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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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紫阳湘贵锰业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陕西省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紫阳县麻柳镇麻柳村4组周家湾沟道内
立项审批部门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紫发改投发[2011]210号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环评时间
2011年9月
开工日期
2011年10月
投入试运行时间
2013年4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3年12月6日-7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安康市环保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安康市环境影响评价所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陕西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汉中荣森矿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600万元
环保投资
总概算
515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32.2%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
(5)《紫阳湘贵锰业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康市环境影响评价所);
(6)《关于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函[2011]202号);
(7)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建设项目试运行的函》(安环函[2013]101号);
(8)陕西省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委托书;
验收监测
标准号、级别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及表2标准;
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Ⅲ类标准;
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一、前言
陕西省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9年8月由陕西省冶金矿山公司重组控股。
现有5000T电解锰生产线两条,日处理锰矿石230T,年产值2亿元。
该公司原有尾矿库位于麻柳镇大沙沟内,距离厂址3.5公里,现已储满,闭库。
本次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麻柳镇麻柳村4组周家湾沟道内,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库容为45.06×104m3,总坝高79m,服务年限为10.14年。
该项目于2011年委托安康市环境影响评价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安康市环保护以安环函[2011]20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完工。
2013年4月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向安康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试运行。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以安环函[2013]10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三个月。
2013年5月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3年7月1日至2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有关资料,了解项目运行情况,检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于发现尾矿库下游集渗池以及地下水监测井不符合标准,要求对其进行整改重建,企业于2013年11月整改完毕,我站又组织监测人员于12月6日至7日对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分析和监测,结合现场调查的“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编制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
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周家湾尾矿库位于陕西省紫阳县麻柳镇麻柳村4组周家湾沟道内,距离厂址2.0km,工程所在地距离310省道、襄渝铁路火车站均较近,交通方便。
2、工程规模及内容
该尾矿库最终总坝高79.0m,可形成总库容45.06×104m3,该尾矿库服务年限为10.14年。
尾矿库布置防渗和排渗设施,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在堆积坝底部布设排渗盲沟,使渗滤液排入到集渗池收集回用。
工程项目组成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坝体工程
初期坝
初期坝型采用浆砌石重力坝,初期坝坝高29m,坝顶宽2.5m,坝顶长度约63.0。
堆积坝
后期堆积坝采用尾矿砂干堆而成,堆积高度为50m,每隔10m高差设一级马道,马道宽3.0m。
排洪系统
防洪标准
初期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中、后期洪水设防标准为200年一遇。
洪标准取
排洪方式
设计排洪系统采用“拦洪坝拦截——涵洞进口进流和由涵洞顶部设置圆筒漏斗状进流相结合——涵洞渲泄”的排洪方式。
涵洞为“城门洞型”断面、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涵洞宽1.4m,净高1.8m,总长度392.54m。
环保工程
防渗工程
尾矿库堆放的浸出渣为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库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材料的渗透系数必须小于1.0×10-7cm/s。
排渗工程
设置集渗池收集渗水,将渗滤液运回厂区回用,不外排。
事故池
在集渗池下设置事故池,不小于50m3。
封库工程
当尾矿库服务期满或因故不在承担新的贮存、处置任务时,应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库。
3、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周家湾尾矿库管理人员4人,年工作300d。
4、生产工艺简介
矿石经过球磨后进行酸浸,然后压滤,在滤液中加入电解添加剂进行电解,获得电解金属锰产品。
剩下的浸出渣运送至尾矿库贮存。
见工艺流程图。
三、主要污染物产生
废水:
堆放在尾矿库中的浸出渣产生渗滤液。
固体废弃物:
电解锰生产过程中产生浸出渣。
噪声:
运营期浸出渣运输带来的交通噪声。
无组织排放:
运输浸出渣扬尘以及尾矿库库区扬尘。
四、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
尾矿库下产生的渗滤液由集渗池收集,利用管道输送回车间重复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
浸出渣运送至尾矿库贮存,不外排。
噪声:
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无组织排放:
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尾矿库库区进行压实避免扬尘。
五、环评结论及批复
环评结论及建议原文摘要
一、结论:
1、陕西省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新建周家湾尾矿库工程,有利于该公司选矿生产的浸出渣得到妥善处置,能够有效治理废渣污染,也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要求。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该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要素是废渣、废水、噪声、粉尘及对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本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方案实施,控制各项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治理措施的管理工作,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搞好尾矿库覆土和植树造林,尽快恢复植被。
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
