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B区南广场绿坡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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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B区南广场绿坡改造工程
广交会B区南广场绿坡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日期:
2011年8月
一、清单编制说明
(一)术语及说明
l、综合单价:
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用户需求书(技术文件)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防洪工程维护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为全费用单价。
此费用经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确认后为此子目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1.1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
按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穗建造价[2010]31号文等约定的定义、内容执行。
1.2管理费:
按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穗建造价[2010]31号文等约定的定义、内容执行。
1.3规费:
是指政府部门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根据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计费标准根据穗建筑[2008]882号、穗建造价[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1.4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
根据广州地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1.5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1.6不可预见费:
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中标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2、综合合价:
指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的内容,采取综合合价包干方式计费的项目。
综合合价是指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防洪工程维护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此费用经招标人确认后为此子目中标合价。
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无论工程发生何种变化,包干项目的综合合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增。
已报价但未实施的综合合价项目,招标人有权不予以支付。
3、主材设备单价:
主材设备单价为到工地结算价,并包含采购、保管、运杂费、装卸费,含主材设备的安装损耗与工程规费税金等。
4、暂列金额:
是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为投标人所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和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暂列金额按公布的金额的规定统一填报,投标报价时不参与竞争。
(二)总报价计价说明
1.本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暂列金额四部分组成。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其报价由投标人填报。
2.投标人应根据本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结合招标文件、图纸、有关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技术标准)等,并结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约定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等来考虑报价。
3.所有清单应与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用户需求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结合起来阅读、理解或解释。
投标报价时若《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图纸有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规定为准。
结算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4.对于各清单内的工作内容,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实施的,则结算时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5.对于各清单内的工作内容,结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综合考虑报价。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互为补充、理解或解释。
7.本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8.发包人招标时只提供了绿化专业施工图纸。
承包人参考A区南广场改造项目并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的要求完善施工图纸,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9.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l.本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的说明及图纸的要求,并且应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条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条件等结合起来阅读、理解和解释。
清单中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与用户需求书不一致时,以用户需求书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为准。
投标报价时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图纸有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的规定为准。
结算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定额、取费标准及市场材料价格等情况的变化,都不进行任何调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
若同一清单项目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价,则结算时按此清单项目的最低投标单价进行调整。
3.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
(四)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说明
l.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为综合合价项目。
对于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费,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工程内容,自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内;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合价不能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合价。
已报价但未实施或不需实施的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招标人有权不予以支付。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正常的施工组织措施提出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企业的“个性”,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措施项目的内容和报价,但只能在“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的“其他”项明细中反映。
2.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计量单位均为“项”,每项费用均为综合合价,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无论工程发生何种变化,包干项目的综合合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3.投标人在措施其他项目及其他项目清单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结算时不予以调整。
