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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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疏勒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发【2020】31号)要求,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29043万元。
为切实用好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
按照项目“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核”的程序,结合,经反复修改完善,结合《疏勒县2021年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清单》,编制疏勒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六大类21个,资金29043万元。
为确保扶贫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地委“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牧”产业发展思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一是强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发展设施农业和科学种殖,对现有蔬菜、林果进行提质增效,加快设施蔬菜发展,提高设施蔬菜效益;二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畜牧规模化、专业化养殖;三是巩固和扩大转移就业成果,促进稳定就业;四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依托乡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巩固提升基础,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围绕培育和壮大本村支柱产业;五是基础设施提升,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项目:
一是对14个乡镇3.64万亩农田进行土地碎片化整理,建设防护林林床,安装田间低压管道,建设沉砂池、安装首部,新建泵房,配套电力设施等,每亩2500元。
二是土地平整4.67万亩,每亩1500元。
总投资16100万元,安排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271.688455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规范项目实施技术参数,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做好与行业单位的对接配合,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11月
(二)良种繁育中心(羊)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大力发展畜牧业,提升良种繁育中心规模化养殖能力,在阿拉力2村集中建设万只羊规模良种繁育中心4座,由县良繁畜牧有限公司运营,每座3740万元,投资14960万元,其中:
1、每座良种繁育中心建设羊舍25栋2.43万平方米,投资2000万元,附属配套设施投资500万,共计投资10000万元。
2、统一购买40400只羊,资金4960万元,其中:
公羊400只,每只4000元,母羔4万只,每只1200元。
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折股量化到村,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比例分红,收益资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畜牧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勘测设计、招投标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资产移交等各项工作,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县良繁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人:
艾海提·萨伍提、库尔班·麦麦提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三)良种繁育中心扩建及附属配套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已建的良种繁育中心进行扩建或附属配套,投资1180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
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折股量化到村,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比例分红,收益资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其中:
1、大力发展畜牧业,提升良种繁育中心规模化养殖能力,塔孜洪16村良种繁育中心扩建羔羊圈4栋4000平方米、圈舍电力配套和养殖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套(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动物防疫管理系统、智慧牧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投资1000万元。
2、对已建的良种繁育(牛)养殖基地配套安装200kw变压器6台,250kw变压器1台,500kw变压器1台及线路等附属配套设施,投资180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畜牧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勘测设计、招投标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资产移交等各项工作,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县良繁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人:
艾海提·萨伍提、库尔班·麦麦提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四)种禽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种禽养殖、孵化、育雏一体规模2万套种禽场1座,投资202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020万元),用于:
新建种鸡舍2栋2880平方米、孵化室2栋1200平方、育雏舍6栋8262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配套孵化机等养殖设备,购置种禽2万套。
由县良繁畜牧有限公司运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折股量化到村,固定资产按照每年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分红,收益资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畜牧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勘测设计、招投标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资产移交等各项工作。
项目乡镇负责做好对接配合,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县良繁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人:
艾海提·萨伍提、库尔班·麦麦提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五)拱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在14个乡镇集中连片新建拱棚14000座,单座拱棚长30米*宽8米,每座投资10000元,按照扶贫资金与受益户1:
1的比例共同承担,扶贫资金投入70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7000万元,总投资14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758万元)。
