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投资电子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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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资电子教案
第七章投资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投资的概念及特点。
熟悉投资的分类方法。
掌握投资成本的确定;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长期债权投资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委托贷款的会计处理;长期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
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下如何冲减投资成本和确定投资收益。
⑵长期债权投资债券计息及溢价、折价的摊销方法。
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的调整和投资损益的确认及处理。
本章所讨论的投资仅指狭义的投资,指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一节短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的取得
1.短期投资的特点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的两个条件:
①能够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并且有明确的市价,②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
2.入账价值
短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来说,以下两项不构成短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短期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2)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作为应收利息处理。
借:
短期投资[入账价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见书上例题7-1和例题7-2)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1.短期投资取得时已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冲减这两个帐户。
2.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收到股利或利息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帐面价值。
三、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1.期末计价方法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是指期末短期投资的成本高于市价时,应以市价来反映该短期投资的期末价值,反之则仍以成本来反映该短期投资的期末价值。
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稳健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2)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核算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作为“短期投资”的备抵科目。
2.短期投资跌价的账务处理
▲首次计提跌价准备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
借:
投资收益
贷: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以后各期的期末,比较短期投资市价与成本的大小
期末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已提数,补提跌价准备,分录同上
期末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已提数,冲销部分已提数
借: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
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
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范围内冲回,即应以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3.成本与市价原则的具体运用
(1)按投资总体计提
(2)按投资类别计提
(3)按单项投资计提(见书上例题7-5)
四、短期投资的处置
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处理
①如果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置短期投资时可以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该项投资的跌价准备。
如果企业在处置短期投资时未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也可以在期末时一并调整。
②如果按投资类别或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置短期投资时不同时结转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待期末时再予以调整。
2.处置时投资成本的结转
①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这里的账面余额指初始投资成本或新的投资成本,即短期投资账户的余额。
②部分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
※如果在处置短期投资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或利息尚未收回的,还应按扣除该部分现金股利或利息后的金额确认为处置损益。
(见书上例题7-6)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具体而言:
1.包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二)长期股权投资新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股权投资差额调整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按扣除后的余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3.由于减少被投资单位股份,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1.基本核算方法: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可不设置明细科目。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的享有比例,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但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进行判断:
投资后应收股利累积数-投资后应得净利润累积数
注意:
⑴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将差额冲减投资成本;
⑵如果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若以前不存在已冲减的投资成本,则作为投资收益;若以前存在已冲减的投资成本,应在已冲减投资成本的范围内予以恢复。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及其适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进行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账户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
1.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⑴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
新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l0年)的期限摊销。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①初始投资时形成贷方差额时: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
贷:
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②初始投资时形成贷方差额时: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
贷:
银行存款
借: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贷: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
③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
借:
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
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⑵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见表7-1)
表7-1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见表7-2)
表7-2
3.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投资企业设置“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借: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
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权益法时,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作任何处理。
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作任何处理。
五、股票股利的处理
股票股利是企业用增发的股票代替现金派发给股东的股利。
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
但为了反映收到股票股利的情况,企业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以表明每股投资成本的减少;部分处置该项收到股票股利的投资时,应按投资成本与全部股份计算的平均每股成本结转处置部分的成本。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应收股利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在股权转让日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部分处置某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并按相应比例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和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按比例转销。
第三节长期债权投资
一、长期债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债权投资应按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1.购买价款中利息的处理
(1)对于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2)如取得的长期债券投资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则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未到期债券利息,构成投资成本,在“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中单独核算,待实质上形成一项短期债权时,再转入应收利息。
2.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
⑴当数额较小时,可于购买时一次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⑵当数额较大时,应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在“债券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并在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利息收入时予以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账户设置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债券费用)
——债券投资(折价)
——债券投资(溢价)
——其他债权投资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
二、长期债券溢折价及利息的计提
1.长期债券投资利息的处理
⑴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期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按债券面值以及适用的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假如不考虑溢价或折价)。
⑵持有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期付息的债券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⑶实际收到的分期付息长期债券投资利息,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实际收到的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债券投资利息,冲减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债券溢折价及处理(见表7-3)
表7-3
注意:
两种溢折价的摊销方法:
⑴直线法:
按债券的还款期限(或付息期数)平均分摊。
⑵实际利率法:
投资收益=(面值+溢价-折价)×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两者的差为倒推出的溢折价摊销。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
1.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溢价)
(或)短期投资
贷:
银行存款
2.行使转换权利时
首先,确认转换日尚未确认的利息收入。
借: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
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其次,按可转债的账面价值转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
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现金
贷: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四、长期债权投资损益的确认及处置
五、委托贷款的核算
第四节长期投资减值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及判断标准
长期投资的价值减值,是指长期投资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
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公司
在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应按照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
第二,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
三、股权投资差额与计提减值的处理
表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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