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联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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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联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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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联工作管理制度
州工商联工作管理制度内容
(讨论稿)
1.黔东南州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2
2.黔东南州工商联(商会)主席会议议事规则…………………4
3.黔东南州工商联(商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5
4.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工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6
5.州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8
6.州工商联机关干部学习制度…………………………………11
7.机关公文处理制度……………………………………………12
8.州工商联保密工作制度………………………………………14
9.州工商联机关财务制度………………………………………16
10.州工商联考勤休假制度……………………………………18
11.州工商联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9
12.州工商联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22
黔东南州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黔东南州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
2.讨论审议州工商联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部署。
3.讨论加强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定和规定。
4.讨论解决关系到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5.以党组名义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6.需党组讨论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和决定
1、党组会原则每1个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2、党组会议每次举行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外)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党组成员,并把会议议题交给成员。
党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党组会议。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
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需要研究决定的,可邀请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会议的同志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
3、党组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
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重大问题事前先征求非党组相关领导的意见;有不同意见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行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4、每次党组会议,都应认真做好记录。
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和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等。
党组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上报或下发的,由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起草,党组书记审核签发,编文号打印、上报、下发和存档。
5、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临时进行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组报告。
三、工作纪律
1、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在党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外传。
2、对党组的决定,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
集体的决定,个人无权改变。
已通过的决议或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
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3、参加党组会议人员作的个人笔记,应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工作调动时应交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黔东南州工商联(商会)主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使州工商联主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一、主席会议由州工商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主席会议在常委会闭会期间领导工商联(商会)日常工作。
主席会议向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讨论工商联(商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发展方向,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研究讨论本会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
3、研究讨论有关需要提交党组研究人事任免的方案;审批新会员;
4、研究讨论常、执委会议有关事项的安排。
三、主席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工商联主席也可以委托一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会议。
四、主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
主席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召开。
五、主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主席会议的决定,必须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才能生效。
六、召开主席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前三天以前,由办公室将开会日期、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主席会议成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但也必须事先告知有关事项。
黔东南州工商联(商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工商联联合会章程》,结合本州工商联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一、常务委员会审议工作、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执委会闭会期间赋予的职权。
二、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三、常委会主要职责:
1、行使执委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2、讨论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并负责向执委会报告工作。
3、审议并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
四、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长)召集并主持,主席(会长)可以委托副会长主持会议。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日期由会长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会长会议拟定。
办公室在举行会议五天之前,将开会日期、会议议程(草案)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若须临时召集会议,可以临时通知,但也需要事先告知讨论的主要议题。
五、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常务委员除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外,应准时出席会议。
六、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到席:
1、州异地商会负责人;
2、基层商会秘书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七、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审议意见、人事任免等,由常务委员会全体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采用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工委书记、
副书记、党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
