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1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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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18页
国土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我局2013年以来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2017年4月24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
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按照市委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随即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中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土资党〔2017〕3号),把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5项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由局党委班子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1个责任科室所。
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党委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整改”的原则严抓整改落实,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分期分批整改;对复杂问题,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专题研究,确保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18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纪律方面
1.耕地保护不尽到位,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存在问题:
未严格建立落实对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闲置土地没有按要求限期处置到位。
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依然存在,有限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办理相关供地手续时存有瑕疵,简化手续,“毛地”出让也有发生。
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不够严格,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政策执行不够严肃。
整改措施:
一是在2017年2月,建立了对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县与乡镇、街道签订了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是积极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摸清家底,分类处置,对因政府原因造成批而未供或闲置的,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招商力度或加快政策处理,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尽快得到利用;对因用地单位原因造成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予以处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6月份出台《++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土资发〔2017〕20号),加强巡查与管控。
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规定》(+土资发〔2017〕21号),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
确保土地出让前具体的政策处理、表土剥离、林地审批、房屋拆迁、“三通一平”等工作全部完成,努力做到“净地”出让。
四是严格临时用地审批程序,按照《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2017年1月实施)规定进行临时用地审批、收取复垦保证金(标准按耕地3万元/亩,非耕地2万元/亩)。
对已审批的临时用地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清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撤销批文移交监察查处;经查改变实际用途的移交监察查处;对于已到期且项目未完成的,办理续批手续;对已到期且项目已完工的,责令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拒不恢复土地原状的移交监察查处。
五是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办理。
针对2016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挂账问题,今年已注销整改7宗,涉及面积23.97公顷、抵押金额5.5042亿元。
2.土地执法不够有力,高压态势尚未形成。
存在问题:
土地联合执法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裁执分离”制度实施后,对违法用地查处的实际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违法用地及责任人员未处置到位,止违拆违缺乏有效手段。
因土地执法而没收的建筑物未得到妥善处置,大多数仍由违法行为人占有使用或者转让出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政府的公信力。
临时工程性采矿许可缺乏依据,以班子集体决策形式批准,并收取资源补偿费,存在履职风险,矿山巡察、核查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裁执分离”制度实施后,乡镇、街道作为执行主体的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与法院、“三改一拆”办、乡镇、街道的联系,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用地查处的执行工作。
二是结合省厅“亮剑行动”和“无违建”县创建,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到铁面执法,对违法用地行为决不姑息,坚决按查人处事相结合的要求,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协调会议,出台了没收建筑物处置相关政策,明确处置主体和各相关部门职责,以及处置方式、程序等,以便将没收建筑物妥善处置。
四是关于临时工程性采矿许可问题,除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外原则上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建立定期巡察、核查机制。
严格管控新增违法用地,报请县政府拟定出台了《新增违建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
在今年4月份全县国土工作会议上,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市新增违法用地管控承诺书》,辖区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或新增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占用耕地1亩以上,且未在1个月内依法依规有效处置的,年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影响“无违建县”创建或被省、市媒体曝光的,从重处理。
同时,与县纪委、市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三改一拆”办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即时专报”、“记账消账”、“督办问责”等手段,全面落实共同监管和责任追究。
3.执行人事政策不严,政治生活有待规范。
存在问题:
局机关行政编制紧缺,聘用人员比例偏高,干部混岗现象比较普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健全,组织生活不丰富,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思想政治工作时有放松。
