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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规范
消消防防管管理理与与消消防防法法规规全全书书
消防技术规范
(一)
I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摘录)................................................1
邮电部建筑防火设计标准(摘录).........................................4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摘录)..................13
消防设计缺陷百例...........................................................16
火灾报警、应急疏散与自动灭火......................................32
消防产品生产维修(摘要).................................................38
15项消防标准列入04年公共安全行业标准.....................40
ESFR(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应用案例.......................41
易熔合金型自动喷水灭火喷头的设计与发展....................47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5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摘录).........................85
石油库设计规范(修订本).................................................87
乙炔站设计规范..............................................................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
设计规范(试行)..........................................................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试行).......131
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健全消防安全制度.........................164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摘录)........................................165
外墙挂板异军突起.........................................................166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摘录)...............................................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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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171
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技术规程................................173
消防产品标准有几个等级..............................................189
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GB50196~93局部修订情况简介.....................190
公安部五部委联合通知:
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体系.1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摘录)
第五章防火和疏散
第一节 耐火等级
第5.1.1条 图书馆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现行防火规范有关条文外,还应符合本章各节所列条文的规定。
第5.1.2条 图书馆的耐火等级,储存珍贵文献的书库和属于一类建筑物的图书楼为一级;一般图书馆及属于二类建筑物的图书楼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图书馆,其书库和开架阅览室部分亦不得低于二级。
注:
一、二类建筑物图书楼的划分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二章有关条文执行。
第5.1.3条 一级耐火等级的图书楼,建筑高度不应超过100m,二级耐火等级的图书楼,建筑高度不应超过50m。
第5.1.4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的藏书区,防火分区隔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为单层书库时,不应大于1500m
;建筑高度在24m以下时,不应大于1000m2
;建筑高度超过24m时,不应大于700m2;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书库,不应大于300m。
注:
上述建筑内如设有(或局部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条规定增加(或局部增加)一倍。
第5.1.5条 书库与毗邻的其它部分之间的隔墙及内部防火分区隔墙应为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其内部间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第5.1.6条 书库防火分区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基本书库通向出纳台的防火门净宽应不小
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或坡道,门应向外开启或靠墙的外侧推
拉,并宜装设自动下滑防火门。
第二节 安全疏散
第5.2.1条 图书馆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第5.2.2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每个防火隔间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但面积不超过100m
2的防火隔间和面积在100m2以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书库,可只设一个门。
第5.2.3条 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的多层书库
(开架阅览室藏书区)可只设一个疏散楼梯。
基本书库的疏散楼梯,宜在库门外邻近设置。
第三节 防火分隔及其他设施
第5.3.1条 图书馆的装订、照像部门不应贴邻书库或阅览室布置,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分隔措施;重要书库内部不得设置办公、休息、更衣等生活用房。
第5.3.2条 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成,耐火极限
不得低于2小时。
第5.3.3条 书库、开架阅览室藏书区各层面积之和超过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面积时,工作人员专用
