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背景.docx
- 文档编号:12562
- 上传时间:2022-09-30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4.64KB
知识产权法背景.docx
《知识产权法背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法背景.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知识产权法背景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法背景
篇一:
背景知识产权和前景知识产权
背景知识产权和前景知识产权
backgroundIpandForegroundIp背景知识产权和前景知识产权:
定义、使用范围和规则
在商业交易中,尤其是高科技行业,合同双方常常专注于知识产权权利归属问题、互不相让。
讨论的核心在于买方在本次交易中到底能获得多少知识产权权利/许可,大多数时候,作为买方,只会在使用产品必须的范围内获得专利许可。
然而,近年来,买方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有扩张其知识产权权利的趋势。
Incommercialtransactions,especiallyhigh-techcommercialtransactions,thereisusuallyasectionoftheparties’contractdevotedtowhatIprightsthebuyerobtainsinthedeal.mostofthetime,therightsarelimitedtouseoftheIpintheproduct,astheproductisintendedtobeused.however,standardcontractsfrombuyersareincreasinglytryingtoexpandtheirrights.
合作开始前,双方会以自己原本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筹码进行谈判。
此时,生产方至少拥有两方面的知识产权:
他获得授权可以使用的Ip,以及他自己独立开发获得的Ip。
有时候,买方也会拥有一些与实现产品技术方案相关的知识产权。
所有这些可被统称为“背景知识产权”,即backgroundIntellectualproperty。
Tobeginwith,thepartieswillcometothebargainingtablewiththeirownIp.Attheveryleast,themanufacturerwillhaveIpitcanuse,and/orhasindependentlydeveloped.sometimesthebuyerwillhaveitsownIpoftenrelatedtoimplementingitsproductspecifications.Thisisknownas“backgroundIntellectualproperty,”or“backgroundIp.”
以此为出发点,双方会对彼此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的使用和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通常来说,任何一方都不会将自己的背景知识产权转让给对方。
买方会将背景知识产权部分授权给生产方使用,以便生产方生产所需产品,而生产方也只会在为实现产品的使用功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将自己的背景知识产权授予给买方有限使用。
Fromthisstartingpoint,thepartieswillnegotiatewhatrightstheyhavetothisbackgroundIp.usually,neitherpartygivestheotherpartyanyofitsbackgroundIp.Themanufacturerhaslimiteduseofthebuyer’sbackgroundIptomakethebuyer’sproduct,andthebuyerhaslimiteduseofthemanufacturer’sbackgroundIponlytotheextenttheuseisconnectedwiththeproductbeingusedasintended.That’sit.
然而,有的时候,买方会希望获得生产方的背景Ip,以便在合同结束后依然能够由自己合法生产所需产品。
在Ip托管协议中,这属于较为“粗糙”的一种规避伎俩。
有时候,买方还会在合同中加入条款,
确保自己有权获得衍生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利。
生产方应当对这些条款保持警惕。
这些知识产权规定超出了使用产品所需要的范围。
总而言之,如果一个买家在使用产品所必需的范围之外,希望获得知识产权权利,那么他必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sometimesthough,thebuyerwillwanttherighttothemanufacturer’sbackgroundIptomanufacturetheproductitselfuponterminationofthecontract.Thisisaveryroughend-runaroundanIpescrowAgreement.Also,buyersmayinsertlanguageintothecontractgivingitrightstocreatederivativeworksoftheIp.manufacturersshouldbevigilanttoprotectagainstgivingrightssuchastheseaway.TheseIprightsareinadditiontotheintendeduseoftheproduct.generally,ifabuyerwantsrightstoIpthatareinadditiontotheintendeduseoftheproduct,theymustpayapremiumforthese.
一旦合同双方开始业务合作,新的智力成果就会产生。
例如:
1)生产方改进了产品;2)买方与生产方签订了创造新产品的合同,尤其是对于买方,以及/或者3)生产方恰好拥有一项基础性产品,可被适用于买方的技术方案。
这些在双方开始业务合作以后而诞生出的新的智力成果,就是我们所称的“前景知识产权”,即ForegroundIp。
oncethepartiesstartdoingbusinesstogether,Ipcanbecreated.Forexample,1)themanufacturermayimprovethe
productovertime,2)thebuyermaycontractwiththemanufacturertocreatesomethingnew,specificallyforthebuyer,and/or3)amanufacturermayhaveabaseproductthatitadaptsorcustomizestothebuyer’sspecifications.ThiscreationofnewIpafterthepartiesbegintradingiswhatisreferredtoas“ForegroundIntellectualproperty,”or“ForegroundIp.”
