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清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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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清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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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清包意向协议书
土建工程清包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仃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锦添一天域国际高层住宅楼
工程地点:
郴州市人民西路公园旁边
工程内容:
锦添一天域国际高层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施工图纸计算面积)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地下2层。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二、承包方式
①承包土建分部清包工程,(包工不包料).
②承包范围:
1、结构装饰部分
①本工程从破桩头开始至屋面构架的所有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架子搭拆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内外粉装饰、屋面工程、明沟、散水、化粪池。
承包范围内图纸设计的预埋件制作、预留、预埋工程及土建所有的工程内容,实行劳务工程大包干。
③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430元/平方米(因建筑图纸未出此价为保底价),
付款方式:
按长沙建工与锦泰房地产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结算方式:
按长沙建工与锦泰房地产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不少75%结算。
④机械设备、劳动力的投入及安全质量要求按长沙建工与锦泰房地产合同约定执行.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保证项目的真实性;
②保证施工合同的签订,监督合同的履约与实施;
③负责协调开发方关系;
④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和工程结算的协调工作,负责甲方与乙方在该项目合同条款中对资金支付的履约。
⑤负责向业主交信誉金。
⑥如正签施工合同与双方拟定合同条款有变动时应由甲方负责履行(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垫资和履约金等)。
2、乙方责任
①无条件的履行由长沙建工集团与锦泰房地产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执行;
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③必须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一切行动听从甲方和承建方的指挥;
④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长沙建工集团承建方的关系。
⑤乙方具备高层施工能力及实力。
四、履约责任
①双方签订此协议时支付信誉履约金伍拾万整;
②第一次付款,签订此协议,支付50万。
正式签合同合法生效后,在指定时间内补足250万,如果未如期交250万和经考察确实不具备此工程包工的能力、实力,乙方自动退场,甲方退还履约金50万(不计息)。
按长沙建工与锦泰房地产合同约定付工程款.
五、对于项目进场约定:
若该项目在2013年11月26日前进场施工,如在此时间后进场施工,在2013年12月26日之前如数退还50万履约金,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若因此项目甲方单方变更乙方权限,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待长沙建工与锦泰房地产合同签订后补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时间:
年月日。
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名称:
清远市杰晖·幸福家园一、二工程项目
发包方: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承包方:
日期:
2013年月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方: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劳务承包方:
分包方营业执照号:
分包方资质证书号: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
(以下统称承包方),是指具有本工程劳务承包资格、承包能力且为劳务承包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本工程图纸,充分考虑熟悉本合同各项条款内容,充分熟悉工程相关特点、施工方案及施工背景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愿与发包方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
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清远市杰晖·幸福家园一、二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
3、总工期:
正常开工计算400天内完工。
4、工程质量:
达到现行国家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工程规模:
商业住宅建筑物区,发包方一定确保承包方施工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
6、开工时间:
二○一三年月日(准确开工日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木工:
包工、包料、包施工及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锯、电钻、木工锤、斗车、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等包干方式,其中材料包括铁钉、模板、方条、铁线、螺栓、装模)等,根据施工方案配备三层结构模板;临时设施、塔吊、升降机、人货电梯。
