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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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3076—91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1—07—12 批准 1992—04—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基准温度 15℃时限定充装压力小于 1.52MPa、最高许用温度 40℃、公称容
积 10~60L、内含多孔填料和溶剂、移动式、可重复充气的钢质焊接式溶解乙炔气瓶(以下
简称乙炔瓶)。
2 引用标准
GB5100 钢质焊接气瓶
GB10879 溶解乙炔气瓶阀
GB11638 溶解乙炔气瓶
GB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13003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
JJG14 移动式杠杆秤
3 术语
3.1 划伤
因尖锐锋利物体划、擦造成瓶体局部壁厚减薄,且在瓶体表面留下底部是尖角的线状机
械损伤。
3.2 凹陷
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塌陷变形。
3.3 点状腐蚀
直径不超过 s,且彼此间距不小于 10s 的孤立腐蚀坑。
注:
s——筒体设计壁厚,即乙炔瓶肩部的钢印值。
3.4 线状腐蚀
连续或间断的腐蚀坑所形成的线状、链状或带状腐蚀。
3.5 大面积均匀腐蚀
瓶体表面覆盖面积较大且较平整的腐蚀。
4 检验资格
乙炔瓶的定期检验单位应符合 GB12135 与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规定。
5 检验周期
5.1 乙炔瓶每三年进行—次定期检验和评定。
5.2 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随时进行检验:
a.瓶体外观有严重损伤;
b.充气时瓶壁温度超过 40℃;
c.对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怀疑时;
d.瓶阀侧接嘴有乙炔回火迹象。
腐 蚀 种 类
腐蚀处实测剩余壁厚
点 状 腐 蚀
<0.6s
线 状 腐 蚀
<0.8s
大面积均匀腐蚀
6 检验准备
6.1 乙炔瓶检验前应验明产品合格证或履历表;对于既无合格证又无履历表,而且肩部钢
印标记中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或上次检验年月)、筒体设计最小壁厚和乙炔瓶皮重有一
项不清的乙炔瓶,不予检验。
待查明后,再予检验。
如无法查明,则予以报废。
6.2 用精度不低于 1.5 级的压力表对受检乙炔瓶进行余气压力测量。
若受检乙炔瓶的余
气压力超过 0.05MPa,则余气必须回收,严禁排人大气中。
6.3 对于瓶阀无法开启的乙炔瓶,应与其他待检乙炔瓶分开存放,并采取妥善办法处理。
6.4 用最大称量为实际称量 1.5~3.0 倍、其允许误差符合 JJG14 第 17 条“中准确度级”
要求的衡器对受检乙炔瓶进行质量测定。
对公称容积为 40L 的乙炔瓶,若放尽余气后,实
际重量大于皮重 1kg,则应分析原因后进行妥善处理。
6.5 清除乙炔瓶外表面杂物、污垢和疏松涂层。
7 检验与评定
7.1 瓶体外观
7.1.1 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瓶体外观进行检验。
7.1.2 存在下列缺陷之—,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瓶壁有裂纹和(或)鼓包,底座拼接焊缝开裂;
b.瓶壁划伤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 0.8s,其测量方法按附录 H(参考件)的规定进行;
c.瓶壁凹陷深度超过其短径的 1/10 或最大深度大于 6mm,其测量方法按附录 A(补充
件)的规定进行;
d.瓶壁上存在深度小于 6mm 的凹陷,凹陷内的划伤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 s;
c.瓶体烧损、变形,涂层烧毁(漆皮鼓泡除外),瓶阀或易熔合金塞上易熔合金熔化;
f.各种腐蚀处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表 1 的规定。
7.2 焊缝
7.2.1 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进行检验,对有怀疑部位应采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复查(底座拼接焊缝除外)。