3.1现有场地水、电容量(负荷)若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投标人通过增加发电设备、平衡各专业单位用电等办法自行解决,所涉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2本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提供的条件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报价,但最终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3若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满足施工单位工人住宿及施工场地以及周转场地的需要,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所涉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4每年8、9月份是招标人举办展览的旺季,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服务从招标人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所涉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5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有重大活动和举行重大的展览,中标人需派遣相关的技术人员与招标人共同进行专业运行管理和维护抢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本次招标范围的措施其他项目每项解释和基本内容如下:
4.1夜间施工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等费用。
4.2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情况或特殊情况等其它原因发生的二次或多次供销搬运费用。
4.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点运至另一个施工点并退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包括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的施工及拆除)所需的费用。
中标人须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此措施费中。
4.4已完工程及产品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本招标项目已完工程及产品进行保护发生的所有费用。
4.5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实施期间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包括抽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6垂直运输费:
指项目实施中为了将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等自地面垂直提升到所需施工高度的机械费用。
4.7赶工措施费:
因招标工期低于定额工期而产生的赶工费用;
4.8模板搭拆费:
支护和拆除模板费用
4.9其他措施费及其他技术措施费: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以上项目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或者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认为,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将会发生的其他费用。
工程内容及其报价由投标人自列,并附单价分析;
4.10各专业系统整体联合调试费:
是指项目竣工验收前由招标人组织招标人各有关部门及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与展馆各专业接口进行联合运行调试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须提交整体调试方案给招标人审核批准
5.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项目每项解释和基本内容如下
5.1预算包干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二次搬运;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已完工程及产品的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夜间施工费等。
5.2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
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的通知》(穗建材[2001]200号)、《于开展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穗建材[2001]27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2]286号)、《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2]286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说明
l.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指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及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计费标准的规定计算,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单列设立,专款专用,中标后不再调整。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1.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
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1.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1.4、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1.5、施工用电:
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1.6、施工机具;
1.7、安全检测费:
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1.8、安全教育培训;
1.9、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1.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现场围蔽:
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
1.11、临时设施:
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1.12、消防器材设施;
1.13、应急救援器材;
1.14、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1.15、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1.16、室内里脚手架、活动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
1.17、混凝土模板相应子目的钢支撑;
1.18、实施“平安卡”发生的费用;
1.19、文明施工措施费:
此项内容指为确保安全施工或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与招标人布置而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围挡美化、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存置、人员岗位标卡、洗车、及对排水、排污、控制噪音等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所必须设施而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按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相应费用,如中标人未能按照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实施,其费用由招标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招标人另行处理。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本工程量清单中有详细计价规则说明的,按本清单说明执行,没有说明的,按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等的说明执行。
2.本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工作内容按本清单说明执行,没有说明的,按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子目工作内容。
3.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费用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综合单(合)价中,如发生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进行施工增加费;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等费用时,综合单(合)价项目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4.工程量报价清单内的每一单项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一律视为该项费用已被包括在工程量报价清单及工程报价清单的其它项目的报价内。
