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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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3篇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3篇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
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
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
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学校午休、课后托管安排,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
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
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
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
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
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
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
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
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
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
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指导各级机构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在营业网点或办公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情况,总行根据《昆仑银行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手册V2.0》、《昆仑银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等内容,编制本应急预案。
1.基本原则:
各级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防疫政策规定,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兼顾对外金融服务保障,确保基本业务和服务的连续性。
2.组织架构:
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管理,完善组织架构,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处置流程,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在各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快速、科学、妥善处置疫情突发情况。
3.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指分行包括所有分行级机构,简称分行。
营业网点是指面向社会客户对外营业的支行、营业部等,简称营业网点。
办公场所分为一般性办公场所和必须接入我行生产网及相关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和业务处理的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清算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等,以下统称业务处理机构。
营业网点疫情的应急处理
一、接报到访客户为确诊患者
当营业网点接报曾经到访过的某客户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后,应组织该营业网点参照以下步骤处理:
1.全体人员排查:
立即对网点工作人员(包括保安、保洁员等,下同)进行全面排查,确认是否有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
2.密切接触者确认:
根据所掌握的信息,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迅速确定与该患者有过接触的网点工作人员,特别是密切接触者。
3.人员隔离或临时停业:
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立即至少对密切接触者本人进行隔离观察14天,并向总行报备;视情况严重程度,还可申请营业网点的临时停业,并安排员工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隔离观察14天。
4.营业安排调整:
分行在接到营业网点临时停业的报告后,应主动向当地监管机构和总行报备。
对于有多个营业网点的分行,应积极协调辖内其他未受影响的网点继续对外提供金融服务,并做好营业时间调整的报备和公示工作。
对于仅有(或仅存)一家营业网点的分行,在该营业网点临时停业后,须确保清算中心有相关业务人员留守,能够正常处理日常结、清算业务。
5.网点消毒:
组织该营业网点实施全面消毒,包括网点内的各类自助设备、终端机及外设、各类办公文具、家具、地面、墙壁、门把手、卫生间等。
6.其他:
按当地防疫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等相关工作。
二、接报工作人员为确诊患者
当营业网点接报内部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后,应组织该营业网点参照以下步骤处理:
1.临时停业及报告:
立即要求该营业网点停业,并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向当地防疫部门、有关单位和总行防疫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属地监管机构和总行进行网点临时停业报备。
2.隔离观察:
该网点工作人员须立即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严格隔离观察。
同时,与上述被隔离观察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分行辖内人员也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当地防疫工作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密切接触者排查:
根据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通过登记信息、业务传票或视频监控等方式,协助确定与该名患病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客户以及行方工作人员。
4.全辖机构消毒:
组织辖内各级机构对所有营业网点及办公场所再次实施全面消毒,包括网点内的各类自助设备、终端机及外设、各类办公文具、家具、地面、墙壁、门把手、卫生间等。
5.营业安排调整:
同接报到访客户为确诊患者部分的第4条。
6.其他:
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和重新恢复对外营业等相关工作。
三、发现工作人员有疑似症状
参照第四部分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的有关步骤处理。
办公场所防疫常态化准备工作
一、业务处理机构
作为我行重要的中后台业务支持保障部门,各业务处理机构肩负着保障我行基本业务、基础服务平稳运营的重要职责,常态化做好以下准备:
1.临时办公场所:
总、分行应协助上述业务处理机构在原办公场所以外(其他城市,或不位于同一建筑内,或相对远离原办公场所的其他楼层)尽快建立临时办公场所。
各级信息科技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须配合做好设备配备、网络搭建和系统调试等工作,确保在出现极端情况时,可迅速切换至临时办公场所。
2.人员分组值班:
总、分行应协助和指导上述业务处理机构做好人员的分组排班工作,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和风险防控的标准进行分组,尽可能实现各组人员互不交叉,且任意一组人员均可肩负起保障基础业务运营的职责。
对于人员数量不足的业务处理机构,应提前谋划并做好人员的调岗工作。
3.工位安排:
发生疫情期间,应组织各业务处理机构工作人员尽可能分散就坐,并按照全行疫情防控的统一要求做好开窗通风、消毒、身体状况监测等工作。
如有员工患其他具备传染性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感冒、流感、诺如病毒等),应立即安排该员工隔离休息,避免交叉传染,最大限度保证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一般办公场所
一般性办公场所应在楼宇内提前设立独立的隔离场所。
隔离场所内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生活物资,确保被隔离人员与外部的有效隔离。
隔离场所由所属机构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
办公场所疫情的应急处理
一、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
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现或接报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乏力并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等)或有确诊的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办公区域隔离:
立即启用独立隔离场所,并对该患病员工及其同办公区域内的密切解除者分别进行隔离。
在患病员工被转移或离开办公场所前,或被隔离人员确认可解除隔离前,要对其所需经过区域进行封闭。
2.密切接触者排查:
立即排查并协助确定与该名患病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其他所有人员。
3.报告和通知:
根据当地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有关单位及总行防疫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患病员工家属,并及时将患病员工通过安全方式转移至定点医院。
4.场所彻底消毒:
移交、撤离或解除隔离后,须对该患病员工所处的办公场所、隔离场所以及所经的过区域全面彻底消毒后再开放使用。
5.其他:
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等相关工作。
二、业务处理机构处置流程
在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的基础上,如业务处理机构发现内部工作人员为新冠病毒疑似或确诊患者后,还应采取以下步骤:
1.启用异地办公场所:
当发现员工被感染后,应立即启用临时办公场所,保障业务和服务的连续性。
如因条件所限无法迁移至临时办公场所的,应对该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对必须进入该场所进行业务处理的其他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的全面升级,确保员工至少配备护目镜、N95级别口罩、手套、头套等,有条件的还应配备防护服。
2.人员分组隔离观察:
当发现员工被感染后,与该员工同组的所有人员须立即按照当地防疫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严格的隔离观察。
与上述被隔离观察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分行辖内其他人员也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其他:
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场所消毒、解除隔离、返岗复工和重新启用原办公场所等相关工作。
员工家属为疑似或确诊患者
如辖内员工家属(或共同生活的密切接触者)被当地防疫部门追溯并通知进行隔离观察,或被认定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则应安排该员工立即按相关防疫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组织该员工所属机构比照第二部分接报到访客户为确诊患者的有关内容进行应急处理。
附则
以上为疫情防控的基础参考标准,各级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属地防疫的政策规定和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确保基本业务连续性和风险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上述疫情防控手段进行升级,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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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炎 疫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