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最新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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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最新修改
目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第1页
第二章
企业文化第2页
第三章
职业规范第5页
第四章
人力资源第8页
第五章
考勤制度第21页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22页
第七章
严重违纪行为第32页
第八章
员工投诉制度第34页
第九章
附则第35页
第一章公司简介
创明公司始建于1997年,拥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主要致力于电动窗饰和建筑遮阳产品的研发、设计、行销与服务。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市,在广州、上海、北京、武汉分别设立了四大营销中心,并于全国十多个城市和地区设立了办事处,是中国大陆地区最具规模的窗饰&遮阳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及遮阳系统集成方案供应商。
公司产品线涵盖窗帘轨道、电动开合帘、卷帘、罗马帘、天棚帘、百叶帘、遮阳板、户外遮阳蓬、舞台幕九大类三十个系列一百多种产品,全面满足客户的家居窗饰及公共建筑遮阳的产品需求。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研发实力领先,拥有多项国家专利;在电动化窗饰及遮阳系统集成、智能控制方面经验丰富,拥有许多成功案例。
创明公司是中国建筑遮阳协会的发起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全面参与了遮阳产品及技术的6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订。
创明已于2002年通过ISO9001:
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连续三年通过复审,是业内最早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为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创明实行了全国范围的电算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的联网运行。
创明坚持“诚信、专业、创新、卓越”的经营理念,不断引领中国电动窗饰及智能遮阳系统的发展潮流,面向全国,为数万家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企业文化
公司宗旨:
致力于窗饰遮阳产品和系统的精品化、自动化、智能化,以专业精神向社会大众提供优质产品,实现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
经营目标:
建一流企业,树百年品牌
经营理念:
诚信、专业、创新、卓越
企业精神:
诚实、团结、勤奋、进取,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客户服务理念:
全心、全意、至诚、致远
质量方针:
追求卓越品质,实行科学管理;
坚持持续改进,超越顾客期望。
创明文化的具体体现
『坚持股份开放,让优秀的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
1.公司鼓励和支持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共同商讨企业发展大计和作出经营决策,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2.公司1997年由股东3人在广州创建,随后10年中,先后吸收有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川、安徽、河北等不同省市40多个创明人成为公司股东,这个数字伴随公司的发展正在不断扩大;
3.入股条件: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高度认同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愿意与企业共同发展;
4.入股程序:
个人申请,获得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考察通过,股东大会批准,通过董事会为期一年的考核期后,个人意愿也没有改变,则第二年转为正式股东。
5.公司支持股东买房、购车,员工成为公司股东3年后,业绩表现突出,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出申请,获准后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公司给予购房或购车的资金支持。
『建立现代企业运营机制,坚持企业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
1.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了《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多次修改并获通过,《公司章程》成为公司经营决策与管理的“宪法”;
2.股东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3.董事会直接任命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营销中心负责人,每个季度、年度检查考核他们的工作;
4.董事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提出经营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5.监事会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财务大检查,督促经营负责人改善财务管理,向股东大会报告检查结果。
『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经营理念』
1.公司坚持“诚信、专业、创新、卓越”的经营理念,培养诚实、团结、勤奋、进取的创明人,通过吸收员工入股,贷款支持员工开办公司专卖店,成为公司的代理商,让员工和企业共赢;
2.重视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将大量精力投入产品开发和市场培育,强调服务精神,不投机、不追求短期利益,以客户和用户的利益为重,以市场的长期回报为重,实现企业快速稳健的发展。
『以文化选人,以文化育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1.公司股东众多,但一直坚持不录用股东亲朋戚友的原则,各级岗位均通过人才市场公开招聘;
2.公司具本专科学历的人数超过40%,在人才选拔、培养、任用方面,重个人品德、能力和工作业绩,而不单论学历和资历,在企业内部,颂扬“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坚持公正、追求公平”的人本文化精神;
3.鼓励员工积极上进,通过定期组织内训和提供外训的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公司积极创造条件让优秀的员工脱颖而出、有所作为,为员工创造更大职业发展空间。
第三章职业规范
【道德规范】
1.做一个诚实、团结、勤奋、不断进取的创明人;
2.忠于职守,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保守公司机密,不做损人利己之事,禁忌以任何非法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4.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好学上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5.公平正直,见义勇为、敢于承担责任,乐意帮助他人;
6.待人热情礼貌,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7.尊重他人人格,不打探不传播个人隐私,严禁散布谣言,诬陷他人,制造是非。
【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不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盗窃公司财物;
2.尊重上司,善待部属,同事之间要坦诚相待、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3.上级可越级检查工作但不越级指挥,工作中下级服从上级,下级可越级投诉但不越级汇报工作;
4.工作中出现分歧,应积极沟通或提请上级主管协调、裁决;
5.举止文明,进办公室先敲门,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搅他人;
6.在公共办公场所打电话、交谈要控制音量,严禁在工作场所吵架、斗殴;
7.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占用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将公司物品私用;
8.未经同意,不翻阅或拿走同事文件、物品,获准使用后应归回原位;
9.保持工作场所之整洁,不在公共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内抽烟;
10.举止大方,热情礼貌接待公司来宾,主动为来宾提供帮助;
11.不因任何原因与客人争吵,必要时可保持沉默;
12.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语言规范】
1.工作时间,同事之间应以职务相称;
2.同事间谈话,文明用语,不讲脏话、粗话;
3.接听电话先说“您好,创明公司”,并注意口气及礼节;
4.给他人带来不便时主动说“对不起!
