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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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承包合同
高速公路边坡生态防护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障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宣曲高速景观绿化项目
二、工程地点:
G56杭瑞高速宣威曲靖第合同段
三、承包范围:
本标段合同和施工图范围内及在此基础上变更增加的所有的上边坡生态防护工程。
包括坡拱形架护坡植草、三维植草护坡等边坡防护工程。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材料、包养护、包施工用水用电、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程进度。
五、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按承包单价乘以完成工程量
1.1、拱形架护坡植草综合单价按元/平米,其中施工单价按元/平米计(含种植土的采购、运输,含土质改良、坡面整理、种植土回填、撒播种草、无纺布覆盖、施肥浇水),养护单价按元/平米计(2年期养护管理)。
1.2、三维网植草单价按元/平米,其中施工单价按元/平米计(含种植土的采购、运输,三维网、草纤维、保水剂、粘结剂、草灌木种、U型钉和锚杆等的购买、运输费用,含土质改良、坡面整理、种植土回填、三维网铺设、液压喷播种草、无纺布覆盖、施肥浇水),养护单价按元/平米计(2年期养护管理)。
1.3、本合同约定单价包干不含税金。
2、计价原则:
本合同是采用综合单价承包。
综合单价还包含了以下因素:
2.1、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和峻工图纸按实际测量计量及现场施工签证及设计变更计算,以甲方合约部审核批复的工程量作为最终计量工程量。
2.2、以上单价中,甲方不负责任何材料和设备的供给,只负责协调提供相关种植回填土和用水的来源,乙方负责采购所有需要完成三维网植草的材料(包括回填土、三维网、草灌木种籽、U形状钉等)其价格已含在单价之中,不单独计量。
不属于甲方供料的材料则由乙方自己解决.负责一切费用。
乙方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也含在合同单价中。
2.3、本单价综合考虑了:
种植土的运输、回填;镀锌铁丝网、三维网的购买、运输、铺设;草籽的购买、运输、播种、覆盖、施肥浇水等所有生态护坡工程所需完成的工作、工序的所有费用。
2.4、本单价包含了对防护坡面进行平整处理的人工费。
2.5、所有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2.6、本合同单价已经考虑施工间歇,停工期间的各种费用,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停工,施工间歇均不再增加单价。
2.7、本单价已经考虑了材料,、人工涨价的风险,任何材料、人工涨价不再进行调价。
2.8、本单价已包含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除安全帽外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的所有费用。
2.9、乙方必须考虑平基土石方施工、路面及管网工程施工、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及场外交通运输条件的交叉干扰,自行采取防护措施,由此产生的成本增加,都包含在承包综合单价中,不予另外支付。
2.10、乙方承担清除施工现场内及周边遗留垃圾的一切费用。
2.11、乙方承担因非承包方原因(如外界阻工、重大设计变更、业主施工调配平衡等)造成的局部窝工、设备的二次或多次进出场风险。
2.12、乙方承担施工区域在其他施工范围发生的交叉作业降效等风险费用。
2.13、乙方承担施工合同期间因气候恶烈导致工期延长造成成本费用增加的风险。
六、施工内容及工艺要求
1、施工内容:
按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和甲方现场实际操作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要求执行(如有变更按甲方调整的方案执行)。
2、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2.1、拱形架护坡植草:
修整坡面→回填种植土→撒播草籽→盖无纺布→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2.2、三维网植草:
修整坡面层→铺设三维网→喷附客土基材→盖无纺布→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3、施工及技术要点
3.1、拱形架护坡植草技术要点:
1)清理坡面:
此边坡由填方筑成,设计有拱形骨架,需将拱形骨架内的碎石清理干净,特别是比较大块的石头;
2)换填种植土:
结合原坡面土质情况,按比例混合种植土,掺入营养土,土壤改良材料(木屑、木纤维等,目的是增加土壤肥力的保持水能力和渗透性,增加土壤的缓冲力,微生物活性和养分的供应,使根系易生长、繁殖和穿插),回填20~30厚种植土层;
3)撒播草籽:
草种撒播前,根据气候条件温度,预先1~2天将草籽浸水。
根据设计比例将处理好的草种和混合料拌和,均匀地撒播到已备好的表土区内
4)覆盖无纺布:
完工后当天应及时覆盖无纺布,从上到下平整覆盖,坡顶延伸30固定;两幅相接叠加10,然后用竹筷进行固定,固定间距不少于100,待草长到5~6或2~3片叶时,揭去无纺布。
5)播后管理:
根据土壤肥力、湿度、天气情况,酌情追施化肥并洒水养护,太阳大的时候,要在下午16点以后,才能进行洒水养护,以后转入常规管理阶段,促使早日成坪。
6)例行养护:
种子前期养护一般为45天,发芽期为15天。
前期养护时间为每天养护两次,早晚各一次,早晨养护时间应在10点以前完成,晚上养护应在16点以后开始,避免在强烈的阳光下进行喷水养护,以免造成生理性缺水和诱发病虫害。
在高温干旱季节,种子幼芽及幼苗由于地面高温容易被灼伤,每天应增加1~2次养护。
中期以自然雨水养护为主,每月喷水两次,并追施肥,促苗转青。
在整个养护期中,须注意病虫害的防治。
3.2、上边坡三维植被网植草护坡:
1)边坡处理将边坡上杂石碎物清理干净,将低洼处回填夯实平整,确保坡面平顺。
2)铺设三维网:
⑴铺设:
将三维植被网沿坡面由上至下铺于坡面上,网与坡面之间保持平顺结合。
⑵预埋:
三维网拉断力大于3.2,厚度18,单位重量4302,铺于坡顶时需延伸40~80,埋于土中并压实。
⑶锚固:
将三维网自下而上用A8U型锚筋将三维网固定,¢8U型锚筋长约15~30,宽约8,U型钢筋间距约1.5~2.5m,中间用¢8U型铁钉或竹钉进行辅助固定。
⑷覆土:
将泥土均匀覆盖修整好的坡面上,覆土厚5-7.7,在悬挂固定三维网。
3)喷播 三维植被网铺设完毕,,进行液压喷播,即将草籽(按图纸规定质量左右喷播)和促使其生长的附着剂、木纤维、肥料、生长素、保湿剂及水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形成均匀混合液,通过液压喷播机均匀喷洒于坡面上。
4)覆盖 喷播植草施工完成之后,在边坡表面覆盖无纺布,以保持坡面水分并减少降雨对种子的冲刷,促使种子生长。
若温度太高,则无需覆盖,以免病虫害的发生。
5)养护管理 喷草施工完成之后,必需定期进行养护,直到草坪成坪。
待草坪长至5左右时,即可揭开无纺布。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2、甲方及时与业主、监理协调,提供合格工作界面。
1.3、正常施工时如果因群众干扰,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处理。
1.4、应经常对工程进行检测,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正处理。
1.5、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施工工人条件,对年龄小于16岁或年龄较大、体弱、身体欠健康的劳务人员可责令乙方辞退,并对乙方工人建立劳动档案。
1.6、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施工质量,乙方工人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
1.7、乙方如不按设计工艺要求施工(按甲方要求更改的施工工艺除外),影响工程质量,视工程损失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其损失材料款和劳务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从工程款扣付),严重者终止合同,并赔偿有关损失;
1.8、甲方为乙方提供特安全防护安全帽。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按照项目部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2、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图施工,每项工艺施工完毕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材料配比、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施工。
2.4、乙方自己负责工地临时租房的房租和水电费。
2.5、每个边坡施工完成后要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被污染路面(其它污染清洗除外)。
2.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三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作业证、资格证书。
劳务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人委托书等。
2.7、乙方要遵守所居住地的民族生活习惯,处理好当地关系,如发生纠纷应及时报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协调处理,对于各种干扰事件的发生,乙方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来避免或降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处置不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2.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
如违反规定,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及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交通标志标牌的保护等均由乙方负责实施。
