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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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煤矿生产管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
实施细则
(试行稿)
为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理顺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形成同生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重在现场、重在基础、重在执行标准”的共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目标规划
1、矿井达标规划:
复工技术改造矿井从开工改造起半年内,矿井综合标准化达一级标准。
2、优质工程规划:
复工技术改造矿井,一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项目达集团公司审定的单项优质工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规定
1、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生产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企管科
办公室主任:
安监部企管科负责人
2、领导职责
(1)组长是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公司达标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审定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召开全公司年度及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
(2)安全副总经理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并组织检查和考核;积极组织全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创新并负责创新成果的推广;负责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例会及月度考评会。
(3)生产副总经理在组长的领导下,对矿井采、掘、运单项达标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矿井采、掘、运标准化动态检查和考核工作,积极组织矿井采、掘、运系统创新成果的推广,定期组织召开专业例会。
(4)机电副总经理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矿井机电系统及准备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全公司机电单项达标及综采准备面的达标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机电标准化和综采准备面的标准化动态检查及考核,积极组织机电标准化的创新并负责创新成果的推广,定期组织召开专业例会。
(5)总工程师在组长的领导下,分管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和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对全公司一通三防、地质测量和地质防治水达标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地质测量和地质防治水的日常动态检查和考核,积极组织通风和地质防治水标准化的创新并负责创新成果的推广;定期组织召开专业例会。
(6)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职能科室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本系统或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专业例会;积极组织开展技术革新、科技创新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挡手问题。
3、部门职责
(1)企管科是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及长远目标规划的制定和完善,并掌握全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对各专业的指导及检查工作;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月度考核;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动态检查及组织月度检查;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完善;负责组织召开质量标准化例会、月度考评会及上报材料。
(2)技术科负责全矿采、掘、运各单位的资料检查及考核。
负责矿井顶板监测及矿压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各矿生产作业队组按标准要求进行锚杆、锚索拉力实验以及矿压观察等有关资料建档,负责井巷支护质量的检查及验收,要指导各单位技术资料的整理,内容充实详细并符合规定要求。
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本专业标准化进行考核,按要求报送企管科。
(3)机电科负责机电单项的标准化工作。
负责每月对被考核单位机电标准化检查验收与考核;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负责矿井井下各泵房、变电所机电标准化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矿井地面主井主提升机房、副井主提升机房、风井的主扇、压风机、变电站等作业点机电标准化检查和考核。
指导和检查各矿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做到装订美观整齐,内容充实详细并符合规定要求。
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本专业标准化进行考核,按要求报送企管科。
(4)安全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的检查;负责矿井地面火药库、材料库等要害部位安全、消防的检查和考核;负责对作业队组开展由当班安监工组织跟班干部、班组长、瓦检工等“四位一体”检查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本专业标准化进行考核,按要求报送企管科。
(5)通风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单项达标和月度检查考核工作,负责井下专用回风巷的检查;负责“一通三防”设施的管理及检查;要指导和检查各矿“一通三防”技术资料整理和建档,做到装订美观整齐,内容充实详细并符合规定要求。