”,获得他人帮助或谅解,主动说“谢谢!
”;
5.在正式场合或接待客户时,尽量使用普通话,音量要使双方能听清。
【着装规范】
1.保持整齐、整洁的仪容及精神风貌,体现良好的工作状态;
2.工作时间应穿着公司统一的服装,并装束得体;
3.部分岗位上班不规定着公司统一服装时,需佩戴公司徽章;
4.男士不留长发、不染发、蓄胡须;
5.女士不浓妆艳抹、佩戴过多饰品;
6.上班时间员工须按公司规定佩戴工作证(卡)。
第四章人力资源
第一节招聘与录用
1.招聘:
1.1公司根据岗位编制需要和用人部门的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2行政部负责组织现场招聘、人才筛选并组织笔试、用人部门面试;
1.3应聘者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并对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4行政部审查应聘者简历等有关文件,符合岗位要求则安排基本知识的笔试、专业考试以及用人部门面试;
1.5面试合格者由行政部通知应聘者参加入职前培训。
2.入职前培训:
2.1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入职前有7个工作日的入职前培训,入职前培训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2入职前培训安排如下:
2.2.1由行政部组织最少二天的产品知识、企业文化、组织制度、工作职责的培训;
2.2.2技能较高岗位由行政部安排到相关部门学习五天,一般岗位由所属部门组织五天的培训;
2.2.3一般在第六个工作日新入职员工提交学习报告;
2.2.4在第七个工作日由行政部组织考评;
2.3入职前培训的受训人员如有不请假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培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公司也将不予录用;
2.4入职前培训,公司免费提供中晚餐但不提供住宿,另给予20元/天的生活费,不计工资;
2.5入职前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受训人员公司予以录用,行政部发出书面录用通知。
3.入职:
3.1受训人员持公司录用通知到行政部报到,报到时填写《员工报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3.1.1身份证、健康证(体检表)、计生证、居住证(暂住证)
3.1.2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或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与资料原件,行政部核对后归还原件
3.1.3个人简历
3.1.4原单位离职证明
3.1.5一寸免冠近照五张
3.2提供以上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公司任何时候均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和劳动合同;
3.3入职时签署《个人声明》,明确了解并接受公司以下规定:
3.3.1接受试用期薪酬待遇规定;
3.3.2在入职一个月内与公司签《劳动合同》;
3.3.3送货员、业务员、销售主管、仓管、采购员、财务人员、办事处文员等岗位,提供由家庭亲友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的《担保书》;
3.3.4品保、采购、技术员、工程师、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等岗位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3.3.5中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需签《竞业限制协议》;
3.4办理入职手续即视为接受本手册之相关规定。
4.试用期:
4.1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2生产工、送货员等普通岗位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于1年,施工员、业务员、文员不少于2年,其他技术和管理岗位不少于3年;
4.2.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4.2.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4.2.3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视岗位情况决定(最多六个月)
4.3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时试用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4.3.1个人提前3天书面申请离职的;
4.3.2在入职一个月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4.3.3应当提供但没有提供《担保书》的;
4.3.4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而不愿签订的;
4.3.5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的;
4.3.6试用期为一个月的,每半个月考核一次,试用期超过1个月的,每个月考核一次,在试用期间,经用人部门考核或行政部考核不合格的;
4.3.7试用期内遭到用人部门主管、同事或客户书面投诉,经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4.3.8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试用期累计迟到早退达到5次,或旷工1天;
4.3.9请事假超过3天的
4.3.10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
4.3.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4.3.1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4.3.13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有劳动关系或有兼职的;
4.4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员工提交试用期报告,由行政部组织用人部门考评和周边同事调查,考核合格经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4.5试用期薪酬结算:
4.5.1试用期工资自报到上班之日起算;
4.5.2试用期薪酬结算按入职约定标准执行。
第二节调动与离职
1.调动:
1.1调动由本人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经行政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2因工作需要,行政部与员工协商一致调动工作岗位的,由行政部向总经理申请获批准后执行;
1.3调动执行时,由行政部通知本人填写《职位调动表》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
2、员工申请离职:
2.1试用期内个人申请离职应当提前3天书面提出;
2.2试用期后员工个人申请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未能提前三十天通知离职的,按未能提前的天数乘以日平均工资,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2.3试用期后员工个人申请离职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经协商公司同意提前离职的,无需支付赔偿金给公司;
