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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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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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西咸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
为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西安市委、市政府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对标一流、深化改革、争创标杆,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实现“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思路,对标对表中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聚焦“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工作目标,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着力破解制约重大项目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支撑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新区各项特色改革的实施,推动新区生产要素向重大项目倾斜,为新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以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聚焦制约重大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将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新区新城两级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四最”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基本建立。
2021年,以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要素保障水平,推动项目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指标在全国达到先进水平,新区、新城两级90%的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四最”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以全面达成“四最”目标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重大项目倾斜,新区、新城两级100%的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通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
1.加快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
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全省网上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压缩项目前期审批办理时间,推动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并联审批。
对建审手续不完备的重大项目,通过采取“容缺+承诺”办理方式予以受理。
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梳理制定审批清单,承诺办理时限,推行“整链条”式办理,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
(牵头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
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新城)
2.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
提高市场竞争开放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在政府采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公开招标中,不得以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注册地等为由设置限制条款,确保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充分竞争。
(牵头单位:
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交易办)、财政局;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3.进一步深化“一套流程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通过实施“六个一批改革”,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和联合踏勘;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市系统互联互通;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统一监管方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4.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
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对一般类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多部门联合验收,进一步整合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实现竣工验收“一口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
建立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培训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项目进展,对即将进入验收筹备阶段的项目加强指导与协调,确保项目以最快的速度具备验收条件,以最优的方式完成验收。
(牵头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二)切实加强项目要素保障。
1.提升土地供给效率。
在选址阶段做好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推行“标准地”土地供给制度,土地供应前,应达到宗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完善,文物勘探完成,土地具备动工开发条件。
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加快土地报批征收工作,进一步完善用地保障工作机制。
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以及使用标准厂房等方式,对工业用地实行差别化供地,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保障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和空间。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地下建筑面积,对新增的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牵头单位:
新区自然资源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新城管委会;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
2.提升获得用水便利度。
简化企业用水办理程序,在市政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3个工作日内办结用水报装,用户只需提供1项材料,报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
对涉及外网工程开挖手续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
进一步建立完善“互联网+”用水报装系统和缴费平台,提升报装效率,拓展缴费渠道。
(牵头单位:
新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各新城,西咸集团)
3.提升获得用电便利度。
进一步提高办理获得用电的效率,用电接入低压业务环节压缩为2个,无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业务环节压缩为4个,10千伏普通用户办理时间不超过21个工作日。
电网企业进驻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相关手续,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内部工作流程。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降价标准,积极探索实施优惠政策。
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用户电力接入成本。
(牵头单位:
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配合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各新城)
4.提升获得用气便利度。
优化报装流程,对办理环节进行整合,减少到“签订合同”“施工验收通气”2个环节。
缩减报装资料,将客户报装需要提交的材料由5项减少到2项,即《用气申请表》、《相邻接气协议》或《建审平面图》。
压缩报装时间,对相关工作流程、职能进行优化和完善,总体报装时间减少到7-32个工作日。
降低报装成本,提升用户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和服务水平,对居民小区报建用户,由燃气公司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发生中介服务,不收取费用。
推行客户报装“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一人负责、一家牵头、一窗受理、一次报件、一表录入、一网审批、一站服务”。
实现报装渠道多样化,通过网上报建、电话报建、大厅报建、微信报建、项目经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使新区用气便利度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牵头单位:
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
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各新城)
5.提升获得信贷便利性。
研究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推动形成银行信贷、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并重的融资格局,组织召开大型项目融资对接会,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圆桌会等活动;深入开展“一建一推”活动,推动政采贷、科技贷、税融贷、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业务落地;联合人民银行推进“阳光征信普惠小微”活动,落实“龙门行动”计划,加大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扶持力度,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
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金融办);配合单位:
新区政法工作部、宣传部、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6.强化劳动力供给服务。
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引领,搭建管委会、学校与企业联动的人才培训体系,加紧技能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提高人才能力供给与岗位需求匹配度。
面向不同层次企业需求,针对性开展人才引进专项活动,有效拓宽人才供给渠道。
(牵头单位:
新区人社民政局;配合单位:
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人社民政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各新城)
(三)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推行商事集成注册审批改革。
整合工商办照、经营许可、银行开户、公章刻制、税票申领、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流程,登录一个平台,一次认证,一次提交办理全部企业开办业务。
开发商事集成注册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企业开办不见面全程网络办理,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压缩申报材料,通过信息整合,实现1.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相关手续,推行“证照同发审批套餐”。
(牵头单位: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
新区税务局、公安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党工委宣传部、改革创新发展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卫体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新城)
2.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
开发利用“企业注销便利化一网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牵头单位: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
新区人社局、改革创新发展局、税务局,各新城)
3.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在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各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涉及的211项及地方层面涉及的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新区范围内,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调整。
按照“完全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施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全面推进。
划分新区新城两级审批权限、明确审批部门及事中事后监管部门。
由改革涉及新区有关部门逐项规范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制定印发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
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自贸办;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四)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试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执法范围,整合1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开展相应的执法活动。
实现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创新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难题,理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关系,优化行政治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能力,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西咸经验。
(牵头单位:
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党工委组织部、政法工作部;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2.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编制新区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责任主体、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和监管标准,构建市场综合智慧监管体系。
开发具有“及时发现、智能分析、精准定位、快速处置”功能的西咸新区信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智慧平台,构建“事前可查、事中可视、事后可控、诚信可立”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细则。
持续扩展覆盖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整合、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
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3.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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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 优化 环境 推进 重大项目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