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长期发展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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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长期发展纲要
《滨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生态滨州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纲要。
前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生态滨州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滨和人才强市战略,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突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资源有效扩大,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为全市公民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
如何抢抓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开发建设历史性机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在新一轮竞争和挑战中赢得主动、推进跨越,重中之重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优先打造“科教滨州”“人才滨州”,加快培养一大批合格的现代化建设者,加快造就一大批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快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但是,我市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还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高等教育特色不够鲜明,知识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入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强市必先强教。
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把科教兴滨战略落到实处。
要紧紧抓住未来10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开发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均衡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在总体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第一章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滨和人才强市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健康发展。
育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教育发展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评价制度、学校管理机制,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
促进公平。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提高质量。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注重教育的规范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教育的主要指标和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
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
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人力资源竞争力显著提升。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
入学机会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完善。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
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基本适应各类教育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
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
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
教育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全市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滨州市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0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1.学前教育在园幼儿
9.75万
10万
10.5万
11万
2.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90%
91%
93%
95%
3.小学教育在校生
25.89万
24.74万
24.07万
23.09万
4.小学教育巩固率
100%
100%
100%
100%
5.初中教育在校生
12.96万
12.78万
11.86万
11.07万
6.初中教育巩固率
97%
98%
99%
100%
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7.64%
90%
95%
98%
8.普通高中在校生
6.17万
6.60万
7.50万
7.50万
9.中职教育在校生
5.26万
6万
7万
7.5万
10.高等教育在学规模(含高职)
4.8万
5.5万
6.5万
7.5万
1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30%
40%
50%
1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
10.5
12
13.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3.5
14
15
14.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40%
50%
60%
70%
第二章工作任务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道德素养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意识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把德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以班主任、辅导员为骨干的德育队伍建设。
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外教育,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处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2.全面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全开好国家课程和必修地方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构建内容完备、结构合理、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教材体系。
重视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实践类课程的开设。
加强法制教育、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生命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
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
高等教育课程要反映当代最新知识成果,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构建以能力为本、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
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
3.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调整教材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严格控制作业量,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取消不必要的统考统练。
加强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
引导学生科学安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班),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
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
4.创新培养模式。
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根据学生成长的阶段特点,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际效果。
健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网络,满足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就近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
(五)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强化政府职责。
把改善学前教育状况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幼儿园步伐,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
到2020年,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85%以上,全市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5%以上。
重视和发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
2.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规模办园,就近入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有教育资源现状、实际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幼儿园布局,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形成一个乡镇(街道)设置一所独立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适量学区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至8个班的幼儿园。
依托社区或托幼机构建立早教服务中心,开展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3.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建立以县(区)为主,县(区)、乡(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缩小办园差距;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和教育督导制度。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规范办园行为,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依法取缔不合格幼儿园。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2020年基本实现市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
重视城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前置审核,确保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积极开设地方课程,支持、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缩小班额,鼓励推行小班教学。
到2020年,小学班额控制在35人左右,初中班额控制在40人左右。
配足配齐各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在初中阶段适当引进职业教育课程。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建立完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机制,让学生爱学、乐学。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规模一般不超过48个班,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到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2.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
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展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
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
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关注学生自主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地发展。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3.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形成自身办学特色。
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进行联合培养。
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构建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开发相适应的职教体系。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一体化发展,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重视发挥示范性职业院校带动作用,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各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支持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的专业。
加强纺织家纺、油盐化工、粮油果蔬、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相关专业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
2011年,每个县(区)都建成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初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职教体系,形成比较鲜明的职业教育的优势和特色。
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坚持大力支持发展的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全面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农村职业学校特别扶持计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强化建设计划、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深度合作计划、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提升计划、职业学校专业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计划。
自2011年起市、县(区)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确保计划项目的实施和配套资金的落实。
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设2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7所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60个市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10门省级精品课程,20名省级专业带头人。
3.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新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模式及评价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施和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大力推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规模以上企业参与,建立5个与我市主导产业、现代服务相匹配的职教集团,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各类职业院校建立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制。
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促进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
4.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市政府每年举办一次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
落实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规范劳动就业市场。
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构建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教育格局。
高校要主动适应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特别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开发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结构,加强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办学,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重点加强特色专业建设,高等教育在校生数稳定在7.5万人。
实施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造就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学科、重大项目的支持,凝聚力量,组织攻关,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把终身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积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创新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多层次、高质量的成人教育培训。
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着重加强电大基础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至2015年,全市所有县(区)电大达到县级示范电大的标准,电大在校生达到万人以上。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成人学历教育与普通教育趋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面向在职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改革和完善高等自学考试制度,扩大开考专业和各类非学历证书的覆盖面,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开放大学,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发展开放式远程继续教育,至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
积极发展社会培训,使城乡劳动力和社区各类人群都能得到生活和发展需要的教育服务,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各类培训机构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0万人次以上。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
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
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十一)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1.推进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成长。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
加强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补助。
加强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落实特教教师岗位补助津贴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
2.重视发展民族教育。
加大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水平。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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