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2010工程造价分析6-实体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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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分析
第6讲 自主报价与实体工程清单
6.1自主报价与计价定额应用
(1)正确认识计价定额
·计价定额(以及诸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消耗量定额、计价表等名称,也包括费用定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计价标准。
尽管计价定额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如定额水平不一定合理,计量方法不一定科学,应用规定过于繁琐等),但必须充分认识到:
经过30多年努力而形成的定额体系,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宝贵财富!
例:
某施工单位于2006年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开发建设协议,总承包施工某开发项目。
该协议有如下2个约定:
①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执行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取费定额。
②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与工程承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主,双方均自愿承诺诚信履行,任何一方如有违约,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守约方予以赔偿。
该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地产公司提出更改原协议中的工程造价结算条款,要求执行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思考:
“按实结算”的合同结算方式/方法是如何操作的?
施工单位会不会同意“计价标准变更”的这一要求?
·计价定额需区分“定性”、“定量”两部分
定性——包括分项工程划分、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由于“全国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以及“政府定价”体制的长期作用,已成为习惯的基础性的计价规则,属地方性计价规则,应当遵循——这一部分应称为“计价规则”
定量——具体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是投标报价可参考的可调整的指标——这一部分应称为“计价标准”
·定性的计价规则比定量的计价标准更具有基础性和强制力!
——计价定额的编制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
拟定编制方案;成立编制小组和综合组。
2)收集资料阶段:
普遍收集资料;专题座谈;收集现行规定、规范和政策法规资料;收集积累的资料;专项查定及试验。
3)定额编制阶段:
确定编制细则;确定定额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的计算、复核和测算。
4)定额报批阶段:
审核定稿;消耗量水平测算。
5)修改定稿、整理资料阶段:
印发征求意见;修改整理报批;撰写编制说明;立档、成卷。
——正确认识“计价定额是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企业定额应遵循计价定额的格局
·辨识:
计价标准与计价规则
例:
油漆工程,按附着物划分为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和抹灰面油漆。
木材面油漆的“定额项目”设置,为简化计算,分9个子项目:
①单层木门,②单层木窗,③木扶手(不带托板),④其他木材面,⑤窗台板、筒子板,⑥踢脚线,⑦橱、台、柜,⑧墙裙,⑨木地板。
其余项目的木材面油漆,比照其形体特征,按规定分别“套用”上述相应项目,但其工程量应按规定乘以一定折算系数。
10m2木百叶门,做调和漆两遍,按规定可“套用”单层木门,工程量折算系数为1.50。
查江苏省2004计价表,单层木门调和漆两遍的综合单价为122.62元/10m2。
则有:
①工程量10m2×1.50=15.00m2,单价122.62元/10m2
②工程量10m2,单价122.62元/10m2×1.50=183.93元/10m2
——工程量折算系数,实质上是“套用”项目单价调整系数!
(2)引用计价定额的理解
·计价定额按施工过程列项,《计价规范》按实体工程列项。
建造一个实体分项工程的消耗,由所经历的全部施工过程的消耗之和所决定,由此决定了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施工过程工程量的联系与区别
例:
木墙裙 工程内容:
清理基层,防潮层,龙骨,基层,面层,上压顶,下压顶,局部装饰处理等
·综合单价分析表表明完成一个实体工程所经历的全部施工过程及其消耗(费用)
工程内容
综合单价组成(元)
定额编号
(施工过程)名称
工程量
人工费
机械费
材料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1)
(2)
…
·“综合单价分析表”指出定额子目号,就表明相应工作内容已包括在报价内,并遵循相应计算规定
例:
某合同约定:
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如有指明采用江苏省2004年有关工程计价表中的定额号,则被理解为投标报价引用了该定额的项目划分及其工作内容、施工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定性规则内容。
·思考:
如果没有指明呢?
是否限制了承包商参考其它习惯使用的计价定额?