施工放线由项目部负责劳务承包方协助;(用水用电由发包方负责)。
2、钢筋工:
包工、不包料、包扎线、包施工机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弯曲机、调直机、电焊机、钢筋箭、套丝机、制作员安装、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等包干方式,焊条由承包方购买。
3、砼工:
包工(砼为商用砼,零星砼现场搅拌)、包现场制作试块、包施工机具(包括施工但不限于砼搅拌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锯缝机、斗车等)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包干方式,砼输送泵由发包方负责;配合安装及拆除由劳务方负责。
4、砌筑工程及初装修工程:
包工、包施工机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砼搅拌机、砌线、灰桶、斗车、手提切割机等)及所有管道洞口收尾工作、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等包干方式;(特注:
门窗边塞浆由铝合金施工队负责)。
5、架子工:
外墙脚手架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脚手板要层层铺设,踢脚板要二步铺设一道,安全网包括丢网和挂网,安全网必须检验合格,不得采用旧安全网,安全通道的搭设,悬挑脚挡板的搭设,上料平台的搭设,井架操作棚,外墙上下体的搭设,脚手架用预埋件和安装等。
6、劳务承包方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施工主管项目经理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放线、安全员多名(具有上岗证),要提供塔吊指挥,物料提升机的操作员(具有上岗证)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如承包单位不按合同规定配备以上人员,发包方有权扣除相关人员的费用(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工、塔吊指挥员多名)。
(坐标由发包方负责)。
在施工中发包方要有施工员配合承包方。
7、塔吊指挥和物料提升机使用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的其他专业人员队伍的垂直运输,使用时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8、以上承包方式还包括二级电箱(承包方提供二级电箱在塔吊)以下电缆由发包方负责、施工照明灯具、各楼层的用水水管由劳务承包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内容:
一、木工:
1、施工员放线、放样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材料按施工平面图位置进行分类归堆;包现场材料转运、楼层模板传递;场内取材、模板制作、配制模板背条、;梁柱锁口木条。
2、搭设支模板门架、检查加固拉杆、斜撑、模板拼装、垫楞、垫板、钻眼、穿绑铁丝、上螺栓、吊正找平、清理木屑、补模板缝、刷脱模剂、预埋铁件的设埋留位。
3、按照所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留洞口、预埋铁件安装;模板撑挡预制块预制、定位、固定;模板与木楞在场与楼层的人力运输;安装完模板后清扫、维护、柱模板下口在浇砼前口砂浆封堵;捣砼时看模和整改;清理因模板支模出现问题浪费的材料(如爆模、漏浆),并及时清理到发包方指定的地点,浪费的材料单价加上30%从承办方结算款中扣除。
如需加固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4、拆除门架、模板、垫楞、铁丝、螺栓,将拆除的木枋、模板等材料并分类堆放整齐;施工过程中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并负责与其他工种的衔接配合工作。
5、施工现场临时停电、机械出现故障等原因,为了确保工程进度,承包方必须采用人工转运模板、木枋、门架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模板支撑体系必须按规范和项目的方案及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其他工作、现场生产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日常清理工作、如分包方不能按项目部的要求完成,发包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费用从承包方当月的结算款中扣除。
二、钢筋工:
1、搭拆工作平台,并负责本工种完场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
2、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材料员收料,配合试线员取样送检;
3、钢筋下料单(下料单送项目部审核)、放样、解捆、冷拉、调直、配料划线、弯曲、闪光对焊、竖向筋电渣压力焊、电焊等钢筋焊接、制作、捆扎、表识、垫楞。
钢筋半成品分类堆放及保护,指定专人发放半成品至施工部位及清理钢筋加工场地;半成品到现场后的堆码,简易架子的搭拆机按规定堆码。
4、制作并安装钢筋保护层垫块指水泥砂浆垫块,(指水泥砂浆垫块,发包方只提供柱塑料垫块),制作预埋铁件锚筋、墙体拉筋制作及安装。
5、绑扎时搭拆施工范围内架子、铺设拆除操作脚手板、并设置安全防护、铺设验收通道;钢筋加固、校正定位、质量验收、焊渣清理、为达到使钢筋不变形不偏位的目的而在浇砼时钢筋看护。
6、按设计要求及现行验收规范绑扎钢筋,并将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回收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并在施工过程中将回收的钢筋全部用到工程中去,不得作为废料处理,否则发包方将按钢筋原材料单价扣减承包方工程款。
7、有可能出现的预制构件钢筋和绑扎。
8、由承包方负责提供:
铁丝、粉笔等。
9、承包方负责提供的制作钢筋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套丝机、焊机、对焊机、电渣压力焊夹具等)。
三、砼工:
1、包括;地下室底板基础清理、人工负责平整、机械回填由甲方负责,负责本工种施工人员测量控制砼有关的施工前的准备的商品砼的现场验收,特别是要掌握各楼层之间、柱剪力墙与梁板砼标号的变化情况。
2、制作搭拆输送管架及人行桥板;接管、拆管、和运管;清洗输送泵、泵管及管卡;清理模板内杂物;对撒在模板之外的砼及时清理入模,木模在浇注砼前和浇水养护工作(砼养护期一般为7天,抗渗砼为14天);在施工缝及不同砼浇水隔离挡板;砼施工缝凿毛处理;清扫掉在楼面及污染在钢筋上的砼;并负责与其他工种的衔接配合工作除外。
3、分包负责砼施工的通道的搭设,泵管不得压坏钢筋或加固在外排架上,泵管加固必须按项目的要求操作。
4、在浇筑砼楼面时,必须拉线找平,楼面取消砂浆找平。
