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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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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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篇一:
20XX年重点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
20XX年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今年,我局共承接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重点提案4件。
我局本着对提案单位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重在沟通,协调配合,都在规定期限形成正式文件给提案单位或提案人,现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智民亲自批阅每一件建议案及提案,明确办理科室及办理单位。
同时,确定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并将提案办理特别是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承办科室、直属单位协调配合的办理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理清思路,分级落实。
今年我局有四件重点提案,分别是《关于抢救、保护和修缮“海丝”文化遗址刻不容缓》、《关于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增强漳州文化软实力》、《关于建议将陈元光公园的族谱走廊扩建为地方特色的民俗馆》和《关于扩大漳台民间戏剧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建议》。
这四件提案涉及我局的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对台文化交流、群众文化、民俗文化等各方面。
我局接到四件重点提案后,主要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明确职责。
局领导按照提案的所涉及的内容,进一步分解任务,要求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好重点提案,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具体办理,联络员要负责跟踪,层层落实。
分工落实后,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都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工作思路,主动承担职责内的工作,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提案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沟通。
提案的办理重在沟通。
我局四件重点提案的分管领导都非常重视与提案委和提案单位或提案人的沟通联系,亲自到提案委就文化部门的职责进行沟通联系,找准定位和切入点,认真办理重点提案。
分管领导接到重点提案后,带领相关科室、部门及联络员对办理进展情况向相关部门、委员们汇报,征求办理意见。
在办理《关于扩大漳台民间戏剧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建议》过程中,分管领导多次与委员电话联系,并到市电视台找到林桂花委员进行座谈,就芗剧团目前面临的现状以及在中山公园建戏台等办理情况向委员沟通。
6月20日,我局召开了提案征求意见会,在会上就办理提案情况面对面与各单位和委员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了提案委员对我们的办理进展情况的意见反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三是注重实效。
在办理提案工作中,各分管领导都十分注重办理工作实效。
目前,《关于抢救、保护和修缮“海丝”文化遗址刻不容缓》的提案办理工作中,海丝申遗点经过专家的两次遴选已基本确定,项目正在整理中,一批海丝遗址得到有效保护。
在提案《关于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增强漳州文化软实力》的办理过程中,适逢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在编办等部门的支持下,我局参照省文化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能列入内设科室的职能。
同时向市财政局积极争取非遗保护经费和传承人保护经费。
在提案《关于建议将陈元光公园的族谱走廊扩建为地方特色的民俗馆》的办理过程中,我局经与提案单位多次沟通联系,明确该项目建设规划工作主要由芗城区政府负责,在进行详细规划时,我局将帮助邀请有关专家对陈元光公园中的民俗馆设置以及陈元光墓的保护规划等进行论证指导。
在提案《关于扩大漳台民间戏剧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建议》的办理过程中,经与委员沟通,我们积极协调市政协提案委、市建设局、园林管理处到中山公园查看选址,目前已完成戏剧舞台设计第四稿。
三、借力提案,推动工作。
借力四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我局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海丝”申遗工作。
认真开展“海丝”、闽系
红砖建筑、南岛语族申遗点的普查和筛选申报等前期工作,
并从中筛选出一批突出体现漳州“海丝”贸易特色的重要史迹73处,邀请省文物局领导和专家先后深入漳浦、龙海、龙文等7个县(市、区)实地考察调研“海丝”史迹、闽系红砖建筑等项目申报工作,并按专家意见进行整治和筛选。
还力促市政府还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龙池开发区内重点文物和“申遗”点的保护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潘厝古建筑、祖祠等采取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二是加强“非遗”保护工作。
非遗产保护自20XX年启动以来,收集非遗线索29768条,完成非遗普查项目6626个。
目前,我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87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17个。
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两批69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三批1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两批42人。
今年又有传统舞蹈傩舞(浦南古傩)、传统戏剧潮剧、传统医药漳州片仔癀制作技艺及传统客家土楼营造技艺等四个项目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我市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项,在全市地级市位居首位。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闽南文化专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周等各种宣传活动,组织了“漳台民间文化陈列展”、“漳台族谱对接成果展”和“漳州窑精品展”等闽台文化主题展览。
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
三是打造对台交流平台。
加大投入,近几年,先后建成漳台族谱馆、漳台民俗馆、闽台木偶戏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丰富了对台文化交流的内容,成为我市对台文化交流的重要阵地,先后接待了国内外、台湾来访人士5万多人。
下一步,我局还将在歌仔戏艺术中心内筹建闽台民俗文化交流中心,为集中展示我市的民俗文化、书画艺术、地方文献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好条件。
四是加强漳台戏剧交流。
近年两岸戏剧交流不断,我局先后两年举办了海峡两岸木偶艺术节和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受到了两岸人民的欢迎。
漳州芗剧团还与台湾明华园黄字戏剧团结为姊妹团。
今年,我市还举办“两岸一家亲”合唱音乐会,邀请江丙坤夫人带领台湾雅乐合唱团与漳州百花合唱团在人民剧场公演,两岸合唱团同台演绎两岸怀念金曲,闽南歌谣。
6月,我市组织传统特色的芗剧、锦歌、木偶、剪纸等参加在厦门举办的海峡论坛特色庙会,展示漳州传统艺术风采。
此外,芗剧团导演、木偶剧团主要演员等应邀赴台湾进行歌仔戏、木偶等方面进行教学,进一步推动了两岸民间艺术交流。
五、加强群众文化工作。
今年是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市文化系统围绕建党90周年,策划了一系列活动。
据统
篇二:
关于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001
关于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号重点提案办理的
情况汇报
在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xxx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事能力的建议》第8号政协提案,作为政协主席督办件交由我局承办,这表示该提案的重要性。
目前,该提案办理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中心建设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发展环境,给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近1000万元建成了使用面积1400余平米,进驻了28家,进驻事项201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6项,公共服务事项65项。
设置常驻窗口18家,综合窗口1个(10家部门轮流入驻)的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于20XX年2月24日正式投入运营。
政务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分为管理层和业务层两大部分。
管理层设办公室、业务科和督查科,业务层即为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设在一、二层,一层设有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可随时查询办事指南,显示相关办事信息等。
二、三层为服务中心办公室和会议室。
政务服务大厅的主要职能:
政务服务大厅主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办证、办照等事项,并提供咨
询、投诉等服务。
二、委员提出的建议及要求
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投入运行初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正如向委员指出的一是窗口单位人员更换频繁。
二是办事窗口单位不能办事,变成咨询窗口,给前来办事人员增加了绕路、耗时等麻烦。
针对这两个问题,向委员提出了如下建议和要求。
1、窗口单位应充分重视政务服务窗口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派人要从长远考虑,经常更换对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都带来不便,关键是,派人要授权,窗口能办事。
2、理顺派出单位与行政服务中心的主体管理关系,消除派出单位管不到,服务中心管不了的真空状态。
3、组织部门应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干部培养的摇篮,促使优秀人员愿意到服务中心工作,不被派出单位边缘化。
