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W229运基信号366号铁路局LKJ专业管理评估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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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W229运基信号366号铁路局LKJ专业管理评估办法
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管理评估办法
第1条 为规范铁路局LKJ专业机构工作,提高LKJ的专业管理水平,根据《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运[2009]98号),特制定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管理评估办法(以下简称:
评估办法)。
本评估办法是对铁路局LKJ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化程度、工作质量和专业管理水平的评定标准。
第2条 本评估办法分为四部分,共计33个评估项目、95个评估项点;第一、第二、第四部分为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的评估内容,第三部分为对铁路局LKJ相关部门工作质量评估内容。
第一部分为基础管理,计8项评估项目(标准分350分),第二部分为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计16项评估项目(标准分500分);第三部分为对铁路局LKJ相关部门工作质量评估,计6项评估项目(标准分150分);第四部分为评估加分部分。
标准分总计1000分,评估采取从标准分减分的方法计算实际分数。
各检查项目评估得分最少为零分,不取负分;有加分项目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0分,最后评估总分不超过1000分。
第3条 评估结果以百分制表示,按照本评估办法以千分制计算出四个部分实际得分之和后除以10(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局LKJ专业机构评估的成绩。
评定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4条 本评估办法根据评估项目的分为Ⅰ、Ⅱ两个等级。
Ⅰ级评估为重点要求内容,在日常评估检查工作中应为必查项目;Ⅰ级和Ⅱ级评估内容为用于局、部级开展全面检查工作的项目。
Ⅰ级评估总分为610分,最后评估得分仍以百分制计算。
Ⅰ级评估16个检查项目、49个检查项点;Ⅱ级评估17个检查项目、46个检查项点。
附件1:
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管理评估内容及标准
附件2:
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管理评估计分表
附件1:
铁路局LKJ专业机构管理评估内容及标准
部分
分类
序
号
评估等级
项目工作要求
检查项点
评估打分标准
一、
基础管理
350
分
㈠
管
理
及
制
度
1
I
LKJ专业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部、局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1.检查铁路局LKJ专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的相关文件;
2.检查专业机构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检查数据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4.检查模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本项60分。
1.未建立专业机构减60分;
2.未明确编制定员标准,减40分;按编制定员标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少1名减10分;
3.岗位责任制每少一项减10分。
2
I
LKJ专业机构应有详细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等相关制度。
1.检查LKJ控制模式设定工作制度及工作标准;
2.检查LKJ数据文件编制工作制度、流程及工作标准;
3.检查LKJ数据文件发布与交接工作制度及工作标准;
4.检查LKJ数据资料保管工作制度及工作标准。
本项50分。
1.缺一项,减20分。
3
I
LKJ专业机构须设置专用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实验室模拟检验工作室,设立专门的数据资料室。
1.须有专用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实验室模拟检验工作室;
2.须有专门的数据资料档案室;
3.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实验室模拟检验工作室须符合国家电子计算机房的有关规范。
本项50分。
1.无专用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实验室模拟检验工作室,减30分;
2.无数据资料档案室,减20分;
3.工作室不符规定要求,每项减2分。
一、
基础管理
350
分
设
备
配
置
及
管
理
4
Ⅱ
LKJ专业机构应开通互联网和铁路综合IT网,具备与部、相关局及生产厂家进行数据资料传输交接的条件。
1.检查专用计算机互联网接入情况,链接“列车监控网()”。
2.检查铁路综合IT网接入情况,打开本局办公网主页。
3.检查接入互联网的专用计算机与综合IT网按规定隔离情况。
本项30分。
1.不能打开互联网、铁路综合IT网的,每项减15分;
