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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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资金,根据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
一、向社会公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企业家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财、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
一、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三、章程中没有涉及又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特殊活动。
第四条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学校活动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
第五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总结。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
第七条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八条会计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监督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确保其合理、合法、合规,保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二、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参与制定公益活动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分析。
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和监督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
三、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记账、算账、结账,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按理事会通过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支付各项公益活动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按照支票与印鉴分管的原则,与出纳密切配合管好支票、印鉴。
第九条出纳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账户核对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根据收付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三、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四、负责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
五、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
第十条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学校校长为本会资金使用业务授权审批人。
第十一条经费收支预算经本基金成员会通过后,其资金使用按以下权限审批:
5万元人民币以上,由小组全体成员审批;5万元人民币以下,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小组组长及三位成员以上审批,并每月电话、信息、书面形式汇总上报组长;5000元以下,由学校行政人员、家长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流程
一、支付申请。
在办理各项用款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资金方案、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经审核人审核后,并将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在申请时一并附上。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学校出纳人员负责对批准后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支付项目是否在年度预算之中的项目,复核无误后,交由学校长签字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应根据复核后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金费,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记账,出纳人员不得超出审批金费。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学校财务不能有任何教育基金的现金留存。
第十六条本会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1、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成绩突出,学生认可、家长认可、家委会认可的前四名优秀教师。
2、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业务水平精湛、工作积极性高、学校行政人员认可的校优秀教师。
3、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参加乡、市级以上优质课获奖教师。
4、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半期考试获班级前三名综合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5、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被学校综合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6、学校推荐出去被评为市优秀、市先进的教师。
7、凡参加校级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奖的教师和团队。
8、各部门及语、数、综合组半期来被评为优秀团队的组。
(少先队、远教、教务处、安全卫生、食堂、语文、数学教研组)
9、每次的奖励金费务必按分配方案和相关活动程序办理,每一次总的奖励金费不得超过2万元。
10、其他临时而确实需要支付的款项,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拟定方案作好相关汇报得到审批后。
第十七条凡有个人以现金形式捐赠的资金以及取得的其他现金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外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四章:
票据及印章的管理
第十九条加强对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二、专设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由出纳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票据遗失。
三、发票(收据)由会计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回收、缴销。
四、发票(收据)填写错误,一式几联加盖作废印章,以备审查。
第二十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校长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保管,支票由教导主任负责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
按规定所需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其他资金的使用及审批
第二十一条其他资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制作宣传册、奖牌、奖章。
二、奖励个人纪念品和活动生活费。
三、考察、学习、参观、教学交流等差旅费用。
四、必要的接待、宴请等费用。
五、学校活动及学校建设超过10000元费用的。
第二十二条其他资金支出的原则及审批
一、有利于向社会公开宣传学校发展的画册及宣传页,按照发行的范围,要确定长期使用或特定时期使用的不同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由学校行政提出数量、质量、制作厂家、总价格,由组长审核、审批,如越出批准权限,由所有成员审批。
二、纪念牌、纪念章、证书等,由办公室可根据当年使用的数量,报小组全体成员审核、审批。
第六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建立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基金会全体成员负责审批权限,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二、支付款项用途是否执行了年度工作总结和临时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三、其他款项的支出是否按章程规定支付。
四、印鉴保管及使用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七章:
光华小学教育基金领导小组
总顾问:
吴会、陈洪勋、吴庆端、李明昌、陈洪旭、程天刚
组长:
陈燕飞
组员:
吴启林、叶飞、李德飞、田径、吴庆康、高飞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本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14年6月13日施行。
仁怀市光华小学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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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华 小学教育 基金会 资金 管理 使用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