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杭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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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杭工程指挥部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版
禄大公路项目经理部
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禄大公路
项目经理部
2011年4月
禄大公路项目经理部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禄大公路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影响,保证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禄大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指挥部的综合应急预案。
通过编制本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好应急预防和准备,便于各职能部门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
1.2编制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第1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1.2.2《安全生产法》第33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3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
1.2.4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8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5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6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7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31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2.8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53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9《集团公司工程项目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禄大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应急预案(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所属两个项目经理部各自的项目经理部综合应急预案和各项目经理部的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
1.5.2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
1.5.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4统一指挥、高效协调。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括
由我集团公司担负施工任务新建禄大公路第五、六标段。
工程范围为:
路基、桥梁、涵洞等。
主要工程包括:
第五标段大桥2座(K43+586大桥1座,长130米、K46+396大桥1座,长126.68米;)中桥1座(K44+008中桥,桥长70米),桥涵16道,合计桥梁长度326.68米;路基长2397.38米/41段,挖方73,5万立方,填方19,4万立方。
第六标段大桥4座(K47+89大桥一座,长148.0;K48+532大桥一座,长133.0米;K48+735大桥一座,长108.0米;K49+245大桥一座,长137.0米;)中桥2座(K49+018中桥,长89.5米;K52+000中桥,长90米;)桥涵10道,长385.21米。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危险源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用电;
(2)石方爆破;
(2)高空坠落;(3)架梁坠落和倾覆;(5)张拉;(6)物体打击;(7)起重伤害;(8)触电;(9)机械伤害;(10)淹溺;(11)支架失稳。
施工时认真划分危险源,通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监督检查,采取降低危险风险、安全防护、利用技术进步、制订可行的应急方案等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项目经理部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3.2指挥结构及职责
3.2.1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郝汝忠组长,党工委书记田文珍、副经理郝志刚、总工程师陈嘉宾任副组长,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征迁办公室、公安指挥中心、中心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
应急响应中心设在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安全、质量相关事件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食物中毒、爆炸、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由综合部牵头负责),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
3.2.1.1后勤保障组(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3.2.1.2现场保卫组(综合部、安全质量部负责);
3.2.1.3现场救护组(综合部、安全质量部负责);
3.2.1.4事故调查组(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部负责)。
各工区、分工区(直属队、梁场)均成立应急组织。
3.2.2各级组织的职责如下:
3.2.2.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识别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审查各分部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落实情况;掌握全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对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3.2.2.2后勤保障组:
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应急响应时的后期保障。
3.2.2.3现场保卫组:
负责现场的保卫和警界。
3.2.2.4现场救护组:
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送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3.2.2.5事故调查组:
负责事故的事态检测和事故的调查。
3.2.2.6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3.2.2.6.1综合部:
负责对相关信息的快速传递,确保应急响应过程中交通工具的提供,配合相关的外部协调与沟通过程中的人员接待、会议会务食宿工作。
涉及爆炸、火灾及治安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公安处协助。
涉及新闻媒体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宣传部协助。
3.2.2.6.2财务部:
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的资金保障。
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治,提供伤亡人员的补偿标准及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3.2.2.6.3设备物资部:
负责事件所涉及的施工范围内(含便道)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抢救、抢修、维护、配备及善后工作,以及应急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保障工作。
3.2.2.6.4工程技术部:
对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取证。
3.2.2.6.5计划部:
负责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为便于应急响应所涉及的内外部施工合同的协商与修订工作。
3.2.2.6.6安全质量部:
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接受和记录相关投诉和事故的报告。
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并通报小组成员单位,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和其他相关方报告和通报事故情况,负责形成和保存应急响应记录并编制应急响应情况报告,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负责对本预案的规定进行评审,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修改,在现场情况稳定后,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2.7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
在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管段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管段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结合本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本项目经理部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管理;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接受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测监控
4.1.1.1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气象台、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疫情通报,当有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异常气温等恶劣气候以及重大疫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相关人员。
4.1.1.2对于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采用目测或仪器监测等有效方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观测。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按8.1《通信与信息保障》中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应急小组。
4.1.1.3对于一般作业场所,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
当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时,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按5.8.1《通信与信息保障》中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应急小组。
4.1.2预防措施
4.1.2.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作业。
施工中要经常分析假设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4.1.2.2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如既有线施工、跨路(跨航道)施工、运架梁施工、连续梁施工、高处坠落、临时用电、消防、食物中毒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备案,工程指挥部再向集团公司备案。
上述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跟班作业,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
4.1.2.3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项目经理部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4.1.2.4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1.2.5在应急抢险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怠慢。
4.1.2.6对应急救援人员应按制定的预案经常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使其了解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护规程,熟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救援行动的技能、方法、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等。
4.1.2.7充分做好下列各项准备工作:
4.1.2.7.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模拟演练,增强全体员工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灾减灾的思想准备。
各单位要进行充分的抢险安全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让参建员工做到心中有数。
4.1.2.7.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加强抢险队的建设。
4.1.2.7.3工程准备。