2.未按规定实行互联网与综合IT网隔离,本项失格,减30分。
5
Ⅱ
用于LKJ数据编制、LKJ控制模式设定和模拟检验的专用计算机应保持状态良好。
1.检查专用计算机台数应制定配置标准,应满足生产需求;
2.检查专用计算机是否专人负责;
3.检查专用计算机使用与保养制度制定情况,是否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4.检查专用计算机网络连接情况;
5.检查专用计算机是否安装无关的程序;
6.检查专用计算机工作状态,应能够正常打开运行数据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软件;
7.运行杀毒软件,检查专用计算机是否有病毒。
本项30分。
1.专用计算机台数未按标准配置减10分;
无专用计算机使用与保养制度减10分;专用计算机未设专人负责每台减5分;
2.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的,每发现一次减5分;
3.发现专用计算机连接网络的,每台减5分;
4.发现专用计算机中安装有游戏及无关的软件,每台减5分;
5.专用计算机无法打开数据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软件的,减30分;
6.在专用计算机中发现病毒的,每台减10分。
一、
基础管理
350
分
设
备
配
置
及
管
理
6
Ⅰ
LKJ专业机构应配备专用编制设备和测试设备,确保LKJ数据文件编制实验的安全。
1.检查LKJ数据专用编制、测试设备,并且设备状态良好;
2.检查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和检验制度。
本项50分。
1.发现LKJ数据专用编制、测试设备不能完成数据编制、测试的,本项不得分。
每少一项设备减20分;
2.未制定使用、保养制度减10分;设备保养状态不良,每台设备减10分。
7
Ⅱ
LKJ专业机构对LKJ基础数据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应实行档案管理制度,电子文档资料建立数据资料库管理。
1.数据资料保管制度中应明确文件、资料的保管、归档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登记簿。
检查登记簿与资料是否一致。
2.各类纸质文电、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建立数据资料库管理。
因行车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引起的LKJ基础数据变化,应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库。
纸质文档包括:
部、局及相关铁路局发布的相关管理文件、LKJ基础数据文件、准备就绪电报、换装电报等,及LKJ数据修改资料(基础数据资料、试验记录、交接记录、就绪电报、换装电报等)。
电子文档包括:
LKJ基础数据源文件、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LKJ控制参数源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3.存档资料应按管理、模式、数据等分别建档,过期文电和资料应及时清理另行存放。
4.在用与历史文档应分别建档。
本项50分。
1.未建立登记簿,减10分;登记薄与资料不一致,每处减5分。
2.未建立全局LKJ数据资料库,减20分;在资料库中检查最近两次LKJ数据变化相关资料纳入情况,每缺一处减10分。
3.存档资料没有按管理、模式、数据等分别建档,减10分;过期文电和资料应没有及时清理另行存放,减10分。
4.发现在用与历史文档没有分离的,每处减5分。
8
Ⅱ
存档的在用各版本数据和控制文件须齐全,并标明应用范围;各版本数据文件停用后应在电子数据资料库内另行单独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1.检查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的各版本应用范围;
2.抽查三个版本存档数据文件,确认文件是否完整,通过编制软件能否正常使用,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本项30分。
1.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的各版本应用范围不明确的,减15分;
2.发现保存的数据文件不全,每处减5分;发现存档数据文件不能用对应版本的编制软件正常编缉,每处减2分;发现两年内发布的数据文件保存不完整,每处减2分。
二、
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
500
分
㈠
基
本
管
理
要
求
9
Ⅰ
基础数据编制软件须使用部颁软件,不得擅自修改LKJ基础数据编制软件的功能和数据格式。
检查LKJ数据编制计算机中的LKJ基础数据编制软件版本及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本项40分。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软件版本及功能,本项不得分。
10
Ⅰ
LKJ数据文件编制须符合《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数据文件编制规范》要求,并和局总工程师室公布的LKJ基础数据资料一致。
1.检查近期一次换装的LKJ车载基础数据对应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应符合公布的数据资料;
2.抽查近期一次涉及跨局交接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检查全路统一数据交路号、车站名、车站号等是否符合《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数据文件编制规范》要求。
本项40分。
1.与资料不符的,每处减10分。