5.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设备按招标人推荐的供货厂家的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如果招标文件中有限价的主材设备,主材设备价格不能超过限价;招标文件没有限价的主材设备,则以2011年第一季度《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11年第一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对应品牌作为主材设备限价;若2011年第一季度《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11年第一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没有对应品牌的主材设备,投标人可按照市场价格报价,但投标人必须注明所选用主材设备的品牌、产地、单价。
招标人将超过限价的主材设备单价按限价进行调整。
6.本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图纸和用户需求书计算,结算时按实施的竣工图纸进行调整。
因施工单位深化设计原因所涉及的增加工程量(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除外)不予计量。
7.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8.招标人指定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应列明各种主材设备的消耗量和单价。
其中市政道路、排水、建筑与装饰、绿化种植的相同清单项目应能相互解释、套价,结算时在不同清单子目,但同品牌同规格主材设备价格不同时,以最低价作为结算单价。
9.投标人填报工程量清单时必需按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不得增、减,并严格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顺序填写单价、合价。
如因改动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与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对应一致,否则结算时以低价为准。
11.投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型号规格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合价。
12.工程量清单要求每一清单项目均按顺序报送综合单价分析表,并将每一清单项目中的主要设备、材料含量及单价在单价分析表中列出,否则在以后该清单项目发生设备、主材替换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换算。
结算时,如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主材设备发生变化,则只调整主材设备单价及相应规费,其他不作调整。
13.钢材类型(不含不锈钢类)分为Ⅰ级钢筋、Ⅱ级钢筋、Ⅲ级钢筋、管材类、型材类。
其中:
管材类是指方形管、矩形管、圆形管等;型材类是指除管材类以外的所有钢构件。
本工程清单计价中同类钢材之间的任何调整,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不同类钢材之间的调整,只调整材料费和相应的规费、税金,其他费用不变。
14.如果本规则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被认为是其它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单独计量。
15.管道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工作,如新旧管的驳接,套管与排水管的安装衔接等,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6.所有石材在各工程量清单子目中均包括了开孔、磨边、抛光、开槽、防潮、防污、防渗漏、防锈等内容,在计价时也综合考虑了开孔尺寸、磨边形状、抛光种类、开槽类别、防潮、防污、防渗漏、防锈剂等,无论发生任何变更,综合单价中此部分内容的单价和合价均不做调整。
17.所有砂浆综合考虑种类、配合比、厚度,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同,结算时不作调整。
18.工程量清单中材料设备报价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用户需求书的标准和工程主要材料报价参考厂家或品牌。
如未响应造成后果及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1.按照本清单计量的所有工程项目,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制)计量。
工程量计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执行。
本工程的计量及计算规则与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均不代表完整的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用户需求书、施工规范和竣工验收规范等资料结合起来阅读、理解和解释,并对每一清单项目必须包含的工序和内容完整考虑并报价。
其中市政道路、给排水、建筑与装饰、绿化种植的相同清单项目应能相互解释和通用。
2.凡超出图纸所示或招标人确认的任何工程量均不予计量。
三、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计价方式承诺
如果我司在广交会展馆A区展馆南路拓宽工程中标,当发生合同内清单外项目、变更项目工程和新增合同外项目工程时,我司愿按以下方式确定数量及综合单价:
1.适用项目清单:
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计量规则执行本说明执行。
2.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方式:
A.当适用项目清单的项目,只是工程量调整时,按已有的最低投标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当适用项目清单的工作内容实际未发生,扣减该清单项目相应工作内容的费用;
C.类似项目清单:
只是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局部做法(含合同规定的材料、做法、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进行调整局部变化的造价并相应调整规费和税金换算项目单价,当项目用料(包括规格)改变时,只换算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并相应调整规费和税金。
D.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最低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插值法:
因相同的施工方法清单中已有不同步矩的单价时,取相近的两个单价以插入法换算;
折算法:
因不同厚度、高度不同时取相近的单价折算;
换算法:
因标号、面材变换时,不改变消耗量增减主材单价。
E.新增项目清单按下表进行计价:
(1)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新增工程计价表
(2)安装工程新增工程计价表
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新增工程计价表
工程名称:
计价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工程(或工作)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费率(%)
消耗量
单价
合价
一
成本费用(1+2+3+4)
元
1
人工费(a+b+……)
元
a
b
……
2
材料费(a+b+……)
元
a
b
……
3
机械费(a+b+……)
a
b
……
4
综合管理费
元
二
利润
(1)*中标最低利润费率
元
三
规费(a)
元
a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一+二)*0.1%
元
四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一+二+三)*3.577%
元
五
小计(一+二+三+四)
元
六
综合单价:
(五)*中标浮动系数
安装工程新增工程计价表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计价项目编码:
(安装)综合单(合)价:
项目名称
工程(或工作)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费率(%)
消耗量
单价
合价
一
主材设备单价(1+2+3)
元
-
1
主材设备费(a+b+……)
元
-
a
元
-
b
元
-
……
元
-
2
规费(a)
元
-
a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0.1%
元
3
堤围防护费和税金(1+2)*3.577%
元
小计(1+2+3)
元
-
二
安装单价(1+2+3+4+5+6+7)
元
-
1
人工费(a+……)
元
-
a
-
……
-
2
材料费(a+……)
元
-
a
-
……
-
3
机械费(a+……)
-
a
-
……
-
4
管理费
元
-
5
利润
(1)*中标最低利润费率
元
6
规费(a)
元
-
a
意外伤害保险费(1+2+3+4+5)*0.1%
元
7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1+2+3+4+5+6)*3.577%
元
8
小计(1+2+3+4+5+6+7)
元
三
综合单价:
(一+二)*中标浮动系数
元
新增工程计价表说明
若中标文件中有不同中标固定利润费率的报价,则按投报的最低费率计取;另除表内规定的计费项目外,不得计算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任何费用。
其中:
①人工、机械和材料的消耗量和管理费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②人工、机械和材料(除主材设备外)原合同有相应单价时按原合同单价,原合同无相应单价时按2011年第1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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