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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十、灾害性天气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由于暴风、暴雪、暴雨、飓风、寒潮、冰雹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矿井主供电线路短路跳闸,造成矿井停电、停风。
(2)由于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地面防寒设施损坏,矿井井口结冰,出现地面居民设施损坏及人员伤害,影响矿井生产及职工生活。
(3)暴风雪等气象灾害造成道路交通堵塞、通讯中断、房屋坍塌、停水、停气居民生活困难,时间越长,造成的后果越严重。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矿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害性天气应急救援工作。
(3)坚持依靠科技先导的原则,提高害性天气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4)统一指挥的原则。
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害性天气应急救援工作。
(5)停产撤人原则。
根据害性天气情况,按领导指示迅速组织险区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6)安全处置原则。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7)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设立专线指挥电话,保持紧急状态下通讯畅通。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暴风雪事故救援。
矿长任总指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行政副矿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专业及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各单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各项抢险工作。
总指挥:
矿长刘新华,职责是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下达救援命令;指定副总指挥、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社会支援;负责下达抢险救灾命令。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张焕新,是总指挥的第一助手。
职责是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和执行事故的抢险救灾预案。
副总指挥:
生产副矿长韩延富,职责是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和执行事故的抢险救灾任务。
副总指挥:
机电副矿长杨贵敏,职责是按照救援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
副总指挥:
安全副矿长闫立明,职责是按照救援计划,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事故地点。
副总指挥:
行政副矿长刘士银,职责是按照救援计划,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调集救灾所必需的材料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由矿山救护大队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组
由技术科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事故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医疗救护组
由煤矿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4)物资供应组
由仓库和行政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警戒保卫组
由保卫科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指挥交通等工作。
(6)信息发布组
由党政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掌握事故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媒体等通报情况。
(7)善后处理组
由行政办公室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9)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本单位、有关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煤炭、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附:
应急组织体系图
应急组织体系图
3.1.2抢险救灾人员职责
(1)调度室主任、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了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害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矿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统计灾区人数;认真记录各项抢险救灾命令、工程(工作)进度和有关救灾信息。
(2)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及负责人
一旦发生灾害时,灾害地点人员应就地取材积极救灾,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组织灾区人员救灾和撤离;负责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工作安排;负责查清灾区人员情况。
(3)通防科
提供反映井下现状的通风系统图及通风瓦斯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救灾措施。
(4)供销科
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救灾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5)机电科
根据指挥部命令,下达改变通风机运行状况和矿井停送电工作命令,并保证压风机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机电设备。
(6)技术科
负责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测量工作。
(7)运搬工区
负责人员的运送,保证救援运输工作。
(8)医院
负责伤员的抢救与治疗工作;负责调集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组织实施现场伤员救护和对死亡人员的技术认定等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9)行政办公室
负责提供事故伤亡人员身份档案;参与洽谈抚恤条件。
(10)保卫科长
负责维护秩序和治安;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1)定期组织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对险情作出判断,及时指导现场灾害预防。
(2)及时掌握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报警和天气预报,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预防部署。
灾害性天气预防措施
(1)组织人员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灾害预防演习,提高人员灾害天气应急救援能力。
(2)要加强地表巡查、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地面及井口防寒设施巡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过后积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保证矿井安全。
(3)坚持灾害性天气值班制度,灾害天气时值班人员调度各单位防灾值班情况,配备足够抗灾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矿井安全。
预警
4.2.1预警条件
建立灾害性天气事故预警机制,对灾害性天气引起的停电、停风事故进行预警,紧急状态下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满足生产需要。
a.发生灾害性天气,矿区内及工业广场积大面积积雪积水,造成住房损坏、供电线路损坏,大面积停电时,立即停产撤离工作人员,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处理。
b.因灾害性天气引起供暖设施损坏,造成居民住房结冰、井筒结冰时,立即停产撤离工作人员。
c.发生大面积停电,造成矿井长时间停风时,立即停产撤离工作人员。
4.2.1预警的方式和方法
电话汇报或传真电文汇报。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a.达到预警条件,基层单位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矿调度室。
b.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矿调度室,转达矿领导,并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报警系统及程序
矿井建立健全灾害天气观测,完善矿井灾害天气观测网,具备矿区、矿井灾害天气观测系统。
当收到灾害天气信息,达到预警条件后,立即发出预警。
出现险情时,灾害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自救,并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报警汇报后,根据灾害的性质、时间、地点、险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领导,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报警方式
电话、手机报警。
通讯联络方式
(1)调度中心、安监部门等部门公开24小时调度值班电话;要有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其电话联系方式。
(2)应急指挥人员及有关人员配备24小时开通的电话(手机)、局域对讲机。
(3)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机房硐室必须安装直通调度中心的电话。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①预警条件确认成立后,立即向调度值班室电话汇报。
②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矿领导汇报,根据灾害情况,组织紧急救援。
③汇报内容
a.事故地点概况。
b.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险区人数、险区情况。
c.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d.已经采取的救灾措施。
向外求援方式
根据灾情情况,利用电话、传真向上级有关单位求援,请求调集外部力量增援救灾。
6.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6.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1)IV级: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Ⅲ级: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Ⅱ级: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Ⅰ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1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1)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煤矿或所在地县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矿井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矿井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当确认暴风雪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点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和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6.2.2应急行动
6.2.2.1指挥部人员到达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后,根据汇报,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提出处理意见。
6.2.2.2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成立现场应急处置组,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
6.2.2.3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6.2.2.4救护人员按照领导指令待命或(带齐应急物品)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6.2.3资源调配
按照总指挥的指令,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险情,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救护队员、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有针对性地作好准备,对现场需用的资源进行调配。
6.2.4应急避险
遇有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停风、停泵,井下有害气体蔓延、缺氧等危险区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井下人员撤到井上安全地点。
6.2.5应急扩大
如险区出现险情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或抢险非常困难时,由总指挥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响应。
6.2.6处置措施
①矿井若可能发生水灾或停电事故,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要立即下达撤人指令,同时通知救护队准备抢险。
②在灾害天气应急期,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要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抗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③迅速判定灾害的性质,了解受危地点、影响范围。
④掌握险区范围、搞清人员分布,分析受危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及行走的避灾路线,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⑤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和发生缺氧窒息事故。
⑥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险人员供风。
⑦由调度室负责迅速调集准备好乘人设备,确保撤人路线畅通,争取时间尽快组织人员撤离升井。
⑧指挥部值班人员在险区人员全部升井且确保无误后,向矿领导汇报。
经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并按技术组制定的开工验收安全措施,恢复正常生产。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针对灾害性天气事故,明确应急物资与装备型号、性能、数量及存放地点、联系人。
(2)建应急物资与装备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应急物资与装备保持完好状态,并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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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性 天气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