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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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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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
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
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
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
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
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
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
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
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
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并考核
(1)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为:
①“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
如:
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②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③“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④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⑥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
(锅炉、钢丝绳、安全阀、铲车等)
⑦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⑧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3)对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不得上岗作业。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相应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估、修订及操作规程
1、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工作岗位,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
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
要根据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来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
企业安全制度应该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
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
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工作、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组织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3、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当发生事故、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并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5、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如锅炉、烟道、脱硫塔等)。
三、加强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和档案管理
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对管理档案应做到: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2、对下列主要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5)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6)授权作业指令单
(7)事故调查处理、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8)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9)安全生产奖罚记录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11)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1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
(13)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
(14)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
(15)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16)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
(17)应急演习信息
(18)技术图纸
五、教育培训
(一)教育培训管理
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建立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设施:
①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②项目部、热源厂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
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③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④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①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朮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
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
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同时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和工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3)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
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
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4)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
针对我项目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会议形式。
主要有:
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②张挂形式。
主要有:
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③现场观摩演示形式。
主要有:
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触电急救方法演示等。
(5)严格执行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
对于新进场的新员工新工人,应严格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在安全教育培训前整理好相应的培训资料,由上级领导通知下发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表格(培训主题、对象、部门、地点),出席人员签字,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整理好后归档。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培训时间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三)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入厂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接受三级(公司、厂间、班组)安全教育。
(2)凡入厂三天以上的代培、外包工及其他人员均由接待单位负责按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凡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必须持《安全教育卡》到车间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
(4)厂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厂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
厂间特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注意事项及要求等。
(5)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
(6)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后,凭《安全教育通知单》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爆破、气瓶检验、充装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年限进行培训复试,以专业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
3、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
(2)各部门应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板报、事故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4)生产装置大修,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停工、检修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5)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在作业前,施工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4、安全技术考核
(1)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职工安全作业证。
(2)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干部主管部门和项目部负责组织进行。
(3)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厂间负责人组织,车间安全员具体执行。
(4)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却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一律不准独立顶岗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1、企业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
培训内容为: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五)安全文化建设
1、建立稳定可靠、标准规范的安全物质文化
安全文化需要依靠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文化的程度。
主要包括:
(1)作业环境安全
将生产场所中的噪声、高温、尘毒、等有害物质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创造舒适、安全的作业环境。
(2)设备控制过程安全
通过对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来实现设备控制过程安全。
2、建立符合安全伦理道德和遵章守纪的安全行为文化
(1)通过多渠道、员工在掌握安全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文化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即建立起各方面各层次责任落实到位的高效运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建立起切实可行、奖惩严明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
(2)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基本法规、专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使其规范化、科学化、适用化,并严格执行。
4、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文化
(1)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包括应急安全保护知识、间接安全保护意识和超前安全保护意识,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进行安全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六、生产设备设施
(一)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三同时”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技术项目(工程)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搞好“三同时”工作,从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发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保障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国家实行专门监管的办法。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是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的监管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起重机械监管依据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监管依据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防爆电气(器)监管依据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
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厂房等重大财产的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生命安全。
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颁布的中央管理劳动部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1992]价费字268号文进行。
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特种劳动防护品生产许可证和各种培训考核规定的设备和作业。
由于特种设备的操作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对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制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以及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不得长期超负荷运行、带病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并能正确使用。
除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检测检验,实行安全认证外,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
新制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特种设备登记表,并携带有关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申报手续。
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使用单位填写的登记表和有关资料时,应确认该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在确认登记表所填各项正确无误后,才允许该特种设备注册。
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全、不真实的特种设备,不予注册。
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携带该设备的有关资料、检验报告和填好的登记表,向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手续。
安全监察机构经核查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确认登记表所填写各项正确无误后,对该特种设备予以注册。
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特种设备,要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
3.生产辅助设施管理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都对企业的生产辅助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辅助设施包括浴室、盥洗室、洗衣房、休息室、食堂、厕所等。
4、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厂区内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电设施完好。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露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6、厂房的照面,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照明电器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
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器,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器,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器,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大于24伏,室外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7、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
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侧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8、移动梯台应符合:
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9、电器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事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连接,并可靠接地。
柴油发电机的环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温度定子不得超过75℃(E级)、转子不得超过80℃(B级)。
10、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
(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
(2)拉线事故开关;
(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11、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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