7.2.2 主体焊缝上的划伤应予磨平,磨平处过渡应圆滑。
7.2.3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焊缝外观不符合 GB5100 第 6.3.3 条的要求;
b.主体焊缝上的划伤经磨平后,焊缝低于母材;
c.主体焊缝热影响区内的划伤处实测剩余壁厚小于 s;
d.主体焊缝及其热影响区内的凹陷最大深度大于 5mm。
7.3 阀座和塞座
7.3.1 应逐只对乙炔瓶的阀座、塞座(易熔塞不卸)进行检验。
7.3.2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a.塞座塌陷、开裂或有影响易熔塞更换的变形;
b.阀座螺纹有影响密封性的轴向损伤或变形。
7.4 填料
7.4.1 复测乙炔瓶内余气压力,确认不超过 0.05MPa 时,放尽余气使与外界气压相平
衡。
7.4.2 逐只卸下乙炔瓶阀,并小心取出导流孔充填物后,检查填料。
7.4.3 用专用塞尺在平面角互成 120°的三点上测量肩部轴向间隙,同一规格塞尺在同
一位置上测量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专用塞尺见附录 B(补充件)。
7.4.4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乙炔瓶,其填料应予报废:
a.从瓶口观察,若发现填料已溃散、有裂缝或有火焰反击现象;
b.用手指推、按填料,手感填料疏松、柔软;
c.任一点的肩部轴向间隙超过填料长度的 0.3%,对公称容积为 40L 的乙炔瓶,超过
3.0mm;
d.填料径向间隙超过填料直径的 0.4%,其测量方法按附录 C(补充件)的规定进行。
7.5 壁厚
7.5.1 对于瓶体涂层剥落严重的乙炔瓶,在瓶体同一纵断面上进行壁厚测定,其测量点
不得少于八处(上、下封头部位各二处,筒体部分四处)。
测定前,应清除各测量点处的油
漆和锈斑,然后用误差不大于±0.1mm 的测厚仪测量并记录。
7.5.2 对于瓶体涂层基本完好(内涂层未剥落)的乙炔瓶,仅对底座内下封头进行壁厚测
定,但不得少于二点。
7.5.3 最薄处的实测壁厚小于 0.8s 的乙炔瓶应予以报废。
7.5.4 对于划痕、腐蚀、焊缝部位的壁厚测量与评定按 7.1.2 条和 7.2.3 条中的相
应规定执行。
7.6 附件
7.6.1 瓶阀
7.6.1.1 应逐只对乙炔瓶的瓶阀进行检查;并按 GB10879 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在
阀体上打上维修标志。
7.6.1.2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的瓶阀应予以更换;
a.阀体有裂纹或影响使用的变形;
b.螺纹有轴向损伤或变形。
7.6.2 易熔合金塞
在进行 7.7 条的气压试验时,不允许有泄漏。
否则,应予以更换。
7.6.3 瓶帽
瓶帽应装拆方便,连接可靠,不影响充放气接头的装、卡。
否则,应予以更换。
7.6.4 检验标记环
检验标记环应字迹清晰、转动自如。
否则,应予以更换。
7.7 气压试验
7.7.1 试验前准备
7.7.1.1 由瓶口装入符合要求的导流孔充填物、毛毡垫与金属丝网。
7.7.1.2 将检验标记环和合格的瓶阀装在乙炔瓶上,应保证瓶阀锥螺纹外露 2~3 牙。
7.7.2 试验方法与评定
按 GB13003 执行。
7.7.3 试验后处理
经气压试验合格的乙炔瓶应封存 0.05~0.1MPa 压力的氮气。
8 检验后处理
8.1 检验记录
8.1.1 检验单位应详尽地填写“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综合记录表”,格式见附
录 D(补充件),由检验单位存档、备查。
8.1.2 检验单位应认真填写“溶解乙炔气瓶履历表”,格式见附录 E(补充件),交乙炔瓶
充装单位或产权单位存档、备用。
8.1.3 对于报废的乙炔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毁方式由检验单位自定,但必须能防
止其再次投入使用,并发出“溶解乙炔气瓶判废通知书”。
格式见附录 F(补充件),一式二
份,一份交乙炔瓶产权单位,检验单位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8.2 检验标记
8.2.1 检验合格的乙炔瓶,应于确认后按 GBll638 第 9 章的规定补齐钢印标记,并在检
验标记环上打如下检验钢印:
a.检验单位代号;
b.检验年、月及下次检验年分。
8.2.2 对于报废的乙炔瓶,除在检验标记环上检验单位的印章后打上报废钢印外,还必
须在乙炔瓶肩部钢印乙炔瓶编号前打上报废钢印。
8.3 涂敷
检验合格的乙炔瓶经清除表面污物和除锈后,应按 GB11638 第 9 章的规定进行涂敷,并
