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纵横丝绸区域改造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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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纵横丝绸区域改造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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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纵横丝绸区域改造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证照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
专业及资质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2)、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发证机关:
;
注册资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基础从配合机械清理土方开始,砂垫层、砼垫层,防水保护层、基础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养护,塔吊基础施工,基坑口边防护等全部施工过程。
(2)、主体施工所有图示钢筋绑扎、焊接(竖向钢筋直径12及以上采用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支模架搭设、拆除、清运至指定地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运、堆放整齐及打油保养,混凝土浇筑、养护、缺陷修理、后浇带施工全部施工过程,含坡道、栏板、建筑预留孔,塔吊附着预埋件安装,爬架的施工配合;包括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核定单等内容。
达到主体验收标准。
(3)、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含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四口五边防护,上人梯、防护棚搭拆),砼浇筑完毕后现场清理工作。
(4)、基础、主体施工含小型使用机械,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机械设备。
各种工用具,劳动保护用品。
辅材为:
焊条、焊剂、铁钉、铁丝、胶带、扎丝、线绳、条术、水管等。
(5)、负责现场塔吊指挥司索。
泵管支设安装和拆除、清洗、疏通、堆码泵管等。
损坏者原价赔偿。
(6)、劳务分包方负责三级盘以下用品如震动棒、平板振动机、电缆线、灯线、灯具、木工机械、电锤、电钻、手工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一切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机具及工具。
(7)、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其它班组使用劳务公司资质,劳务公司对其用工下发用工派遣单并签订用工派遣协议,并对其安全责任承担损失。
(8)、分包方工人食宿自行解决、租房、水电费用自理,施工现场不提供住宿,只解决办公工具用房1间。
(9)、现场文明施工及临时设施:
塔吊、人货电梯砼基础,材料及周转材料分类堆放,钢筋棚搭设,施工现场清理。
安全设施及防护:
负责各作业层的临时安全防护。
负责现场塔吊指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以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4、工程质量及标准规范、工艺及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分包工作质量必须达到河南省南阳市优质主体结构标准。
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适用标准规范外,本合同另行约定的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
工艺及质量要求:
。
乙方所施工的基础结构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4.1、钢筋工程工艺及质量要求:
钢筋的级别、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位置、尺寸、间距、排距、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和有关标注图集,现行规范的规定。
板筋绑扎之前必须在楼层模板上按照图纸间距弹好墨线,以便于控制钢筋的间距。
钢筋的接头位置及接头百分率必须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搭接长度满足设计要求。
剪力墙钢筋绑扎时,为保证钢筋的位置和间距,必须使用竖向和水平梯形筋,梯形筋由乙方在地面上按照设计要求制作,竖向梯形筋的间距为2m,不足2m的墙段设两个,水平梯形筋的长度同墙长,设在剪力墙模板上口下约30cm处。
钢筋保护层垫块应按规定的间距布设保证拆模后不漏筋。
钢筋工程的允许偏差必须限制在下表所规定的范围内:
本工程钢筋绑扎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受力钢筋排距
±5
2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3
绑扎骨架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4
焊按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5
水拉高差
+3,-0
6
受力钢筋保护层
基础
±10
柱、梁
±5
板、墙
±3
4.2、模板工程工艺及质量要求:
拆模后的混凝土构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混凝土结构(顶棚不抹灰)标准,消除混凝土接槎及其加渣现象,混凝土构件色泽一致,即达到装饰工程中高级抹灰的标准具体如下:
①模板及其支撑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相应的建筑材料荷载和施工荷载,剪力墙模板应能够承受混凝土的侧向压力,支撑和形式合理,能够满足结构施工高标准质量的要求。
②混凝土构件模板的截面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设计的要求,墙厚、墙长、楼层层高、垂直度的偏差均不得超过±3mm,其中整个工程的标高总偏差不得超过±20mm。
③为保证混凝土达到甲方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安装模板时的有关构造措施必须得到落实,如所有木模板的缝隙必须用海绵胶条粘贴,并且保证木模板的接缝外面必须由木枋,以防止漏浆,造成混凝土表面有蜂窝及麻面现象;剪力墙根部必须有防止混凝土漏浆的措施,以防止烂根;模板的背枋应在使用前创平,使其受力面的尺寸一致,保证墙面或顶棚的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模板拆除后待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强度时,用打磨机将室内外的混凝土施工缝或其它接槎的地方打磨平整光滑,并用素水泥浆做适当的处理。
④模板拆除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将楼梯踏步的阳角、内外剪力墙的阳角(外剪力墙的阳角仅限地面2m以下)用小木条保护,以防碰坏,以及楼板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²以前的成品保护措施等。
⑤模板拆除必须按有关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非承重模板拆除时间应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²,承重模板应以同条件试块的强度为准,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符合规范规定时方可拆模,模板拆除必须有项目部书面的批准文件方可进行。
⑥做好模板的设计和预制工作,木模板必须在地面上按图纸要求根据乙方自行设计的模板图配制,并编号以便在楼层上安装时易于识别,严禁在施工作业面上用手提工具现场制作模板。
⑦模板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⑧模板工程的允许偏差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本工程模板工程允许偏差(拆模后测量混凝土构件表面)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
2mm
用2米直尺和塞尺检查
2
阴阳角垂直
2mm
用功米托线板和尺检查
3
立面垂直
3mm
用200mm方尺检查
4
外墙施工缝平直度
2mm
用5米线和尺检查
5
标高
3mm
用水准仪和塔尺测量
4.3、混凝土工程工艺及质量要求: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总体要求是:
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规定,构件尺寸、位置、标高正确,混凝土内实外光,色泽一致,表面无气泡、蜂窝、麻面、夹渣等现象。
①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混凝土泵送,并负责保养;
②模板安装前必须将施工缝全部凿毛,并用压缩空气将施工缝清理干净。
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将施工缝浇水湿润(冬季施工浇热水),并在施工缝处浇约50mm的同比水泥砂浆,以便于新老混凝土的结合。
④梁板上表面的收光必须分三遍,且最后一遍用硬苕帚将混凝土表面拉毛,且条纹一致美观。
⑤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应及时组织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将混凝土浇筑完毕,防止混凝土放置时间过长,造成质量事故。
⑥剪力墙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到板底标高以上15mm处,使人在室内看不到剪力墙上部的施工缝。
