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轨道交通新线区间施工图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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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轨道交通新线区间施工图设计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施工图设计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施工图设计
(1~3标)
招标文件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附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IV卷技术要求
招标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
第I卷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2
工程名称: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施工图设计(1~3标)。
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2.2和2.3条。
2
3
资格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第八条)
3
10
投标有效期:
标书递交截止期起150天。
4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5
发售标书:
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地点:
地址:
价格:
元人民币/套
6
1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5套,共计6套。
(中标单位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前补交5套副本)
标书装订要求:
每套标书分成2本单独装订,商务内容一本(A4印刷本),技术内容(设计说明、方案图纸等)一本(A3印刷本)。
(详见招标文件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8
14.1
包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独立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以方便招标人开标。
9
14.2
投标递交至: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0
15.1
投标时间:
日期:
年月日
时间:
11
1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期:
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20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12
23.1
评标原则:
具体内容以业主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业主”指经招标人指定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主体,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3)“总包方”指受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鱼珠~象颈岭段)设计总承包的单位,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鱼珠~象颈岭段)总体设计、工点(包括车站和区间)设计和系统设计的总负责单位。
(4)“设计总体部”指由总包方根据设计工作的需要成立。
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总体设计、设计成果总成和技术管理服务。
设计总体部在招标人的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设计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6)“设计方”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系统、工点项目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任务,确保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能按期、优质地完成。
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本次设计招标,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选取的各标段中重点车站、区间、系统编制投标方案,具体选取的各标段中重点车站、区间、系统详见第2.3条及“评标办法”中附件5。
2.2工程概况介绍
十三号线西起白云区槎头,经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最后到达增城市新塘镇象颈岭。
线路全长约56.2km,共设2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3座,平均站间距约2.32km。
最大站间距为文园至夏园区间,为5429m,最小站间距为西场至彩虹桥区间,为910m。
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全线设停车场和车辆段各一处,分别位于槎头站西北侧和象颈岭站东北侧。
设主变电站三处,分别位于槎头、彩虹桥、夏园站附近。
其中首期工程鱼珠-象颈岭段线路长28.8km,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4座,平均站间距3.16km。
最大站间距为文园至夏园区间,为5429m,最小站间距为丰乐路至文园区间,为1451m。
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十三号线在线网规划中的功能定位为穿越城市中心城区并连通城市东西部、特别是东部增城市新塘镇的市域交通快线。
十三号线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东部发展区融入市域交通网络,促进广州市大都市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十三号线首期工程线路起于鱼珠站,在鱼珠站与五号线换乘;之后向南后转向东先后下穿鱼珠木材厂、煤炭厂、省糖铁路支线三条铁路线,两次穿越狮子桥涌后沿规划路、海员路向东到达丰乐路,在丰乐路设丰乐路站与七号线换乘。
线路沿规划路向东,经丰乐南路后折向东北,在石化路处接入广深公路,在黄埔客运站北侧设文园站。
线路由文园向东沿广深公路行进,下穿黄埔大桥(广江路)后到达夏园站,与五号线换乘。
线路沿广深公路继续向东行进,跨过黄埔新港支线铁路线、开发大道立交,折向东北跨过东鹏大道到达南岗站。
出南岗站后线路沿广深公路向东北行进,下穿规划罗南路立交折向东接入规划路,下穿广深高速公路接入新塘大道,过东洲后折向北,下穿规划地块后在东洲与广深公路交叉口东侧设东洲站。
之后线路折向东,在广深铁路与穗莞深相交处设新塘站,在新塘火车站南侧与穗莞深线及16号线换乘。
之后线路继续向东,在广深铁路以南,石新公路东侧设官湖站,之后线路向东,于象颈岭东侧设象颈岭车站,之后线路向东止于终点车辆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车站分布和站间距离见下表。
十三号线车站分布和站间距离表
序号
车站名称
中心里程
站间距
线间距
车站性质
1
鱼珠
AK27+780.00
5.00(侧式)
换乘站,与五号线换乘
2820
2
丰乐路
AK30+600.00
15.00(岛式)
换乘站,与七号线换乘
1451
3
文园
AK32+051.00
13.00(岛式)
中间站
5429
4
夏园
AK37+480.00
15.00(岛式)
换乘站,与五号线换乘
2956
5
南岗
AK40+436.00
13.00(岛式)
中间站
3064
6
南碱路
AK43+500.00
13.00(岛式)
中间站
3814
7
东洲
AK47+314.00
13.00(岛式)
中间站
1666
8
新塘
AK48+980.00
31.00(岛式)
换乘站,与十六号线换乘
3320
9
官湖
AK52+300.00
13.00(岛式)
中间站
3550
10
象颈岭
AK55+850.00
13.00(岛式)
终点站
350
11
终点
AK56+200.00
13
终点
2.3本次招标分3个标段:
标段
标段名称
工法
里程
1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鱼珠站~丰乐路站~文园站~庙头站~夏园站区间施工图设计
地下区间
2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夏园站~南岗站~东洲站区间施工图设计
地下区间
3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东洲大道站~新塘站~官湖站~象颈岭站、出入段线施工图设计
地下区间
经过招标评审后,中标的投标人将以招标人给定的设计费承担该标段各阶段的设计。
此设计费为暂定费用,待概算批准后,再根据批准的概算、计算费率统一进行调整。
标段
标段名称
暂定设计费(万元)
1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鱼珠站~丰乐路站~文园站~庙头站~夏园站区间施工图设计
573
2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夏园站~南岗站~东洲站区间施工图设计
685
3标
2012年轨道交通新线区间东洲大道站~新塘站~官湖站~象颈岭站、出入段线施工图设计
405
全线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有意承担此项服务的投标人,请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联系投标报名、购买招标书。
2.4投标人负责所投标的标段周边规划、现状条件的调查、协调。
2.5投标人要根据十三号线首期工程(鱼珠~象颈岭段)的特点以及广州市规划要求,通过方案设计,对可能的车站及区间工法、风亭、风井方案进行比较,并提交推荐方案和设计比较方案各一套,作出相应的投资估算。
2.6招标人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本标段设计总体(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参加评标的方案介绍并回答相关问题。
2.7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2套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别使用光盘记录。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称、文件名称。
3.合格的投标人
3.1所有已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可投标。
3.2为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款所列“资格标准”。
3.3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4.踏勘现场及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踏勘的现场。
