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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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1-06-1409:
01:
53 来源: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黑公节办联发〔2011〕3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黑龙江节约能源条例》和《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十二五”,即2011年—2015年。
规划分五部分:
“十一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称《节能条例》)、《黑龙江节约能源条例》和《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下称《节能办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一五”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对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非常重视,一直作为我省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之一,抓在手上,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2005年,我们组建了以省政府领导为主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5个相关部门为主力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
2008年,在清理全省非正式领导机构的情况下,又以省编办正式文件,核准下发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体系,建立了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主体,发改委、纪检、监察、建委、财政、工信委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组织工作机制,保障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
2005年7月4日,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委、省政府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5年7月22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资源节约工作会议,对资源节约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要求,2008年5月,召开了推进“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场会,为确保全省“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如期实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09年6月,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表彰和奖励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去年6月17日,在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原省长栗战书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市(地)、县、区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注重指导、强化监督、依法管理,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月莲同志在会上发了言,对完成“十一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纳入各级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来研究,摆上重要的位置来部署,列入重要工作来推进。
三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督导。
省委、省政府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特别是《节能条例》颁布后,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并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到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作为硬性任务,实施跟踪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四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
从建立领导问责制入手,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省直党政部门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内容之中,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评依据,使考核与考评工作常态化,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各市(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到了党政部门责任制共性目标之中,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推进。
我省以贯彻《节能条例》为切入点,以履行新职能为支撑点,在《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不久,省政府编办就于2008年11月28日正式批准,省管局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
至此,省管局职能从过去只负责省直转变到全省,从单纯业务联系转变到依法垂直管理,使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体制得到理顺,职能得到拓展,提高了公信力,强化了执行力。
在运行机制上,我省第一个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协会,较好发挥社团人才优势,强化了工作机制的创新。
目前,各市(地)也成立了专门机构,指定专门部门,配备了得力人员,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已经建立,管理职能已经明确,管理成效已经凸显。
(二)强化节能管理,健全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注重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管理。
2008年,我省制定出台了《黑龙江节约能源条例》,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专门章节,依法进行规范。
国务院《节能条例》颁布后,为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法制体系,2009年,省政府特别立项,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省长令的名义于2010年5月17日正式颁布实施。
这个《节能办法》,实现了当年立项完成、当年颁布实施,当年取得成效,成为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行政的新起点。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按章管理。
从抓制度建设入手,我省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配套制定了《省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奖励评审制度》。
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审计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实施意见》一些规章制度或办法,使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更加有效。
省政府还下发了《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资源节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入了激励竞争机制。
目前,各市(地)和省直各部门共制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和规定80多项,推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进程。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坚持科学管理。
首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精细化。
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执法队伍中,树立依法节能,严格执法的法制化管理理念。
“十一五”时期以来,我省针对45家申报奖励的单位,抽调专职人员逐个逐项进行了核查,审计出不合格的单位8家,对虚报奖励的3家单位进行了黄牌警告。
其次,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查多样化。
把明察和暗访、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组织联查和上下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内部监督向社会监督、局部监督向整体监督转变。
仅去年以来,全省上下就累计各类督查167次,通报14次。
去年7月,省政府抽调省政协、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对13个市(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了“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
第三,推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典型示范化。
五年多来,先后确定30个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节能示范单位,坚持用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水平。
2009年6月28日,省政府对评选出“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还有49名节能先进个人,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通过评先树优,媒体宣传,大力表彰,进一步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全省“十佳单位”的东北农业大学以先进科技为依托,以科学管理为先导,以师生的文明行为为基础,努力建设高起点数字化节约型高校,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保障的经验,还引起省外高校和《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关注和报道。
(三)强化节能基础,构建科学的能耗统计体系
2008年,我省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科技优势,研究开发和建立了节电、节水、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四项指标的数字统计和信息交流互动管理平台。
能耗统计工作,实现网上传递,数据汇总分析,定期自动生成,实现了快捷、科学、高效的目的。
去年初,我省在省人大、省政协、司法厅等20个省直机关开始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的计量试点工作,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目前,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统计,达到了有分管领导抓、有必要设备用、有统计人员做。
大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东北石油大学能耗测评中心,在去年4月初,对23家市及区独体办公楼进行能源消耗审计,从加强能源管理、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发挥了能耗计量审计的作用。
(四)强化能力建设,筑牢管用的宣传培训体系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相结合,培训教育与参与活动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长效机制。
我省组织开展了“我为公共机构节能献计策”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征文189篇,营造了人人参与节能,人人关注节能的良好氛围。
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在省直和全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日”活动,共在《中国机关后勤》等省级以上报刊和网络发表稿件321篇。
其中,《遵循机关建设内在规律,切实提高创建节约型机关效能》、《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创新实践,努力探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新路子》的理论和经验文章还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理论研讨会”等征文中分别获二等奖。
我省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
近年来,我省把公共机构节能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先后举办能耗统计、执法素质等各类培训班24期,培训人员2817人。
组织217名领导干部外出调研和学习考察,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和节能监管人员的执法管理水平。
去年10月12日,我省在全国第一个率先举办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为230名考试合格者颁发了行政执法证,推进了执法素质的提高。
(五)强化节能改造,创建节能的科技支撑体系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动改造升级,实施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
从2010年开始,省政府、各市(地)政府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投入力度。
鹤岗市政府办公室浴池改造成太阳能加热项目,七台河市政府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节能新产品运用,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肇东市为致力打造黑龙江省首家绿色节能照明示范城市,以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对肇东市区原有路灯及规划新安装路灯,全部安装LED、D-LED、太阳能等光伏节能路灯,大庆市政府狠抓节能技术和节能新产品在建筑节能的运用,牢牢把住公共机构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环节,竣工验收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8%。