平时班子成员和科室基层一般干部谈心交心等沟通不多,对干部的真实思想情况了解不深,缺乏针对性的相关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部分干部职工对奖金、职位津贴、车改补贴等反响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整改措施:
一是由于机关定编人员有限和科室所数量较多,为了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我局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行政和事业的编制及身份界线,坚持“因人而用”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是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三会一课”活动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向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延伸,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
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把重点放在本次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努力把支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打牢基础、建强堡垒,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
通过局党委的组织带动,全局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热情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全局104名注册党员志愿者2017年1-6月完成“党群同心圆”服务次数2298次,人均达21.48次,涌现出12名金牌志愿者,在全县机关单位中排名第二,充分体现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6年被党工委授予“党建精品单位”。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建立并坚持定期与干部职工谈心制度。
每半年至少与群众谈心一次,关心干部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群众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纠正和整改。
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促进个人素质提高、改进工作的目的。
四是认真开展干部谈话,出台《++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局党委书记全年专题找班子其他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年找分管(联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并要求在专门的记录本上做好谈话记录,局纪委不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五是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科室所例会等途径,对奖金、职位津贴、车改补贴等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减轻疑虑。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两个责任履行不严,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存在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执行不严;述职述廉报告中,有的班子成员对如何监管好责任区人员未作表述或不具体,将党风廉政工作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问题;党委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双岗双责”不够有力,履责汇报重形式,存在应付现象;以业务交流代替廉政谈话,相关内容缺少规范记录。
局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内容过于宽泛,与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求不一致。
廉政教育宣传与业务工作融合度还不够深。
专题橱窗内容比较单调,更新缓慢,没有充分运用微信、网络、微视频等现代宣传媒介,在提炼和宣扬廉政亮点上仍有提升的空间。
整改措施:
一是从2016年7月开始,我局严格执行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双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前,提前一周通知各班子成员,要求结合分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不走形式过场,不做表面文章,汇报材料充分体现“双岗双责”情况。
二是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并在局长办公会议上重申《述职述廉报告》有关要求,确保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三是针对纪委书记分工问题,我局将适时对局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使其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四是积极构建更具互动性、多样性和广泛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运行机制,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
6月7日,邀请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组组长景松健做廉政讲座,全体干部职工近200人参加学习。
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面推进廉政文化“三进三上”,在全局干部的电脑桌面上设置了廉政屏保,在局机关大楼显眼位置增设宣传栏,落实专人负责宣传内容张贴、更换。
切实强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氛围。
继续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注重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人人都参与、人人有收获。
2.相互配合不够紧密,部门对接不够主动。
存在问题:
在一些综合性工作和项目的落地上,有时分管领导之间相互配合协调不充分,信息收集、甄别工作不够全面细致;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够及时主动,部门规划无缝对接不够到位,多规融合、资源共享难,导致一些工作的被动。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县统一征地事务所的监管职责,仅停留于征地方案的上报以及征地协议的签署,缺乏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在征地拆迁中有效的审核和监管,造成有的项目信访、复议、诉讼不断。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分管领导、各科室所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主体,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一件事多家管的现象,使各项工作都要有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有考核,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在工作中设立联系群,方便科室、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如在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现场会筹备工作、全县“清障提速”项目推进工作中建立了微信群,使参与这两项工作的部门同志能在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及时分析协调出现的问题,实时予以解决。
二是严格执行“阳光征地”规定的程序,继续做好征地告知、承包权证调查告知、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调查告知、征地听证告知;审核被征收地块的地类与权属调查与确认,使征地项目批前完成“告知、确认、听证”程序。
执行征地项目批后“二公告一登记”,做好征地项目批后监管,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多层次多部门开展阳光征地程序的相关培训与指导,使之在具体征地操作过程中符合法定征地程序。
3.审批监管疲于应付,履职风险居高不下。
存在问题:
在处理加快审批提速、助推重点项目建设和规范项目用地审批、严格监管这两者关系上存在忽轻忽重现象,有时拘泥于程序和规则,没有注重效率,项目迟迟不能落地,有时又为了追求项目落地,疏于行使监管职责。
在解决土地利用率问题上,尤其是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缺乏主动性。
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放松监管,对政策处理和政府造成的,没有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解决,在上级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时候,通过办理闲置土地延建手续或签订有偿收回协议来应付检查。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用地审批程序,提前介入,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指导用地单位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报批效率。
同时加强项目监管,严格用途管制,确保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是开展了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摸清家底,分类处置,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政策处理;对因用地单位原因造成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予以处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出台批后监管有关规定,加强巡查与管控。
4.机关下属企业空置,管理运作缺乏依据。
存在问题:
国土局下设有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至今尚未开展业务运作,没有经营性收入,企业人员由局机关统一调配,分别安排在行政和事业岗位上,人员工资、津补贴、车辆管理和三公经费等支出方面统一由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管理,其存续和管理问题尚无可供参考的制度依据。
局机关自设科室勘测所,又名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所++分所,在业务运作、内部管理和服务收入等方面有诸多的利处,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机构性质、体制权属不够明确,责任主体、职能权限不够清晰,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
正在办理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勘测资质报批,待上级批复下达后,将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所++分所职能划转至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勘测业务运作。
待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勘测业务运作后,撤销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所++分所。
(三)作风建设方面
1.担当精神有所欠缺,破解难题显得不够。
存在问题:
部分班子成员对土地执法监察存在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精神有所缺乏;部分工作人员在土地执法监察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也显得不足。
班子成员平时抓工作往往是听汇报、布置任务的多,真正静下心来到基层一线调研,解决疑难问题的时间有所欠缺。
对结合++实际、围绕解决农村土地审批、闲置土地处置等问题,在制度完善、载体创新上功夫下得不深。
对结合++实际、围绕解决土地监察执法问题,在制度完善、载体创新上功夫下得不深。
整改措施:
一是从强化干部思想认识入手,结合“三勇”国土干部队伍创建,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担当意识;强化建章立制,在制度上解决执法人员瞻前顾后的畏难情绪;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抓好落实。
出台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农村土地审批、闲置土地处置、土地监察执法等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中梗阻问题,排摸出16个课题、26个难题,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领衔1个课题、1个难题,明确责任科室所和完成时限,统筹负责抓好落实,切实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结合土地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农村宅基地、农村经营性用地管理、退出、流转等相关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审批改革创新。
加强闲置土地调研,学习先进县、市区在处置闲置土地和农村土地审批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开辟平台,建立统一招商平台,加速闲置土地处置。
四是建立“即时专报”制,将发现的超过1亩违法用地的,即时以专报形式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建立“记账消账”制,对违法用地进行督促查处、整改,履行法定职责,完成一个销账一个,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拆除复耕;建立“督办问责”制,结合《新增违建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对履职不力的,督办问责。
今年下半年开始,运行执法监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增违法用地即时上传,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两报告两抄送”制度,即发现违法用地第一时间报告乡镇街道和县“三改一拆”办,并抄送供电公司和水务集团。
2.经费管控不够严格,审核签字手续不全。
存在问题:
公务用车制度有时执行欠规范,非车改人员享有车改补贴;在接待费中列支接待对象自行结报后超标准部分房费或代为支付;报销发票缺少相关人员签字。
整改措施:
一是2016年10月新车改政策出台前,因我单位人员由局统筹调配安排,经对接,将下属单位车辆统一上交车改办,节约公车使用成本,用于补贴未车改事业人员。
新车改政策出台后,我局已严格按要求执行,非车改人员一律不再享受车辆补贴。
二是2017年起,严格按照规定报结,对超出部分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是发票缺少签字的凭证需补签的已补签。
还有部分缺科室所意见的实际为领导出差,不存在科长签字,但我们使用表格是统一的。
今后财务将严格把关,出纳在接收报销原始单据时先审查,会计在记帐环节做好复查;日常根据内控及纪委相关要求开展互查。
四是对报销表格进行了重新设计,规范报销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票据使用不够规范,替代发票时有发生。
存在问题:
工资清单形式替代劳务费发票报销;材料发票替代工程款发票报销。
整改措施:
工资清单形式替代劳务费发票报销,实为土地志编纂人员及法律顾问工资现已整改,以后类似情况按规定办理。
材料发票替代工程款发票报销,实为局大楼及基层所办公室整改隔间,主要是材料及部分安装人工费,以后出现类似情况按规定办理,零星工程需签订合同,费用结报凭工程款发票。
2017年4月以来,再未发生类似情况。
4.部分补贴未附明细,支出费用缺少附件。
存在问题:
加班费支出未附加班清单;部分支出未附审批单;会议费支出未附会议通知及签到册。
整改措施:
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对加班补贴发放需附领导审批加班清单;基层所聘用人员值班补贴发放需附办公室审核值班表;双联出警补贴发放需附地矿处主任等签字出警记录表。
会议费报销严格按《++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一会一报”制,附合法票据外,还需提供会议费预算审批依据、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相关资料。
5.经费支出缺乏依据,部分款项超出标准。
存在问题:
补贴、奖励费和慰问金发放缺依据;奖金、工资发放超标准;工会经费支出另立名目,超出额度。
整改措施:
我局聘用人员目前全年收入为48000,扣除五险一金后全年收入为28000,如果再降低标准,无法满足基本生活。
加上培养一个聘用人员实属不易,收入过低将造成人员流动性加快,不利于工作开展。
2017年5月以来,我局各类补贴、奖励费和慰问金发放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支出按+总工〔2015〕6号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