5、在浇筑砼过程中,出现砼堵管,分包方必须派人马上处理,因分包方不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泵管损坏及其他的损失,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在浇筑过程中出现的蜂窝、麻面等,分包方必须及时派人处理,并用磨光机和人工配合处理,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7、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制作砼试块、清理试模以及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就位、保养、维护、搭拆工作平台和安全设施,并配备浇捣砼所有设备(平板震动器、振动棒等),做到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内容。
8、按实际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可用的砼进行回收并用到工程去,不得作废料处理,否则发包方将按原材料单价扣减分包方劳务承包款。
四、砌筑工程及初装修工程:
1、工作内容:
1)砌筑工程:
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序:
负责本工种施工员测量弹线,确定轴线(中线)、标高、综合考虑砌筑形式、场地等施工条件,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调制砂浆、湿砖、运砖所包含的工作。
垂直和水平运输;安放木桩、铁件、拉结钢筋及小砼埋件;砌砖包括窗台出线、腰线门套、砖过梁圈梁及构造柱(包括制作、安装及拆除模板),安装小型构件,砌筑零星砌体,烟道内抹灰;预留门窗洞、门窗框安装完后的框边砂浆塞缝,砌筑操作脚手架搭拆、清扫机翻调落地灰等全部操作过程。
②±0.00以下基础工程承台、地梁采用木模其价格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③室内抹灰:
一次二次结构挂钢丝网连结、墙体、另外天棚不抹灰等淋水,拉毛、砂浆搅拌、运输脚手架搭拆、天花板弹水平线、抹灰施工等定额内容所含工作。
④楼梯:
淋水、扫素水泥、水泥沙打底、水泥砂浆找平压光、砂浆搅拌运输、拦水、踢脚线找平压光。
2)工作内容施工所需的机械及手动工具铁铲、灰桶、砖线、电动工具(手提电钻、电锯、切割机)及所需电缆线刀片钻头等损耗品、斗车及所需损耗品由分包方自备。
施工中损毁和丢失发包方提供的工具设备由分包方承担。
损失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
3)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就位、搭拆工作平台和安全设施,并负责本工程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内容。
4)承包范围内现场安全实施的搭拆和保养。
5)施工现场内的材料水平运输(工地围墙范围内)及垂直运输(包括塔吊无法到达的部位)。
五、外架工程:
1、搭设标准:
按照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施工方案进行搭设,高度超过计算允许高度进行悬挑及钢绳卸荷。
2、施工准备工作:
必须要的测量定位,周转材料购置或租凭,机具的保养,自备小型工具及劳保用品等全部易耗品。
3、现场清理、立杆、驳接上扣、挑板绑扎,立柱垫脚及上部挑出和拉杆、挂安全网、铺挡脚板等全部搭设过程。
4、斜挡板搭设、外架卸料平台搭设、内外上人行道、出入口局部防护棚搭设与拆除。
5、钢管架搭设、包钢管、扣件、安全网及所有包人工水平、垂直运输。
6、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的防护架的搭设,外架上人楼梯搭拆。
7、外加上每层跳板满铺,外挑架预埋工字钢及连墙杆按拆,并及时修补破损的安全网。
8、配合因设计变更要求需要的该架、拆架、费用按分项单价计算。
9、主体、井架通道防护,井架平台、出料平台、井架外围防护、井架控制室搭设。
10、钢管分类归堆(按指定场内100米内堆放整齐)。
11、配合发包方安装各种广告牌及标牌。
六、未注明的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预算等内容。
(设计变更在的另外计算)
七、双方承诺的其他内容:
承包方进场施工全体员工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办理平安卡、费用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负责50﹪。
(工伤在一万元内由承包方负责,超过二万元发包方承担70﹪承包方承担30﹪)。
第四条、承包价款与结算:
(一)承包单价:
1、按照以上承包内容全部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承包: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完成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面积计算。
综合单价不包括税金。
2、本综合单价一次包干,不受天气变化,物价指数变化导致的工人生活费增减、发包方相关工程进度要求。
(承包价款内不包税金和其它费用等)。
3、塔吊基础、提升架基础包在建筑面积内。
4、分包方从垫层、承台、模板支模开始,不增加任何费用,锯桩头由发包方派专业队伍承担。
5、如发包方在临时需用承包方工人,双方共同协商工价,价格经双方确定认可。
(二)计价与付款:
1、工程计量以结构、建筑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资料为依据、按现场实际完成的现场专业工和确认的工程计价,未经发包专业工长和预算员。
所有施工中的单价、工程量和计量、增加的确认、总承包价的变更和质量评定,必须经发包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
2、地下室工程量按1:
2面积结。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
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以返工,但工程指令未经发包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质量事故的项目。
2)、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
3)、变更增加但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
4、发包方项目经理每月根据施工月计划对分包方完成的工程进量进行验收并核实和工程量,每月30日前将本月生产任务单验收审核后送交公司,由公司相关部门规定程度办理审核结算,作为发包人支付当月人工费的依据。
付款时间为次月的5日前。