在肩部钢印标记的对称部位涂检验色标,检验色标的颜色和形状见附录 C(补充件)。
附录 A
凹陷深度的测量方法
(补充件)
A1 测量原理
如图 A1 所示。
1—游标卡尺;2—钢直尺;3—乙炔瓶
图 A1
A2 测量器具
A2.1 游标卡尺 0~125mm,游标读数值 0.10mm。
A2.2 钢直尺 0~150mm。
A3 测量结果
以最深处的测量结果为准,按下式计算凹陷深度;
h=Mmax—δ
式中:
Mmax——最深处游标卡尺示值。
附录 B
塞 尺
(补充件)
测量肩部轴向间隙用专用塞尺按下图制造。
技术要求:
锐边倒钝,材料:
不锈钢
A1.01.52.02.53.03.5
图 B1 塞尺
附录 C
填料径向间隙测量方法
(补充件)
C1 测量原理
如图 C1 所示。
1—弯勾;2—钢针;3—磁性刻度直尺
图 C1
C2 测量器具
C2.1 磁性刻度直尺 0-150mm,刻度值 0.5mm。
C2.2 三棱钢针。
C2.3 弯勾。
C3 测量结果
用弯勾推动填料使填料紧贴瓶壁一侧后,再用弯勾反向推动填料,钢针移动距离即为填
料径向间隙值。
序
号
瓶
号
(
或
厂
编
瓶
号
制
造
厂
名
(
代
号
)
制
造
(
上
次
检
验
)年
月
下
次
检
验
年
)月
实
重
k
g
外观
焊
缝
塞
座
阀
座
填料
壁厚,mm
附件
改
正
皮
重
k
g
气
压
试
验
评
定
结
论
履
历
表
编
号
裂
纹
划
伤
凹
陷
鼓
包
烧
伤
腐蚀
裂
缝
溃
散
火
焰
反
击
疏
松
柔
间
隙
m
m
上
封
头
下
封
头
筒
体
其他
瓶
阀
易
熔
塞
瓶
帽
标
记
环
点线
大
面
积
软径
向
轴
向
制
造
厂
名
(或
代
号)
制
造
年
月
瓶号
(或
厂编
瓶号)
皮
重
kg
水
容
积
L
设
计
最
小
壁
厚
mm
水压试验
压力
MPa
2
(kfg/cm )
限定
充装
压力
MPa
(kgf
/cm2
)
填
料
孔
隙
率
%
丙 酮
充装
量
kg
限
定
乙
炔
充
装
量
kg
瓶
阀
型
号
充装单位 产权单位 编号
附录 D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综合记录表
(补充件)
填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E
溶解乙炔气瓶履历表
(补充件)
检
验
年
月
记录
表编
号
外观缺
陷
填 料
轴向间
隙
壁 厚
附件
评定结论
签名
上
封
头
下
封
头
筒
体
其
他
阀
塞
序 号
瓶号(或厂编瓶号)
判 废 原 因
检验员
审核
注:
评定结论填写:
通过——允许继续使用;报废——不准使用;待修——暂停使用。
附录 F
溶解乙炔气瓶判废通知书
(补充件)
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根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国家标准(GB13076—91)的规定,经检验,你单
位的只乙炔瓶已判废,并已做破坏性处理,特此通知。
(检验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录 G
检验色标的颜色和形状
(补充件)
检验年号
颜 色
形 状
1990
粉红色(RP01)
椭 圆 形
1991
铁红色(R01)
椭 圆 形
1992
铁黄色(Y09)
椭 圆 形
1993
淡紫色(P01)
椭 圆 形
1994
深绿色(C05)
椭 圆 形
1995
粉红色(RP01)
矩 形
1996
铁红色(R01)
矩 形
1997
铁黄色(Y09)
矩 形
1998
淡紫色(P01)
矩 形
1999
深绿色(C05)
矩 形
2000
粉红色(RP01)
椭 圆 形
②椭圆形的长轴约为 80mm,短轴约为 40mm;矩形约为 80mm×40mm。
③检验色标每 10 年为一个循环周期。
附录 H
划伤深度的测量方法
(参考件)
H1 测量原理
如图 H1 所示,百分表下的针尖插入划伤中测量其深度。
H2 测量器具
H2.1 百分表 0~3mm,分度值 0.01mm。
H2.2 卡板型面应与钢瓶理论外形相符。
H2.3 针尖楔角应小于等于 30°,半径应小于等于 0.25mm。
测量过程中要定期校核百
分表的零点,以消除由于针尖磨损造成的误差。
H3 测量结果
以最深处的测量结果作为划伤深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常州飞机制造厂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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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溶解 乙炔 定期 检验 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