2.发现跨局交路号、车站名、车站号等不符合《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数据文件编制规范》要求的,每处减20分。
11
Ⅱ
LKJ专业机构收到本局总工程师室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后应及时进行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编制和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工作。
检查评估期内
1.检查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审核记录;
2.检查与换装电报规定的生效时刻是否小于7天。
本项20分。
1.在公布的技术资料时间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未按时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审查,每次减5分。
2.没有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审核过程记录,每处减5分。
12
Ⅱ
LKJ专业机构收到相关铁路局发布的LKJ基础线路数据文件、电报,并在得到线路所属局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后,应及时进行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工作。
检查本年度本局准备就绪电报日期与相关路局交接数据时间间隔,应不多于2天。
本项20分。
1.未按时完成LKJ数据源文件、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审查,每次减5分
2.未及时发布就绪电报的,每次减5分。
㈡
数
据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审
核
13
Ⅰ
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编制、修改的主要工作流程:
1.对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发布《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或公布的文件、电报进行LKJ基础数据分析,确定编制方案。
2.根据公布的基础数据资料和确定的编制方案,对LKJ基础数据源文件进行编制或修改。
3.对编制、修改后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进行复核。
4.对编译生成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进行全程实验室模拟检验。
1.检查评估期内历次数据编制方案,是否有数据修改的主要说明。
编制方案须与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发布《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或公布的文件、电报相一致;对于过渡支线的设置和列车固定走行径路应有明确说明。
2.检查最近3次数据修改人员写实记录,应有事件修改记录,修改记录与编制方案应一致,修改内容应清晰,与原数据文件比对方便。
3.检查最近3次数据文件交接表和复核记录,编制与核对工作应由不同人员签字。
4.检查最近3次模拟检验试验方案(或大纲),应根据公布的技术资料,对LKJ基础数据修改部分及相关内容进行全程模拟检验,记录应有测试人员的签字确认。
本项80分。
1.无编制方案,每少一次减10分;方案无审查每次扣5分;方案的数据修改主要说明与基础数据资料不符,每处减5分;无过渡支线的设置说明和列车固定走行径路的明确说明,每处减5分。
2.无LKJ数据文件修改写实记录每次扣10分;写实记录不清晰,每次扣5分;修改记录与数据编制方案不一致,每处扣10分。
3.发现交接表中没有复核记录,每处减10分;发现LKJ数据编制人员与核对人员为同一人,每次减5分。
4.未进行实验室模拟检验,每次减10分;没有模拟检验试验方案(或大纲),每次减10分;试验方案与公布的技术资料不对应,每次减10分;试验无签认记录或签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减5分。
二、
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
500
分
㈡
数
据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审
核
5.对形成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命名版本号。
版本号命名须符合《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数据文件编制规范》的要求。
6.根据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调整情况,制订电务段、机务段重点项目控制功能运行方案及试验计划。
7.对确定的新版本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存档管理。
5.检查最近3次交接记录和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应符合铁道部文件规定的版本命名规则。
6.检查最近3次审核记录,是否有详细的修改说明。
7.检查评估期内LKJ专业机构下发的运行试验方案和试验计划,应包括:
⑴涉及本次LKJ数据修改的主要内容;
⑵IC卡控制及LKJ技术说明资料是否符合实际要求等;
⑶电务、机务段联合试验结果应有参加试验人员签认,LKJ专业机构存档备案情况;
⑷需要运行试验时应有详细的运行试验记录。
8.检查资料档案,数据文件版本号应与公布的版本号对应。
5.版本号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减5分。
6.审核记录没有修改说明或修改说明不全,每处减5分。
