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及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与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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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及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与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
售楼处及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与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
委托人:
设计人:
设计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与服务合同
一.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4
二.设计范围及成果要求4
1、工程范围.4
2、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4
3、设计进度安排.5
4、设计成果验收.5-5
三.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6
四.双方责任和权利6
1、甲方责任和权利.6
2、乙方责任和权利.7
五.合同的变更、中断和终止7
六.设计变更及工作时限8
七.违约责任:
8
八.保险9
九.约定管辖9
十.其他约定9
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与服务合同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委托人:
公司
设计人:
公司
工程地点:
。
工程服务内容:
装饰设计及服务。
通过双方协商,委托人委托设计人(设计人接受委托)为设计师,负责(项目名
称)样板房内装饰设计及施工、竣工验收全程服务,按照合同条款、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见本合同附件一《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合理要求、国家相关设计
法规进行设计。
双方同意订约如下:
1.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建筑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2.设计范围及成果要求
1、设计范围
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户型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2、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工作。
(1)方案设计:
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及修改,并达到甲方认可的标准。
乙方应从原始样板房平面和结构、户型的优劣分析、样板房住户家庭虚拟、布局、空间组织和功能深化、材料和工艺初步设计、色彩设计、配套专业系统和设备与装修接口的初步设计、成本控制、重点空间示意效果图等方面着手进行全方位的设计。
本阶段应提供之工作成果包括:
平面图及风格定位参考图片。
(2)深化设计:
根据甲方所认可的设计定位,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及修改,并达到
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
本阶段工作成果包括:
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天花平面图、彩色透视效果图(必须表现出真实的空间及材料效果)。
提供设计的主要材质物料样板。
(3)施工图设计:
根据甲方所认可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
本阶段工作成果应包括各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天花平面图、展开立面图、节点大样
图设计、最终方案效果图等图纸、设计说明、家具洁具清单、灯具清单、装饰品清单、基本预算,提交后需与施工方进行设计交底。
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主要材料样板由甲方进行定版确认。
以上各项设计图纸数量、规格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要求,以表达清楚各阶段图纸设计深度为准。
其中施工图纸需提供A3白图八套、凡电脑绘图需电脑光盘一套,应甲方要求,增加图纸部分费用另计(不包括设计修改的图纸)。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并提供甲方施工、验收的配合工作。
3、设计进度安排(由技术部定)
(1)乙方必须于签订本合同后5天以内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方案;
(2)在甲方提出修正设计方案后15天内交付修正后的设计方案;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并经过验收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
以上总设计周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始,不得超过35个自然日。
4、设计成果验收
(1)甲方对设计中的方案、修正设计阶段有权利提出修正意见,乙方应当充分考
虑甲方意见的合理性,并将其体现在工作成果中。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最终设计成果后3日对最终的施工图及效果图进行验收。
(2)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书面意见,乙方应当进行整改。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更改,该更改时间不能顺延。
(3)验收合格后,甲方指定设计负责人为乙方进行签字确认,该签字确认设计成果经过验收合格的日期即为乙方最终设计完成之日。
(4)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必要的隐
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此合同中乙方提供四次现场免费服务(第一次设计方案的现场解说,第二次施工现场技术交底,第三次施工中期家私、饰品、灯具的现场选定、第四次完工时家私、饰品现场摆放指导。
)如超过四次请甲方支付差旅费每次每人元/天。
三•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每平方米人民币元,预计设计面积为平方米,总
额为元;如甲方有赠送面积,则应计入设计面积内。
(最后设计费用按实
际面积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
2、设计费用的支付:
(1)在年月日即乙方开始设计工作之日,乙方向甲方开具人民币元发票,甲方见票后30%支付该款项给乙方作为定金,设计成果提交并经验收合格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的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并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的设计费:
(4)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四.双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责任和权利
(1)按照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并影响设计进度的,未超过规定期限35天的,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超过规定期限35天的,双方重新协商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
(2)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临时办公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代表的工作及工作效果,有权与乙方商议,要求撤换不称职的代表,有权对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对图纸作相应的修改。
(6)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样板具有否决权。
该否决行为应向乙方指示清楚甲方所持原则及意向,作为乙方进一步跟进的参考指引。
2、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的设计资质。
(2)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保质保量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乙方必须保证在遵循规范的前提下其设计是安全的经济的,没有在设计上造成浪费。
如经审查存在设计浪费,则按审查节约的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及时组织工作班子及工程主要设计人员进驻现场工作以便完全反映设计意图、达到设计效果(乙方设计成果清单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签订前提供本项目各专业设计师名单,以及配合的施工图设计、签章单位及人员名单完成设计及施工配合全过程。
该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如要更换相关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当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修改的,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图纸;
(5)负责协助甲方按本合同所述工程范围内全部装修材料的选样;
(6)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活动家私、灯具、陈列品等选样工作,以便完全达到设计效果。
(7)乙方不得与设计中出现材料的供应商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关系或隶属关系,也不得与这些单位合伙经营;
五.合同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1、合同附件(《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乙方所设计的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经由甲方确认选取执行,合同附件深化设计要求内容随即修正,按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执行。
如本合同与附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2、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补充协议,则变更成立,变更前的有关条款作废,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
3、若工程缓建(停建),甲方有权解除或中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已发生的工作量(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结算。
六.设计变更及工作时限
1、甲方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甲方代表签收的与设计相关,需甲方答复的问题需在五个工作日时限之内做出书面答复。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设计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所需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对甲方所提任何问题在三个工作日时限之内做出书面答复。
3、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即甲方代表签字同意方案设计完成后,甲方再提出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要返工或需对设计方案项目或技术处理进行重要变更从而对完成或正在设计中的图纸造成不良影响,则进度时限的推迟及增加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和任何改动,乙方无权顺延时间且无权收取额外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逾期10天(免责宽限期)以上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从逾期第11天起每逾期付款一天按应付费用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延误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设计费用30%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壹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1%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设计费用30%的违约金。
如果由此导致甲方工期延误而遭受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乙方应予以补足(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乙方没按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现场服务或相关配合,参照按本条款的逾期违约金处罚。
3、因乙方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损失的(包括导致甲方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对甲方的损失,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支付赔偿金;甲方亦可选择解除本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补足。
4、乙方违约金可以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款项中扣除。
5、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擅自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定金,乙方擅自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八.保险
乙方应为其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并负责其在工程现场的安全。
同时乙方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购买的设计责任险凭证,如有违政府规定,乙方应该在三日内予以改正,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约定管辖
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应以互相谅解、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
商无效,可请有关政府机关调解,如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
1、版权:
乙方所提交之设计文件不得侵犯他人之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自行出面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应做好乙方所提交设计成果的版权保护工作,甲方拥有工程范围内乙方提交有关文件的全部版权。
但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用前,其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版权为乙方所拥有。
乙方不得将该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内容用于其他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项目。
2、保密:
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之对方的商业保密。
3、利益的冲突:
除非甲方另外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该工程有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甲乙双方应以本合同载明的通信地址、电话作为双方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如任何一方上述通讯及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人仍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原地址寄发相关文件,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五日视为送达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十日视为送达日,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附件:
附件《样板房内装饰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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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 样板房 装饰 设计 服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