二、“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节能条例》和《节能办法》为抓手,探索新方法,开创新局面,积累新经验,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全社会发挥了表率、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求更高的新形势、新任务。
从国际上看,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责任。
从国内看,节能减排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有约束性指标,有严格的检查考核标准和问责制。
从全省看,全面提速“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改善民生,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等工作,增多了各级公共机构服务保障任务;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对公共机构节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省处于冷温带地区,冬季取暖期长,能源消耗量大,工作难度增加;全省公共机构对能源资源的刚性需求与节能工作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长期而艰巨,也面临具大挑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边远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
《节能办法》出台后,市(地)级抢抓机遇,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
但偏远地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多数地方是一人身兼数职并且人员不固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垂直管理部门,系统内部有些偏远地区,管理机构没设立,管理部门没明确,人员没落实,工作没开展。
二是专项资金没落实,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应用和节能改造项目需要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已经实现。
但从发展、长远看,公共机构节能,必须依靠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用能少,浪费少,达到从源头上节能目标。
目前,全省公共机构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80%以上建筑建设年代久远,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消耗能源、浪费能源资源现象十分严重,没有节能专项资金,引领示范、奖励激励,节能改造难以实施,新技术、新设备无法应用,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难度增大。
三是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人员节能自责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些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公共机构用能不计量、较粗放,浪费现象还存在。
能耗统计渠道不畅,手段落后,人员不固定,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统计分析有待加强。
有的节能工作人员节能基本知识需提高,实际应用能力需加强。
三、“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节能办法》,紧紧抓住创建节约型机关这一主线,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应用新枝术、新材料、新产品,加强节能改造,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表率、示范和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三)节能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以2010年能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6%。
四、“十二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建筑物及用能系统
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换热器、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建立办公建筑能耗信息动态计量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2.附属设施
数据中心、食堂是公共机构附属设施节能的重点。
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
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3.公务用车
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模式,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把住采购关。
压缩公务用车规模,实行统一配备标准,降低车辆购置成本。
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和原始台账,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张榜公示单车能耗数据。
4.政府采购
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设备实施强制采购。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鼓励采用技术先进的节能产品。
5.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试点示范。
6.办公耗费
建立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
加强办公用品消耗统计,建立统一台账。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推进无纸化办公。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倡导办公耗材再利用,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机制。
加强会议节能,提高行政效能。
(二)重点工程
1.百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全省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系统是公共机构用能较多的领域,具有单位数量和人数多、建筑面积大、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基础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推广和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到2015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降低15%以上目标,年节约能源1万吨标准煤。
2.绿色照明工程
照明系统用电约占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10%,与传统照明系统相比,应用高效节能荧光灯可节电30—40%、电子镇流器可节电20—30%、LED可节电50%。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达10%以上,废旧光源回收率90%。
到“十二五”末,实现节电200万千瓦时,折合300万吨标准煤。
3.绿色数据中心工程
全省公共机构大型数据中心主要由IT设备系统、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组成,具有用电设备密集、用电时间长、能源消耗高、安全保密性强等特点,其用电量约占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33—55%,节电潜力很大。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全省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的节能,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在全省公共机构建立15个绿色数据中心,实现能耗水平比2010年降低45%以上,实现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4.燃气灶具改造工程
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型灶具的使用比率不到40%,节能型灶具与传统灶具相比具有燃烧效率高、热量散失少等特点,能够节省燃气25%以上,节能效果十分显著。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中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实现节能型灶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年节约天然气和煤气300万立方米,折合400吨标准煤。
5.供热计量工程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当前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
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
据测算,供暖节能潜力在20—30%左右。
我省公共机构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潜力极大,“十二五”期间,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供热计量改造500万平方米。
6.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全省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较低,公共机构要带头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太阳能采暖制冷技术、太阳能光电技术以及地源热泵技术等,缓解能源紧缺。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50个,集热面积2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采暖项目10个,采暖面积2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利用项目10个,装机容量1兆瓦以上;推广地源热泵项目10个,制冷采暖面积3万平方米。
实现年总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
7.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
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重要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造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
“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二五”末,新购置汽车达到50%以上。
8.零待机能耗工程
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约占总用电量1%左右。
“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能够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年可节约用电约1000万度,折合120万吨标准煤。
9.节水工程
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重要比例,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程,杜绝浪费,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不仅对缓解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保护和使用水资源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对现有用水器具实施节水改造,到2015年试点单位公共机构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100%,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浇灌方式。
开展水平衡测试,达到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
完善用水计量设备,实现用水分户计量,高校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用水计量表,实行用水收费。
10.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设废弃物的回收资源循环利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到“十二五”末,实现再生纸使用率达到20%以上,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达到5%以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1.煤炭锅炉改造工程
我省冬季取暖达6个月以上,煤炭消耗大,在公共机构中能源消耗结构占到85%,降低煤的消耗,对公共机构节能具有决定性意义。
“十二五”期间,推进加入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加大对各种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节能改造力度,采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实行实时监测、控制,减少能源消耗。
完成锅炉改造5万吨,年节约标煤2万吨。
12.能耗监管工程
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加装独立的智能监测水、电、气表,建立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监测管理体系,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将省市县三级机关办公建筑纳入实时动态监管范围,确保用能数据准确及时监测。
到2015年,基本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监管平台。
建立能耗监管预警和能耗公示机制,对能耗较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能源审计,根据监控和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五、“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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