1万元。
1家药店坐堂行医给予行政罚款0.5万元,1家给予行政警告。
在2016年6月-7月、8月、9月-10月集中整治期间,集中人力对全县现有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及时打击并取缔游医、巫医、无证行医共34起,收缴非法药品案值3000余元。
对合法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限期整改。
限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
对两家乡镇卫生院违规临床用血下达整改意见,责令立即停止临床用血资格。
对两家乡镇卫生院违规开展手术,下达整改意见并立即停止开展相关手术。
及时处理举报案件,接群众举报案件11起均及时进行查处,并回复举报人。
加强宣传,营造大舆论氛围
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氛围,我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邀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对非法行医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并在街道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悬挂张贴横幅26条,散发相关宣传资料7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部份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二是部份医护人员无执业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部分医生超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部分见习医生未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三是部分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毁形和消毒;四是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存在漏登、漏报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个长期性工作,在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县在创新打非机制上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铲除非法行医土壤。
打击非法行医,社会群众的参与非常关键。
今后,我们要加强对非法行医相关知识及非法行医查处情况的宣传报道,使群众对非法行医表现形式及危害性有充分了解,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行医,净化我县医疗市场。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渠道建设。
目前,部门联动机制已建立起来,举报哨点已建立,但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及哨点信息传达的环节控制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确保信息传送全面、及时。
三、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加大处罚力度。
在提高监督覆盖面,提高监督频率的同时,以加强个体诊所等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以点带面,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对已获证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全面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打非工作全面推进。
四、继续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专项行动是在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加大共同查办案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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