5、发包方第一次付款,一期完成地下室后至正负零发包方付完成工作量的总价85%给承包方,以后按劳务承包方每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结算85﹪(承包方必须要每个月完成四层主体工程量)以此类推,主体完工,发包方付主体工程量的85%,且承包方必须支付工人工资(要求每月验工资表);承包方工程所有的工艺竣工,农民工退场发包方付承包方总工程量的90﹪,余款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工作日内98.5﹪,双方确定最后造价30天内再付给承包方1.5%的余款。
承包方必须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后发包方支付。
6、发包方每期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应扣除:
1)承包方向发包方借费用;
2)发包方向分包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
6、同时将当月工人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发包方,并将上期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原件送交后勤部存档。
根据本合同规定,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分包方工人承包方不应对其发工资。
7、工程验收后30天内付清劳务工资。
(发包方必须要保证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五条、材料的控制:
1、发包方所提供的材料,项目部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及成本控制指标确定单位工程的材料用量。
第六条、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400天,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所制定的工作节点和时间完成。
第七条、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分部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并按设计院、发包方代表发出的指令、书面交底施工,谁接受业主/监理/设计/项目的检查验收。
为检查验收提供方便,并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其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承包方只能承担民工工资,承包方未按上述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第7页后果由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责任。
3,凡因分包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
4、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罚。
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到场验收,经发包方、监理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时,由分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新验收,其费用由分包方负责。
6、分包方所在施工工程的任何缺陷修复应在发包方工作指令按期完成。
如分包方没有令发包方信服的理由而无故拖延的,发包有权雇第三方代其完成,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分包方应无异议的按时支付足额支付给第三方。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清远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为确保达到清远市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标准,承包方必须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强化分项工程管理,该项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和单价内,当月工程完工后达到工完场清、将楼层清理下的的材料及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地点堆放。
符合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发包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否则发包方将安排人员清理,费用由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2、双方应按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当发生重大事故,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安规定处理,费用由负责方负责。
承包方无条件按发包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达到清远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承包方应妥善保护发包方设施的防护设施、标志、严禁损坏,如损坏分包单位应立即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承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承包期间承包方签约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发包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保证自身工人安全的同时必须教育工人安全生产同时必须教育工人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安全生产,否则造成的损失有负责人自负。
4、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
积极配合发包方、监理等组织的各种检查。
第九条、发包方工作中负责和责任:
发包方提供整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和图纸会审记录给承包分,
1、如有修改变更会在第一时间提供给承包方,发包方负责在承包方放好楼层的轴线和柱位,,电梯井定位线之后(含基础承台线)进行复线,如有发现误差,应告知承包方马上纠正。
2、由于用户和业主需要,分包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通知修改,如修改该项目增加施工工作量过大和修改工程增加费用超过500元,发包方应补偿给承包方。
以项目部签证单为准。
3、发包方负责提前完成宿舍及配套安装临水、临电和各临时设施到施工楼层。