(至少是约定了对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一个解释)
例:
在江苏境内的某取排水工程,合同工期自2002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日,暂定造价4000万元人民币。
由于合同签订时,尚未完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双方约定在计算工程价款时采用按定额计价,最终造价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的费率合同方式(同时约定了取费的下浮费率)。
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为:
(1)顶管部分依据《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费用标准》(1993版)及相关文件;
(2)沉管及水工部分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标准》(1993版)及相关文件;
(3)土建部分依据《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价估算表》、《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1版);……。
思考:
实行了自主报价,包括“干什么工程用什么定额,干什么地方的工程用什么地方的定额”等规则在内的定额预算制度的严格执行性,是否渐渐被“破坏”了?
(3)自主报价的工作程序
·询价——获得材料、设备、劳务、分包等的市场价格的方法和工作,是估价的基础
估价——完成工程所需要支出的费用的估计,是报价的基础
报价——向招标人提出的承包价格,是在估价基础上做出决策
·投标报价的正常思维:
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装备能力、劳动效率、企业定额以及针对招标工程拟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计算出由本企业完成该工程的预计直接费,加上估算的可能发生的间接费(管理费),形成预测工程成本,根据竞争情况,进行盈亏分析,确定利润和考虑适当的风险费,作出竞争决策后,最后提出报价书
·分析研究招标文件
→市场调查、现场调查及标前答疑会议
→核算/复核工程量
→制订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
→明细单价计算与分包询价
→分摊费用及综合单价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初步计算与汇总
→标价分析与确定报价决策
→编制正式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投标致函、装订及担保
→递标
·请特别注意存在的分摊做法!
例:
某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全部材料,合同价为560万元,其中包括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10万元、利润30万元。
该工程实行全费用单价计价。
合同工期为6个月。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发包人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
合同终止时,已完成的工程价款为270万元。
此时,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50万元。
合同终止时的结算情况是:
·已完成工程价款为270万元——已结算。
未完成部分占合同价比例为(560-270)÷560×100%=51.79%
·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50万元应全部予以补偿;
·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应补偿:
10×51.79%=5.179(万元)
·利润应补偿:
30×51.79%=15.537(万元)
(利润损失,利润索赔)
·合同解除时的工程结算是对计价方法与技术的掌握程度的严峻考验!
——合同一般都约定有合同解除时的工程价款结算原则。
应用这些原则进行结算时,显然涉及更多的造价技术问题,如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费用怎么计算的?
中间结算是怎么计量支付的?
深层的思考是:
这些费用的现行计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6.2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6.6.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6.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设置与解释
(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列项
·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应当要有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高质量”主要表现在:
项目齐全,项目特征描述全面,工程数量准确
·全球2大项目划分体系:
按施工过程列项 ←典型:
计价定额
按实体工程列项 ←典型:
计价规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五要素,必须严格遵照《计价规范》规定——强制性条文
·需要指出,“项目特征”是确定项目价值的要素,与完成一个实体分项工程所经历/包含的施工过程的描述即“工程内容”不是同一性质的描述(尽管有关),后者与指引“套用定额”组价有关。
·《计价规范》的计量规则体现按设计图纸计算的原则,把施工方案的影响纳入综合单价的形成当中,这为施工合同的计量支付创造了基本操作条件,也为实现设计阶段控制造价创造了条件。
·应当提倡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从而解决普遍存在的设计图纸深度问题
·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一个实体分项工程项目可分解为几个清单项目,这是“项目设置”的活口。
但在报价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必须作为闭口清单。
▲请再次思考:
(在DBB模式下,)我国的设计施工分割是最彻底的,施工单位只是按图施工。
这种分工,实际上阻碍了建筑企业的技术进步。
《规范》的计量与特征的规定尊重了现状,但也成为推行各种总承包模式的障碍。
(2)工程量清单的误差解释与对策
·一般招标文件皆有约定: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总价中。
·没有填写单价的解释:
是包含?
是分摊?
是免费?
思考:
存在“核增核减”吗?
未填单价的“合理价格”如何确定?
“合理删减”填有单价的项目的后果是什么?
例:
FIDIC新红皮书第12.4款(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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