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docx
- 文档编号:1281342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29.86KB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docx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 总 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之和。
1.0.3 施工监理收费一般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收费。
铁路、水运、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对机电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占工程概算投资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双方可协商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额。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的规定收费。
1.0.5 施工监理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6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施工监理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合同额。
1.0.7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基本监理服务内容的酬金。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1.0.8 施工监理计费额
施工监理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施工监理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的投资额。
1.0.9 施工监理收费调整系数
施工监理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附加调整系数是对施工监理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以及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施工监理工作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0~4000m为1.3
海拔高程 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在以上基础上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0.11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2。
1.0.12 发包人将施工监理基本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则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1.0.1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
发包人委托其中一个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费的5~7%加收总体协调费。
1.0.14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2矿山采选工程
2.1矿山采选工程范围
适用于有色金属、黑色冶金、化学、非金属、黄金、铀、煤炭以及其他矿种采选工程。
2.2矿山采选工程复杂程度
2.2.1坑内采矿工程
坑内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简单;
2. 开拓运输系统单一,斜井串车,平硐溜井,主、副、风井条数≤3条;
3. 矿石品种单一,不分采的采矿工程
I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较复杂;
2. 缓倾斜薄矿体或埋藏深度>500m的矿体;
3. 开拓运输系统较复杂,斜井箕斗,主、副、风井条数≥4条,有系统的顶板管理设施;
4. 两种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采矿工程
II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复杂;
2. 缓倾斜中厚矿体或大水矿床;
3. 开拓运输系统复杂,斜井胶带,联合开拓运输系统,有复杂的疏干、排水系统及设施;
4. 两种以上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采用充填采矿法或特殊采矿法的各类采矿工程;
5. 铀矿采矿工程
2.2.2 露天采矿工程
露天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2-2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简单;
2. 矿体埋藏垂深<120m的山坡与深凹露天矿;
3. 单一采场的一般露天矿,开拓运输系统单一;
4. 矿石品种单一,不分采的采矿工程;
5. 水深<6m采金船采金工程
I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较复杂;
2. 矿体埋藏垂深≥120m的深凹露天矿;
3. 多采场的露天矿,两种以上开拓运输方式;
4. 两种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采矿工程;
5. 水深6~9m采金船采金工程
III级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复杂;
2. 缓倾斜中厚矿体,海拔标高>3000m的高山矿床,含流沙矿床;
3. 有防寒保温或治理流沙设施,有露天转坑内措施;
4. 两种以上矿石品种或含有用元素,有矿石倒装及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采矿工程;
5. 水深>9m采金船或阶地采金工程
2.2.3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2-3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处理易选矿石;
2. 一段磨矿;
3. 单一选矿方法,单一产品的选矿工程
II级
1. 处理两种矿石;
2. 两段磨矿;
3. 两种选矿方法,两种产品的选矿工程
III级
1. 处理两种以上矿石;
2. 两段以上磨矿;
3. 两种以上选矿方法,两种以上产品;
4. 采用重介质,反浮选冷结晶等方法的选矿工程
2.2.4 煤炭矿井工程
煤炭矿井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2-4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地形较平坦,地质构造简单,褶曲宽缓,断层稀少,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2. 煤层、煤质稳定,全区可采,无岩浆岩侵入,无自然发火;
3. 矿床充水条件简单;
4. 地压、地温正常,煤层及瓦斯无突出的采矿工程;
5. 井筒深度不小于300米;表土层厚小于150米;
II级
1. 地形起伏不大,地质构造较复杂,褶曲、断层不影响采区划分,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2. 煤层在可采范围内厚度变化不大,全区大部分可采,偶见少量岩浆岩,自然发火倾向小;
3. 矿床充水条件较复杂,沙漠地区有溃水溃沙;
4. 地压呈现强,地温正常,瓦斯含量低的采矿工程;
5. 井筒深度300—800米;表土层厚150-300米;
III级
1. 地形复杂,地质构造复杂,褶曲、断层较密集,第四系地层稳定性差;
2. 煤层倾角、厚度、煤质变化大,局部不可采,且结构复杂,有岩浆岩侵入,有自然发火危险;
3. 矿床充水条件复杂,水患严重;
4. 地压大,地温局部偏高,高瓦斯需抽放,煤层及瓦斯突出的采矿工程;
5. 井筒深度大于800米;表土层厚大于300米。
2.2.5 煤炭露天矿工程
煤炭露天矿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2-5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地质构造简单,矿田地形为I类;
2. 煤层赋存条件属I类,煤层单一,煤层埋藏深度≤50m;
3. 采用单一开采工艺,技术一般的采矿工程
II级
1. 地质构造较复杂,矿田地形为II类;
2. 煤层赋存条件属于II类,煤层结构较复杂,煤质变化较大,可采煤层2层,煤层埋藏深度50~100m;
3. 采用单一开采工艺,技术较复杂的采矿工程
III级
1. 地质构造复杂,矿田地形为III类及以上;
2. 煤层赋存条件属III类,煤层结构复杂,煤质变化大,可采煤层多于2层,煤层埋藏深度≥100m;
3. 采用综合开采工艺,技术复杂的采矿工程
2.2.6 选煤厂工程
选煤厂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3-6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新建筛选厂(车间)工程;
II级
1.新建入洗下限>25mm选煤厂工程;
III级
1.新建入洗下限≤25mm选煤厂工程;
2.水煤浆制备及燃烧应用工程
3加工冶炼工程
3.1加工冶炼工程范围
适用于机械、船舶、兵器、航空、航天、电子、核加工、轻工、纺织、林产、农业、(粮食)、内贸、建材、钢铁、有色等各类加工工程,钢铁、有色等冶炼工程。
3.1.1 加工冶炼工程示例
加工冶炼工程示例表 表3.1-1
工程类别
工程示例
机械
矿山、交通、铁道、港口、工程、石油、化工、电力、纺织、医疗、农业、环保、通用、食品及包装等机械,汽车、电机、电器、电材、仪器仪表、机床工具、磨料磨具、机械基础件,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及衡器等
船舶
船舶制造,船坞、船台、滑道等
兵器
枪炮、坦克、步兵战车,光学、光电、电子兵器,弹、引信、靶厂、防化器材、民爆器材等
航空
航空主机、辅机、零部件、航空维修、试验室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监理 相关 服务 收费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