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在踏勘现场尽谨慎注意义务,如在踏勘现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如因投标人及其代表的原因,在踏勘现场对招标人、其他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附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Ⅳ卷技术要求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6.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招标人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
若书面文件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投标函;
(b)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8.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8.1条中规定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III卷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9.投标价格
9.1本合同设计服务范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此次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给定价,招标人将按政府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给定设计费,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必须作出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如各方案投资估算),设计费包含设计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9.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1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将拒绝其投标,如果已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业主有权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
12.1开标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3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合同价;
12.4中标人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2.5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在规定的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该修改。
13.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3.4.1投标文件的规格:
商务内容一本(A4印刷本),技术内容(含设计说明、方案图纸等内容)一本(A3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应控制在7cm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
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印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应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3.4.2投标文件页码应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3.4.3图纸的整理:
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应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4.1包封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共2包:
(1)正本(1套)、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一起包封;
(2)副本(5套)一起包封。
14.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各包分别独立密闭封装、并骑缝加盖公章。
14.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
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4.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3.2“[工程名称]项目设计招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14.3.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14.3.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4.4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和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前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5.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书面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7.4根据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在有投标人委派来的代表和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明文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若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则视同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18.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8.3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总额和投标撤回书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18.4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包括本须知第18.3条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
19.评标过程保密
19.1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除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以外),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方案介绍及澄清
2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要求投标人安排的设计总体在澄清时向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介绍设计方案,介绍方式要以电脑投影汇报为主,必要的挂图为辅。
21.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21.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评标专家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21.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计的范围、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评标办法》将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办法》对本须知第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2.2评标将按《评标办法》规定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据本须知第24条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4.中标通知书
24.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以下和在合同条款中称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6.合同生效
招标人、设计方和总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盖章的日期。
27.其他费用
27.1各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27.2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规定,以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准,各标段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II卷
合同条件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附件
(另册)
第III卷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内容及装订要求
1.1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及质量体系证书的影印件;
c)单位简介及企业财务状况:
近三年经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d)投标人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七条“资格标准”要求第4、5、6、7点要求的承诺书、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投标设计方案估算;
f)为本项目拟定的组织机构、人员及主要办公设施设想;
g)五年内所承担的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
h)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设计方案及方案优化;
i)设计计划;
j)接口实施细则建议方案;
k)本项目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创优规划;
l)其他建议方案。
1.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分成两本装订。
一本为“商务标书”,内容包括前款中的a)、b)、c)、d)项;另一本为“技术标书”包括前款中的e)、f)、g)、h)、i)、j)、k)、l)项。
2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
我方已检查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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