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再生资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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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再生资源
长春市再生资源
增值税退税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名称:
长春市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二○○九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性申报材料(第一次申报时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公安部门核发的《特殊行业备案登记簿》复印件(经营废旧金属的必备)
5、基本账户开户卡证明复印件
6、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7、2009年以前年度享受免税政策的资格批复复印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复印件
9、20年度退税企业申报登记表
10、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对退税申请企业相应年度是否有行政处罚的书面意见。
二、符合性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退税请示,附《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请计算表》
2、完税凭证复印件(税务局签证、盖章的三份,企业盖章一份和原件)
3、《一般增值税稽查结论》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开具的增值税缴纳证明
4、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金明细账、销售收入明细账、总账复印件
5、退税所属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6、《销售明细表》、《金融机构结算比重计算表》,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的书面声明;退税所属期内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进账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涉及应收票据的:
要应收票据账等)
7、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本企业,第一次;第二次之后为退税所属期)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退税材料真实性声明(本企业)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受理资料清单
序号
受理的资料
是否齐全
页码
申报人签字
财政局
财政厅
1
退库申请原件
申报人的正式申请文件。
齐全
初审部门初审结果文件\复审部门复审结果文件
齐全
2
《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原件
逐票填列增值税入库情况(不得汇总填列)并加盖申报人印章。
齐全
财政部门负责初审的,要对申报人的退税申请表明意见(包括是否同意退税及退税所属时间和退税金额)并加盖印章。
3
完税凭证复印件
申报人采用一般缴款书缴税的。
提供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及原件。
要求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在复印件逐票加盖印章或提供税票汇总清单并加盖印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齐全
申报人采取完税证——汇总缴款书缴纳税款的,要求写出专门证明,其内容应包括每一完税证对应的汇总交款书编号、税款金额、税款所属时间、税款入库时间。
证明应加盖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印章和税款所入库国家金库的印章。
申报人申请退税年度有出口货物缴纳增值税或被税务机关查补一般增值税的,应要求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4
《一般增值税稽查结论》复印件
由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申报人申请退税年度一般增值税应缴、实缴、欠缴(或多缴)以及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相关情况的正式稽查文书,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齐全
5
申请退税企业应交增值税明细账、销售收入明细账、总账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6
申报人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7
申报人的年度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8
申报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9
申报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10
申报人的基本账户开户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11
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齐全
12
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齐全
13
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齐全
14
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反洗钱法》、《环境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齐全
15
增值税申报表
齐全
16
需要的其他
资料。
⑴税务部门批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齐全
⑵工商、税务、环保、公安、商务部门有无行政处罚的书面意见
齐全
⑶退税材料真实性声明
齐全
⑷
⑸
初审单位:
申报企业:
受理日期:
经办人:
样本一:
文件
××××
有限公司
[20]第号签发人:
关于××××(企业全称)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请示
长春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吉林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我单位基本具备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相关要求,特提出退付申请。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性质、主管部门、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职工人数、经营范围。
)企业地址、所属行政区。
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向有关部门的备案、年检情况。
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权属情况。
二、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增值税缴税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申请退税所属期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上期留抵、期末留抵、本期应交、本期已交等。
)对退税项目和非退税项目分别核算销售额,详细数据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请计算表》。
2009年1月至×月,应纳增值税××元,已缴增值税××元,其中:
退税项目销售收入××元,应纳增值税××元,已缴增值税××元。
(企业应说明是否欠税)
三、其他说明
2009年1月至×月,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详细数据见《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
我单位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相关申报资料不相符的说明。
据此,我单位申请退付2009年1月至×月增值税××元。
(2009年应退税额是逐票已缴纳税额70%的合计;2010年应退税额是逐票已缴纳税额50%的合计)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
增值税退税请示
抄送:
吉林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企业全称)20年月日印发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请计算表
企业名称(公章):
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
2009年月日至月日
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
项目
全部货物及劳务
申请退税货物
非退税货物及劳务
销售额
增值税应税收入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应抵扣税额
实际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合计
已缴税额
税单张数
退付比例
不填写
70%
不填写
应退税额
不填写
不填写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应与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数据一致,可在表上汇总填写各期的合计数。
2.“销售额”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销售额栏合计数。
3.“增值税应税收入”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
关于通过金融机构结算比重的声明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吉林省财政厅、长春市财政局:
本企业在此次退税申报所属期间,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为元,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元,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比重为%。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退税资料真实性声明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吉林省财政厅、长春市财政局:
本企业郑重声明:
在此次办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中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未受处罚申明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吉林省财政厅、长春市财政局:
(企业名称) 根据财税〔2008〕157号文件要求,特此申明:
本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而受到刑事处罚或相关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而有瞒报、虚报的行为,愿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联签单》由长春市财政局负责印制。
企业到长春市财政局财税法制处领取,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509室,联系电话:
88562827。
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认证的机构是:
市财政局财税法制处,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509室,联系电话:
88562827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地址:
西安大路1788号317室,联系电话:
88500317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地址:
人民大街1578号517室,联系电话:
82738753
市环保局科技发展处,地址:
卫星路7930号707室,联系电话:
85378203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特殊行业管理中队,地址:
光明路758号1楼,联系电话:
88922707、8890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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