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竞争性谈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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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竞争性谈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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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竞争性谈判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青海诚鑫竞谈(货物)201-02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采购人:
青海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第一章——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合同书及相关附件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第二次)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人民医院委托,拟对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进行竞争性谈判。
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诚鑫竞谈(货物)201-02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主要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1年月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11日
上午0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1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标书购买联系人:
陈臻、李琳
电话:
01-1032
电子邮箱E-mail:
qhcxzb@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
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
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进行联系确认。
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我公司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年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年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青海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永海
联系电话:
01-012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机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臻、李琳
联系电话:
01-1032
邮箱地址:
E-mailqhcxzb@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收款人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4505035(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4000450501(招标文件费及代理费专用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01-145505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
青海省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2
技术参数方面的疑问请与以下方式联系:
青海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永海电话:
01-012
业务联系人:
陈臻、李琳
联系电话:
01-1032传真:
01-113
3
谈判文件编号:
青海诚鑫竞谈(货物)201-02
4
采购内容:
医疗设备采购(耳鼻喉综合诊疗台二台)
预算控制价:
500000.00元
交货期:
15天
交货地点:
青海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大写):
壹万元整
(小写):
1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投标人从
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
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单位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0004505035
收款单位: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保证金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采购人送交的书面合
同的第二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投标有效期:
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谈判报价文件递送至: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年月13日下午14:
30时
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份数:
壹份
谈判报价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谈判时间:
同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谈判地点:
同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1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12
签定合同地点:
西宁市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大写)捌仟元整
(小写)000.00元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
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现就有关谈判内容、要求、程序等表述如下:
一、谈判内容及要求
(一)谈判内容:
1、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主要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采购要求及技术说明:
1、投标说明:
(1)投标人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要求对每个包号中所有内容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
否则,投标无效;
(2)最终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中所购置的货物、维护服务与技术支持等全部内容。
若投标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技术建议”型号栏中列出所投货物的具体型号;在指标栏中列出其货物的具体技术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
如果只注明“符合”、“满足”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符合;
(4)交货时间及地点:
按甲方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
2、技术文档要求:
(1)投标人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每一部分必须提供正式出版技术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技术文档;
(2)交货时技术文档应与货物一起交付。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档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货物相一致,并应尽可能地详细说明。
(3)货物验收后,投标人应将所有技术文档和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验收:
(1)中标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规定地点的相关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人有权裁决中标商的责任范围,各中标商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如果中标商不能按时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2)中标商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要求,中标商应在供货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场地准备。
4、货物验收:
(1)开箱检验。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地点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和初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
初始验收将由中标人、货物提供商(如果需要)、采购人共同完成。
货物开箱后,肉眼检查货物应无损伤;核对货物清单,检查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
货物外观受损、附件与合同设备清单或装箱单不符视为检验不合格;
(2)所有货物必须在检验后,进行测试,并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取得相关合格证。
(四)谈判要求:
1、投标人应对该采购项目认真应对,项目中有关具体情况请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青海省人民医院张永海电话:
01-012)取得相关数据。
若有与谈判文件不一致处,请及时与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01-1032)。
2、投标人应就以下方面做出书面响应及谈判准备:
(1)主要产品来源及品牌;
(2)投标人基本情况(企业简介、业绩);
(3)第三方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项目报价书;
(5)服务、保修计划;
()质量保证承诺、产品检验合格证;
()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完整合同);
()交货时间;
()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及解决途径;
(10)其他资料。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主要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其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A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附有效的法人授权书的(正本为原件);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C未提供货物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适用于投标人为生产厂商);
