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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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发展、经营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其中管理难度大、反复性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1.无证经营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历,不得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一些并不具备上述开业条件的经营单位擅自经营,有的甚至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给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2.违法违规营业,传播有害信息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再加上一些地方监督管理不力,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2)一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人员浏览、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有害信息,甚至发送、复制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谣言,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3)一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牟取暴利,违反《条例》规定,非法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非网络游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4)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在网络上复制、散布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甚至进行造谣煽动、诈骗、窃取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
3.未成年人入网吧
网民去网吧的主要目的已由查询资料和上网浏览转变为以聊天和玩游戏为主——据调查,目前60~70%的人是在网吧玩网络游戏,网吧60%的收入来自网络游戏市场。
由于未成年人自制能力弱,常常出现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荒废学业的现象。
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未成年人人网吧上网,但是未成年人利用假身份证等方式进入,而网吧业主为了牟利视而不见,甚至有网吧工作人员明目张胆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4.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
一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混乱,管理松懈,火灾等安全隐患突出,有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扒窃、赌博等违法现象,极大地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至生命安全。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现状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于2002年9月29日公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同时,各有关管理部门、地方人大和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管理规定、规章和地方法规、规定。
1.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目前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部门有公安、文化、税务、技术监督、消防等十余个部门。
主要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1)文化部门: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处罚非法行为,取缔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公安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维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安秩序,处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和网络安全技术进行审查。
(3)工商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4)电信部门: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互联网接入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f日接人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人互联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2.开业审批管理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按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而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必须规范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才能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对于开业条件,《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除了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具备的资金、场所、设备、人员及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外,还授权文化部门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并授权文化部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进行限制。
这样个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规模较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都将被淘汰,这为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创造了条件。
(2)设立审批的程序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企业,应先向当地县级文化部门申请筹建,经文化部门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出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审核意见书》,进行开业筹建。
筹建完成以后,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互联网上网服努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申请表》(一式二份)。
然后,向消防部门申请进行消防安全条件检验,经营单位在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消防检查意见书》后,才能向县级以上文化部门申请,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条件的最终审核。
审查合格,由文化部门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最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与电信部门签订提供互联网接人服务合同后,方可开业经营。
3.宏观管理措施
(1)经营方式限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A互联网;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人互联网,这样就从技术层面减少了消费者接触有害信息。
《条例》还规定,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2)自律约束措施。
公安、文化等管理部门要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规范和遵守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他们依法经营的自觉意识。
此外,各地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扬所的经营者成立“网吧”协会等目冶组织,组织会员学习法规、规定,开展交流活动,在经营过程中相互监督,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鼓励、提倡、引导、保护股份制、连锁店型、会员~等现代化经营方式,使经营规范、环境整洁、管理科学、秩序良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得到迅速发展,以此促进行业自律,便于监督管理。
(3)宣传教育措施。
网络有助于培育青少年的现代意识,扩大青少年的求知范围,培养青少年的创造能力。
但是,大量的不良信息使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污染,虚拟世界里的无所顾忌容易导致青少年脱离现实,造成青少年道德和法律意识弱化,甚至走向犯罪。
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上网,建设网上文明,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重要方面。
当前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形式主义倾向,有待改革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之更加贴近青少年的思想,提高教育的效果。
4.日常监督管理
(1)监管部门。
公安、文化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监管,重点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擅自延长营业时间上网的现象,以及浏览含有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有害信息的上网活动和非法设置含有不良内容网络游戏的违法经营活动。
(2)监管手段。
监管部门主要通过实行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自律约束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监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和上网人员的上网活动。
按照《条例》的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经营单位还应当实施羟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述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地监管部门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可资借鉴。
如河北省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推行的所谓“网络保姆”管理,旨在给上网青少年以正确引导,使其趋利避害,健康上网,监督他们上网时间。
安装管理技术软件也是有效的监控措施,目前有关部门推荐、安装的管理软件主要有三种:
一是屏蔽有害信息的软件;二是为实施上网实名制(兼有收费功能)的软件;三是防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宵营业,到零点自动关机的软件。
上海市还推出了一套新型软件,安装了这套最新的软件之后,要使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电脑上网,首先要将身份证或者社保卡让电脑识别,未成年人将无法启动电脑。
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这套软件进行监控,若发现有人浏览受限制的网页(比如黄色网站),工作人员可以马上通过技术手段对这类网页进行屏蔽。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定位、监控和管理
1.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定位
不可否认,随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的出现,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和社会问题。