1.农村建房矛盾突出,基本民生需求强烈。
存在问题:
农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基数大,符合申请农村个人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数多,但是土地得不到落实的矛盾突出,农民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
部分村庄规划工作滞后,老旧房屋注销、收回机制不健全,村民之间不愿置换土地,部分村民在村庄规划红线内无宅基地而无法报批的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长远规划控制和新增建设用地布局重点实事工程等影响,村庄内可利用土地得不到保障,导致审批困难。
在服务群众建房需求上,疏堵结合工作不到位,破解“农民建房难”的困境,措施不够有力,一些群众切实利益得不到保障。
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开展破解农民建房难行动,强化“无房屋、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调查摸底,设立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确保每年用于农村建设的建设用地指标大于可用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并将存量土地纳入计划管理,存量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建房用地。
2017年以来,组件上报农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农转用14.6亩,涉及西店镇凫溪村、深甽镇深甽村、力洋镇凤凰山村等7个行政村;审批农村个人住宅768户,面积129.4亩。
二是出台了《++市旧村改造管理办法》,列出专项旧村改造资金,对农村可利用的空闲宅基地进行统一改造利用,及时做好不动产注销登记,并指导镇、村两级对新宅基地提前谋划、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落实。
三是通过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调整和乡级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落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对农民建房用地计划指标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四是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已于2014年7月下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2014年7月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优化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保障农民建房及时落地。
加强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加快宅基地审批速度。
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个人建房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2.登记管理尚待磨合,效率质量有待提升。
存在问题:
新系统和新平台的运行处于磨合阶段,两部门人员整合,登记工作量增多,考核机制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登记工作效率。
聘用人员比例偏高,稳定性不强,部分人员的素质与登记审核要求的业务能力之间尚有一定差距,登记职责落实不够到位,缺乏系统性的教育培训。
软件支撑不能及时解决,技术措施没跟上,登记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和环节需进一步简化与整合,以方便群众。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2017年3月底已实施不动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简化了流程,整合了各部门资源,大大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
以缩短办件时限为突破口,全面梳理办件受理程序,在压缩时限、缩短办件环节上进一步做了优化提速。
继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提速至2个工作日,成为全大市最短办结期限之后,又将三大类群众办事量大、关注度高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提速至7个工作日,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
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已启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二期优化工作,以完善存在的各种缺陷和不足。
制定统一的考核机制,以激励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积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为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出现“多头跑、反复跑、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我局积极主动与财税、房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打破部门之间业务“瓶颈”,努力做到“部门跑一跑,群众歇歇脚”。
三部门办理步骤保持一致,原先需要签字、摁手印的环节,在保证法律效力的情况下,省去摁手印步骤。
契税缴纳证明不需要提交复印件,财税部门直接打印移交登记部门,省去了老百姓来回跑趟。
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采用轮岗和业务竞赛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综合能力。
三是制定不动产登记办证规范程序,明确不动产登记办证从3月1日起不得“插队”办快证,一律按受理顺序办证,每月月初由局纪委对办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涉土信访量大面广,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存在问题:
近几年涉土信访量持续高位,一定程度上牵制和消费了国土部门的工作精力和社会资源。
涉土信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反复性、持续性、对抗性强,社会利益关联度高。
涉土信访案件调处、办结、执行落实难,群众满意度低,息访率低,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
信息有限公开与公众需求之间存在矛盾,有时寄望于例外规则的适用,来规避信息公开后的窘境,这不仅不利于化解群众对政府的负面情绪,也无法保障群众知情权。
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初信初访规范办理理念,避免因办访不力引发循环信访,同时力争在初信初访期间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重复访,避免产生新积案;进一步加强科室所联动,促进源头防控,共同减少信访发生量;坚定推行“法定途径优先原则”依法办访。
二是再次梳理历史遗留问题,跟踪信访人当前动态及信访事项的化解情况。
准确把握问题属性,对其中涉法、涉诉、涉及政策改变或已经信访程序终结的历史遗留问题,继续耐心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引导依法信访。
三是继续加强接访、办访能力,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量,提高以息访方式结案的比率,以期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县信访考核办法尽快出台我局2017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
四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委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同时,我们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我县国土资源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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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 巡察 反馈 意见 整改 情况 报告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