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解读与命题考点解析第一章.docx
- 文档编号:12691930
- 上传时间:2023-04-21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132.55KB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解读与命题考点解析第一章.docx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解读与命题考点解析第一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解读与命题考点解析第一章.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教材解读与命题考点解析第一章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命题考点一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教材解读】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7类: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
【命题考点】
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的效力。
【分析预测】
(1)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判断某一文件属于法的哪一形式。
(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考题回顾】
【2010年度考试真题】
1.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A.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B.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C.安全生产法
D.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答案】8本题考核的是法的形式。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2.根据《立法法》,()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部门规章
B.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C.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D.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E.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AB本题考核的是行政规章不一致的裁决。
《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009年度考试真题】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行政法规
B.一般法律
C.司法解释
D.部门规章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2007年度考试真题】
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答案】C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
【典型习题】
1.下列法律的形式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合同法》
B.《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C.《建筑法》
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招标投标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A.15
B.30
C.45
D.60
4.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E.习惯法
【答案】1.D2.A3.B4.ABCD
命题考点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教材解读】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项目经理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命题考点】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分析预测】
(1)判断法人是否依法成立。
(2)法人资格的取得。
(3)牢记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承担。
【典型习题】
1.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A.企业法人
B.项目经理
C.监理工程师
D.主要项目负责人
2.法人可以分为()两大类。
A.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
B.行政法人和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D.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3.关于法人资格取得的叙述,正确的是()。
A.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B.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C.具有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一律经核准登记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D.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1.A2.C3.C
命题考点三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教材解读】
一、代理的概念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0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五、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
(1)、
(2)、(5)三种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六、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1.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一般存在三种表现形式:
(1)自始XX;
(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2.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
七、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命题考点】
代理的特征、代理的种类、建设工程代理活动的终止、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分析预测】
(1)判断某一代理行为属于代理的哪一种类。
(2)判断其代理行为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3)判断具备了某些条件是否可以终止其代理行为。
【考题回顾】
【2010年度考试真题】
根据《民法通则》,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
A.委托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
C.指定代理人
D.职务代理人
【答案】A本题考核的是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2009年度考试真题】
关于表见代理的错误说法是()。
A.表见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B.表见代理是无效代理
C.表见代理在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
D.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在本质上是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实施了代理的行为;(3)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007年度考试真题】
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个行为属于()。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答案】B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其中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如题所述,故选B。
【典型习题】
1.红星建筑工程公司委托其业务员甲某外出采购水泥,甲某以红星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甲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代理权
D.甲某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2.甲是某水泥厂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2月513,甲有确切证据证明水泥厂的工人乙在以甲的代理人的身份对外签订水泥销售合同。
甲没有对此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则()。
A.应视为甲已经同意
B.应视为甲是反对的
C.是同意还是反对无法认定
D.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
A.代理行为由代理人负责
B.代理行为无效
C.代理行为有效
D.行为没有代理权
4.在没有乙建筑公司委托的情况下,甲某却以乙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丁水泥供应商订购了一批水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A.甲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B.甲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C.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该合同才成立
D.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如果乙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甲某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5.自然人甲通过签订合同授权自然人乙代理其进行证券投资,根据我国代理法律制度()原因不会导致代理权终止。
A.甲死亡B.乙死亡
C.甲取消委托合同D.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导致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
A.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B.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E.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7.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的特别构成要件包括()。
A.须本人存在过失
B.须相对人为善意
C.须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须相对人主观故意
E.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答案】1.A2.A3.C4.C5.A6.ACDE7.ABE
命题考点四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
【教材解读】
一、物权的法律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
(2)物权是绝对权;(3)物权是财产权;(4)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物权的种类
三、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
利。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五、地役权
1.地役权的概念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地役权的设立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六、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七、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八、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命题考点】
物权的特征;物权的种类;地役权;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分析预测】
(1)物权的种类。
(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3)判断某一行为的实施是否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4)判断某一行为的实施属于何种债的发生根据。
【考题回顾】
【2010年度考试真题】
1.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物权种类。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
C.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能转移
D.建设单位可以与政府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拥有该地的所有权
E.两个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
【答案】ABE本题考核的是物权制度。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已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由这三个概念不难确定,所有权和抵押权、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同一财产可以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使用权可以转移,因此,选项C和D是错误的。
【2007年度考试真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
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甲错发设备给丙,丙应予返还,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故A选项错误;D选项所述应为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典型习题】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担连带责任。
A.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时生效。
A.合同成立
B.合同被公证
C.该物权登记
D.不动产交付
3.不动产的转让登记,由()的登记机构办理。
A.转让人所在地
B.不动产所在地
C.受让人所在地
D.转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4.对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B.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C.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D.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船舶、航空器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在某建设项目施工中形成的下列债权中,属于合同之债的有()。
A.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订立合同
B.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C.施工单位将本应汇给甲单位的材料款汇入了乙单位账号
D.材料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材料
E.施工单位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答案】1.A2.A3.B4.ABDE5.ADE
命题考点五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教材解读】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三、专利权
1.《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1)发明
《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与发明相似,都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但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水平要高于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除了新颖性外,外观设计还应当具备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两个条件。
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终止、无效
1)专利权人的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专利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专利审批制度
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实质审查;专利权的授予。
四、商标权
1.商标与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了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有别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来表示的标志。
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
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以及保护对象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具体权利。
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3.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五、著作权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著作权等同于版权。
2.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
3.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4.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年的l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一级 建造 建设 工程 法规 教材 解读 命题 考点 解析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