楼梯应做成封闭式的楼梯间,并采用乙级防火门。
第5.3.4条 库内电梯应做成封闭式的,并应设前室。
第5.3.5条 书库垂直连通的条形窗不应跨越上下防火隔层,水平连通的带形窗不宜跨越相邻防火隔间。
第5.3.6条 书库内严禁采用电炉、火炉或火墙采暖。
第5.3.7条 书库的书架、资料架不宜采用可燃材料制成。
第5.3.8条 视听室、电子计算机房、报告厅的室内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四节 消防
第5.4.1条 一般书库、资料室应设手动或自动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第5.4.2条 重要书库、资料室、特藏库、电子计算机房宜设自动火灾报警和无害于人体的气体灭火装置。
第六章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6.1.1条 馆区内应设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给水系统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第6.1.2条 书库内部不宜设置供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宜穿过书库,不可避免时应有防漏措施;生活污水立管宜避免紧靠与书库相邻的内墙安装。
第6.1.3条 应在馆内适当位置设置饮水供应点。
第6.1.4条 缩微照像冲洗室的排水管道要求耐酸、碱腐蚀,室外应设污水处理池;洗印量大时宜设提银装置。
邮电部建筑防火设计标准(摘录)
1、总则(略)
2、电信综合局、长途电话局、电报局、市内电
话局
2.1耐火等级、防火分区
2.1.1高层电信建筑中的国际局、大区中心、省
中心和10000路地区中心长途电信局、20000线市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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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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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接局和60000门的程控市话端局、以及建筑高度大
于50m的电信建筑属于一类建筑,其余的高层电信建
筑属于二类建筑。
2.1.2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
以及多层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
2.1.3电信建筑防火分区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不应超过表2.1.3的规定。
表2.1.3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
2)
名称 每层每个防火分区
高层电信建筑1500
多层电信建筑 2500
注:
局部机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机房面积可减半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2.1.4一类电信建筑与高度大于32m的二类电信建筑均应设防烟楼梯间,其余的电信建筑应设封闭楼
梯间。
2.2建筑构造及平面布置
2.2.1电缆井、管道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作防火分隔,通过楼板的孔洞,电缆与楼板间的孔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密封,通向其他房间的地槽、墙上的孔洞,已装电缆者,其与墙体的孔隙亦宜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凡近期不使用者均宜用大量非燃烧材料封闭。
2.2.2高层电信建筑的自备柴油发电机房一般宜设在主体建筑之外;当必须设在主体建筑或与其相连的裙房底层或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发电机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
2.2.2.2柴油总贮油存量不应大于8h的油机需要量,且应用防火墙与柴油机房隔开,当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2.2.3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
2.2.3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2.2.4服务于长途和市话程控交换机房的计算机专用空调机室其隔墙与隔墙门可用普通的隔断与门。
2.3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2.3.1多层电信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3.1。
表2.3.1室外消火栓用水量(l/s)
建筑物体积(m3)
1500
15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
大于50000
室外消火栓用
水量(l/s)
10 15 20 25 30
2.3.2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
3电信建筑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2.3.3多层电信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表2.3.3。
表2.3.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l/s)
建筑物体积(m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l/s)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10000 10 10 5
>10000 15 10 5
2.3.4高层电信建筑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3.5电信建筑中,下列机房应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2.3.5.1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210000路及以上的地区中心长途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320000线及以上的市话汇接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460000门及以上的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6电信建筑内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7电信建筑的机房内均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或移动式灭火器。
2.4通风与空气调节
电池室应有独立的通风设备,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送风机如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管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送风设备(采用阀控式电池除外)。
2.5电气
2.5.1电信建筑的消防用电,一般由配电室或电力室的保证电源供电。
