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项目前期策划销售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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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项目前期策划销售代理合同
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前期策划报告及策划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为马里市禅城区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发展商,乙方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顾问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真诚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
马里新能源产业园
项目地址:
禅城区城西工业园佛开高速公路东侧、忠信路南侧、存院围路北侧,忠信路与华宝南路东北角。
该项目全部预售证号码:
(待定)
二、委托方式及合同期
2.1前期发展策划报告:
《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服务内容见附件一)成果汇报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前,或双方同意顺延之日期;报告文本提交时间延长一周,或双方商定顺延之日期。
2.2策划销售代理及合同期:
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
“该项目”,及发展商销售人员不超过2人,而甲方所有对外推销之单位(不含抵扣给科力远集团的3000万元等值物业),乙方均有销售代理权。
本合同委托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代理策划销售委托期至完成该项目可售物业销售总量90%或符合约定条件时止。
备注:
甲方销售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及培训,其所创业绩之佣金提成由乙方按乙方公司佣金计提标准按实计提,并在乙方收取佣金中由乙方直接支付。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承诺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已合法取得销售该项目物业的总代理权且已取得该项目可合法销售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对因该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起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无法取得预售证,则合同中止且乙方不得履行合同)。
另,甲方需在签署本合同后及时向乙方提供销售所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及销售所需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甲方公章),并保证一切资料具有合法性和准确性。
3.2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的有关费用。
其中包括:
3.2.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3.2.2展销场地、展销活动的筹组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3.2.3各种在媒体上发放的新闻稿,软性文字宣传的费用。
3.3负责审定项目广告宣传,广告制作内容及费用。
3.4首次公开发售展销会之前,免费提供销售场地(包括现场售楼部)及销售所需家电、办公设备、提供电话;在该项目的现场设置示范单位,并提供售楼部及样板房的保安、清洁服务。
以及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
3.5甲方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早五天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才可向外发放。
3.6负责上述宣传推销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3.7由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定金和全部购房款。
3.8甲方安排专人负责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追缴楼款、税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办理签证等售后服务。
3.9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队伍、销售计划、销售行为和销售效果提出质询,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质询及时给予回应。
3.10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策划销售总代理”字样及乙方商标与标识。
3.1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即“佣金”)。
3.12甲方应尽量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销售与策划。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4.1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及马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2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方案的讨论建议、前期策划、营销及销售执行。
4.3不间断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至少每周提交甲方一份书面的总结报告及推广计划,甲方可对此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改后执行
4.4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提出调整项目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的建议,根据市场分析结论,甲乙双方协商制订该项目可售物业各期的平均售价,乙方需按此标准订立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进行推销,若在推销过程中需作出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上之让步,乙方需得到甲方之同意,方可作出修改。
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执行。
4.5.负责建议、监督项目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张、模型、效果图、展览板、展销带、电视广告宣传片、认购书、认购须知及有关之销售资料的制作及管理、使用。
4.6.负责建议、安排、监督该项目的报章、电视及电台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发布工作。
4.7.于各大报章统筹、协助发布有关本项目的新闻稿件以达到宣传之效。
应及时检测宣传效果,至少每月一次提供宣传效果评估、专业意见与甲方共同检讨,必要时进行改进。
4.8.协助审阅项目之总体规划及各单体型号之平面及立面图纸并给予专业意见。
4.9.对项目之户外广告阵地的包装、售楼部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内外布置安排等提供专业意见。
4.10.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且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4.11.经甲方同意后,筹备有关本项目之展销会,协助设计并安排展销场地内各种布置及摆设。
4.12.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培训。
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销讲,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
4.13负责与客户洽谈,有权以甲方的名义与认购方签署认购书(认购书由甲方提供)、指导客户(即购买公寓、商铺、车位人员)下定金(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收取);指导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指导客户与银行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4.14协助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交收手续。
4.1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销售活动。
不得向认购者作出超过甲方委托及许可范围的书面或口头的承诺。
4.16乙方可派驻销售人员为该项目的固定销售人员,其工资待遇由乙方收取的佣金支付。
4.17因乙方违法违规销售推广行为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违法违规行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前期策划费用、销售代理费(即“佣金”)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5.1项目前期策划报告费:
5.1.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元)整作为该项目的《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费用。
5.1.2乙方同意,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至项目获取销售预售许可证后正式对外公开发售,如甲方该项目可正式对外公开发售,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销售代理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整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
5.2销售代理费:
合同期内,由甲方自行组织的团购销售金额可纳入乙方的销售业绩,但不能计算支付乙方的佣金。
乙方售出该项目之可售不动产,乙方均可按所销售不动产的累计总成交金额按以下比例向甲方收取佣金:
1)合同期内,如半年内销售率达不到项目推货量50%时(不含50%),则乙方按累计总成交金额之1%计提代理佣金,同时,销售率低于退货量的40%,甲方有权提前中止该合同。
2)合同期内,如销售率半年内目推货量之50%至60%(不含60%)时,则乙方按累计总成交金额之1.3%计提代理佣金。
(半年内各类物业之累计总成交金额根据认购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价格确定)。
3)合同期内,如半年后销售率达项目推货量之60%至70%时(包含60%),则乙方按累进部分成交金额之1.4%计提代理佣金。
4)合同期内,如半年后销售率达项目推货量70%至80%时(包含70%),则乙方按累进部分成交金额之1.5%计提代理佣金。
5)合同期内,如半年后销售率达项目推货量80%以上时(包含80%),则乙方按累进部分成交金额之1.6%计提代理佣金。
备注:
1.合同期间内,认购者签订《认购书》后并缴付足额定金则确认该单元成交,但认购者需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佣金。
2.推货量:
推货量和推货周期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且甲方须提供书面确认函给乙方。
六、前期策划费用、销售代理费(即“佣金”)的支付
6.1本次前期策划报告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0000),分二期支付。
其中:
第一阶段: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第二阶段: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销售代理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整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
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前期策划报告费用。
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一阶段: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本合同签定后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作为《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的顾问费用。
第二阶段: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乙方向甲方提交《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成果,并获得甲方认可后的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
6.2合同期内,认购者签订《认购书》后并缴付足额定金则确认该不动产成交,但认购者需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佣金。
6.3代理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指定专人负责相互联络工作,于每月作销控上的核对。
佣金的结算时间为每月之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向甲方详列结算帐目,结算金额按认购方已签署之《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计算佣金,并于结算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收之代理佣金。
6.4乙方之销售成绩未达到升级标准前,先按升级前之相对应佣金计付标准(起始佣金先按累计成交额的1.3%计提)计算佣金;如果销售成绩达到升级标准,则在达标当月月结时,将累进部份成交金额的佣金支付给乙方,并启用升级后之相对应佣金标准计算乙方代理佣金。
6.5若有认购者在签订《临时认购书》或《认购书》后违约,则所交定金甲方占80%,乙方占20%(退定除外);如遇认购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由认购者所支付之所有楼款归甲方所有,并经乙方追讨,收取所有款项后,甲方不扣减乙方的佣金;如不能追讨后续购房款项,则应相应扣减乙方的佣金。
6.6在合同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的单位,甲方最迟应于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不动产全额佣金。
6.7对于在合同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但未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的单位,在如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仍未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的,甲方不再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该不动产相应的全部佣金。
6.8乙方可于收取每笔款项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销售代理费发票。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马里市玛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
工行马里城区支行
七、前期策划报告工作成果验收
7.1乙方应参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方案讨论,前期策划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专业的意见任务书。
7.2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发展策划工作汇报,应在乙方汇报结束后5个日历日内给予乙方明确的整改意见书面(包括传真)回复;否则,乙方视为通过验收。
7.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发展策划工作文本,应在收到其书面文本后5个日历日内给予乙方明确的整改意见书面(包括传真)回复;否则,乙方视为通过验收。
7.4对甲方提出的委托范围内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整改意见后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对不被接受的甲方整改意见项,乙方应书面说明不接受该项整改意见的理由,并一并重新上报甲方审核验收。
7.5乙方务必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电子版”(PPT演示文稿)一份、“文本稿”(PPT演示文稿)两份。
八、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内部文件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文件,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过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
九、违约责任
9.1在合同期内,如甲方违反关于独家销售代理的约定另行指定代理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乙方有权主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且根本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整。
9.2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0.5‰)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所拖欠的款项为止,且乙方有权主张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9.3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得的前期策划报告费用,甲方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违约金。
9.4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未能达到累计可售物业的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最高可扣减乙方40%的前期策划报告费用。
9.5乙方提供的策划报告书不符合甲方要求,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并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标准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前期策划费用。
9.6乙方未能按时参与甲方举行的前期工作会议,甲方有权扣减前期策划费用。
9.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9.5任何情况下,只要本合同约定由乙方代理销售的不动产项目有经乙方进行过销售,则应视为乙方已完成约定的前期策划工作,甲方应按约定付清相关前期策划费用。
9.6任何情况下,只要乙方向甲方提交了甲方签字认可的策划工作成果,则甲方最迟应在乙方提交该成果后120日内付清约定的相应的合同价款。
9.7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十、其它
10.1本合同期满,如不续约,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需将所有已售客户的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而甲方亦须在不迟于终止后7天内向乙方付清所有佣金及其他应付款。
10.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马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3本代理合同壹式肆份,于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约定
附件一:
《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前期策划报告提纲》(原件,共贰页)。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署】
甲方:
银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
马里市玛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2020年10月日
签约地点:
市天河区
附件:
《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的服务内容
银河集团马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
第一部分前期营销策划报告
一、项目本体理解
1.地块指标理解
2.地块背景
3.地块属性综合观点
4.项目实现目标界定
5.本项目各产品类型分析,为切合市场未来发展需要,需对项目初期的功能及规划上作出调整
二、物业发展方向研判
1.各物业市场现状及面临的格局
2.本项目在市场中的发展机遇
3.发展方向研判:
写字楼物业消化量低,且未来市场供应量大,需适度对产品作出调整。
可销售物业从写字楼转变成公寓产品,以更好的切入市场,实现快速销售
三、物业调整研判
公寓调整方向
1.公寓市场格局
2.公寓产品调整方向
3.目标客户分析
4.公寓定位
5.公寓产品细化调整建议
四、项目发展定位
1.项目整体发展定位
●项目市场定位演绎
●项目形象定位
2.产品定位
3.客户定位
4.价格定位
5.项目设计建议书
6.形象包装
五、营销策略及部署
1.推货策略
2.营销铺排
3.各阶段推广策略
4.客户资源发动
5.租售价格评估
6.招商策略
7.定期市场信息报告
第二部分开售前跟进服务
1、根据项目定位进行规划设计建议(包括规划、景观、建设设计等)
2、产品户型设计及装修标准跟进
3、销售中心、样板间的布点规划及装修设计跟进
4、项目展示包装及全程宣传的跟进
5、相关市场研究的持续跟进
6、竞争对手情况必须跟进
7、开售时机、项目定价、推货策略等销售方案的制定以及具体执行
马里市玛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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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园 项目前期 策划 销售 代理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