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32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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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32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行庭前程序后,吴某仍然不到案不出庭。
那么,针对吴某的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由哪些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A、由吴某现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B、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
C、由犯罪地、吴某离境前的居住地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由犯罪地、吴某离境前的居住地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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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缺席审判。
由于缺席审判案件的特殊性,立法机关认为应当至少由中级及以上的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审判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缺席审判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
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
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
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
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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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6节>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和逮捕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题中,常某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5)项,故应当依法
3.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9题,单选)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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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6节>羁押必要性审查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王某在10月17日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4日仍处于拘留阶段,检察院无权审查拘留阶段的羁押必要性,无法受理。
故A错误。
11月18日王某已被逮捕,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无需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故B错误。
《最高检规则》第617条规定:
“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
4.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3题,单选)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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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执行机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减刑程序。
A选项考查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故监狱无权侦查,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监狱内犯罪与发现漏罪的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308条第3款规
5.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哪个?
A、刘某交通肇事案,检察院对第一审判决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
B、宋某和崔某共同故意杀人案,第一审法院判处宋某死刑立即执行,崔某有期徒刑15年。
宋某未上诉,崔某提起上诉的
C、王某抢劫案,第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
D、秦某和苏某共同绑架案,第一审法院判处秦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苏某有期徒刑10年,秦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苏某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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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答案】:
B
【解析】:
《高法解释》第318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故A项不当选。
《高法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
6.下列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为告诉?
()
A、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
B、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
C、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
D、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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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自诉的程序。
《刑诉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项A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
7.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38题,单选)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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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3节>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故A、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故C项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433条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
8.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2题,单选)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入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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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刑事诉讼构造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强调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
以1979年《刑事诉讼法》为基础建构的刑事诉讼模式,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特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进、吸收了诸多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内容,体现了“当事入主义化”趋势。
表现在审判阶段,实行对抗式法庭审判,举证责任由控、辩双方承担,审判工作主要通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等活动展开,审判者的职权性作用逐步淡化,但并不能说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故A错误。
在
9.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
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24题,单选)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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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管辖、死刑执行。
一般而言,死刑的执行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但是《最高法解释》第417条第2款规定: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B。
10.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侦查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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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鉴定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参与人。
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查人员。
11.法庭调查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下列关于法庭调查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哪个:
()
①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公诉词;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②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③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控方先进行发问,发问完毕后,辩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④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
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在旁听席稍候,以便后续
A、①⑤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⑤
D、②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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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D
【解析】:
《高法解释》第195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故①的错误在于,公诉人宣读的是起诉书而不是公诉词。
《高法解释》第199条规定,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故②正确。
《高法解释》第212条规定,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对方也可以发问。
故③错误。
《高法解释》第216条规定,向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
12.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
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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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问题。
《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13.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2011年卷二25题,单选)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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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3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证据的理论分类,尤其是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判断与区分,是历年考试的必考部分。
A、B选项以客观外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属于典型的实物证据;同时,设备、工具本身不可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C选项属于言词证据,但能够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
D选项中的鉴定结论(现为鉴定意见)是鉴定人的主观判断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另外,鉴定意见只针对案件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而根本不涉及案件普通事实,所以鉴定意见不可能单
14.按照刑事证据的一般理论,下列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B、证据裁判原则要求,用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而且用于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在法庭上查证属实的证据
C、自由心证原则要求,法律不预先明确规定证据的取舍.证据能力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规则
D、自由心证原则要求,裁判者应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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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1节>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A
【解析】:
①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是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证据裁判原则要求用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用于定案的证据必须是法庭上查证属实的证据,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技术侦查)。
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是指证据的取舍.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规则等,法律不预先加以明确规定,而由裁判主体按照自己的良心.理性形成内心确信,以此作为对案件事实认定。
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裁判者应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是直接
15.关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及其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法院对尚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可以进行拘传
B、杜某暴力取证案侦查中,杜某有自杀、逃跑、在逃情形的,应当由检察院对杜某执行拘留
C、某自诉案件需要逮捕被告人的,应当由法院来决定
D、对正扰乱法庭秩序的被告人的母亲以及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尤某,法院均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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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5节>拘留的适用情形
【答案】:
C
【解析】:
尽管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但是,在审理阶段,被追诉者被称为被告人,所以,法院对尚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适用拘传的。
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
16.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
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遗产继承人丁列为被告。
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将丁列为被告,但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其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应赔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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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概念与范围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
17.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24题,单选)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1款规定:
“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故A错误。
《意见》第14条规定:
“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故B错误。
《意见》第16条第2句规定:
18.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作出决定?
()
A、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合并执行11年
B、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但合并执行仍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诉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原判没有宣告禁止
19.某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报案人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告知报案人此案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
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
D、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立案的材料来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向哪个具体的公安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一家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
20.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
A、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C、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D、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2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所以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21.在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此时法官的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B、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C、告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D、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由此可知,ABD选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本条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章“任务和基本原则”部分,表明了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因此在庭审过程中被
22.甲纠集他人多次在市中心寻衅滋事,造成路人乙轻伤、丙的临街商铺严重受损。
甲被起诉到法院后,乙和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赔偿乙医疗费1万元,赔偿丙财产损失4万元。
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查明甲除1辆汽车外无其他财产,且甲曾以该汽车抵押获取小额贷款,尚欠银行贷款2.5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
法院以8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的汽车。
关于此8万元的执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37题,单选)
A、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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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