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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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我校人才与设备优势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确有特色而又精干的科研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级科研机构是指由学校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的各类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基地以及各类技术研发机构。
第三条 校级科研机构的基本任务是:
聚集研究力量,形成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组织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任务;掌握学科研究前沿发展动向,制定研究发展规划;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校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校内科研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原则建设,定期考核评估,实行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的政策。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设置校级科研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任务,有科学、量化的考核指标;已基本具备进行该领域科研工作的必要设施和条件。
2、机构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在岗的高水平教学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至少曾主持过一项国家级课题或获得过一项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论著),或获得过国家专利。
3、机构组成人员中,本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得少于5人,一人不得兼为两个以上研究机构成员。
校外兼职研究人员数额不限。
第六条申请建立校级科研机构,必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科研机构建设申请表》,由各学院(部)签署具体意见后报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第七条科研机构设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召集有关专家就该机构的设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及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获批准后,由学校发文宣告成立。
第八条与校外单位合作设置研究机构,必须在合作双赢的原则下,确定合办机构的建设目标、研究领域、条件保障(含经费来源、新增固定资产的归属等)、领导方式(含内部人事管理)、各方权益与义务、合办期限、纠纷仲裁等事项,并签订协议(合同)报科研与地方服务部,按前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科研与地方服务部是校级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即学院(部)负责日常的管理和建设。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负责指导依托单位对相关科研机构的规划、建设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十条科研机构均按虚体运行,不再设置行政级别和人员编制,实行机构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一条科研机构实行“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营造有利于科研人员不断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第十二条科研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网站,推动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外宣传,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学术年会和全国性学术会议。
第十三条科研机构产出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一般归学校所有;科研机构成员的智力劳动成果的生成,知识产权的认定和归属,无形资产的利用和转移、管理和保护,研究人员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我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科研机构印章由科研与地方服务部报请校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制作并登记备案。
未经审核批准私自刻制机构印章对外使用引起纠纷或造成学校损失的,由有关当事人及该科研机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
第十五条科研机构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制度,即一个建设周期内前两年进行年度考核,每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第三年进行周期评估,提交周期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科研机构须按规定向依托单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依托单位经过审查核实无误后,报科研与地方服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 依托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科研机构提交的周期总结报告,结合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目标与验收指标)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的结果报科研与地方服务部,由科研与地方服务部检查验收,并在校内公布考核评估结果。
对于建设和管理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研究机构;对于评估未达标的,学校将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达标,如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学校将予以撤销。
根据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的原则,学校将另行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细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科研机构管理的规定自行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科研与地方服务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编号
科研机构设立申请表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依托学院(盖章):
申报日期:
科研与地方服务部制表
2011年6月
一.研究机构基本情况
研究机构名称
中文
英文
依托学院
所属学科名称
研究机构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研究机构学术团队主要成员(除负责人外)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位
研究方向
在本研究机构中承担工作情况
负责人与核心成员代表性科研成果情况(包括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可另附页)
二.研究机构设置的目的、意义(说明研究机构设置对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并对国内外该领域目前发展状况及所处水平,研究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创新性与必要性作说明;可附相关说明设置重要性的批文、纪要等材料。
)
三.发展思路与规划(分年度,按三年建设期进行规划)
四.主要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要体现特色和学术地位)
五.已有研究基础(说明管理制度、已有仪器设备、信息平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相关基础条件)
六.预期目标与验收指标(共三年建设期,分年度写,要求量化,供考核用)
七.各部门意见
依托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专家组
论证
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科研
与地
方服
务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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