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本专业标准化进行考核,按要求报送企管科。
(6)地测科负责矿井地质防治水标准化达标工作;协助和指导各矿及时准确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报资料及地质说明书,收集反馈资料和整理建档;负责对纳入考核范围内的队组制定地质防治水的考核评分细则及考核。
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本专业标准化进行考核,按要求报送企管科。
三、考核范围
1、复工技改矿井的改造施工项目
考核内容共5项:
(1)机电管理
(2)一通三防管理(3)质量标准化管理(4)地测防治水(5)资料管理
2、矿井轨道运输系统
考核内容共3项:
(1)机电管理
(2)轨道及运输巷道质量标准化管理(3)资料管理
3、矿井皮带运输系统
考核内容共3项:
(1)机电管理
(2)皮带及皮带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3)资料管理
4、矿井各类硐室机电标准化
地面主副井提升机、风井主扇、压风机、变电站、井下各硐室的机电管理、规范化操作管理及岗位标准化管理。
5、通风系统
考核内容共3项:
(1)通风设施管理
(2)“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3)通风资料管理。
6、地测防治水
考核内容共4项:
(1)矿井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水情水害预报等的编报;
(2)防治水规程的实施;(3)地测防治水标准化管理(4)地质资料管理。
四、检查与评分
1、公司成立由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生产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主的标准化综合评价组,对各矿质量标准化动态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按95分(优良)、90分(一级)、85分(良好)、80分(二级)四个等级进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评分表见附表),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动态综合评价分=各职能部门评价分之和÷评价人数。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评价分=各职能部门月度专业评价分+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评价分。
2、各职能部门当月28日前将本专业检查评分结果报送企管科,由企管科按照综合评价办法对矿井进行质量标准化综合考评。
部门不报送或迟报送专业评分结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100元的处罚。
3、对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根据集团公司矿井生产条件及特点,全部按一般巷道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如盘区巷道、联络巷、工作面顺槽、切眼等。
(1)巷道检查范围,从迎头向外50m拉中线进行检查。
查10m布置一个检查点,共布置5个点。
已掘巷道进度大于50m,迎头50m布置3个检查点,其余巷段抽查2个检查点。
炮掘耙斗作业面,耙装机距迎头大于20m时,耙装机前布置2个检查点,耙装机后3个检查点。
(2)工程质量基本项目检查时,除按检查标准进行评分外,要计算工程质量合格率及优良品率。
检查各项目的优良、合格测点数占测点总数的百分率即为该项目的优良率合格率。
(标准及评分要求见检查表)
(3)巷道规格质量检查,每个检查点量测巷道宽度2个测数,高度2个测数。
锚杆(喷)巷道支护质量检查2项,每点每项检查量取1个测数。
巷道规格2项:
①巷道宽度:
量测中线至巷道一帮的距离和巷道全宽。
②巷道高度:
有腰线巷道向上量测腰线到巷道支护的锚杆外露端(或钢棚棚梁下缘)的距离,和腰线向下至巷道底板(或轨道上平面)的距离。
无腰线巷道量测巷道全高。
拱形巷道分别量测墙高和拱高。
锚杆(喷)巷道支护质量检查2项:
①锚杆、锚索安装:
检查部件是否完整、齐全;托板是否牢固,紧贴壁面;未接触壁面部位是否楔紧。
②锚杆、锚索间排距:
尺量检查点前一排与检查点处间排距。
4、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按照集团公司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进行检查。
检查范围从斜井运输轨道、大巷运输轨道、盘区运输轨道以及新掘巷道所钉轨道。
检查轨道的轨距、道接头、道岔、轨枕间距等测点合格率。
5、各单位月度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各专业所占比例附(表1)
各专业标准化检查所占比例数表(表一)
系
统
职能
科室
队
组
月度标准化检查各专业得分所占比例(%)
机电科
技术科
通风区
地测科
安全科
综合评价
掘
进
机掘队
15%
15%
15%
5%
10%
40%
普掘队
15%
15%
15%
5%
10%
40%
运
输
轨道运输队
20%
15%
5%
10%
50%
皮带运输队
30%
5%
15%
10%
50%
6、各被考核单位当月标准化综合得分=月动态检查得分+各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分。
(一)减分范围:
硬性规定: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把涉及到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标准项作为硬性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硬性规定,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扣10分。
掘进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
(2)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3)严格锚杆锚固力拉拔试验制度。
拉拨力试验记录报告要与现场标记一致。
(4)采用锚杆(锚索)支护的煤巷及半煤岩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的布置在作业规程中有具体的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并标明安装日期、初始读数、离层数据和记录人。
(5)“三图一书”符合现场实际,与作业规程一致;图文清晰、整洁、保护完好,图板悬挂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书”内容。
机电大型设备部分
(1)提升设施及其保护必须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2)提升设施每天停车检修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3)主斜井皮带各种保护齐全,保证每班检查和试验。
(4)主通风机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保护齐全,备用通风机必须在十分种内启动。