2.5.2电信建筑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如采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
2.5.3消防配电线路除设在金属梯架、金属线槽、电缆沟及电缆井等外,其余线路亦应采用金属管穿绝缘导线敷设,穿越通信机房的管线应暗设。
2.5.4酸性电池室及贮酸室应采用隔爆灯具,不应设插座开关;其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阀控式电池室除外)。
2.5.5电信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2.5.5.1电信机房、电缆进线室、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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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电池室、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消防水泵室、空调机室;
2.5.5.3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5.5.4疏散走道、营业厅。
2.5.6县级以上的电信建筑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5.6.1电信机房、电缆进线室;
2.5.6.2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空调机室;
2.5.6.3楼梯间及其前室,楼内主要走道、电梯机房;
2.5.6.4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营业厅。
注:
①探测器的选择参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第五章。
②电信楼的主电路电缆桥架或梯架上可敷设线型感温探测器。
3、微波站、卫星地球站(略)
4、邮件处理中心
4.1耐火等级、防火分区
4.1.1一级干线邮件处理中心的耐火等级为一
级,二级干线及以下邮件处理中心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4.1.2邮件处理中心内生产用房的火灾危险类别:
4.1.2.1丙类:
柴油库、油浸变压器房、邮件处理车间、油机房:
4.1.2.2丁类:
锅炉房、汽车库、配电房(每台设备装油量≤60kg)
4.1.3邮件处理中心的防火分区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见表4.1.3。
表4.1.3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耐火等级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一级 6000 多层建筑
二级 4000
一级 3000 高层建
筑 二级 2000
4.1.4邮件处理车间内最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
梯的距离,多层时,不应大于60m;高层时不应大于
40m。
4.1.5邮件处理中心的疏散楼梯在建筑高度32m以上时,宜采用防烟楼梯间;一般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4.2建筑构造
4.2.1邮件处理中心的营业厅与内部生产车间的
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
4.2.2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非燃烧体封隔。
4.2.3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3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4.3.1邮件处理中心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
于表4.3.1。
表4.3.1邮件处理中心室外消火栓用水量(l/s)
建筑物体积(m3)
1500
1501~3000
30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
> 50000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L/s)
10 15 20 25 30 40
4.3.2邮件处理中心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l/s)
表4.3.2
高度、层数、体积 消火栓用水量(l/s)
高度≤24m,体积>10000m
3
10
高度<24m,≤50m 25
高度>50m 30
4.3.3邮件处理中心内,空件邮袋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其余房间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或移动式
灭火器。
4.4电气
4.4.1一级干线邮件处理中心在一路市电供电情况下,应设柴油发电机。
4.4.2消防系统的导线、电缆均应采用铜芯阻燃型或耐火型。
消防配电线路除设在金属梯架、金属线槽、电缆沟及电缆井外,其余线路亦应采用金属管穿绝缘导线敷设。
4.4.3一级干线邮件中心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4.3.1各种车间、调度室、集中监控室、楼内配电室;
4.4.3.2仓库、营业厅、防烟前室、楼内主要走道;
4.4.3.3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柴油发电机室。
注:
在潮湿地区宜采用光电感烟探测器。
4.4.4邮件处理中心各生产车间应设安全监视和
应急广播系统。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摘录)
1、试验设备
1.1小室装置为一镶有玻璃门窗的金属板箱。
燃烧试验小室
1、箱体;2、燃料杯;3、门锁;4.试件支架;5、回风罩;6、烟囱;7、窗;8、进气孔
1.1.1板箱的内部尺寸为长337mm、宽229mm、高794mm(包括伸出的烟囱和顶部回风罩)
1.1.2回风罩与烟囱之间的间隙可上下调节,用于排走燃烧产生的烟气。
1.2试件支撑架由间隔130mm的两块平行扁铁构成,扁铁尺寸为480×25×3mm。
扁铁两端由搭接件固定。
1.2.1支撑架上有一个可调节的横条,用以固定试件的位置。
1.2.2支撑架倾斜置于小室内使其与箱底成45°角,其底边与箱底距离为50mm。
1.2.3支撑架底部固定一平行于箱底的金属基座,基座上贴一块木片,用于放置燃料杯。
1.3火源系由燃料杯中的无水乙醇燃烧提供。
1.3.1燃料杯由黄铜制成,外径24mm,壁厚1mm、高17mm,容积6mL。
1.3.2无水乙醇为化学纯级。
1.4天平(可准确称量至0.1g)。
1.5滴定管或移液管(可准确至0.1mL)。
1.6钢板尺和游标卡尺。
1.7试验装置应安装在通风橱内,但在试件燃烧过程中应关闭强制通风系统。
2、试件
2.1试板由符合GB738~75《阔叶树材胶合板》的桦木五层胶合板制成,其尺寸为300mm×150mm×6mm,试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节疤无拚缝和其它缺陷。
2.2试板在涂覆防火涂料之前,应在温度25±1℃,相对湿度60%-70%的条件下状态调节至恒重(间
隔24h重量变化不大于0.1%)。
2.3按200~250g/m^2的涂覆比值(厚浆型涂料允许增至500g/m^2)将要测试的防火涂料均匀地涂于试板表面及四周,当需要分次涂覆时,两次之间应间隔24h。
2.4将制好的试件按2.2条规定的条件状态调节至恒重。
2.5每种防火涂料应制十个试件。
3、试验程序
3.1将经过状态调节的试件置于50±2℃的烘箱中烘40h,取出冷至室温称重。
3.2将称过的试件放置在支撑架上,使其涂覆面向下。
3.3将燃料杯置于基座上,使杯沿到试件受火面的最近垂直距离为25mm。
3.4用移液管或滴定管取5mL无水乙醇注入燃料杯中,点火、关门;试验持续到火焰自熄为止。