D未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产品有效的授权书的(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
E未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无相关经营范围;;
F不满足技术要求中的主要参数或超出偏离范围的,投标报价有严重缺项漏项的;
J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及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H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向采购方递交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所报价格应为交工总造价。
该价格包括:
产品费、检验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5、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及投标人相关资质装订一式三份《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谈判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形式装订的谈判报价文件一概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谈判开始前必须交纳不低于第一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
同时将缴款证明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谈判报价文件中,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谈判要求而予以拒收,并将谈判报价文件退回投标人。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报备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其他说明及要求:
(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3)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技术偏离情况;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5)报价应为交货后的含税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及投标人相关资质装订一式三份《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等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贰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二、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的办法
(一)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谈判小组。
(二)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人就谈判内容进行一对一的谈判。
(三)谈判小组采取综合评议的评定办法进行评议,即从商务、技术、资信等方面,分别对投标人进行谈判评审: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2、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签订合同授权、相应的经营范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保修服务承诺。
4、商务报价情况。
(四)谈判小组在谈判的基础上,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合议确定最佳成交投标人。
(五)采购机关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需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签到时间:
201年月13日下午14:
30时
(二)谈判时间:
201年月13日下午14:
30时
(三)谈判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
凡不遵守签到时间,或在谈判时间开始前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设备技术参数(两台)
1、整机原装进口
2、*间接喉镜金属加热存放器,可同时加热0片间接喉镜,即拿即用,提高工作效率;
3、同品牌无线头灯,LED冷光源输出,不会造成检查部位组织局部高温;50000小时使用寿命,连接电池供电系统单独使用,实现无线光源系统。
主机上配备有额镜灯。
4、模块化集成,多项保护电路,保证使用的稳定及安全;内部线路模块化分层排布,避免线路间的互相干扰;
5、*分泌物容器罐2.5L,具有防溢流功能,可过滤0.1微米的细菌,容器中的废液不会抽吸到负压泵中,影响负压泵正常工作,且细菌也不会抽吸到诊室环境中,保证诊室不会有异味,杜绝交叉感染的可能;
、终端吸力≥5kPa,气流量≥35L/min。
正压最大压力≥2.0Bar,压力可调节。
、工作泵具备免维护功能设计-悬浮的泵完全减弱振动,双重隔音装置,保证安静无噪音,永久使用寿命,隔膜式空气泵,保证长久的使用寿命。
、*喷药药瓶喷嘴,双管设计,气液分流,不会发生滴漏,不会堵塞喷枪,喷头可拆卸,正压喷枪与药瓶可拆卸,喷枪与药瓶之间采用快速连接设计,可单手轻松完成取药瓶或更换药瓶的操作;药瓶喷嘴可进行高温高压消毒,安全卫生;雾化微粒可通过旋钮调节,雾化量均匀;
、配波氏吹张适配器,可应用正压喷枪进行波氏吹张试验。
10、红外线能进行快速预热加温,不使用电热风,防止细菌吹出污染镜面;自动保护装置,加热超过15秒,自动停止加热,节约设备耗能。
预防反光镜面起雾,确保看到清晰的图像。
11、所有开关(包括负压吸引头和压缩空气喷枪)均为光控开关,提起即可启动其功能。
12、器械整理柜具有可伸拉的书写板,抗菌防尘器械整理盘,配有盖板,可起到防尘作用;器械整理盘能够整理存放各种器械设备。
器械柜下方有器械回收盒,可高温高压消毒,将洁净区与污染区分隔,杜绝交叉感染的可能。
13、病人椅,原装进口,座椅皮面不起褶皱,椅子可旋转30度,可调节座椅高度,底座可用消毒剂;
14、医生椅,原装进口,多轮缓冲技术,在无重压的情况下,椅子不会移动,在有压力时,可轻松移动,座椅皮面不起褶皱,可调节座椅高度;底座可用消毒剂;
15、提供完整的卫生安全消毒计划。
第五章合同书及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项目编号:
青海诚鑫竞谈(货物)201-02
合同编号:
QHCX-201-02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人民医院
供应商:
合同金额:
谈判日期:
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
1、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2、附件:
(1)、投标报价分项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3)、其他相关承诺;(4)、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核算,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包括货物费、包装费、运费、检测费、人员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境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供货、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应答。
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或更换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十天内无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交付和验收
1、交货期:
15天
交货地点:
青海省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装卸完)后尽快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总额的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设备运行使用三个月后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的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产品交付超过约定时限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八、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谈判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合同一式六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传:
电话: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201年月日
附件1:
谈判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谈判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目录格式
一、最初分项报价表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三、最终报价确定表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七、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证明
八、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九、其他资料
十、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3:
最初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标书编号:
包号:
交货期/完工期:
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
本表应按照本包货物需求一览表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标书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项目需求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偏离情况及说明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所投品牌、型号
配置及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1
2
…
注:
1、本表应按照招标项目要求中所列出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擅自修改。
2、投标人必须对应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型号;在指标栏中列出产品的具体技术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符合。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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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人民医院 耳鼻喉 综合 诊疗 竞争性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