机电井下电气部分
(1)严禁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2)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维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3)严禁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4)严禁防爆设备未检查入井,入井前必须经防爆组检查,留有记录备查。
(5)严禁电气防爆开关打开外壳带电操作。
(6)严禁对接地系统未形成的线路供电。
(7)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8)严禁超长供电。
(9)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扇的风电、瓦电、故障闭锁装置。
(10)严禁不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煤电钻工作。
(11)严禁甩掉电气保护和保护失灵的电气设备运行。
(12)严禁对有故障的线路强行送电。
(13)严禁电缆的不合格接头。
(14)严禁不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做照明和信号电源。
(15)严禁无停送电工作票停送电。
(16)严禁没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和不合格电气材料入井。
运输
(1)运输线路轨道合格率达到80%,道岔合格率达到80%,运输大巷和盘区无非标准道岔。
(2)斜巷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配齐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3)小绞车必须配齐联络信号和护绳板。
通风
(1)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现分区通风系统。
(2)无风、微风作业。
(3)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
(4)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
(5)擅自调高瓦斯报警点和断电点、擅自甩掉监测断电装置、不能实行自动断电。
(6)不按规定进行巷道贯通作业或未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措施。
(7)未按规定施工通风设施或损坏通风设施。
(8)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
地测防治水
(1)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未停产整顿而组织生产。
(2)工作面存在水害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其它
公司对矿井检查实行随时抽查现场打分和专项检查打分的检查方法,所抽查评分作为矿井考核得分的依据,被检查单位必须动态达标,如检查不合格,本单位质量标准化扣10分。
软考核:
(1)严格执行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周自检自评制度。
(2)建立矿井创新组织机构及创新管理办法,并进行考核。
(3)开展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自纠考核,并严格执行。
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被考核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扣10分。
(二)其它增减分因素:
(1)创新考核。
被考核矿井当月20日前必须至少报一项质量标准化创新项目,经安全副总经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有推广价值的,综合得分加1分,无创新项目或报创新项目不合格的,综合得分减1分。
(2)优良品考核。
生产作业队组当月优良品率达60%以上的,综合得分加2分。
优良品率达到50%以上,综合得分加1分。
优良品率达不到50%,综合得分扣2分。
(3)现场会考核。
为了实现标准化动态达标,对参与考核单位进行随机召开月度现场会进行检查考核,凡召开现场会成功的单位,综合得分加2分;开成反面现场会的单位,综合得分减2分。
每半年开一次反面现场会,开反面现场会的条件:
①半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没有达标的矿井;②季度内出现两次被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检查责令停工整顿工作面的矿井。
(4)各矿每旬要进行一次自检,将自检结果和“三定”问题单报公司企管科,每缺一次扣0.5分,自检不认真扣1分。
(5)各单位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自纠考核每班必须进行,月终由企管科进行检查,缺一个班的考核扣0.5分,考核不认真扣1分。
(6)各单位必须加大对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一班一题”、“一周一学”、“一月一考”制度,没有制定培训规划、编写培训内容,缺一项扣0.5分,没有组织“一班一题”、“一周一学”、“一月一考”或者不认真组织的扣1分。
五、考核与奖罚
1、标准分规定:
、矿井标准化综合得分按80分考核;单项工程项目按90分考核。
2、考核:
当月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达标的,可取得全部产品工资,每超1分奖产品工资的1%;每降1分罚产品工资的2%。
3、对安全培训,企业安全文化、基层管理以集团公司季度考核为准,实行季度考核。
4、矿井有单项工程(即:
重点工程)考核的队组,按工程完成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奖3000—1万元。
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所占工程量比例扣罚产品工资。
5、流动红旗奖励:
参与标准化考核的单位,当月标准化得分汇总后按超分排出名次,超分最高单位可获得流动红旗,并给予一次性流动红旗奖1万元。
6、黄牌警告:
凡连续三个月综合得分在标准分以下,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累计两次黄牌警告的单位,给予主要负责人免职处分。
六、考核程序:
1、企管科每月底前将当月各单位质量标准化评分汇总整理,于次月6日前,对纳入考核的单位拿出初步考核意见。
2、8日前,由质量标准化领导组组长,组织召开领导组会议,对全矿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3、10日前,企管科将考核结果送交人事科执行。
7、附则
1、本办法检查评分标准及内容,执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2、本办法从发行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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