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操作规程初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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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操作规程初稿1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管理目标。
通过科学、有序、高效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抓好落实,保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逐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第三条,管理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应坚持绩效管理、分级负责、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制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制度:
1、联络员制度。
各市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单位要相对固定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担任联络员,一般由各市承担此项工作的科(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络员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定期汇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会议协调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是:
汇报、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工作,协调相关问题,就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问题展开讨论、研究。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现场会、交流研讨会等。
3、信息反馈制度。
各地牵头单位通过联络员会议、电子邮件、工作总结等方式,及时反馈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情况;各单位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政策宣传、报表统计、督查考核等制度,报省厅村镇处备案。
各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每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并对检查发现、媒体监督和信访反映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4、检查监督制度。
省、市、县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检查监督,通过调研、专项督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计划的可行性,工程进度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促进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
5、绩效评价制度。
每年第四季度,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绩考核。
6、政策宣传制度。
各地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册、版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意义、任务及标准措施。
宣传教育要加强针对性,注重创新性,提高有效性,要面向基层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组织领导。
各市牵头单位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确定相关科室牵头组织并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要尽量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六条,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1、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
2、指导各县(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下达工作;
3、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4、指导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
5、抓好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及乡镇建设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抓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培养、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做好信息汇总及报送工作;
7、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年终总结、绩效考评工作;
8、指导并检查督促各县(区)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建档及信息录入工作;
9、做好群众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咨询、投诉工作;
10、做好其他工作。
第七条,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1、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
2、根据年度任务及资金总额,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乡镇重建、修缮户数;
3、做好各乡镇实施危房改造户确定的审批工作;
4、做好各行政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培训及农村工匠培训;
5、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
6、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7、指导并检查督促各乡镇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建档及信息录入工作;
8、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
9、及时做好危房改造户的验收工作;
10、协调县财政及时做好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工作;
11、做好群众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咨询、投诉工作;
12、完成好其他工作。
第八条,乡镇职责
1、根据年度任务及资金总额,在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村重建、修缮户数;
2、做好各村实施危房改造户确定的审核工作;
3、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
4、做好和危房改造户协议签订工作;
5、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建档及信息录入工作;
6、及时了解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造任务完成;
7、及时采集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照片;
8、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
9、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户的验收工作;
10、协助做好危房改造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足额发放到户;
11、做好群众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咨询、投诉工作;
12、完成好其他工作。
第九条,行政村职责
1、做好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
2、做好调查摸底,按程序公正公平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
3、做好当年危房改造户的公示工作;
4、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户的建档及信息录入工作;
5、帮助困难家庭做好重建及修缮工作;
6、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户的验收工作;
7、协助做好危房改造资金的发放工作;
8、完成好其他工作。
第十条,危房改造户的确定程序。
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明确危房改造的对象、资金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当年任务等,让全体村民知晓;
2、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
2、村委会在组织村民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
3、在村委会公示栏及村民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乡镇政府在对各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5、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危房改造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6、对经县级审核的危房改造户,由村委会在村示栏进行公布;
7、各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组织与各户签定实施改造责任书,明确改造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
第十一条,县级重建、修缮户的确定。
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并分配危房改造户。
要根据年度任务、资金总额、各乡镇危房户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户,做到年度任务与资金总额相平衡,优先安排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具体程序是:
1、对各乡镇当年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需要改造的农户数量、类型;
2、针对掌握情况和各乡镇需求,结合当年任务数及资金总额,初步确定分配计划,包括各乡镇重建户、修缮户数量、金额;
3、将确定的分配计划征求各乡镇意见;
4、根据各乡镇反馈的意见进行微调,形成正式意见下达各乡镇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指导及建房质量管理。
加强危房改造中的技术指导是提高建房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县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注意掌握农村工匠的基本情况,及时开展培训,加强建房中的巡查,与镇、村建立必要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主动了解建房动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危房改造户的建档与管理。
批准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农村危房改造户实行一户一档。
建档工作由各乡镇具体实施,县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审核,并制定统一的档案袋。
档案袋封面包括危房改造户所在的乡镇、村名称,姓名,对象类型,改造类型,档案目录等内容。
危房改造户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农户申请;
2、农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3、村委会研究记录;
4、村公示复印件;
5、审核、审批表;(见附件2)
6、乡镇公示复印件;
7、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8、验收表(见附件3)
9、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主要包括:
县区、市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相关文件、各项制度、宣传教育资料、检查考核情况、工作总结及其他等。
第十四条,信息录入与信息报送。
危房改造户的信息录入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信息录入由乡镇建设员负责实施,行政村配合,县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审核。
信息录入工作自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始,当年10月底结束。
信息录入要注意以下问题:
1、完整性,不留空白项;
2、准确性,防止出现错误录入、随意录入;
3、科学性,防止出现不合理录入。
4、及时性,相关信息及早录入,特别对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要及时录入。
信息报送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市要按照省民生办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表格要求及时、准确填写、报送。
第十五条,政策宣传。
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是做好此项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农村危房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政策标准,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重视和支持,避免暗箱操作,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是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村的共同职责,要通过村民大会、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册、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政策宣传在年初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之前集中开展一次,平时随机宣传。
重点讲清危房改造的对象、标准、实施程序。
其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村实施前必须召开村民大会,乡镇领导参加,进行专题宣传,并广泛张贴致农村危房改造致村民一封信,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
第十六条,检查、督查、验收。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要着重检查项目是否实施、房屋建设质量、重点难点问题等,做到乡镇每月检查一次,县建设主管部门每季检查一次,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巡查。
坚持检查指导与调研工作相结合,检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检查的比重,防止违反危房改造政策及挪用、克扣、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收取好处费的现象。
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县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乡镇、村负责同志及乡镇建设员参加。
验收重点包括:
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用印。
验收报告应及时存档。
第十七条,绩效考评。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是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
绩效评价严格按《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执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评价各市实施落实情况,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一般自每年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第十八条,附则。
本办法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2014年4月日起执行。
附件1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情况调查表
年月日
调查对象
□男□女
年龄
家庭住址
_____市____县(区)____乡(镇)____行政村____自然村
调查内容
家庭人口
____人
家庭年纯收入
____万元
保障类别:
□散居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房屋性质:
面积:
房屋结构:
□砖混□砖木□土坯□其他
调查意见
调查人:
村民委员会(公章):
镇建设办(公章):
附件2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户主
姓名
身份
证号
民族
联系
电话
家庭
人口
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家庭类型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家庭
住址
乡(镇)村组
原房屋面
积(m2)
原房屋
等级
□C
□D
改造
计划
改造方式
房屋结构
□砖木
□砖混
□其他
改造面积
(m2)
动工时间
自筹资金
(元)
国家补助
(元)
村委
会评
议意
见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乡镇
政府
审核
意见
乡镇政府(盖章)
年月日
县农
村危
房改
造领
导小
组审
批意
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年月日
姓名
住址
改造前
房屋等级
□C级□D级
改造面积(㎡)
改造方式
□维修加固□重建
验收意见
备注
验收人:
镇建设办(公章)县住建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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