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组立钢管杆施工作业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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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组立钢管杆施工作业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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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组立钢管杆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吊车组立钢管杆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
1.1.施工安全措施
(1)吊车进场前,与吊车提供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注意事项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检查进场吊车特种设备检验证书,确保在有效期以内,检查吊车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确保在有效期内对其开展安全培训,进行现场交底并签字确认,并向监理部报审。
(2)吊车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检查散热器的水,汽油箱内的汽油,引擎曲轴箱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
并对各润滑点加润滑油。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检查各部件紧固情况,钢丝绳是否磨损、断丝、断股,绳卡是否牢固;吊件吊索是否完好,使其能满足起吊重物的要求。
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启动前检查各手柄是否均位于中间或停止位置。
检查油路系统的液压油箱中油液是否足够。
油路、气路是否漏泄。
将支腿撑好。
机械结构的起重机在支腿支好后,需用插销固定。
空载运转起重机各结构,经检查各机构运转正常方可开始操作。
(3)吊车作业
吊车作业前,必须将支腿全伸,汽车轮胎必须全部离地,禁止支腿直接支撑在地面或路面(防止下有管道),必须垫以合适厚度钢板。
本工程大部分塔位位于道路边,吊车周围应留出不妨碍回转操作的充分间距,同时应采取设置围栏等措施,以防止其他人员无意中进入危险区。
起吊前检查吊车力矩限制器、钢丝绳过放保护等工作正常。
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
起重机回转时动作要和缓,以防载荷摇摆,甚至翻车。
风力超过5级时,起重机不得作业。
起重臂下、吊件下方严禁站人。
起重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起重特性曲线操作,严禁在超出起重特性曲线范围时进行起重作业,严禁在工作区域外进行起重作业。
吊钩应具有防脱钩装置。
卸扣不得横向受力,卸扣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4)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行方向。
指挥人员使用旗语信号均以指挥旗的旗头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行方向。
在同时指挥臂杆和吊钩时,指挥人员必须分别哟感左手指挥臂杆,右手指挥吊钩。
当持旗指挥时,一般左手持红旗指挥臂杆,右手持绿旗指挥吊钩。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比较近的工作区工作时,指挥人员使用音响信号的音调应有明显区别,并要配合手势或旗语指挥,严禁单独使用相同音调的音响指挥。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工作时,司机发出的音响应有明显区别。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话。
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以规范、统一指挥信号。
其他详见《起重安全管理规程》、《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中有关要求及规定。
(5)邻近带电线路作业时,工器具、吊件以及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距离带电体的最小距离(m)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电压等级
10kV及以下
35kV
110kV
220kV
500kV
工器具、吊件
2.0m
3.5m
4.0m
5.0m
7.0m
人员活动范围
1.7m
2.0m
2.5m
4.0m
6.0m
邻近带电体施工,吊件、工器具与带电体之间必须有足够安全距离,如不满足,必须采取搭设越线架等可靠的措施或申请停电。
(6)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铁塔结构,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包括安全带、腰绳、安全帽等,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有缺陷的严禁使用。
(7)铁塔组立前,需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各种工器具运往现场及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要求,做好标识:
所用吊车必须车况完好,并且《特种设备检定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检查各部件紧固情况,钢丝绳是否磨损、断丝、断股,绳卡必须牢固,吊钩销子是否完好。
机动绞磨必须仔细检查各部件,特别是刹车装置是否完好。
滑车必须经常检查。
滑车边缘有裂纹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严重、吊钩外观检查有裂纹或明显变形,均不得使用。
双钩两端应有保险螺丝,索卡、卸扣应进行外观检查。
钢丝绳断股、磨损或腐蚀达原直径40%以上、受过严重火烧或局部电烧、压扁变形或表面毛刺严重等应报废或截除。
钢丝绳套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穿过滑车、磨芯、滚角的钢丝绳不宜有接头。
1.
2.
3.
4.
5.
5.1.
