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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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09年修订)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3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 5
第四章市域村镇体系规划 7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46
第六章城市规模 47
第七章城市空间管制规划 47
第八章城市总体布局 49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50
第十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6
第十一章居住用地规划与旧城改造 59
第十二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64
第十三章绿地系统规划 65
第十四章景观风貌规划与城市设计 69
第十五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72
第十六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75
第十七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77
第十八章建设强度与四线控制规划 80
第十九章近期建设规划 83
第二十章规划区城乡协调规划 86
第二十一章城市远景规划设想 90
第二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2
第二十三章附则 93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汨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精神,适应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和汨罗市城市发展的要求,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城镇发展布局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宏观调控与引导,促进城镇开发与建设活动合理有序地进行,特对《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依法进行修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主要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文)
(4)建设部《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
(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11)《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主要技术规范、标准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13)《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6-98)
(14)其它相关技术规范
相关规划
(15)《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16)《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17)《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
(18)《湖南省“3+5”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
(19)《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02.8)
(20)《汨罗市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8-2012)
(21)《汨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22)《汨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
第1.03条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年限为:
近期:
2009年—2015年;远期:
2016年—2020年。
第1.04条规划空间层次:
第一层次:
汨罗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484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
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212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31.5平方公里。
第1.05条本规划所指汨罗市域或汨罗市是指汨罗市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14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城关镇、城郊乡;新市镇的团山、新书、丛羊、合心、八里、团螺、元宵、新栗、新桥、福兴10个村;汨罗镇的鱼鳃、北托、南托、燎家山、龙塘、大坪、夹城、李家、童家、眠羊、茶木垅、黄家、蟠龙桥、汴塘、甘坪、九龙山、雁塘等17个村;红花乡的廖家段、京街、叶家冲、东冲、刘花洲、石鼓、石仑、罗滨、包塘等9个村;古培镇的雨潭、黄塘、杨柳、徐家、三港、课功、明月、栗桥等8个村;屈子祠镇的屈子祠、朱山、金钩、翁家、农科、楚塘、楚南等7个村;范家园镇的永青村、新湖村2个村,土地总面积约212平方公里。
第1.06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两型示范”与“低碳发展”理念,努力提高汨罗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和谐社会的能力。
(2)全面贯彻“五个统筹”指导思想,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镇、村发展,实现城乡互动,共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贯彻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少占耕地,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4)坚持保护现有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传统,营造城市生态特色和文化内涵。
2、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3)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
(4)坚持产业集聚发展原则。
(5)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
(6)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1.07条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2.01条总体战略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建设以传统产业为基础、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强市和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区域中心城市;凭借良好的山水环境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建设生态城市和文化旅游名市。
第2.02条经济发展目标
1、坚定不移的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地方产业集群。
2、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政府应发挥服务、调控、计划等职能,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创新型、学习型城市。
3、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强劲、多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第2.03条社会发展目标
1、社会发展要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创建高效、合理、可持续的社会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社会结构合理、社会流动畅通、社会事业发达、社会环境和谐的公正公平的社会发展体系。
2、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重视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社会保障、社区发展等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长的要求。
第2.04条环境发展目标
1、坚持“五个统筹”,保持城市与乡村空间的和谐发展,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和谐统一,相互促进,互利共赢,提高综合效益。
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修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构建安全的生态网架。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保持完整的山水生态格局,创建宜人的生态环境。
3、以生态健全为目标,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划定限制建设地区,有效保护河湖、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区,积极进行绿化隔离地区、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建设。
4、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模式,严格执行环境排放标准。
控制大气、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
优化能源结构,节约使用能源。
第2.05条城镇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保持全市城镇人口、城市化水平稳定增长,主要健全城镇功能,增强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逐步实现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
总人口:
2015年70万,2020年73.5万。
城镇化水平:
2015年51%,2020年58%。
中心城市人口:
2015年24万,2020年30万。
期末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大于15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9m2。
第2.06条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见附表)。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
第3.01条城市在区域中的发展战略----“合纵连横,竞和共赢”
1、“合纵”---融入长株潭城市圈
主动融入长株潭城市圈,承接其产业转移,为其提供各种配套和服务,促进汨罗的发展。
2、“连横”----与岳湘平互补合作
与营田镇、岳阳县、湘阴县、平江县在产业、交通、设施、环境等多方面展开竞争和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同时取长补短,达到自身的快速发展与周边城市齐头并进。
尤其要巩固其在“汨—湘—营”城镇群中的核心地位。
3、“竞和共赢”----多赢和共同发展。
通过与长株潭城市圈的融合以及积极展开同岳湘平的互补合作,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双赢”结局,走出一条“区域协同,竞和发展”的创新之路。
第3.02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两型社会,和谐发展”
1、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社会经济,努力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建设目标。
2、坚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社会。
第3.03条城市产业发展战略----“培育集群,二三并重”
1、总体战略思路
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支撑,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加工业、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及配套延伸产业等主导产业集群,使其成为汨罗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房地产、综合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使其成为汨罗未来发展的战略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提升生活服务业,推动全市产业跨越式发展,增创产业发展新优势。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将汨罗建设成为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重点围绕循环经济试点基地,着力抓好一批重大再生资源加工项目建设,抓好园区建设,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以再生资源加工业和机械制造为主导,以相关产业为辅的工业结构,提高工业经济的运行质量。
(2)工业园区发展战略
根据生态学原理组织园区企业入园生产,使再生资源市场的废品成为园区企业的原材料,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配置。
切实践行“以加工为龙头,促进产业升级;以环保为前提,实现可持续发展;以政策为导向,加强服务扶持”的方针政策,打造未来“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和谐转化、企业与企业和谐共促、经济与社会和谐共进、人与自然和谐依存”的汨罗生态工业园。
(3)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以循环经济和城市矿产产业理论为指导,全面升级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大力开展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的引进、转化、集成和研发;以实现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根本,把园区建设与湖南城市矿产产业发展产学研基地建设相结合,重点发展与周边产业相协调的逆向物流和资源再生等环境服务业、构建支撑城市矿产产业发展的信息平台、形成环境教育和技术研发的基础,集生产、研发、环境为一体。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将汨罗工业园打造成以铜、铝、不锈钢、塑料四大产业为龙头,以橡胶、纸、碳素等产业为补充,以广泛的专业回收网络为依托,精深加工主导、高新技术支撑、中南地区最大、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4)构建生态产业链
依托现有再生资源企业延长产业链,以铜铝、不锈钢、塑料橡胶、废旧汽车家电等资源回收利用为基础,发挥资源重复利用就地供应原材料的基地优势,形成以上述资源为原材料的制造业基地,这是现有再生资源企业突破各项制约瓶颈,向循环经济中级阶段发展的重要途径。
构建企业之间的循环产业链,应在园区范围内围绕资源循环和废弃物处理,形成企业间资源和废弃物链接的结点并扩展为产业链网络;园区内多家企业间相互以废弃物作为原料和能源,形成产业链。
3、做强现代服务产业
(1)结合汨罗自身资源特点与特色,着重从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等方面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2)围绕建设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湖南重要旅游休闲基地”,积极把握政策机遇,以“屈子祠玉祠山为龙头、以汨罗江龙舟文化景区和任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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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 总体规划 200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