保护矿区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制定尾矿库意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不安全环境风险的地段制定预防措施,对出现事故后的措施要有具体方案。
2、建议企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落实企业环保机构、人员及环保治理资金。
3、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关资格证书单位对尾矿库的建设进行安全设计,规范施工。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生产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报辖区环保、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环保设施及安全设施予以验收。
4、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尾矿库水土保持方案”,并从植被恢复、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入手,设计切实可行的生态恢复方案,以达到治理矿山生态,恢复植被的目的。
5、闭库后搞好生态环境恢复。
6、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因各种事故引起灾害后果,建设单位应积极与安康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原文摘要:
陕西省紫阳县湘贵锰业有限公司新建周家湾尾矿库工程,库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合理。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粉尘和建筑垃圾,会污染周围环境和影响村民生活。
你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和村民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规范堆放尾矿渣,定期喷水湿润干滩控制粉尘飞扬,禁止电解锰生产产生的阳极渣和废水处理含铬污泥入库。
3、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同时做好尾矿库防渗、集排水措施,确保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受污染。
对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澄清后重复利用,实现零排放,同时设置事故池,以避免非正常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4、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风险事故类型为溃坝、洪水期排水斜槽和排水涵管发生堵塞事故等。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引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各个环节,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并制定有针对性地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努力降低事故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5、在现运行的大沙沟尾矿库和在建的周家湾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必须编制闭库计划,报请地方安监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封场闭库及生态恢复。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村民搬迁按照《紫阳湘贵锰业公司周家湾尾矿库工程安评报告》执行。
7、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该项目建设期必须实施环境监理。
六、验收监测标准
1、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限值详见下表;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地表水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及表2标准
项目
标准值(mg/L)(pH值除外)
SS
—
pH
6-9
COD
≤20
NH3-N
≤1.0
Pb
≤0.05
Cd
≤0.005
Hg
≤0.0001
Cr6+
≤0.05
AS
≤0.05
Mn
0.1
3、地下水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3-93)Ⅲ类标准
项目
标准值(mg/L)(pH值除外)
pH
6.5-8.5
NH3-N
≤0.2
Pb
≤0.05
Cd
≤0.01
Hg
≤0.001
Cr6+
≤0.05
AS
≤0.05
Mn
≤0.1
4、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监测时段
Leq[dB(A)]
昼间
60
夜间
50
七、验收工作内容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在验收监测期间,检查该生产车间及尾矿库是否正常运行,检查生产工况是否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
2、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工艺流程、排污状况及本站监测认证能力,确定监测内容为地表水、地下水、尾矿渗滤液、噪声、无组织排放。
(1)渗滤液:
为了了解浸出渣排入尾矿库后产生渗滤液废水的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在尾矿库渗滤液池出口布设监测断面一个。
生产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断面
断面编号
项目
监测频次
渗滤液池出口
★7
pH、SS、COD、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
(2)地表水:
为了了解尾矿库对地表水水质影响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共布设4个断面,分别在尾矿库(周家湾)上游50m、尾矿库(周家湾)下游50m、周家湾入青岩溪上游200m、周家湾入青岩溪下游1000m。
地表水监测内容
监测断面
断面编号
项目
监测频次
尾矿库(周家湾)上游50m
☆1
pH、SS、COD、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
(混合样)
尾矿库(周家湾)下游50m
☆2
pH、SS、COD、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混合样)
周家湾入青岩溪上游200m
☆3
pH、SS、COD、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混合样)
周家湾入青岩溪下游1000m
☆4
pH、SS、COD、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混合样)
(3)地下水:
为了了解尾矿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共布设2个点位,在尾矿库(周家湾)上游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尾矿库(周家湾)下游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地表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
断面编号
项目
监测频次
尾矿库(周家湾)上游地下水监测井
☆5
pH、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
尾矿库(周家湾)下游地下水监测井
☆6
pH、NH3-N、Cr6+、AS、Cd、Mn、Hg、Pb
连续2天、每天4次
(4)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为了了解尾矿库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在尾矿库上风向布设监测点位一个,下风向布设监测点位二个。
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
监测断面
断面编号
项目
监测频次
上风向
○1
颗粒物
连续2天、每天4次
下风向
○2、○3
颗粒物
连续2天、每天4次
(5)噪声
为了了解尾矿库运营噪声排放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在尾矿库东西南北布设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四个。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1
昼间、夜间
▲2
昼间、夜间
▲3
昼间、夜间
▲4
昼间、夜间
3、调查工作
(1)水环境影响:
主要调查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后,是否运回车间重复使用,是否做到零排放。
(2)环境管理制度:
①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要求该项目在建设中的环保设施的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
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人员责任分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③公众意见调查;
