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参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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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参考资料
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三)
2008年01月10日星期四02:
50
剪力墙开洞以后,除了补强钢筋以外,其纵向和横向钢筋在洞口切断端如何做法?
(1)是端头弯一个直钩?
直钩弯多长?
(2)还是洞口周边加一圈拉筋?
(3)还是切断端不作任何处理(直接与补强钢筋绑扎)?
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
(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请告诉我原理好吗?
?
答:
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
另外,你问的问题与另一位先生的问题类似,参考如下:
墙问题(16):
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答墙问题(16):
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
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
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
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
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未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
关于条件2:
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见节点大样图图11、03G101-1要求墙内侧水平筋伸至端柱对边(可距纵筋内侧25);外侧水平筋符合要求。
2、LL1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3、独立暗柱高度范围(门洞高度)不设置水平筋。
1、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
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
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前面提到的第三个问题:
如过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统一专家委的意见,还要与规范组相商。
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
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
4)甚至超短柱(大于1:
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
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而称做小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
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关于上面说的第二个问题: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
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
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
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
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
1、不适用于一个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1、图集中关于纵向筋在端支座锚固有的要求是≥0.4lae且加15d弯钩,据我理解有两种情况(剪力墙水平筋锚入端柱和楼层框架梁纵筋锚入端支座)当直锚≥lae时可不设弯钩,其它情况必须是纵筋伸至对边且加15d弯钩而不管其直锚长度是否≥lae,是这样的吗?
2、图集P47中,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筋锚固要求是≥lae且加15d弯钩,是不是写错了?
应是≥0.4lae且加15d弯钩?
3、P40页中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只适用于抗震框架柱、剪力墙上柱和梁上柱三种吗?
剪力墙暗柱和砌体结构中构造柱用加密吗?
(施工中这点很多人吃不准)4、框架梁纵筋有三排时应在什么位置断开?
(是ln/3还是ln/4?
或是其它?
)5、剪力墙结构中,顶层暗柱和连梁纵筋收头时应该是梁筋包柱筋还是柱筋包梁筋?
1、是。
注意非抗震屋面框架梁下部钢筋有所不同。
2、是,已经修正(见03G101-1修正备注)。
3、凡配有纵向钢筋的构件均适用(不包括配置双向钢筋的墙身或板)。
剪力墙暗柱与砌体构造柱的纵筋搭接范围箍筋也要加密。
箍筋加密的作用是增强混凝土对钢筋的粘结力,凡是纵向钢筋的搭接,均需要这种增强。
4、第三排可按ln/4,若“嫌长”可由设计师令行说明。
5、柱筋包梁筋。
03G101-1中48页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的锚固从板底起算,如果剪力墙顶部有梁,如框架梁等,竖向筋能不能从梁底算锚固?
如果能算,剪力墙的一侧和梁的一侧再同一个面上,墙竖向钢筋放在梁内还是梁外?
剪力墙顶部的暗梁或边框梁不可能独立于刚度极大的墙体而存在,而实际上是墙体的一部分。
从梁底起算锚固,是把暗梁或边框梁当成了剪力墙的支座,这在概念上完全行不通。
如果进行改进,也只能是建立将边框梁(不包括暗梁)当作剪力墙顶部“刚性边缘”的模型来推演其构造。
如果剪力墙的一侧和梁的一侧再同一个面,那么从外到内依次为:
剪力墙水平筋(一层),简力墙竖向筋和暗梁箍筋(二层),暗梁纵筋(三层)●梁问题(3):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答梁问题(3):
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梁问题(4):
《03G101-1图集》第24页“注: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la或laE”。
现在的问题是:
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
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
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直锚部分长度 (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为“多少倍的d”(不会是“15d”吧?
)■答梁问题(4):
应当勘误。
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梁问题(5):
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答梁问题(5):
不允许这样处理。
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
(二)”中的“答梁问题
(2)”。
●梁问题(6):
(1)《03G101-1图集》第19页《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
如:
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
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
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的YD1洞口标高为-0.700(3层),该洞D=200,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
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
因此,上述的
(1)、
(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
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
所以,我认为,上述
(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
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
特此请教。
■答梁问题(6):
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
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
例如:
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
例如:
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
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
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图1图2左边的符合要求,因为可使水平钢筋的弯钩段与混凝土很好地结合,形成360度的环状握裹。
右边的做法会造成转角暗柱外侧钢筋并行排数达到三排,混凝土会存在两条并列的暗缝,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密实程度,而且其先天裂缝会在剪力墙承受横向地震作用时变为破坏的起点(当然在未发生地震时不会显现)。
图纸设计,基础梁做法参照框梁,但构造方向上下相反.钢筋工提出如果严格按照跨中(支座)1/3范围内接头,产生料头太多.能否只控制同一截面接头不超过50%,既接头错开,然后采用9米定尺接长,而接头的部位不控制.监理也同意,理由是对焊接头可看作是一根钢筋,只要控制搭接接头部位满足跨中(支座)1/3范围内接头就行.我想问,!
1基础梁是否可以不考虑跨中(支座)1/3范围内接头的规定.直接接长.2筏板筋存在同样问题,工地上的做法是只控制同截面接头百分比,错槎后9米定尺接长,不控制跨中(支座)1/3范围内接头.3设计基础梁700*1000筏板厚400,未设置梁侧筋,(101规定梁高>450应设置)是否是设计上漏项.陈教授说过,G101-1未考虑基础部分的节点构造,设计人员根据101-1平法规则设计基础是应用的不合理扩展.在我最近看过的图纸基础都存在这些问题,图纸对于主体上部节点构造根据不同部位有很多祥图,而基础虽然采用平法设计标注,但节点构造祥图很少,所以每次图纸会审,基础部分的问题最多.陈教授能否在网上发布一些关于平法设计的思路,应用,及适用范围方面的文章.1.基础梁底部钢筋要求1/3至1/2必须贯通,贯通筋在跨中1/3范围中任意部位连接。
按框架梁上部筋构造不合适。
2.筏板底部钢筋要求同1条。
3.是漏了。
请耐心等三、四个月左右时间,筏形基础平法国标可用于设计与施工。
1/3至1/2是钢筋的截面积。
请问陈教授,在筏板基础施工中,柱子钢筋的锚固是从基础梁上部开始计算还是从底板上开始计算从梁上部开始计算,但要求插至基础底,且梁比柱窄时必须加侧腋●梁问题(7):
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
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梁问题(7):
以03G101-1为准。
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
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
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
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
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
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
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
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
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
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
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梁问题(8):
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
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
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梁问题(8):
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
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
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
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
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
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
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
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梁问题(9):
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为梁截面高。
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
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
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梁问题(9):
(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
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
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
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梁问题(10):
几个小问题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
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
1、La取值见26页。
应为33页。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梁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
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
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
■答梁问题(11):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
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
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梁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谢谢!
■答梁问题(12):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
应注意:
“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梁问题(13):
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答梁问题(13):
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
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梁问题(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
(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答梁问题(14):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梁问题(15):
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
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
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
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laE处)的接头;如此等等。
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梁问题(15):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
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梁问题(16):
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现在的问题是:
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
(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
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
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
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略大于“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
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不过,上述的这个25mm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
规范只有:
“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和1.5d”;“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和d”。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25mm,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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