2.9、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及周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会议方面的制度和要求。
2.10、乙方在施工过程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施工员、安全员及从事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在取得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现场工程师,待征得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批复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指令)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现场工程师,及时提出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即组织力量自费进行返工、返修。
2.12、施工班组人员对项目部、监理或业主人员进行漫骂或打击报复,施工班组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项目部除对责任者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外,对施工班组处以2000~10000元/次的连带处罚,勒令施工班组将责任者立即清退出场,并且项目部有权将整个施工班组清退出场。
。
2.1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人员和设备全部到达施工现场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方机具设备及人员需调离现场,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元/次违约金。
2.14、负责保护好路基单位设置的测量控制桩(点),并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测量放样。
乙方应妥善保管、保护施工区域内路桥施工单位及甲方的围挡、标牌等设备、设施,并承担损坏、丢失的赔偿责任。
2.15、按甲方的指令配合甲方和监理、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的检查、检测和验收,配合相应的实验检测。
2.16、负责工程交付前已完工程的保护,若有损坏自费修复。
2.17、凡是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临时聘请或雇佣的人员),与乙方是劳动关系,乙方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报甲方综合办公室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乙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员工及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移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能及时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安全防护,保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
八、施工工期和进度
1、工程施工工期以甲方节点为准。
如遇雷雨、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影响,工期可相应顺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满足业主下达的本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的具体要求,应充分考虑天气及其他环境等综合因素影响,科学、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和机械进场,满足和保证工程进度。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五天以内处违约金5万元整,五天以上处违约金1万元/天,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按实计算。
违约金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限期退场。
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选施工队伍的进场费、赶工费、另选施工队伍的施工单价与乙方承包单价的差额部分),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如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乙方可要求甲方延长工期,但甲方不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及索赔索赔。
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
6、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原因当月达不到经甲乙双方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时,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未达到进度的相应工程价款占当月进度工程价款的比例扣留同等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每月以此类推。
当总进度达到认定的计划时,发包人将返还扣除的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当总进度达不到认定的计划,发包人将扣留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承担法律法规约定的由乙方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须甲方确认的书面文字资料为准)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得要求费用索赔。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经协商解除合同。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乙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
1.2、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施工;
1.3、方劳务人员、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增加;
1.4、乙方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
1.5、乙方履行合同中因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事项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经甲方或业主两次书面通知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1.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离出场。
十、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1、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云南省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招标技术文件及协议条款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间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且同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为施工依据。
2、质量如未达到上述的质量标准,造成返工、整改损失的费用从乙方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另乙方须支付结算总价的2%违约金。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全部结束并经甲方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甲方验收各分项工程时,乙方必须有专人配合进行。
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且交工验收书面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
十一、试验和检验
本工程除特殊检验试验费之外的所有其他检验和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十二、进度款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
1、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
3.1、甲方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拟定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待定
3.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以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每月现场实际的合格施工工程量为标准。
4、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当月批准的进度计划的90%,暂不纳入进度款支付范围,当总进度达到认定的计划时支付。
5、工程的竣工结算:
按甲乙双方实测面积数量为结算依据,乘以本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得出总价,扣除15%的养护质保金后,付给乙方。
养护期满(养护期以合同约定的养护期为准)除缺陷修补外的资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十三、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乙方必须按施工设计图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在坡面平整、绿化成活率(种植覆盖度应达到95%以上。