三、提案办理情况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为认真做好提案交办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该提案办理政协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及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办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提案办理效果。
(二)制定措施,全面推进
为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窗口成为能办事、办成事的高效便民服务窗口,保证达到向委员提出的建议要求。
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心运行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措施,并结合平办发(20XX)33号文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组织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等部门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28家单位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并要求集中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要求进驻中心窗口的人必须是单位业务骨干,熟悉电脑应用技术,人员至少保证一年一换。
另外,要求进驻中心窗口的部门授权窗口首席代表,明确首席代表的责任和义务,对能当场办结的业务,首席代表负责受理办结,并加盖窗口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
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业务,必须一次性告知原因,对有时限要求的,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同时要求所有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管。
没有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的业务,系统会自动提示,超时的会黄牌警告,由县监察局负责督查办理。
(三)健全机制、长期督查
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成服务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极力促成了县委、县政府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纳入了今年“三个攻坚年”中的“效能建设攻坚年”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县机关目标考核。
并明确把中心窗口办事人员到位、审批事项到位、授权到位和服务到位为长期督查重点。
同时实行“三位一体”的督查。
一是借助县监察局电子监察终端平台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二是每天定时到服务办证大厅查看人员到位、工作状态情况,了解各入驻单位办公情况。
三是实行明察暗访机制。
联合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等单位对各相关部门进驻中心办理事项是否存在两头受理或入驻事项不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
针对督查存在的问题,由县作风效能办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没有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部门,按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严格问责。
经过县招商局、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等部门的努力和各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建设工作基本达到了向委员提出的建议要求,派驻了业务骨干、进驻了相应业务,授权首席代表,并实现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服务承诺。
基本上不存在了经常换人和窗口不能办事情况。
运行也比较正常,今年上半年,政务服务中心共计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事项2454件,办结2406件,在办件48件,办结率98.0%。
其中六月份共计受理事项1004件。
(四)加强联系,保证质量
为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已邀请提案人到政务中心调研、观察政务服务中心入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征求向委员的意见、提议,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提高提案办理的有效性。
同时,根据天办理情况以文件形式反馈给了提案人向委员,
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经过我局不懈努力,我局关于向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事能力的建议》提案办理得到了向委员的肯定,也给我们以后的工作增加了信心!
20XX年7月26日
篇三: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教育体育局关于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20XX年7月30日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正确指导下,在局机关各股室、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了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政(:
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政协提案应有的作用。
现将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协提案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由我局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共有3件。
从内容上看,这些提案充分反映了政协委员、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庆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今年办理工作要求严、标准高的特点,我局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
我局把提案办理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局领导认真负责地阅批、协调、落实每一件提案,推动了教育工作健康、协调、有序开展。
为了切实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我局在收到提案后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并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
同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组员,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
对办理工作实行了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股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提案逐一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人,并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办理提案1件以上。
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程序规范,确保质量
提案办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提案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为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我局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完善提案受理、交办、催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同时,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提案办理程序。
首先,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责任股室。
然后,局办公室按照安排表,交办到局机关各股室,要求承办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复意见初稿交办公室汇总。
各承办股室、承办人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撰写提案回复材料。
回复意见初稿上交后,局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审阅、修改,为办理好提案回复提供了保证。
最后,由办公室拟写书面回复,经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审核,报送县政协。
(三)深入调查,讲究实效
提案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提案人好的意见与我局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为此,我局对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使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
对每一件提案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
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
针对政协庆安县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号关于加强农村学生校车管理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对问题进行了反复梳理。
为切实加强农村校车管理,我们积极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沟通、配合,督促各学校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不断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教育稳定,我们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当作了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良好的领导机制。
各学校相应建立了由学校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组织。
教育局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多次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议,适时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排,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定下发了《庆安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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