鉴于州工商联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的结构情况,为充分发挥州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创新党务公开形式,坚持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州工商联“三力”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形成机关党员、干部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合力,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商联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制度保障。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上级工商联有关文件精神及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工商联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通报或研究党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沟通和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研究会务工作,为开好主席、常委、执委、会员代表等会议以及开展有关活动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其他需要商定的事项。
三、会议的组成人员
由主席、书记、专职副主席、工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组成联席会议,列席党组会议的同志和机关党员、干部列席联席会议(聘用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的提出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
每次会议召开时间,由主席与书记或书记与主席商定后由办公室通知。
无特殊情况,应提前半天通知。
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会议效率,属会务方面的议题由主席提出,属党务方面的议题由书记提出。
根据分工,专职副主席和党组成员如有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商定的事项,原则上应按会务、党务区分于会前分别向主席或书记沟通,以便列入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或分管的同志提出。
五、会议的主持、记录和相关文件的审签
会议由主席或书记主持,视具体议题而定。
原则上属会务方面的主席主持,书党务方面的由书记主持。
一次会议如果既有会务又有党务,可分段举行。
每次会议都要作好规范记录。
会议记录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和列席党组会议的同志负责。
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会后如需以文件形式上报或下发,以州工商联或总商会的文件形式出面的,由主席审签;以党组的文件形式出面的由书记审签。
六、本制度的执行和修改
本制度自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本制度如需修改,修改方案亦需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州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施纲要》和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州工商联。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规定和上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的安排,抓好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
(三)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四)深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法纪观念。
(五)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政令畅通。
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工商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纳入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第五条州工商联党组的责任
(一)对州工商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五)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
(六)开好每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或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七)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谁分管谁负责。
第六条州工商联党组成员和州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一)州工商联党组书记的责任
1、对州工商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组织党组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
4、主持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5、主持党组民主生活会或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经常了解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自律情况,发现有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打招呼和制止。
问题严重的,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处理意见或向上级报告。
(二)州工商联党组成员的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主席抓好州工商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在党组书记、主席外出期间,主持抓好州工商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按照党组的安排部署,对所分管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4、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发现有违纪违法苗头时,及时打招呼和制止。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党组书记、主席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考核与奖惩
(一)州工商联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当年工作目标管理随州里的目标考核工作一起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党纪政纪追究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的。
2、对上级和州工商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种规章制度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的。
3、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调查处理或隐瞒不报,纵容包庇,造成恶劣影响的。
4、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5、对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反映的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不管不问不解决,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6、不配合、不支持或阻碍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
7、对上级或有关部门交办的案件或重大事项。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贯彻、不执行或弄虚作假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通报批评,责成有关负责人做出检讨;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条文解释由州工商联党组负责。
州工商联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使机关干部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周期二、五为学习时间。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学习中央、省、州、上级部门重要会议精神;三是学习党和国家当前时事政治、方针;四是学习有关政策、法规。
2、业务学习:
一是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础知识;二是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三是学习业务知识及其他发达地区做得好的经验。
三、学习方法:
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自学和定期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四、学习纪律和考核:
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按时参加集体或自学政治理论、业务知识,除因出差、生病外,无重大事情不能请假。
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机关干部职工每年的学习考勤和政治理论、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之一。
五、学习组织:
机关干部学习由工商联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情况和考勤。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联公文处理工作,现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委文件印制主要格式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1〕53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格式
严格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委文件印制主要格式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传阅、批办、承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1)上级、各县(市)及各单位来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签收、拆封、登记;
(2)来文按党务、行政两大类分类登记,及时送分管办公室同志处理。
办公室领导按照领导分工,签署拟办意见,送领导阅示后,然后根据批示意见,及时送班子其他成员和有关部室阅知承办,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
(3)阅文者阅文后,应签署姓名、时间和具体明确意见。