但是,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妖魔化”,特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结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本身,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看成是洪水猛兽,是一切罪恶的渊源,则是完全错误的,也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
应该看到,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信息的交流,开阔了人们的视野,社会的进步也受益于上网活动,而这种受益,既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
对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所带来社会的变化,既不能无原则的吹捧,也不能以偏概全,一味否定。
我们同意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定位于具有“娱乐性”的服务行业的观点。
对此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其健康发展,有针对性地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网络文明,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宗旨和目标。
2.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控
传播有害信息是互联网存在的突出问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关键在“网”而不在“吧”。
治理的重点是有效过滤、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辅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不可本末倒置。
3.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策、规定不完善、不合理;二是有关部门管理措施缺乏协调,因为利益不同而各行其是,甚至有的管理措施还发生冲突;三是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经营者不配合管理。
现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基本采取强制于预、设限管制的管理模式。
在实践中,干预和管制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推向了管理的对立面,因而管理难度大,管埋效果差,已不适应形势需要。
要取得管理工作的实效,就必须转变管理观念,正确认识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采取政府规范管理与经营者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
各管理部门应把管理工作视为有关部门的一种服务形式,在提供各种方便、保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其经营活动,与经营者一起来落实上述管理目标。
其中,管理部门积极倡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进行自我约束,自律经营,是减轻管理工作难度,达到事半功倍的管理效果的关键所在。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效管理机制
实践证明,只有在网吧的长效管理上傲文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然而要实现网吧的长效管理,就要做到“五强化”,具体讲就要强化技术监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协会职能、强化引导教育和支持行业发展、强化社会监督五方面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1.强化技术监管是实现网吧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网吧是现代科技和文化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传统的突击检查和集中治理只能对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随着网吧昀迅猛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简单粗放的人工管理方式已很难适应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此,要加强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整治的科技含量。
当前,要积极建设网吧技术监管系统,争取当地政府对监管平台
建设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努力构建和完善科技长效管理机制。
例如,吉林省长春市已全面启动网吧监管平台工作,监管覆盖面外延到整个长春地区,监管电脑终端数达6.8万台,监管平台对网吧每一台电脑的游戏活动和浏览情况随时进行画面跟踪,监控凶杀、暴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超时限经营进行技术切断,有力地提高了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
2.强化制度建设是实现网吧长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决定了它是实现网吧长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要着手建立和健全执法相关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使制度包含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样样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网吧作为经营主体急需建立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入场登记制度》、《场内巡查制度》、《经营者培训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网吧经营者,只有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才能使网吧市场的管理和经营真正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强化协会职能是实现网吧长效管理的重要方面
事实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熟的行业背后必定有健全的行业组织。
随着我国社会主文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政府管理职能的不断转变,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监管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特别是已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企业群体急需建立一种行业经济服务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于是便出现了各类行业协会。
我国的网吧协会也是在这种大的环境和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文化市场建设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支持协会大力发展会员,定期组织会员学习交流,宣传政策法规,积极推进标准认证、开展网吧星级评定,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开展网吧经营者培训班,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诚信经营意识。
通过协会开展系列的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自我经营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推动行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4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支持行业发展是实现网吧长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和网吧是构成违法链条中的两个重要环节。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方面,要坚持疏导原则,实行多管齐下,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
为解决广大中、小学生对网络的需求问题,要坚持在疏导上做文章,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积极为未成年人上网创造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其次,要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教育家长如何正确引导和监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呼唤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也很重要。
同时,要积极研究探索解除青少年网络依赖的方法。
应从精神卫生的角度来进行研究,解决网络成瘾问题。
一方面,为有效降低网络成瘾的发生率,减少其对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影响,当前要整合协调各种资源,实施预防、控制网络成瘾问题的战略与措施。
提高精神卫生意识,将预防、控制和救治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的工作纳入到国家精神卫生工作的总体框架,摆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研究探索解除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方法,积极对成瘾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
另一方面,要优化环境,支持行业发展。
网吧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其宗旨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应倡导网吧在安全经营、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前提下,适当地放宽网吧的经营时间,取消经营时限限制,以此来提升网吧的经济效益。
为解决网吧的上网率问题,支持帮助网吧树立现代市场经济理念,在经营手段上动脑筋,如实行会员制,严把会员年龄入口,通过优惠价格,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网吧的上座率,以此将未成年人拒之网吧门外。
探索网吧连锁企业管理模式,通过下放审批权和放宽连锁企业数量等办法,积极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拓展服务内容,为上网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衍生文化产品和增加服务项目,重塑行业形象,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通过优化环境为网吧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5.强化社会监督是实现网吧畏效管理的重要力量
要实现网吧长效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很关键。
首先,加强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是社会监督网络化的重要基础。
建设一支汇聚社会各方面人士的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更有利于增强社会各界了解、理解和支持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为此,我们要建设好这支队伍,切实发挥其作用。
实践证明,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已成为文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力量。
同时,要通过在网络上公布邮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对网吧的监督和管理,将网吧接待未成年人列为禁地。
网吧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主管部门要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己任,强化上述五个方面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长效监管格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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