⑦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施工措施减少落地混凝土,情节明显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⑧混凝土工程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本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允许偏差(拆模后测量混凝土构件表面)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
2mm
用2米直尺和塞尺检查
2
阴阳角垂直
2mm
用功米托线板和尺检查
3
立面垂直
3mm
用200mm方尺检查
4
外墙施工缝平直度
2mm
用5米线和尺检查
5
标高
3mm
用水准仪和塔尺测量
4.4、质量检查与验收
①乙方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乙方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和报验单,交甲方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复验,最后报监理工程师核验,监理工程师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展下一道工序,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的认可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发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0元/次以上的罚款。
②乙方所施工的混凝土结构是否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应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范和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如发生争议时可请当地检测部门进行鉴定,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③乙方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或检查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主动请甲方复验。
4.5、装修分项详见单项施工方案。
5、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劳务分包人自备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项目经理
6.1、劳务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职称: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变更应及时向劳务分包人提供文字变更通知。
6.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职称: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变更应取得劳务发包人同意,并及时向劳务发包人提供法人委托和文字变更通知。
7、劳务发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发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6、按时提供图纸;按劳务分包人提供的需用计划,交付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向劳务发包人负责。
乙方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塔吊指挥。
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工种、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劳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年要求;童工、年满55周岁以上及弱、病、残人员不得进场施工;按劳务发包人提供的表格登记上报进场劳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8.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业主、监理的有关施工现场制度或指挥,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管理工作,现场不允许乙方人员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对甲方、监理、业主有粗暴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负责人处罚1000-2000元。
8.3、认真执行甲方下达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甲方编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8.4、负责临建的基础和室内外地面施工、生活区内道路和施工场地硬化、材料堆码清理、标牌挂设,工完场清及现场日常清扫,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8.5、施工现场按公司CI标准设置的各种标牌、标语、条幅的设置、悬挂等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8.6、乙方协调甲方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的施工规范、标准图集施工,未经甲方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有关的构造做法,违者后果由乙方自负,并承受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处罚。
8.7、甲方测量员在放线的过程中乙方相应的管理人员应给予配合;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主控制线、标高控制点以外的细部尺寸的测量、放线工作,并负责原始点的保护、标记工作及沉降观测点的安装,配合试验人员进行试件的取样和制作、搬运。
8.8、乙方负责原材料及周转性材料的卸车,按甲方要求堆码、标识;场内水平、垂直运输。
8.9、乙方负责土建工作内容的预埋件的制作安装。
8.10、保证钢筋不移位。
8.11、土建安装预留洞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8.1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商品混凝土需用量的计算工作(浇筑前4小时报甲方预算人员审核)。
8.13、乙方内部及与其它单位不管任何原因,决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10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8.14、乙方食堂内设施、炊具及现场炊事人员的工资、服装和健康检查费、办证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个人人身保险费。
8.15、乙方承担乙方进场人员办理外来务工证,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一切费用及个人人身保险费。
8.16、乙方人员不准带家属和小孩进场,如有特殊情况报甲方认可,否则,逗留一天罚款100元,另外由此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1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2天内必须上报项目部,向项目部提交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经项目部核对后,返还原件。
如不按时上报的,项目部有权对乙方罚款100元/人。
8.18、严禁工地施工人员以外的闲杂人员在工地留宿,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项目部有权对乙方按照100元/人·天进行处罚。
8.19、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兄弟单位参观、考察工地、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视察前的突击性整理现场,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发生的费用不计。
8.20、工地施工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佩戴项目部统一印发的胸卡,发现不带胸卡罚款10元/次,没有胸卡严禁进入工地。
8.21、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劳务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劳务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确保农忙季节、节假日、抢工期间人员充足,不误工期。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材料浪费、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23、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必须执行劳务发包人的有关规定,服从劳务发包人的管理,接受劳务发包人的指令;未经劳务发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劳务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按劳务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
8.24、搞好自身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约束自身队伍,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治安事件负责。