7.未制定运行试验方案,每次减10分,运行试验方案不全的,每处减5分;
8.发现档案资料不全,每项减5分,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减2分。
14
Ⅱ
为保证跨铁路局长交路列车的运行安全,相关铁路局电务处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数据编制人员对口交流,加强对LKJ数据与运输设备、设施基础技术数据对应的理解。
检查评估期内两次交流记录,应有以下主要内容:
1.日常数据交接存在的问题;
2.交流数据编制中好的经验;
3.存在的问题及在数据编制过程中双方需共同遵守的协议等。
本项20分。
1.未进行对口交流的,减20分。
2.对口交流无交流记录或记录不全,每次减5分。
二、
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
500
分
㈢
数
据
文
件
的
交
接
发
布
15
Ⅱ
LKJ数据文件电子文档应通过铁路综合IT网或规定的专门网络发送。
1.检查LKJ专业机构是否有数据文件交接专用邮箱等;
2.检查一个季度数据交接的邮件收、存情况。
本项20分。
1.无专用邮箱等,减10分;
2.邮箱中无收发记录,减10分;收发记录不全的减5分。
16
Ⅱ
LKJ基础数据变更后,变化的线路所属铁路局LKJ专业机构须将审查确认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于LKJ数据变更计划生效时刻的7天前发送给相关铁路局电务处。
检查最近三次交接记录:
LKJ基础数据源文件交接的日期与LKJ数据变更计划生效时刻间隔时间应不少于7天。
本项20分。
少于7天,每次减10分。
17
Ⅰ
LKJ专业机构应将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查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数据变更说明及时发送至本局电务段
检查最近三次交接记录:
1.检查LKJ专业机构与电务段间的LKJ数据文件交接记录,应有电务段的签字确认;
2.检查交接记录,应符合铁路局规定的时限要求。
本项20分。
1.未办理LKJ数据交接手续的,每次减10分;无电务段签字确认的,每处减5分。
2.铁路局未规定时限要求或交接不符合时限要求的,每次减5分。
18
Ⅱ
交接LKJ各类数据文件须使用“LKJ数据文件交接表”。
在交接表中对交付的各数据文件须标明版本号并设置校核密码,提交方应同时在交接表中附有数据变更的必要说明。
检查最近三次交接记录:
1.检查交接记录的校核码、版本号与数据文件实际是否一致;
2.数据变更说明须涉及以下内容:
⑴交路示意图
⑵靠标停车困难特殊车站;
⑶特殊发码信号机;
⑷关联发码特殊信号机;
本项30分。
1、交接记录的校核码、版本号与数据文件不一致的,每次减10分;
2.交接资料不全,每少一项减5分;
3.无数据变更的必要说明,每次减10分;内容不完整的,每缺一项减5分。
二、
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
500
分
⑸监控交路号表;
⑹线名及线编号表;
⑺车站编号(TMIS站号)表;
⑻过渡支线号设置情况。
19
Ⅱ
接收LKJ数据文件的铁路局须对数据文件的字节数进行确认,对校核密码进行解译,按《LKJ数据文件交接表》的要求填写规定内容并签字,以传真方式发还提交方。
检查最近三次交接记录:
1.检查交接记录的校核码、版本号与外局交付的数据文件实际应一致;
2.收到交接记录、确认LKJ数据源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发还提交方;
3.交付方须对接收方发还《LKJ数据文件交接表》的填写、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本项30分。
1.发现交接记录与数据文件不一致而接收使用的,每次减30分;
2.交接记录未进行签认的,每次减5分;
3.交接记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提交方的,每次减10分。
㈣
控
制
模
式
设
置
20
Ⅰ
含有基本控制模式的LKJ基本控制软件须经过铁道部组织的审查,软件版本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运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1.抽查LKJ专业机构测试设备中的LKJ基本控制软件版本是否与铁道部颁布的版本一致。
2.抽查动车组、机车、调车机车各一个近期运行记录文件,查看LKJ基本控制软件版本是否与颁布的版本一致。
本项40分。
未使用铁道部颁布的软件版本,擅自修改、增加、删除LKJ控制模式功能的,本项减40分。
21
Ⅰ
LKJ特定运行区段控制模式设定由铁路局完成并集中统一管理。
铁路局LKJ专业机构负责本局配属机车、动车组LKJ的特定运行区段控制模式设定工作。
1.检查LKJ特定运行区段控制模式设置方案,应有主要人员参加,并形成记录;
2.检查控制模式参数设定内容与方案是否一致;
3.检查有关控制模式设置人员写实记录,应有事件修改记录;
4.设置与核对工作应由不同人员完成,并签字。
本项40分。
1.LKJ专业机构未负责控制模式设定的,本项不得分。
2.无控制模式设置方案,减10分;设置参数与方案不一致,每处减2分。
3.模式参数设定无写实记录,减10分。
4.模式设定后未交不同人员校核,减10分。
二、
LKJ基础数据文件编制和控制模式设定
500
分
㈣
控
制
模
式
设
置
22
Ⅱ
完成设定的LKJ特定运行区段控制模式须符合铁道部《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控制模式设定规范》规定的LKJ各工作状态控制作用要求。
通过模拟试验,抽查《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控制模式设定规范》中2种工作状态的控制作用。
本项20分。
发现与规定不符的,每处减10分。
23
Ⅰ
形成的LKJ车载控制文件,确定版本编号和使用范围后,连同说明文档下发至电务段。
1.检查下发记录,是否有明确的版本号、使用范围和更改说明;