2.4合同期满个人或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行政部在合同结束前30天内与员工协商,书面确认;
3.因特殊原因,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员工应当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4.员工在离职前应当交还所使用的公司财产,清还所欠公司的债务,作好工作交接,相关人员在离职表上签字。
个人所领用、保管的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有丢失或损坏的,需赔付相应款项;
5.个人申请离职获准后应当办理完书面工作移交手续和其他离职手续后结算工资。
第三节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可以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1.1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具体见本手册第七章;
1.2在一个年度内受到2次及2次以上行政处分视为严重违纪;
1.3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没有解除或终止的;
1.4有违反国家治安处罚条例视同严重违纪;
1.5员工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下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合时,行政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与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员工;
2.3不能完成本职工作,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合同期满,公司不愿与个人续签劳动合同,行政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
4.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4.1合同期满,个人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4.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就终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薪酬
1.薪资:
1.1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或职务津贴)、岗位奖金、加班费、绩效工资、补贴等;
1.2每月20日——30日之间发放上月工资,原则上工资由公司通过银行转帐到员工指定银行帐户。
1.3薪酬相关项目的定义如下:
1.3.1基本工资: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3.2职务或岗位津贴:
担任公司任命的行政职务或特殊岗位时的工资;
1.3.3加班费:
平时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
1.3.4岗位奖金:
根据公司不同岗位设定,员工个人在考核月度内的工作表现,经考核按比例发放的奖金;
1.3.5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员工在考核月度内创造的效益,经公司考核发放的工资;
1.3.6补贴:
指公司在餐费、住宿费等方面给予的津贴。
1.4员工报到时,总经理与员工约定试用期薪酬。
非管理人员的薪酬,总经理可以授权行政部与员工约定。
1.5试用期满转正后,增加岗位奖金,部分人员依据试用期表现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可能有调整,调整后的薪酬标准由行政部通知个人。
1.6绩效工资包括:
1.6.1业务人员的业务提成、业务文员的业绩奖励
1.6.2生产人员的计件工资、超定额的工资
1.6.3安装、施工人员的计件工资、超定额的工资
1.6.4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目标奖
1.7加班费
1.7.1部门主管、业务员、业务主管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不安排加班
1.7.2生产人员、施工人员加班按国家规定执行,加班细则另行规定
1.7.3假期、加班等相关待遇按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1.8补贴依据以下原则:
1.8.1餐费补贴统一标准,在公司就餐的由财务在工资发放时代扣;
1.8.2普通工人岗位提供统一标准的住房补贴,由公司提供住宿的,在发放工资时由财务扣除;
1.8.3非普通工人岗位工资中已经包含住房补贴,公司不再提供住宿;
1.8.4涉及人员临时调动、人才引进等特殊情况需要给予额外住房补贴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
1.8.5因工作需要的部分岗位的员工经行政部批准,凭相关票据报销电话、交通费用。
2.岗位奖金:
2.1试用期无岗位奖金;
2.2公司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上月的岗位奖金考评;
2.3员工工作表现,由直接上司和行政部每月考评,总分100分/月;
2.4考评分减出行政纪律检查的扣分后,依据以下原则发放岗位奖金:
2.4.1得分95%以上足额发放;
2.4.2得分95%或以下根据百分数比例发放;
2.4.3得分60%以下不计发岗位奖金;
2.4.4管理人员岗位按得分比例发放奖金
3.职务津贴、岗位津贴:
3.1经总经理任命后,担任行政职务的员工可能获得职务津贴;
3.2初级的文员、操作工、仓管、业务员、施工员、技术员、工程师、会计等无岗位津贴,初级岗位晋升到高级岗位时,相应增加岗位津贴,晋级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3.3行政部在月度、季度和年度指定时间,组织对担任行政职务的员工进行职责履行的效果和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的考核,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扣发职务或岗位津贴,具体操作办法公司另行规定。
4.调薪:
4.1年度调薪:
企业经营效益良好的前提下,每年的元月份,行政部根据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的调整,结合上年度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具体情况提出调薪方案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薪,年度中途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调薪;
4.2以下情况需要调整基本工资的,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4.2.1试用期满的员工
4.2.2入职工作满一年、业绩突出的
4.2.3岗位晋升、调整或调动的
4.2.4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突出,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行政部认为应该调整的
4.3以下情况需要调整岗位津贴或职务津贴的,由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调查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3.1通过级别、技能考核,符合调整岗位工资条件的