3.5每组试验应重复作5个试件。
4、数据处理
4.1失重的计算:
将燃烧过的试件取出冷至室温,称重,一组试件燃烧前后的平均重量损失即为防火涂
料试样的失重。
4.2炭化体积的计算:
用锯子将烧过的试件沿着火焰延烧的最大长度、最大宽度线锯成四块。
量出纵向、横向切口漆膜下面基材炭化(明显变黑色)的长度、宽度,再量出最大的炭化深度,其平均炭化体积即为防火涂料试样的炭化体积:
n V=∑(aibihi)/n
i=
式中:
V——体积,Cm3;
a——炭化长度,cm;
b——炭化宽度,cm;
h——炭化深度,cm;
n——试件个数。
4.3若一组试件的标准偏差大于其平均失重(或平均炭化体积)的10%,需加做五个试件,其失重(或
炭化体积)应以十个试件的平均值计算。
4、4标准偏差的计算公式如下:
n
S=[∑(Xi-X)
2/(n-1)]
消防设计缺陷百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在电气施工图中设计说明未准确阐述联动逻辑关系。
2、在总线制联动系统设计中,消防控制室未考虑手动直接控制主要灭火设备。
例如CO2气体灭火系
统。
3、消火栓按钮未考虑设计直接启泵线路。
4、在消防联动中,未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及电梯迫降到底的返馈信号。
5、报警系统仅考虑保护接地,未设计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不妥。
(有的设计在二楼)
7、未考虑消控室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消防电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动控制功能的报警产品。
规范规定: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设有对重要消防联动设备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显示泵启动信号。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还应至少设有六组直接输出接点。
9、在有些二总线报警系统中,未设计短路隔离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设计时没有考虑设置备用扩音机。
11、在较多工程设计中一些设备间未设置对讲电话。
12、消防联动逻辑编制混乱
原因:
(1)有些设计人员对消防联动逻辑的理解不正确。
表现为:
水流指示器与火灾探测器及压力开关与门报警后才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消防泵;手动报警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卷帘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而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验规范》条文说明中详细阐明联动逻辑关系。
①报警信号:
一个探测器报警、水流指示器报警等。
②报警确认信号:
最可靠的确认是人工确认,也可以用电视监控。
在系统设计上,一般用两组探测器或两种不同类别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后的“与”门信号作为“火灾的确认”方法,条文中的“火灾报警后”,是指一个探测器或一个回路探测器报警。
“火灾确认后”,是指两个探测器报警的“与”门信号发出后。
③卷帘门的控制
对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b)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2)对联动控制系统的布线方式概念不清 消防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系统有两种常用的接线方式。
①是消防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系统合二为一,即在同一回路中既有火灾报警探测器,也有联动消防设施动作的输出模块;
②是两系统各自独立,报警回路仅有报警探测器和接受信号的输入模块,而联动回路均为输出模块。
(3)对联动控制系统中的“手动”理解不透《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J-50116~98),要求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喷洒水泵、防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风机)除具有上述的功能外还应有硬接线。
即在消防设施与消防控制室之间除消防联动控制总线外,还应单设非编码控制线。
4)各设计院防火自审小组的组长或总工程师对消防水、电、暖的施工图未作综合审核。
消防电气系统
1、在一级负荷的供电系统中,二路独立供电的高压单元回路,任一回路故障,其高压侧母联开关应联锁投入,而绝大多数设计此开关均为手动。
2、当一路高压供电而另一路为自备发电机供电的一级负荷系统,当市电高压故障,而自备发电机往往只能靠手动投入到低压侧母线供电,这样就延误了供电时间。
3、消防设备电源箱为双路供电,变电所仅一路高压供电,另一路为自备发电机供电,发电机是通过双投刀开关接入低压母线的。
以上3点除对一级负荷的理解有关外,更主要的是,当地供电部门怕影响配电网接线,危及配电网的安全,以及造成自备发电机非同期合闸等。
4、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但多数发电机未设电压监视装置,故只能靠手动启动。
这主要是变电所及发电机未设计必要的自动联锁装置,更主要的是一些供电部门不同意自投供电。
5、有些控制箱未设计在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启
动的引出端子及相应设备。
这主要是因设计人员未设
计原理图,同时对重要消防设备应设置直接手动控制
装置理解不深所致。
6、有的消防备泵为消火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共用,
致使备泵不能根据系统故障,自行选择投入运行。
这
些消防给水专业沟通不够及对规范的理解有关。
7、一些控制箱未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推荐的标准选型而选用老式的XJ01~1控制箱,致使
主泵故障,只能去水泵房现场启动备泵。
8、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
源,因为消防控制箱未设计电源监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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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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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9、有的重要消防供电回路开关不具备选择性,
当启动消防泵时,因启动电流大,控制箱自动开关未
跳闸,反而越级跳到电源侧或配电室低压母线侧。
当
选择标准控制箱时,未很好校核供电系统及自动开关
的动作电流(或灵敏度),很易产生负荷倒动作电流大
于首端电流,而越级跳闸。
10.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
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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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消防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