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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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6日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家猪和野猪急性、出血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临床症状与猪瘟极其相似,死亡率可高达100%,目前尚无可供预防该病的商品化疫苗。
自2018年8月我国确诊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疫情已波及我国31个省份,给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肉类市场保障供应带来极大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非洲猪瘟病毒传染性强,疫源污染面广,通过消毒减少病原体污染、净化环境,切断通过猪、车、人等媒介传播病毒是目前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措施之一。
,实践证明,合理规范的消毒可以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养殖场生物安全。
截止目前我国尚无关于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用以指导非洲猪瘟规范合理的消毒。
为指导我省正确防控非洲猪瘟,阻止病原体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我省的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十分必要。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和承担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30日印发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市监函[2019]36号),下达了《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制定任务,并委托杭州洪桥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制定任务下达后,杭州洪桥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迅速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对国内外相关标准文献进行了充分的查阅,并到屠宰场、养殖场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点进行了调研和听取相关的建议意见。
于2019年12月形成了标准草案。
2021年4月至5月,杭州洪桥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标准草案中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内部论证等相关工作。
同时征求了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台州市畜牧兽医局、温州畜牧兽医学会、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浙江省青莲食品有限股份公司共12家单位征求意见,共反馈建议48条,采纳建议33条,未采纳15条。
并根据采纳的建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1年7月,标准制定工作组对《非洲猪瘟消毒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经反复讨论,充分研究,形成非洲猪瘟消毒规范》(送审讨论稿)。
(三)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所作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制定标准,杭州洪桥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成员包括徐辉、孙冰冰、冯肖肖、周泉丽、刘爱军、王雅婷、谢荣辉、张传亮、童夏霞、王佳璟、刘霞、杨芳、吴雪军、安慧婷、陈勇锋、周蕾、柴娟、舒建洪、赵灵燕、黄晓兵、陈建祥和姚邦等。
具体负责工作如下:
徐辉负责确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规范框架并组织实施;刘爱军和谢荣辉负责标准撰写和修订;王雅婷、谢荣辉、张传亮、童夏霞、王佳璟、刘霞、杨芳、吴雪军、安慧婷、陈勇锋、周蕾负责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的验证;孙冰冰和张传亮、周泉丽数据分析和总结工作;冯肖肖、柴娟、舒建洪、黄晓兵、陈建祥、姚邦负责标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分析;赵灵燕负责标准制定过程中技术指导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写原则
1.标准的规范性: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内外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20001.1-2001-T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
术语》、《GB20001.2-2001-T标准编写规则第2部分:
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写。
同时本标准制定工作组收集了大量国内外相关资料,查询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确定非洲猪瘟消毒技术方案。
2.标准的适用性:
自2018年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点)和屠宰场十分重视生物安全并建立和采购了大量了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了相应的消毒人员。
并通过我省开展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示范、千场提升”行动,建立了一批车辆洗消中心,用以车辆的消毒,具备标准实施的条件,可行性强,利于标准的推广和执行。
3.标准的先进性:
拟制定的标准对非洲猪瘟消毒基本涉及了生猪养殖的全方面,包括车辆、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点)和养殖场等各个环节,对消毒中要注意的先后秩序和关键步骤按科学要求进行了明确,可有效指导并提高非洲猪瘟消毒工作的规范性,杀灭各个环节中非洲猪瘟活病毒的携带,从而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
目前,尚无非洲猪瘟消毒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用以指导非洲猪瘟的规范化消毒。
4.标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本标准的编写是对现有《非洲猪瘟防冶技术规范》和《非洲猪瘟清洁消毒技术要点》等相关技术文件和规范的补充,互不冲突,标准实施者可根据现实条件选择该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内容编写依据
非洲猪瘟消毒主要依据现行的《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农村部,2017年)、《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农业农村部,2020年)、《非洲猪瘟清洁消毒技术要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2020年)、《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NY/T3075-2017)和《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试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河南省地方标准《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DB41/T2065-2020)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DB21/T3391.2-2021)等;以实现生猪饲养环境的生物安全为目标,同时注重消毒的安全性、实践性以及可操作性。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报告、相关技术和经济影响论证、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主要试验或验证分析
2021年3月,在某屠宰场开展消毒和消毒效果评价试验,对场区7个关键区域和15辆生猪运输车开展了周期性清洗消毒效果评价试验,累计完成168份厂区样本和135份车辆样本的采样与监测。
结果表明:
屠宰场车辆有效细菌杀灭率99.8%;屠宰场核心区(屠宰间和脏器托盘)有效洗消率100%,细菌杀灭率99.8%;屠宰场所外围区(车辆清洗区、卸猪台和待宰圈)有效洗消率60%,细菌杀灭率98.9%;无害化处理间有效洗消率66.7%,细菌杀灭率87.9%。
通过上述试验,对标准草案中规定的清洗消毒原则基本要求、运输车辆消毒、养殖场消毒、屠宰场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消毒进行了详实论证和分析。
表明标准草案制定的技术方案和规范可应用非洲猪瘟各个环节的消毒,对非洲猪瘟的预防和控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二)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死亡率可达100%。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自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已在31个省份相继流行传播,污染面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着生猪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尚无有效的非洲猪瘟疫苗应用,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是当前防控该病最有效的手段,其中清洗消毒是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
消毒方法不够科学规范导致的消毒效果不佳是当前引起非洲猪瘟疫情和加大非洲猪瘟传播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运输等环节进行非洲猪瘟预防控制的常规消毒方法、原则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指导生猪正常生产过程中非洲猪瘟等疫病的预防性消毒。
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可有效规范地指导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养殖场和车辆等各个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的消毒,可有效地控制非洲猪瘟病原体的污染和蔓延扩散,对减少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降低发病率,控制疫情传播,可减少养猪业的经济损,保证生猪安全生产及猪肉安全,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四、国内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我省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符合我省生猪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技术的规范工作需要。
目前我国尚无关于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用以指导非洲猪瘟规范合理的消毒。
虽然部分地区也发布有关非洲猪瘟消毒技术的地方标准(如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DB21/T3258.1-2020)、《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期间生猪产品运载车辆消毒技术规范》(DB21/T3254- 2020);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DB41/T2065-2020)和《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技术规范》(DB41/T2064-2020)),但这类地方标准只局限于养殖或屠宰某个环节,易导致生猪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清洗消毒不协调统一,存在非洲猪瘟防控的漏洞。
虽然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非洲猪瘟清洁消毒技术要点》、《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和《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试行)》等技术指导文件,但该类文件也主要侧重于养殖环节,且缺乏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截至目前为止未出现重大分岐。
六、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七、提出标准强制实施或推荐实施的建议和理由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运输等环节进行非洲猪瘟预防控制的常规消毒方法、原则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指导生猪正常生产过程中非洲猪瘟等疫病的预防性消毒。
本标准发布实施对规范非洲猪瘟清洗消毒,指导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开展合理有效的消毒、清除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和扩散,减少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病原体在环境中存活,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证生猪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可促进我省生猪产业的持续绿色发展。
同时兼顾其他技术性指导文件以及消毒中的实际情况,建议本标准进行推荐实施。
八、贯彻地方标准的要求、措施等建议及设立强制性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并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提出标准实施时间的建议;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宣传贯彻本标准,举办非洲猪瘟消毒等动物防疫政策和标准宣贯培训班,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加强标准的技术指导,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非洲猪瘟清洗消毒,促进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防控,保障生猪生物安全,促进我省生猪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建议本标准尽快发布实施。
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不涉及强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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