对于预制箱梁的运架工程,跨路连续梁施工,要密切注意气候气温变化情况,避免在大雪天、大雾天进行上述作业;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工作,使各种设备、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4.1.2.7.4抢险人员、料具准备。
按照工程特点和分布情况,各单位储备必需的抢险物料,合理配置。
4.1.2.7.5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预警行动
4.2.1当应急小组接收到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其他作业人员或相关渠道传递来的预警信息时,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4.2.1.1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2.1.2虽不属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2.1.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根据5.1《响应分级》中规定的应急响应级别,由相应级别的应急小组组长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4.2.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向本单位最高负责人报告,申请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4.2.2.1当质量、安全事故后果或事态极为严重,超过了本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事故处理和救援能力的;
4.2.2.2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范围超过了本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管辖范围的;
4.2.2.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的。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经理部报告,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30分钟内将情况报工程指挥部和本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指挥部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45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报集团公司报告。
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地项目经理部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上报,由项目经理部向监理项目部及质监站上报。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4.3.2信息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3.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4.3.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4.3.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3.2.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3.2.5需要指挥部所属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3.3信息传递
信息传递流程图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
5.1.1Ⅰ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5.1.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一般事故时:
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较大事故时:
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重大事故时:
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
即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1.5超出工程指挥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处理的紧急情况。
5.1.2Ⅱ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5.1.2.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发生一般事故时:
即造成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2.2超出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工程指挥部处理的紧急情况。
5.1.3Ⅲ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5.1.3.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无人员死亡,发生3人以下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5.1.3.2超出工区(梁场)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项目经理部处理的紧急情况。
5.2响应程序
5.2.1Ⅰ级响应程序
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指挥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局工程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指挥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紧急调拨所需物资;项目经理部负责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项目经理部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项目经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2.2Ⅱ级响应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项目经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项目经理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抢险物资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项目经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同时报请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应急工作。
5.2.3Ⅲ级响应程序
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并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项目经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项目经理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同时报请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应急工作。
5.3应急结束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副组长明确应急预案终止的决定。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均由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综合部主持发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7后期处置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协助事发单位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同时做好事发现场污染物处理、善后赔偿、事故后果影响消除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个机构、人员之间有效地进行联系,确保应急信息的畅通,工程指挥部各部门办公室均安装程控电话,各部门领导均配备移动电话。
8.2应急队伍保障
在本项目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单位的应急抢险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项目,以及队伍的布置情况成立若干抢险救援队,并进行训练演练。
8.3应急物资保障
在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应按规范储备应急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设备物资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8.4经费保障
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应安排专项应急救援储备金,当发生事故时,财务部要及时充足向事故单位提供救援资金。
8.5其他保障
8.5.1 交通保障
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反应状态时的救援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并应准备好多通道体系设计方案,以解决事故现场发生变化带来的问题,确保应急反应救援安全通道能有效地投入使用。
受影响区域的疏散交通,在对施工场区周边情况的摸查基础上,应确立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疏散路线和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网络。
应急反应状态时,由应急小组组长决定下达应急反应疏散令。
保卫疏导组带领受影响区域的居民从疏散通道网络疏散、撤退。
8.5.2 医疗保障
现场临时医疗组主要负责抢救伤员等工作,并联系当地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事故区防疫消毒工作,联系当地医院负责伤员救治工作。
8.5.3 治安保障
项目公安民警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
警戒指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
其任务和作用是:
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交通管制指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1.1培训计划和方式
项目经理部按计划每半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培训,通过有效的培训,从而使各单位、各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9.1.1.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为培训提供业务指导,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救援队伍和作业人员的培训。
9.1.1.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9.1.1.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当预案发生更新时要组织一次培训。
9.1.2培训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9.1.3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9.2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
9.2.1演练规模
9.2.1.1桌面演练:
由应急组织的代表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作业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行动。
9.2.1.2功能演练:
针对应急预案中的某些应急响应行动进行演练,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响应能力。
9.2.1.3全面演练: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全面演练,检验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
9.2.2演练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
9.2.2.1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
9.2.2.2专业救援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救援演习。
9.2.2.3施工场区人员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9.2.3演练目的
9.2.3.1测试预案和计划的充分程度;
9.2.3.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9.2.3.3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9.2.3.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9.2.3.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9.2.4演练评估、总结
9.2.4.1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效果做成评价,并提交演练报告,说明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9.2.4.2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其中不足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整改项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改进项在应急准备过程中予以改善;
10奖惩
对应急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工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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