8.25、按时提交完整的报表、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劳务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2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27、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28、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劳务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5日内交至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财务科,合同方可生效;工程进入实质性开工,开始做垫层,再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0.00结构完成,退还10万元,剩余10万元待主体框架结构完成后无息返还,劳务分包人在收到劳务发包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后,应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编制工资分配表,完善签字手续;因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影响施工者,发包人可在应支付的劳务报酬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企业CI:
(1)、安全目标:
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2)、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如需安全培训,其培训费用及办证费用乙方自理。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配合甲方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地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生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务发包方承担40%,劳务承包方承担60%。
其它出现的一般事故均由劳务承包方独自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全员参与,施工段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各种材料按品种、规格堆放有序。
(6)、乙方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及厕所、生活区内、现场道路、场地的日常保洁工作和零星材料的清理工作,使工地洁净、整齐,并且始终如一;(现场厕所每天清扫两次,现场及生活区内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7)、模板拆除后应把周转材料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并及时清出楼层,最后将楼层打扫干净,交甲方文明施工管理人员验收。
(8)、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安全帽自备(安全帽的颜色由甲方定)。
9.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严格按照《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经济处罚。
9.3、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的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4、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劳务分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5、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劳务发包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与本合同9~12条同时执行。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劳务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劳务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承担。
10.2、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劳务发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劳务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0.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需用作专项防护方案的,由劳务发包人制定专项防护方案,按规定审查批准并向劳务分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后,由劳务分包人实施。
10.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由劳务发包人负责供应,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
所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有关部门出具的准用证。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劳务发包人。
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2、劳务分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1.3、劳务分包人因管理失误致使所属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伤亡,依据本合同和所签的安全管理协议,应有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的,由劳务分包人支付处理事故的费用。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劳务发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5天内,向劳务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劳务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劳务分包人所需物资由劳务分包人组织运输、卸车,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自行承担。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处理。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
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周转材料,比如:
钢管、扣件、顶丝、蝴蝶卡、拉丝杆、等周转材料时,因保管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浪费。
13.3、劳务分包人承包耗材(元钉、铁丝、胶带、扎丝等)费用,自行采购,费用自理。
13.4、劳务发包人只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和三级配电开关箱以上的电器设备等设备器材,其余小型机械设备和工用具由劳务分包人自备,费用自理。
13.5、劳务发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劳务分包人自备的机具除外)。
周转材料、施工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依据本合同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13.6、劳务发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13.7、劳务发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14、劳务报酬
14.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按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和约定单平方包死价(含管理费、耗材费、安全保护用品费、小型机械及工用具费、保险费)计算劳务报酬。
14.2、建筑面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14.3、劳务单价的确定(详见劳务补充合同)。
14.4、劳务单价款结算,按已完单方劳务单价×建筑面积。
14.5、非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用工,按雇工每工日元。
14.6、此单价为分包方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死价,分包人施工过程中不能因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此单价,否则没收保证金,劳务方承担一切费用。
15、工程量及工时的确认
15.1、劳务分包内容完成后,由劳务分包人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劳务发包人,由劳务发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劳务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劳务发包人不予计量;
15.2、非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用工,凭劳务发包人项目经理签证进行计量。
16、劳务报酬的支付
劳务分包内容完成、经劳务发包人验收确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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