4、发包方负责各项材料和试件检测和隐蔽验收记录。
5、如果发包方原因而导致停工超过7天,应双方协商补助工人生活费和误工费用。
按工地现有人数每人每天补偿150元/天。
6、如果发包方原因而导致两个月内不能开工,发包方一定赔偿承包方的进场费和出场费和一切经济损失。
7、发包分负责完成破桩、护避桩、土地开挖(包括回填土方)和基础工程(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办理手续移交给承包方进行施工。
8、对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对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包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开具罚款票据。
2、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协助劳务方放轴线,负责及时组织材料、大型机械到现场,按计划统筹安排进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发包方提供生产、生活零时设施或场地,尽量为分包方创造条件。
3、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进行审核,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
4、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并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支付和结算工程款。
5、合理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6、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包方人数、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对工程量进行适当的配合。
7、施工现场水电由发包方负责。
8、指定为发包方的常驻现场代表。
第十条、承包方工作责任:
1、承包方必须根据工程规模、进度要求及工程特点配备劳动力和同规定由承包方自己提供的材料、机用具,确保本分项施工的需要;承包方组织调节不当造成的窝工、材料浪费、租期延长等损失由承包方执行负责,且承包方必须保国庆、元旦、春节等一切节假日期间劳动力稳定。
2、承包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项目入场教育,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先发包方提供进场花名册(名册中必须注明兼职安全员及质检员)、照片、身份证、技术证书、暂住证、劳务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的复印件工发包方或相关部门检验,没有办理入场教育的人员,发包方不承认其在发包方的身份、不保障其任何权利和利益。
若分包方不能及时组织线管劳务人员进场施工,造成进度无法达到的,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退场,并保证发包方的名誉、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3、承包方负责对自有人员、机械材料进行保险,自己负责有关人员证件办理的每人十元的费用。
承包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承包方必须与自己的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报发包方一份备案。
4、施工过程中不得直接与业主、监理由约或发生任何损害发包方的利益的行为,若发生发包方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5、承包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班组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员和质检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工作,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项目部汇报安全、质量和进度完成情况。
6、严格遵守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谨携带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若有违反发包方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罚款,如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代非施工人员入场的,其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相关罚款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7、承包方必须教育自己的工人爱护自己和别人的劳动成果,并按相关规定对自己和别人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
8、承包方必须保证90%以上的劳动者时自有长期职工,并做好工人的教育工作,杜绝打架斗殴。
自行负责进场所有进场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并承担由于工人违法乱纪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9、在合同终止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条件下,承包方撤离现场时,应按发包方要求办完退场通知单,方可结算劳务款。
承包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发包方企业信誉。
10、承包方食堂由发包方指定厨房进行做饭,不得随便搭设,剩菜剩饭要集中收集,不得到处乱扔乱倒,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饭堂和士多店由承包方负责。
11、及时发放所雇民工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
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给发包方造成影响的分包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当查出承包方无故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实后,承包方有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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