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在统战部调研宗教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座谈会上的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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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在统战部调研宗教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统战部调研宗教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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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区委统战部的部门职责: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调研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非公济及其人士工作;开展港澳台侨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负责领导区工商联党的工作。
2017年,区委统战部充分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大统战”格局。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
组织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深化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服务经济建设。
积极参与全市“精准扶贫”行动;深入推进以联系、沟通、吸引冀州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实现人才、资金、项目回流为重点的“反哺工程”,参与组织衡水湖马拉松商务洽谈活动,推动域外资金、技术、人才向冀州汇集;三是巩固民族宗教的稳定形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促进与党外人士合作,注重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作用,开展科技、技术、医疗下乡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外人士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2)区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根据衡办字【2016】9号文件精神,冀州区委统战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编制5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内设机构1个,设立综合办公室。
内含机构三个:
台湾工作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7年,区委统战部收入合计9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合计73.35万元与公用经费10.65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主要是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台办侨联办公经费等;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度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9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6669.84元,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增加了撤市建区人员工资,另一方面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0.65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2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4万元、福利费1.096395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业材料0万元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及其他费用5.293605万元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没有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做好统战业务管理。
计划开展的重要工作包括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台办侨联工作、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等: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开展统战工作
130000.00
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
10000.00
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职能作用,构建和谐政党关系
民主党派履行职能有关支持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提交政协会议议案数量
≥4
3
2
<2
民族宗教统战工作
90000.00
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牵头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维稳、抵御境外渗透工作。
涉密
涉密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30000.00
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争取人心,凝聚、壮大爱国力量,为河北的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联系重点社团及代表人士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完成率
非公经济统战工作
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活动开展次数
≥4
3
2
<2
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政治引领,培养人才,建言献策,服务社会,联谊交友
传统领域统战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组织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留学人员中代表人士开展统战工作的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以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为标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增强党外干部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培训人员数量
≥70
≥50
≥30
<30
统战事务管理
负责统战业务管理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综合业务管理
综合调研统战理论政策;负责全县统战宣传和联络工作以及涉及统战各界人士的综合性工作;领导、指导、联系、代管相关统战单位;完成省市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做好统战宣传培训考察调研工作,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扩大统一战线社会影响;密切联系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认真做好党外人士统战工作;完成省市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项目为0类0个,涉及金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23.3724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冀州区委统战部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
23.3724
1、房屋(平方米)
0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1
6.3
3、其他固定资产
37
17.0724
4.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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