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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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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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买卖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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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买卖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链家房屋买卖-签约文件合同
合同编号:
交易编号:
房屋买卖业务签约文件合订本
签约提示
1、本合订本包括的每个文件,您均需要签署一式三份。
交易双方及链家地产各执一份,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
2、请您确认,在签署合同前,您已仔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予理解和接受,同时我公司经办人员已向您告知与交易房屋及合同签署有关的信息。
3、请您核查一式三(多)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的部分)。
4、在您签署的合同中,除需手工填写的地方以外,其他部分均不得随意进行手写补充和修改,否则将会影响合同或条款的有效性:
如您确实需要对合同中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的,请您及其他签署方在补充或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后,方为生效.
5、在您向居间方支付居间代理费或服务费时,用收据;
如该经办人员不能提供上述专用收据的,请您务必谨慎付
款,必要时,请与您签约的店面经理进行确认。
6、在填写相关合同文本时,如遇[】”或“口”等需要选择的内容,选,以划V方式选定您选择的事项: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或该条不适
用时,应当划”X”,以示删除。
7、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您在向我司支付居间代
理费及服务费时,优先选择如下方式:
——您可以使用本人或亲朋的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刷
卡(本地卡、异地卡均可),刷卡后请持卡人在POS小票上
亲笔签字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柜台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
将代理费直接汇入我公司对公账户
>通过上银行汇款的方式将代理费直接汇入公司对公账
户另因特殊原因,您需要在店面以现金方式缴纳代理费或
服务费的,请直接将现金交给店面负责人。
交易方留存信息表
各方确认,本页所列信息适用于本合订本全部文件,包
括《成都市存虽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过
户、按揭代理合同)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文本。
房屋出售人(签章):
房屋购买人(签章):
本合同签署日期:
年月日
成都市存虽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的合法代理人:
共有权人:
共有权人的合法代理人:
买受人
买受人的合法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
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虽房屋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
【平房】,坐落为:
市【区(县)】
【小区(街道)】【幢】【座】【号(楼)】
单元号(室)。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该房屋所
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寓】【别墅】【办公】
[商业]【工业][其他: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补充协议及物业交割单。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监证号(主产权)为:
档案保管号(权)为:
填发单位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填发单位为:
O(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
权人为: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
续。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己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
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
受人通过以下方式达成交易
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案证明编号: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买受人采取第
种方式支付定金,剩余房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补充协议。
1、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
为¥元、人民币(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定金
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通过存虽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
双方应签订的《存虽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l)买受
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
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
保证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虽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
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虽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四)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居间机构指定的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为准)买受人
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
第2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
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3)本
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
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
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补充协议及物业交割单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
【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由出卖人承担,
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日内,将该房屋转让情况告知物业管理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并积极办理物业交割、房屋维修基金户名变更手续及账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买受人应积极配合上述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1、2、3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
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第七条违
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
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⑵不作累加]。
篇二:
链家-房屋租赁合同-官方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
住
地
址:
电
话
:
代理
人
/代
表人:
身
份
证
号
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
住
地
址:
电
话
:
代理
人
/代
表人:
身
份
证
号
码:
租赁标的
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
座落在大连市区路(街)号
单元层号,权属为,
证号: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
该房屋由
乙方人使用,租赁用途为。
房屋具
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个月。
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
付乙方使用。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期届满
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另
行协商续租事宜。
二、租金及费用
该房屋()月()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该房屋的
费
用,乙方承担该房屋的
费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
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开具租赁等相关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为()季付()半年付()年付,
以现金方式支付。
年月日,支付年月
日至年—月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月日,支付年—月日至年
―月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___月日,支付年―月日至年
月_
—日的租金,共计
—月__
―日至__
―年
元;
__年_
—年―月日,
支付_
月_
—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月日,
支付_
__年_
—月__
―日至__
―年
月_
—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月日,
支付_
__年_
—月__
―日至__
―年
月日的租金,共计
元;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签署本合同同时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可于
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违约金、赔偿金和相关费用。
在本合同期内,如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前述款项及费用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
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相关费用
后,应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甲方承担责任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甲方需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并保证共有人同意出租该房屋。
同时甲方须保证在签
订本合同之前该房屋不存在出租、转让、查封等权利限制和相关债务,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该房屋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
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付乙方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煤气、采暖、物业等费
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的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为相当
于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的金额。
六、乙方承担责任
在租赁期间,如出现需由甲方负责维修的情况时,乙
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
如因乙方延误通知或不配合给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无法维修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因双方协议解除或租期届满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
面通知或租期届满之日迁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及甲方所属内部设施、设备及乙方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如有)完好无损的返还给甲方,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或按价赔偿。
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
从事任何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存储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
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经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正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
订转租合同而擅自转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租赁期间,乙方欠缴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中的各项费
用达二个月的,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处理。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
金,赔偿金额相当于应付款的千分之日;乙方无故拖延
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逾期日
活逾期迁出该房屋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
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文件、资料、
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该房屋所在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
相关部门,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它处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
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该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
使用的;
因国家政策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的。
八、其它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署前两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
不相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租赁双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所确认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如日后需送达相关材料。
以该地址为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邮寄该地址则视为送达对方,同时视为司法机关送达文书的一句。
每次缴租日之前,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各项使用费用的阶段费用进行核对,以免造成
长时间欠缴;
甲乙双方承诺就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真实有效,已互
验并认可,如有不实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签约时已见过对方本人或有授权书的代理人并认可对方的签约权利。
甲乙双方涉及境外手续的,由当事人自行办理
九、甲乙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
日
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链家版本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_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计年月。
经甲乙双方
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大写)元/月,租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
现金,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
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
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税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
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
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
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
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
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损坏并拒
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
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加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彖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篇四:
链家地产房屋租赁合同全国通用版P7
BF——20XX0603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_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证明名称:
,房屋
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
屋(口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
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
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口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
方。
《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
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元整(¥:
)。
支付方式:
(口现金/口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
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⑴水费⑵电费⑶电话费⑷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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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