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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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所辖路段特定场合如桥梁上和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减少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所辖路段内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预警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以人为本,生命第一。
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管理处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处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负责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实现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5.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发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应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综合素质。
7.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有关应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指示,部署管理处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及时了解桥梁隧道突发事故情况,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二次事故,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4)根据事故等级,视需要成立临时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5)召开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处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务;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6)现场指挥、协调、督导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检查处置救援方案执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8)向集团公司汇报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5.负责收集、汇总桥梁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4.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桥梁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
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社会通报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秩序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根据现场的范围和交通情况,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
(2)负责桥梁隧道事故道路监控、应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复交通等工作;及时与交警、路政、安监等部门联系,提出车辆绕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3)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
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
(4)维护抢险现场等候车辆及行人的秩序,组织、协调疏通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导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做好疏导交通或单幅双向通行等工作;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勘查小组
由路政中队负责人任组长,路政人员组成。
(1)确定事故现场安全后,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请示报告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和120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
(3)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桥梁隧道交通事故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三、预警预防
(一)预警与预防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二)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员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加强桥梁隧道安全行驶的宣传,在桥梁隧道相应位置设置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的标识标牌;
3.要建立完善桥梁隧道安全监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桥梁隧道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以电话形式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管理处通告桥梁隧道交通事故信息;
2.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3.监控中心跟踪监测桥梁隧道交通事故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最新情况。
4.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报告电话。
1.信息报送原则
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桥梁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
死亡事件必须以快报形式逐级上报应急办公室。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至应急指挥部。
管理处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2.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
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见下表: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流程
事件等级
报送部门
通报顺序
时间要求
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
Ⅰ级(特大)
应急指挥部
管理处→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当地安监部门
1小时以内
应急办公室主任
Ⅱ级(重大)
应急指挥部
管理处→集团公司指挥部
处理完毕后
应急办公室主任
Ⅲ级(一般)
应急办公室
管理处→集团公司指挥部
处理完毕后
应急办公室主任
Ⅳ级(轻微)
应急办公室
管理处→集团公司指挥部
处理完毕后
应急办公室主任
3.信息报送内容
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如下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情况:
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突发事件现场信息采集
事发地管理处应急机构、现场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信息报告的主要方式是电话、网络、传真、手机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的情况;车、物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可能会引起何类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活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5.信息处理
应急办公室负责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事件分析结果报送应急指挥部。
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的信息报告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应急管理机构,并通报有关单位。
四、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根据国务院令第89号《道路事故处理办法》和《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分级:
1.轻微事故(Ⅳ级),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Ⅲ级),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Ⅰ级):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应急响应
1.启动程序
当桥梁隧道交通事故条件达到Ⅰ级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启动特大交通事故级应急响应程序。
当应急响应条件达到Ⅱ级(含)以下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
2.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和通信保障小组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交通秩序组根据现场的范围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
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
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确分流路线。
若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门,并指派专人引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火灾施救工作。
(3)现场勘查组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4)总结评估小组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5)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3.响应终止
Ⅰ级响应终止
由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程序终止响应:
(1)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向应急指挥部提出Ⅰ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明确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负责在2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4)必要时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向社会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5)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Ⅱ级(含)以下响应终止
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由第一负责人决定终止响应。
(三)处置措施
1.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
集团公司应急办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报告及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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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协调与联动,配合交警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加强道路巡查,随时掌握路面信息。
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救工作;
3.及时将所辖路段的事故情况、道路通阻信息、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要加强与相邻路段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其经常的沟通,互通路况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相互支持与配合;
5.当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级应急能力或目前已有应急人员、物资、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一)应急物资与设备种类
应急物资与设备包括救援、消防三类,见下表:
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类别
名称
救援物资
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燃料、安全标志及常用维修工具等。
救援设备
运输车辆、清障救援拖车、汽车起重机、运油车、发电机。
消防设备
灭火器。
(二)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1.管理处统筹考虑辖区专用设备的配备。
2.各职能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配备计划,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应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3.管理处与行业内实力雄厚的公路养护施工、道路运输等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必要时请求提供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三)应急物资管理
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
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
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
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大型应急装备要加强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
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设备并使之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调用。
六、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1.桥梁隧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补助和抚恤
对因参与桥梁隧道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管理处应对桥梁隧道交通事故的专项预案。
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6.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1.本预案由管理处处安办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2.管理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
附件1:
接警电话
部门
电话号码
备注
应急办公室
处监控中心
峨桥所监控中心
繁昌所监控中心
铜陵东所监控中心
铜陵所监控中心
路政中队
附件2:
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职务
部门
姓名
联系电话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成员
附件3:
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别
职务
部门
姓名
联系电话
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
交通秩序小组
组长
现场勘查小组
组长
通信保障小组
组长
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总结评估小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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