2.版本号命名须符合《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数据文件编制规范》版本命名规则要求;
3.检查发布的LKJ车载控制文件版本与电务处、机务处批准的版本号是否一致。
本项20分。
1.无版本号、使用范围和更改说明,每项减5分。
2.版本号不符合要求,每次减5分。
3.发布的LKJ车载控制文件版本与批准的版本号不一致,每次减10分。
24
Ⅰ
LKJ控制模式设定完成后,须进行实验室模拟检验。
对其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应形成记录,取得的结论须由主要参加人员签认
检查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测试记录应有新增或修改内容;
2.各项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包括语音提示、防超速控制、防冒进信号控制、减速控制、区段限速控制、临时限速控制、道岔限速控制、降级控制、防溜控制、调车控制、特殊前行及其它特殊控制功能等;
3.控制模式设定的关键处所及控制要求是否正确;
4.转储和处理LKJ运行记录数据文件后,检查记录是否正确;
5.检查LKJ车载控制文件的实验室模拟检验是否有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的签认;
6.对模拟检验的结果要形成结论,并签认。
本项40分。
1.未进行模拟检验的,每次减30分;
2.测试记录无新增或修改内容,减10分;
3.每少一项功能测试,减5分;
4.未进行控制模式设定的关键处所及控制要求测试的,减5分;
5.未进行LKJ运行记录数据文件处理检查的,减5分。
6.没有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的签认的,每次减10分;没有形成结论并签认的,每次减5分。
三、铁路局LKJ相关部门工作质量
150
分
25
Ⅱ
更换LKJ控制模式软件版本,换装LKJ控制模式软件前,铁路局应组织进行LKJ控制功能运行试验。
应制定运行试验方案,明确主要试验内容和试验方法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试验完毕应转储和分析试验记录文件。
对其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应形成记录,取得的结论须由主要参加人员签认
1.检查运行试验方案,是否明确软件修改主要内容;
2.检查运行试验记录单,是否有电务、机务人员共同参加;
3.检查LKJ运行记录文件,记录版本号是否与要求试验的版本号一致;是否按试验方案进行;
4.检查LKJ车载控制文件的运行试验记录,是否有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的签认;
5.对试验的结果要形成结论、并签认。
本项40分。
1.未组织装车运行试验的,每次减20分;未制定试验方案每次减10分;试验方案内容不全,每处减2分。
2.试验参加人员不全,减5分。
3.分析运行试验记录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每项减3分。
4.没有作业过程和参加人员的签认的,每次减10分;没有形成结论并签认的,每次减5分。
26
Ⅰ
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发布的LKJ基础数据资料是否满足规定时间要求。
1.抽查3次既有线施工,公布LKJ基础数据资料的日期与LKJ数据变更计划生效时刻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0天;
2.抽查近期一次运行图调整,公布LKJ基础数据资料的日期与LKJ数据变更计划生效时刻应不少于20天。
本项20分。
基础数据资料不符合时间要求的,每次减10分。
27
Ⅰ
每次LKJ数据换装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0天。
检查评估期内LKJ数据换装的时间间隔是否小于10天。
本项20分。
发现小于10天的,每次减10分。
三、铁路局LKJ相关部门工作质量
150
分
28
Ⅰ
运输处发布的LKJ车载数据换装电报时间是否满足规定时间要求。
抽查3次换装电报发布日期与换装电报中规定的换装开始日期应不少于3天,换装电报应明确LKJ数据变更的事由和生效时刻,以及LKJ数据文件中过渡数据径路的启用和取消时间。
本项20分。
1.换装电报发布的日期不符合时间和内容要求的,每次减10分。
2.没有明确LKJ数据文件中过渡数据径路的启用和取消时间的,每次减10分。
29
Ⅱ
1.铁路局每季要上报安装、运行情况报表及LKJ管理维护通报;
2.对铁道部近期要求的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3.LKJ途中故障上报及落实情况;
4.铁道部通报落实、整改情况;
5.机电协调及落实情况。
1.根据部通报情况,检查相关铁路局上报记录;
2.检查铁路局文电和相关资料,是否对铁道部近期要求的重点工作进行布置落实;
3.检查LKJ途中故障上报资料,部通报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情况资料,机电协调记录;
4.检查对部通报要求落实、整改情况的相关文电或会议记录、资料;
5.检查机电协调落实记录。
本项30分。
1.未上报报表,每次减5分;上报不及时,每次减3分;报表错误,每处减2分。
2.部重点工作未安排,每次减10分;未按时完成或进展不力,每次减5分。
3.工作未落实,每次减5分;完成不及时,每次减3分。
30
Ⅰ
1.电务处和机务处应对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控制参数源文件进行审核;
2.形成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必须经铁路局电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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