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扶贫资金投入三年内不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偿还农户贷款本金及日常维护保养;三年后按照扶贫资金投入每年不低于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比例分红,收益资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会同项目乡村及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勘测设计、招投标执行前的准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执行中的日常监管、指导工作,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地块的确定、各阶段工作公告公示,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9月
(六)林果种植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林果产业发展,新建种植苹果559亩,苗木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采购,采购苗木16435株,每株25元,扶持脱贫户334户,资金41.0875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脱贫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七)林果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大力发展林果业提质增效18854.3亩,每亩240元,每亩配套有机肥料80公斤,共计1508.344吨,投资452.5032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脱贫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八)蔬菜种植基地补助-正播蔬菜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鼓励支持以喀什(山东)水发等22家企业、农民种植合作社,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发展,主要针对正播辣椒、莲花白、番茄、马铃薯、洋葱等蔬菜优良品种种子、种苗进行补贴,项目资金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贴,直接支付给育苗或供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余50%种植户自筹,计划面积43776.27亩,资金1677.45555万元。
1、露地辣椒生产基地:
主要针对辣椒苗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3200-5000株,补助按32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25元,每亩补助400元,面积38869.92亩,资金1554.7968万元;2、露地莲花白(花菜)生产基地:
主要对莲花白(花菜)苗子等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2400-2600株,补助按25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419.8亩,资金10.495万元;3、露地番茄生产基地:
主要针对种子进行补贴,每亩理论200-300克,补助按200克,计算每克,1.25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254.6亩,资金6.365万元;4、露地马铃薯(红薯)生产基地:
主要针对种薯或红薯苗等进行补贴,马铃薯每亩理论160-200公斤,补助按200公斤计算,每公斤补助1.25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2988.05亩,资金74.70125万元;5、露地洋葱生产基地:
主要针对洋葱苗等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25000-28000株,补助按25000株计算,每株补助0.01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1243.9亩,资金31.0975万元;
二、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蔬菜产业布局要求,鼓励脱贫户从事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主要针对正播豇豆、金瓜、板栗南瓜、萝卜、白菜、蔬菜玉米等,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含量为15-15-15),亩用量40公斤,预计价格为110元,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固体-微颗粒状),亩单次用量4公斤,平均按6次计算,亩施用量为24公斤,预计价格为90元。
等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
补助肥料由项目乡镇结合蔬菜生产需求,集中采购后发放给脱贫户,计划面积16404.62亩,资金328.0924万元。
1、露地豇豆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3937.24亩,资金78.7448万元;2、露地金瓜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371.6亩,资金7.432万元;3、露地板栗南瓜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7079.2亩,资金141.584万元;4、露地萝卜(胡萝卜)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964.7亩,资金19.294万元;5、露地白菜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1695.58亩,资金33.9116万元;6、露地蔬菜玉米生产基地:
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肥料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面积2356.3亩,资金47.126万元。
两项合计正播蔬菜种植60180.89亩,投资2005.5479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945.54795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脱贫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九)蔬菜种植基地补助-设施蔬菜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鼓励支持以喀什(山东)水发等22家企业、农民种植合作社,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发展,主要针对设施蔬菜辣椒、番茄、茄子、板栗南瓜、芦笋、西甜瓜、韭菜、马铃薯、大蒜、洋葱、西兰花、莲花白等蔬菜优良品种种子、种苗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为项目补贴50%,直接支付给育苗或供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自筹50%,计划面积5698.551亩,资金250.863975万元。
1、设施蔬菜辣椒蔬菜基地:
针对辣椒苗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3000-3200株,补助按30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75元,每亩补助525元,面积1855.87亩,资金97.433175万元;2、设施蔬菜番茄生产基地:
针对番茄苗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2500-3000株,补助按2500株计算,每株补助0.2元,每亩补助500元,面积876.531亩,资金43.82655万元;3、设施蔬菜茄子生产基地:
针对茄子苗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2400-2600株,补助按24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75元,每亩补助420元,面积367.6亩,资金15.4392万元;4、设施蔬菜板栗南瓜生产基地:
板栗南瓜针对种子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800-1000株,补助按1000株计算,每株补助0.25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373.18亩,资金9.3295万元;5、设施蔬菜芦笋生产基地(多年生):