(4)领导开会、外出学习、参观带回的公文、资料应当交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三、文件的起草
(1)严格控制行文数量,凡可面商解决或通过电话能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
(2)各部室及分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或领导交办意见,负责拟稿、送审、送签、校对、封装,公文制作完成后,原稿交由办公室存档,以便随时掌握文稿去向。
(3)凡会议文件,由办公室组织,各科共同承担。
(4)拟稿应使用统一的发文稿纸,字迹要工整。
送审前对修改较多的文稿,应重新校对。
三、发文处理程序及要求
(1)发文办理按照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登记编号、打印、校对、用印、发出等程序进行。
(2)公文拟稿完成,报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文稿签发后,主办者应将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
登记编号时,应检查是否按审批程序办理完毕。
文稿一经领导签署,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须经签署意见领导同意。
(3)凡本联发出的文件,由办公统一安排打印。
一般公文二日内印出,急件按领导要求及时印出。
凡出外打印、复印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①公文制作完成后,须加盖印章方可生效。
党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批后,方可打印、盖章,上呈行政文由分管领导审查并交主席签字后,方可打印,如主席不在,委托在家副主席签字盖章;行政文件由主席或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打印、盖章。
②公文用印后由办公室负责总验,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出。
总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责任倒查追究责任。
③负责拟文的人员应将所有原件和所制公文一式两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查。
④文件发送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发送,并实行登记制度。
(5)归档
当年文件必须在次年元月底前一次性交到档案室。
四、印章管理
(1)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使用。
(2)使用印章,必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才能盖章。
凡经盖章的文件、资料等都要留存一份归档备案。
州工商联保密工作制度
为确保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1、绝密
①属于绝密的党和国家重要政治、经济、军事内容和对外决策。
②属于省、州、党政机关下发的绝密文件和资料。
③党组会议记录。
2、机密
①党组文件。
②已公布的年度及长远规划文件、资料。
③党组对重大违法乱纪案件不宜公开内容的审查、处理意见。
④未经公布的重要报告、请示和批复以及密码电报。
⑤重要的工作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和带机密性的工作指示、决议。
3、秘密
①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中央、省、州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部分数据和情况,不宜在群众中传达、阅读和公开发表的文电、资料、刊物等。
②一般工作总结、正在讨论中的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方案以及不宜向群众公布的调查材料和处理意见。
需要保密的电话记录。
③内容涉及单位和个人问题,未经查处结案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
④转发和批转有关文件、文电、资料,按原件标明的密级,引用电文、资料,按引用标明的密级。
(二)保密措施
1、办公室、主席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为重点保密部位。
2、建立健全秘密文件、资料专人签收制度,严格遵守“三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规定,文件传阅不准横传。
3、秘密文件不准私自复印、摘录。
因工作需要复印、摘录,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办理。
对“三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并按时归档、清退。
4、各种文件、会议记录、重要的电话记录,按领导批示办理完的有关事宜,要及时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5、各办公室、办公桌,下班时必须检查上锁,办公桌上一律不准放密级文件、资料。
6、各办公室的存储介质(硬盘、光盘、磁盘、u盘)要进行登记,如不进行登记的,出现泄密的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
7、属于密级的蜡纸、残缺文件资料、作废的草稿纸,不得乱扔乱丢,要及时烧毁。
8、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报和国家的保密法规以及制度、纪律,不泄漏国家机密,不该自己知道的秘密不问、不看、不听,不在私人通信中及电话中涉及秘密内容,不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和交接保密文件。
不准携带机密文件、材料回家。
9、领导同志外出工作,一般不携带文件,若要携带,一定按保密规定,做好文件的保管工作。
10、各部室涉秘密内容的材料应统一送办公室打印,联网电脑一律不允许处理涉密文件及资料。
州工商联机关财务制度
为适应机关工作需要和保证本联各项开支的规范,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内资金(财政拨款经费)
一、单位财务各项收支运作由联办公室负责,并按国家规定规范化处理。
单位各种支出执行分管办公室财务的联副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签字的单据,不得报销列支。
1、差旅费
(1)各部(室)人员出差,必须向分管主席报告出差的理由。
出差一天以下的由分管主席同意;出差二天以上的由主席同意;副主席出差由主席同意。
差旅费报销按相关文件执行。
(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一律经指派出差领导审核签字、分管办公室财务的副主席签字同意后方能报销。
出差回到单位后7天之内应及时报销,否则,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本单位职工因公借款凭分管财务的工商联领导签字同意的借据办理,在事毕后及时报销,报销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不得长时间拖欠公款。
2、采购及其它支出
(1)单位办公用品、零星物资采购,需用部室事先提出采购要求计划,送交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办公室财务的副主席同意,由联办公室具体执行。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购置任何物品和开支其它费用。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保管、发放,实行领用登记。
(2)购买品种、数量较多的物品(设备)由办公负责归总并报告单位相关领导或提请办公会决定,必要时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出差外地临时必须购买或非买不可的物品,需报主席同意,回来后按程序登记、报销。
3、关于机关电话费管理规定
严格控制长途电话,在使用办公电话时做到无事不打,有事长话短说,严禁办公室公用电话私用,节约开支。
4、办公物品管理
(1)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办公室应按相关的财务制度建账核算,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2)对个人保管因不慎丢失、短缺的公物、物资,一律由当事人全部负责赔偿。
5、财务报销核算规定
(1)财务开支2000元以下(含2000元)由单位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2000元以上开支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2)报销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凭据。
财务人员对报销单据、开支标准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开支规定,并对金额进行预审,然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属意见,再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报销。
(3)会计与出纳应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真实、无误。
6、工资及后勤保障
(1)每月初单位财务负责全体人员的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及各种补贴的审批,保证其及时发放。
(2)及时办理职工各类社会保障缴费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
(3)负责办理其他涉及职工个人的财务事项。
二、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
(1)严禁部室设立小金库,任何公款均应进入单位的正常账务核算程序,履行财务手续。
(2)除正常经费以外的财政批条拔款、专项拔款、财政专户拔款,报账员负责送专款文件、批条、预算外资金拔款审批表给结算中心,以便结算中心了解资金资金情况,便于作账。
州工商联考勤休假制度
一、考勤
1、实行考勤登记:
工作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内统一到办公室签到,工作日上下班考勤登记时间实行个人签到,不允许他人代签。
2、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必须向办公室或有关人员告假。
3、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实行领导批条制,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无请假条及领导审批意见,视为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4、上班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不准上网聊天和打游戏,不准上班炒基金或炒股,不准用公家电话聊天和打私人长途电话,如查有此事严肃处理。
5、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之一。
二、休假
1、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休假待遇。
2、休假时间:
(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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