④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污染事故。
八、监测质量保证
现场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必须保证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为保证验收工作科学、客观、公正,验收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监测各项操作规范进行监测和质量保证。
1、监测分析均采用国标方法或国标推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使用仪器设备下表。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mg/l
使用仪器
SS
重量法
GB11901-89
——
CP114电子天平
pH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
酸度计
COD
重铬酸钾法
GB11914-89
10
-
NH3-N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5
721分光光度计
Pb
火焰原子吸收法
GB7475-87
0.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Cd
火焰原子吸收法
GB7475-87
0.0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Hg
原子荧光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0.00005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Cr6+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GB7475-87
0.004
721分光光度计
AS
原子荧光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0.00006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Mn
火焰原子吸收法
GB/T11911-1989
0.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
——
噪声频谱分析仪
TSP
重量法
HJ618-2011
——
CP114电子天平
2、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
3、所用监测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情况下进行采样监测。
5、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则测试数据无效;
6、验收监测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报告进行站内三级审核。
7、水样监测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
8、水样测定按规定带质控(密码)样;每批水样分析室均做平行样分析,以验证水样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九、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该选矿厂设计能力为日选矿300t,验收期间选矿厂选矿量约为300t,生产工况约为100%,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2、地表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周家湾入青岩溪上游200m地表水水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值除外)
采样点、
日期
项目
周家湾入青岩溪上游200m
12月6日
12月7日
SS
11
10
pH
7.97
7.96
COD
5ND
5ND
NH3-N
0.592
0.600
Pb
0.01ND
0.01ND
Cd
0.001ND
0.001ND
Hg
4.00×10-5ND
4.00×10-5ND
Cr6+
0.004ND
0.004ND
AS
4.37×10-4
4.21×10-4
Mn
0.638
0.627
周家湾入青岩溪下游1000m地表水水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值除外)
采样点、
日期
项目
周家湾入青岩溪下游1000m
12月6日
12月7日
SS
13
12
pH
8.00
7.99
COD
5.10
5.25
NH3-N
0.827
0.852
Pb
0.01ND
0.01ND
Cd
0.001ND
0.001ND
Hg
4.00×10-5ND
4.00×10-5ND
Cr6+
0.009
0.009
AS
1.88×10-4
2.36×10-4
Mn
0.405
0.381
因验收监测期间为枯水期故尾矿库(周家湾)上游50m及下游50m无法进行采样监测,只对周家湾进入青岩溪的上下游断面进行了地表水监测。
根据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及表2标准评价:
周家湾尾矿库入青岩溪上游200m及下游1000m地表水中Mn超过了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其余所测项目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渗滤液监测结果与评价
渗滤液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值除外)
采样点、
日期
项目
尾矿库渗滤液出口
12月6日
12月7日
SS
18
17
19
18
19
18
19
17
pH
6.93
6.89
6.86
6.83
6.82
6.80
6.77
6.82
COD
26.7
27.8
28.2
26.7
27.4
29.0
28.6
27.8
NH3-N
1.28×103
1.28×103
1.29×103
1.29×103
1.31×103
1.32×103
1.31×103
1.30×103
Pb
0.01ND
0.01ND
0.01ND
0.01ND
0.01ND
0.01ND
0.01ND
0.01ND
Cd
0.001ND
0.001ND
0.001ND
0.001ND
0.001ND
0.001ND
0.001ND
0.001ND
Hg
7.88×10-5
1.61×10-5
5.55×10-5
1.14×10-5
2.67×10-5
1.30×10-5
5.36×10-5
2.62×10-5
Cr6+
0.007
0.007
0.008
0.007
0.006
0.005
0.007
0.006
AS
5.64×10-4
6.65×10-4
5.37×10-4
5.69×10-4
6.82×10-4
5.23×10-4
4.93×10-4
4.83×10-4
Mn
828.9
817.5
810.6
841.8
848.7
820.5
800.0
795.4
因该尾矿库渗滤液废水为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次尾矿库废水验收监测结果只是了解废水中污染物含量情况,不做评价。
4、地下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周家湾上游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值除外)
采样点、
日期
项目
周家湾上游地下水监测井1#
月日
月日
pH
7.73
7.86
NH3-N
0.175
0.189
Pb
0.01ND
0.01ND
Cd
0.001ND
0.001ND
Hg
4.00×10-5ND
4.00×10-5ND
Cr6+
0.007
0.007
AS
2.50×10-4
2.16×10-4
Mn
0.060
0.065
周家湾下游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值除外)
采样点、
日期
项目
周家湾下游地下水监测井2#
12月6日
12月7日
pH
7.90
7.96
NH3-N
0.197
0.195
Pb
0.01ND
0.01ND
Cd
0.001ND
0.001ND
Hg
4.00×10-5ND
4.00×10-5ND
Cr6+
0.008
0.008
AS
5.70×10-4
5.13×10-4
Mn
0.090
0.097
根据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3-93)Ⅲ类标准评价:
尾矿库上下点位地下水监测项目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5、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结果与评价
颗粒物监测结果
单位:
mg/m3
采样点、日期
项目
上风向1#
12月6日
12月7日
颗粒物
0.096
0.115
0.096
0.115
0.116
0.115
0.096
0.115
下风向2#
12月6日
12月7日
0.135
0.135
0.154
0.135
0.137
0.115
0.135
0.154
上风向3#
12月6日
12月7日
0.135
0.154
0.135
0.154
0.135
0.115
0.154
0.135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评价:
尾矿库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值。
5、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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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