1.2.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
序号
工序
作业内容及部位
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
固有风险评定值D1
固有风险级别
预控措施
7、杆塔施工
7.1
施工前准备
7.1.1现场作业准备及布置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18
1
(1)杆塔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指明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接受交底人员必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3)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患有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4)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5)安全员、质检员、高处作业人员、起重指挥、起重司索、起重司机、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按作业项目区域定置平面布置图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现场布置,起重区域设置安全警戒区。
7.1.2主要机具检查
机械伤害
42
2
(1)施工用机械、工器具经试运行、检查性能完好,满足使用要求。
(2)所有设备及工器具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起重设备应具备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起重指挥人员应熟悉起重设备性能,严禁超负荷吊装。
7.4
钢管杆施工
7.4.1起重机械就位
机械伤害
120
3
(1)钢管杆施工编写专项施工方案。
(2)钢管杆施工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B》,作业前通知监理。
(3)起重机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并空载试运转。
(4)起重机作业必须按起重机操作规程操作;起重臂及吊件下方必须划定作业区,地面应设安全监护人。
(5)起重机工作位置的地基必须稳固,附近的障碍物应清除。
(6)在电力线附近组塔时,起重机必须接地良好。
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要求。
7.4.2起重机械吊装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35
3
(1)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对高塔组立应通知监理旁站。
(2)吊装铁塔前,应对已组塔段(片)进行全面检查,螺栓应紧固,吊点处不应缺件。
(3)吊件离开地面约0.1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检查,确认正常且吊件上无搁置物及人员后方可继续起吊。
起吊速度应均匀,缓提缓放。
(4)起重机在作业中出现异常时,应采取措施放下吊件,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5)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均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6)分段吊装铁塔时,上下段连接后,严禁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进行移位找正。
(7)分段分片吊装铁塔时,使用控制绳应同步调整。
(8)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构件时,起重机承担的构件重量应考虑不平衡系数后且不应超过该机额定起吊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应互相协调,起吊速度应基本一致。
7.10
起重机吊装立塔
7.10.1起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选择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135
3
(1)起重机吊装立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
(2)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B》,作业前通知监理。
(3)施工前根据杆塔高度及分片、段重量合理选择配备起重设备及工器具。
(4)必须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10.2杆塔吊装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135
3
(1)高塔吊装作业前通知监理旁站。
(2)吊装前选择确定合适的场地进行平整,衬垫支腿枕木不得少于两根且长度不得小于1.2m,认真检查各起吊系统,具备条件后方可起吊。
(3)起重机吊装杆塔必须制定专人指挥。
(4)施工前仔细核对施工图纸的吊段参数(杆塔型、段别组合、段重),严格施工方案控制单吊重量。
(5)加强现场监督,起吊物垂直下方严禁逗留和通行。
1.3.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
强条执行表号及名称
Q/GDW10248.8—2016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8部分:
输变电工程安全
4.6.2表8电力线路工程杆塔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范第2部分:
电力线路》
DL5009.2-2013
1
3.1.11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2
3.2.2(4)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禁与易燃易爆品同间存放。
3)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杆段下方应设支垫,两侧应掩牢,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层。
氧气瓶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禁明火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数码照片
交底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3
3.2.2(5)2)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2)存放间与朋火或散发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10m。
7)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晶同间存放。
氧气瓶严禁与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交底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4
3.2.2(6)1)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容器必须密封。
容器必须密封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5
3.2.2(7)2)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2)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数码照片
6
3.3.1(5)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7
3.4.24(5)卸扣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代卸扣销轴。
严禁代用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8
3.4.25(6)链条葫芦和手扳葫芦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严禁下方有人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数码照片
9
4.1.6氧气瓶、乙快气瓶的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4)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或与油脂或带有污物的物品同幸运输。
车上严禁烟火。
严禁烟火
交底记录
10
4.1.7载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2)严禁自卸车、挂草、拖拉机等工程草或农用牢载人。
严禁载人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记录
11
4.6.2起重机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2)吊件和起重臂活动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4)严禁吊件从人员上空越过。
严禁有人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记录
12
4.6.7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业。
严禁跨越作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检查记录
13
4.6.11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不得吊拔埋在地下、凝固在地面上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巡视记录
14
6.1.15严禁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
严禁调整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巡视记录
15
6.1.16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严禁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严禁浮搁
交底记录
16
6.2.13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
严禁换用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检查记录
17
6.2.14严禁敲击、碰撞乙炔气瓶。
严禁敲击
安全交底记录
18
6.2.15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严禁用火烘烤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19
6.2.16乙炔气管堵塞或冻结时,严禁用氧气吹通或用火烘烤。
严禁用火烘烤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20
6.3.5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严禁用手指找正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21
7.7.6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
严禁使用非绝缘体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22
7.9.2装设接地装置遵守下列规定:
(4)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按规定执行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23
8.3.3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送电。
严禁口头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24
8.3.5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25
8.3.6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安排人员进行验电。
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
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
同杆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按规定顺序验电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26
8.3.10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进行任何工作。
严格执行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GB50870-2013
27
5.2.1对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做安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保持稳定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28
7.2.2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风险特征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次生安全灾害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措施。
有预防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应急预案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9
2.0.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应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培训合格,交底方可持证上岗
交底记录
特殊工种上岗证
30
2.0.2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严禁超载
机械进出场报审
机械合格证、出厂说明书
31
2.0.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必须齐全有效
安全检查签证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32
4.1.11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严禁拆除或替代
安全检查签证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33
4.1.14在风速达到9.0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严禁作业
施工日记
安全巡视记录
34
4.5.2桅杆式起重机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应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安全技术人员对桅杆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按规定执行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35
12.1.4焊割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作业下方严禁出现易燃易爆品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36
12.1.9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严禁作业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动火作业票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7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符合规定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38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严格编审批手续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签证
39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40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及时处理隐患并复查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1
5.1.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严禁装设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42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撞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43
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44
6.1.6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5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着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安全交底记录
46
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7
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8
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1台及1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9
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50
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O.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Is。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51
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o.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52
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严禁使用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53
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定期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用电方案
54
10.3.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5
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施工日记
安全检查记录
56
2.0.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严禁同时拆除
施工方案
施工日记
安全旁站记录
57
3.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施工日记
安全检查记录
58
4.1.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不得有缺档。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59
4.1.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60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1
4.2.1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2
5.1.4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3
5.3.5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4
6.3.1施工现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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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吊车 钢管 施工 作业 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