主要对芦笋种苗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2500-2800株,补助按25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268.2亩,资金6.705万元;6、设施蔬菜西甜瓜生产基地:
主要对西甜瓜苗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800-1200株,补助按1000株计算,每株补助0.25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342.73亩,资金8.56825万元;7、设施蔬菜韭菜生产基地:
主要对优良韭菜种子进行补贴,每亩需要种子2.5公斤,每公斤种子200元,每亩补助500元,面积870.4亩,资金43.52万元;8、设施蔬菜早春马铃薯生产基地:
主要对优良马铃薯种薯进行补贴,马铃薯每亩理论160-200公斤,补助按200公斤计算,每公斤补助1.25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36.98亩,资金0.9245万元;9、设施蔬菜大蒜生产基地:
主要对大蒜苗进行补贴,,每亩理论120-150公斤,补助按125公斤计算,每公斤补助8元,每亩补助,500元,面积93.06亩,资金4.653万元;10、设施蔬菜洋葱生产基地:
要针对洋葱苗进行补贴,每亩理论株数25000-28000株,补助按25000株计算,每株补助0.01元,每亩补助250元,面积21.2亩,资金0.53万元;(11)设施蔬菜西兰花蔬菜基地:
针对菜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2400-2600株,补助按2400株计算,每株0.3元,每亩补助720元,面积38亩,资金2.736万元;(12)设施蔬菜莲花白生产基地:
莲花白针对苗子进行补助,每亩理论株数,2400-2600株,补助按2500株计算,每株补助0.125元,每亩补助310元面积554.8亩,资金17.1988万元。
二、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蔬菜产业布局要求,鼓励脱贫户从事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主要针对设施蔬菜豇豆种植,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的肥料进行补助,每亩补助200元,包含:
1、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含量为15-15-15),亩用量40公斤,预计价格为110元;2、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固体-微颗粒状),亩单次用量4公斤,平均按6次计算,亩施用量为24公斤,预计价格为90元。
补助面积1044.02亩,资金20.8804万元。
补助肥料由项目乡镇结合蔬菜生产需求,集中采购后发放给脱贫户。
两项合计设施蔬菜种植6742.571亩,资金271.744375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脱贫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十)特色种植基地补助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作物产业布局要求,鼓励脱贫户从事特色作物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主要对特色种植,按照种植户投入底肥,政府对蔬菜生育期使用的肥料进行补助,每亩补助200元,包含:
1、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含量为15-15-15),亩用量40公斤,预计价格为110元;2、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固体-微颗粒状),亩单次用量4公斤,平均按6次计算,亩施用量为24公斤,预计价格为90元。
补助肥料由项目乡镇结合特色作物生产需求,集中采购后发放给脱贫户。
其中:
1、特色作物—双膜西甜瓜生产基地:
种植面积6874.5亩,每亩补助200元,资金137.49万元;
(2)特色作物—谷子生产基地:
种植面积8510.2亩,每亩补助200元,资金170.204万元。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07.694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
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脱贫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十一)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肉羊养殖小区17个,投资4125.9万元,每个养殖小区(育肥中心)242.7万元,用于棚圈、青贮窖及附属设施建设,购买养殖设备等。
固定资产产权规村集体所有,按照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比例提取收益金,收益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项目建成后,运营主体投资250万元,用于购买羊及饲草料、防疫费用、周转资金等。
(本次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501.394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畜牧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监管、指导,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的编制,参与项目验收;乡镇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执行中的管理、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艾海提·萨伍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6月
(十二)新型农机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为乡镇配套北斗导航无人驾驶系统166套,每套4万元,投资664万元。
扶贫资金投入购置的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不低于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提取收益金,收益金分配至村集体,由村集体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项目管理及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设备技术参数确定,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前期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监管及指导,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移交,指导项目乡镇做好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制度建立工作;项目乡镇负责落实项目建设地点,会同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做好农机合作社运营工作,建立资产收益联结机制,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村,并对资产经营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到脱贫户。
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
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
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张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项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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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疏勒县 中央 提前 下达 财政 专项 扶贫 资金 发展 项目 实施方案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