4.3.2不能胜任或经常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
4.3.3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4.4调薪获得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调薪手续。
5.年终奖:
总经理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届时确定年终奖发放时间和办法;
第五节福利
1.公司为部分岗位购买商业保险:
如为司机、施工人员、送货员、业务员、电工、钳工、车工等岗位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事故保险;
2.年度计划拨专项培训经费,行政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公司通过多种途径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员工个人价值。
3.年度按人均划拨专项活动经费,公司组织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一个年度内组织晚会、户外郊游、棋牌球类竞赛等各不少于一次;
4.入职满一年,管理岗位需要个人配置手提电脑的,经行政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在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
5.员工有结婚或生育情况时,行政部代表公司赠送贺礼。
第六节假期
1.法定假:
按国家规定执行且均计薪
1.1新年(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1.2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1.3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1.4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1.5妇女节(3月8日)放假半天
2.事假;
2.1公司酌情允许事假,需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均不享受缺勤日工资(周末安排加班的先扣加班日工资),一个考勤周期内(指一个月)超过4日的事假,将扣部分或全部岗位奖金,具体见《考勤管理规定》
2.2事假一年最多允许10天,连续请事假加周末休息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等不得超过7天;
3.病假:
3.1一个月内两日内病假计发50%日工资,超过天数视为事假;
3.2请病假要求提供正规医院门诊病例、医生病休建议单,请病假需行政部批准才有效;
3.3无相关证明按事假计,虚假证明按旷工计。
4.产假:
4.1怀孕女员工经医院确认怀孕后,应提交有关证明至行政部;
4.2女员工享受产假90天。
5.陪产假:
试用期满后的已婚男员工,在妻子合法生产期间提供书面申请,可享受5天无薪陪产假
6.婚假:
试用期满的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一个月内可享受5天的带薪婚假;
7.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
父母、妻儿、岳父母去世奔丧请假,3天带薪假,超过时间视为事假;
8.假期休完若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准应正常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9.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有陪产假、婚假、丧假。
第五章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
每天8小时,08:
30—12:
30/14:
00—18:
00季节性、地区性作息时间调整按通知执行。
2.工作时日、加班:
2.1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
2.2星期六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星期天休息;休息日加班允许调休。
2.3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条,经行政部批准后执行。
3.其他具体内容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节优秀员工的评选
1.半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励
1.16月份结束后一个月内由行政部组织评选;
1.2被推选资格:
1.2.1试用期满后工作满4个月的
1.2.2工作态度好,工作主动积极,敢于承担责任
1.2.3工作业绩突出,受同事好评或上司表扬
1.2.4岗位奖金考评分在部门内列前3位(不够8人的部门列前2位)
1.2.5遵守纪律,无重大违纪现象
1.2.6半年度内获嘉奖的总经理可特批
1.3以下情况无被推选资格:
1.3.1半年度内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4天
1.3.2半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
1.3.3半年度内有旷工
1.3.4半年度内受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
1.4推选资格认定:
行政部提交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1.5评选比例:
员工总人数的10-20%,不超过获资格认定人数的50%;
1.6主管经理等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组织单独评选(总经理无参评资格),优秀管理人员名额不少于1人;
1.7奖励标准:
半年度优秀员工奖励200元。
2.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励
2.1年底前一周由行政部组织评选;
2.2被推选资格:
2.2.1年度内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2.2.2工作态度好,工作主动积极,敢于承担责任
2.2.3工作业绩突出,受同事好评或上司表扬
2.2.4岗位奖金考评分在部门内列前3位(不够8人的部门列前2位)
2.2.5遵守纪律,无重大违纪现象
2.2.6年度内获嘉奖的总经理可特批
2.3以下情况无被推选资格
2.3.1年度内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8天
2.3.2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
2.3.3年度内有旷工
2.3.4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
2.4推选资格认定:
行政部提交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2.5评选比例:
员工总人数的10-15%,不超过资格认定人数的50%;
2.6主管经理等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组织单独评选(总经理无参评资格),优秀管理人员名额不少于1人;
2.7奖励标准:
年度优秀员工奖励200元;
2.8年度优秀员工由总经理签发《优秀员工证书》,个人照片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张榜公告;
2.9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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