)等方面下功夫,使工程质量满足《验标》要求,特别应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种植覆盖度应达到95%以上的要求。
2、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标准为合格。
3、本工程每步工序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由乙方承担返工费和违约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5、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范围:
战争动乱、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的停工损失各自承担;停工期间,乙方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业主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索赔工作,提供所有能提供的资料和方便。
当索赔成功后,按双方损失比例分配;索赔不成功时,甲乙双方之间互不索赔。
十五、材料及设备管理
1、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包含工程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机具乙方自行准备,乙方须管理好自已的设备、机具,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护、保养和保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2、本合同所需的种植土、三维网、镀锌铁丝网、锚杆、草灌木籽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由乙方保证材料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后,需向甲方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由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相应施工单价内,甲方均不另行支付。
3、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电等施工中必要的能源。
4、乙方施工需要安全帽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按进场人员数量领用并缴纳押金。
其他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配置。
5、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搭设临时工棚或租赁民房,食宿自行解决。
十六、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1、环境保护
乙方施工及生活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执行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
做到工完场地清。
2、文明施工:
2.1、要注意施工形象,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赤膊和赤脚。
2.2、对施工中的路基施工单位的测量桩点加强和保护。
2.3、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4、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路基和路面污染,如乙方未满足业主文明施工要求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及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3、安全生产
3.1、乙方必须自行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施工,必须给每个工人进行迫使技术交底,并保证劳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3.2、乙方必须搭设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给每个工人配备完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保险绳、防滑鞋等)。
3.3、乙方必须严禁工人酒后作业、带病作业和疲劳作业。
工地禁止使用老人、儿童、残疾病人。
3.4、乙方工人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时需接受甲方的安排和指挥,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关人员的违规操作指挥。
3.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上报。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人员自己承担责任及费用。
3.7、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
十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终止,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立即组织退场并自行承担退场费用,退场期限在解除合同通知中注明,乙方推迟退场的,每推迟退场一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0000元。
因乙方不退场影响甲方后续施工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设备、工具等遗留物清理出场,并不承担毁损责任。
2、因甲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总造价1%的违约金。
4、乙方违约以外的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4.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处以本工程乙方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并无条件改正,工期不得顺延。
4.2乙方不能因为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供货商货款,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供货商货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或供货商。
4.3对于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甲方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4.4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火灾、塌方等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5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八、承包方在本协议郑重承诺如下:
1、承包方承诺已熟悉并理解本施工合同以及附件的所有内容,熟知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本工程有关的内容均在合同范围内,承包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
2、承包方承诺已了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所有情况,并已根据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经验制定了完善的施工方案,该方案已经考虑到施工期间所有合理的工艺设备变更以及可能发生的施工风险,并已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及预案,承包方有能力处理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对处理结果及发生的费用负责。
3、承包方承诺已熟知所有的施工文件、设计文件、合同以及规范和其他附件资料,并已对这些资料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承包方的合同价已经根据自己在该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及意外因素,以后实际施工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满足正常工艺需要,承包方有义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满足工艺需要的合理要求做适当调整,本合同价款中已经考虑此类因素及成本。
4、承包方承诺已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的各种地方法律、法规和政府条例,在工程进行期间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条例,合同价款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向政府上交的其他费用。
5、承包方承诺在工程进行期间,随时接受发包方及监理人员的指导和指正;经发包方及监理人员指正后,乙方未按要求改进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处于每次5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并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6、承包方承诺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在施工期间不提及无理要求影响工程进度。
十九、合同其它约定
1、乙方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承担因非承包方原因(如外重大设计变更、业主调配平衡等)造成的局部窝工、设备的二次或多次进出场风险。
5、乙方承担施工区域在其他施工范围发生的交叉作业降效等风险费用。
6、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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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 生态 防护 工程 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