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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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7日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喜久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工作和2011年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县委十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召开2次人代会,7次常委会议;组织视察2次,专项调查9次,执法检查1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着眼科学发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依法作出决议、决定8项,审议意见3项,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大事的职能作用。
在行使审议决定权上,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着眼于牵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决定权。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报告,并在常委会议上听取了执行情况的汇报,批准了县政府2009年财政决算。
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十一·五规划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全县《2011——2015年林、草、水生态建设规划》,作出了相应决议,确保了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着眼于解决社会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行使决定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和蒙古族聚居村发展问题日益突出。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常委会议先后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和蒙古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招录卫生专业人才、提高村医报酬、全面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制定蒙古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等审议意见,推进了农村医疗卫生、蒙古族聚居村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行使决定权。
社保和供热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群众十分关注。
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资金监管等审议意见。
长期以来,由于供热管网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因素导致一些住宅楼供热不好,对此群众反响十分强烈。
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2010年县政府实施了县城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常委会议在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工作汇报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同意将偿还泰康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定》,保证了县城供热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监督法》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紧扣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议共听取“一府两院”17项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强化监督工作。
一是围绕确保“三县”建设战略升级取得新突破强化监督。
为落实县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年内除基本农田外林草水全覆盖”目标要求,年初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作为切入点,全面启动生态审计工作,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对生态规划的制定、版图的制作、台帐的建立及现场选定等方面都给予细致的指导,保证了全县生态审计现场推进会的顺利召开。
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生态审计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将生态审计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常委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调查了我县上游水系状况,提出了工作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参考。
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强化监督。
7月份,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县城供热管网、天湖公园改造和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工程,提出了工作意见。
11月份,常委会组织我县的全国、省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民生工程”视察,现场查看了县城供热、社区工作和蒙中教学楼建设等有关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代表提出了工作建议,推进了我县民生工程建设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围绕提高部门工作实效强化监督。
在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对54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划票测评,代表共提出建议159条,县政府以正式文件转发至各单位,有效促进了部门工作。
深入推进对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监督,组织代表检查了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在常委会议上听取了《电力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增强了垂直管理单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
比照政府序列局监督方式,对垂直管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督,这种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我县首开先河,得到省、市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是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强化监督。
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依法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等工作意见。
加强了信访工作监督,一年来,召开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信访联席会议2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140余人次,办结率达到100%。
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反贪和县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汇报,组织代表定期对全县法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在常委会议上,46名法职人员作了履职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进行了划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和工作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发至“两院”,有效增强了法职人员公正执法意识。
在法职人员监督工作创新上,我县始终居于全省前列。
三、注重实际效果,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常委会坚持注重实效、立用并重的立法工作原则,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了立法工作。
一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二是完成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修改工作,并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批通过,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的蒙古语文工作。
三是启动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待完善成熟后提请人代会审议。
四是深化了民族法律法规研究工作,在县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落实工作建议。
五是组织参加了省立法学会年会、全国六省区蒙古族自治县立法研讨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拓展了立法工作思路。
四、严格法律程序,改进人事任免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细则》,及时对干部进行任免。
一年来,共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3人,确保了县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五、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
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培训。
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培训计划,4月份组织各代表小组有关人员到重庆参加代表工作培训,9月份聘请专家对各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代表素质。
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常委会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
7月份,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9月份在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听取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日益提高。
三是深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座谈会,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导乡镇人大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好各项活动。
继续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主席例会制,严格执行《乡镇人大主席会议职责》等项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我县在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委、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中吸纳了我县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的相关内容,为有效提升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以构建充满活力、务实进取、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为目标,全面加强了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常委会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学习了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县委十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
常委会把调研工作贯穿于人大的各项工作之中,审议专题报告、开展专项视察、执法检查等,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书面发言提纲、调查报告和视察报告。
其中关于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等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委,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制度,规范了常委会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乡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监督方式方法仍需改进,刚性监督手段运用不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大;会议审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小组活动不均衡,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的工作安排
2011年,是全面实现“三县”建设战略目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
为此,常委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为全面实现龙江“牧业强县、旅游大县、生态名县”建设战略目标、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调整工作重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实现党的主张,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要加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的落实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住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全县“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常委会将通过法定程序实施监督,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依法监督工作
认真执行《监督法》,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重点对“五·五”普法实施和“六·五”普法规划、泰康镇城镇建设规划和连环湖景区建设规划、水产业发展、生态审计、学前教育和教育资源整合、保护和传承蒙古族文化遗产、宗教、治安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利用召开常委会议和开展“三查(察)”活动等方式,加强监督。
认真执行对垂直管理单位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对国家行政机关开展年度工作测评,深入推进法职人员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要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强化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继续实行领导接待日和信访案件协调会议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抓好督办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化解社会矛盾。
三、民族立法工作
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继续做好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督办检查工作,督促县政府完成《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提请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审批。
四、人事任免工作
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统一起来,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细则》,坚持人大任免干部的原则、程序和规定,进一步完善任免提请、法律知识考试、经济责任审计、任前供职等环节,依法及时对干部进行任免。
五、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
定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活动,有计划地邀请乡镇人大常务主席、代表列席常委会议,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素质。
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进一步探索在城镇社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代表工作室,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县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向上争取在乡镇设置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指导各乡镇人大在本级人大代表中择优选任一名兼职副主席,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办公经费不足问题。
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主席例会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探索在城镇社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代表工作室,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六、人大自身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
要结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安排好人大各项工作,落实好具体措施,真正把人大各项工作凝聚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二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需求脉搏,用群众的观点、群众的立场、群众工作的方法,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人民群众需要和期盼的事情问全、问细、问实,切实解决该问的不问、该说的不说、该督办的不督办问题。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认真做好人大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保证三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连任。
要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省委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员的有关决定,配备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职工作人员。
七、换届选举工作
2011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将把此项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党委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在抓好换届选举常规工作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保证代表素质。
确定的候选人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确保连任代表在三分之一以上,同时要加强代表的初任培训。
二是完善代表构成。
按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好各界别比例,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三是合理分配代表名额。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积极与省人大协调,争取民族聚居地方代表名额另加5%的照顾。
各位代表,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
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加速发展,为全面实现龙江“牧业强县、旅游大县、生态名县”建设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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