买方是否有权在使用产品所必须的范围之外使用知识产权,由他一开始出价所购买的对象所决定。
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
买方是否为无限制使用Ip的权利支付了相应对价?
这不是一个很容易可以得到答案的问题,所以,在合同中,这些内容必须被清楚而明确的规定下来。
whetherabuyerisentitledtousetheForegroundIpoutsideoftheintendeduseoftheproductsdependsonwhatisbeingpurchased.Itboilsdowntothis–IsthebuyerpayingfortheuestrictedrightstotheIp?
Thatisnotofteneasytoanswer,andthatiswhythecontracthastoclearlystatetheserights.
我们快速浏览一下三种情况:
1)生产方必须慎重考虑涉及到前景知识产权的合同,因为在合同期间,任何生产方对基础产品所作的改进,都可能会落入“前景知识产权”的宽泛范围之中。
如果生产方已经将前景知识产权权利转让给买方,那么除了买方以外,生产方再也无法将改进后的产品销售给任何其他人。
同时,如果有不止一家买方拥有这项改进知识产权,那么生产方可能会被视作违约——无论生产方是
否实际改进了基础产品。
相应的,生产方必须非常小心谨慎的去定义“前景知识产权”的范围,并且适当限制前景Ip的转让自由度。
Let’squicklylookatthe3scenarios,above.1)ThemanufacturerhastoreallybecarefulaboutitscontractsrelatedtoForegroundIp,becauseanymanufacturerimprovementtoabaseproductduringthetermofthecontractcouldfallunderabroaddefinitionof“ForegroundIp.”IfthemanufacturerhastransferredtherightstoForegroundIptoitsbuyer,itmaynotbeabletosellitsimprovedbaseproducttoanyoneexceptthebuyer.Also,ifmorethanonebuyerhasthesameForegroundIprights,thenthemanufacturercouldbeinbreachofcontractwheneveritimprovesitsbaseproduct.Accordingly,manufacturersmustbeverycarefulaboutthebreadthofthedefinitionof“ForegroundIp,”andlimitthetransferofitwhereappropriate.
2)第二种情况之中,由生产方设计并生产为买方量身定制的产品,那么生产方很有可能会希望获得额外的报酬,因为他极有可能必须同时将前景Ip无限制的销售出去。
如果买方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那么合同中必须明确阐明,生产方可以将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前景Ip自由销售给任意第三方。
2)Inthesecondscenariowhereacustomproductisdesigned
篇二:
知识产权法案例
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
判例是活的法律。
是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条文在法律实践中的交集、融会、阐释与应用的结晶。
判例也是最为直接面向实际的法律教科书。
我们的法律之学,决离不开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事例、判例与案例,也需要法律人对它们的评析、批判、解释、研究。
对判例进行研究,既是研究法律的方式,也是学习和教授法律的方式,还是人们观察社会,体认社会法制状况的重要窗口。
判例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与抽象的法律理论和坚硬的法律条文相比,判例更为真实、鲜活、生动。
通过判例学习法律,是其他方式所不能奏效的。
以创立案例教学法(也称“苏格拉底教学法”)而引领美国法学院主流教学方法的兰代尔教授(christophercolumbusLandell,1870-(:
知识产权法背景)1895年间出任哈佛法学院院长)即认为,法律之为科学全在于对上诉案件判决书的研析。
兰代尔曾经表示:
“我们也时常灌输这样的思想,图书馆就是法学教授与学生的适当的工作场所,正犹如大学实验室之于化学家和物理学家,自然博物馆之于动物学家,植物园之于植物学家一般。
”(Robertstevens,Lawschool:
LegaleducationinAmericafromthe1850stothe1980s,p53)。
盖因法学院图书馆收藏有最丰富的各种各样的《判
例报道》(lawreports)以及教授们的案例教材。
无怪乎哈佛法学院那座宏伟壮观的图书馆大楼即被命名为Langdellhall。
大陆法系国家又如何对待案例呢?
德国法学家拉伦茨认为,“大部分的法律都是经过不断的司法裁判过程才具体化,才获得最后清晰的形象,然后才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