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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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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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ⅹⅹ-ⅹⅹ-2011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ⅹⅹⅹⅹⅹ-2011
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settingformaintenanceworksafetydevicesofcityroad
(征求意见稿)
2011-ⅹⅹ-ⅹⅹ发布2011-ⅹⅹ-ⅹⅹ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settingformaintenanceworksafetydevicesofcityroad
DBJⅹⅹ-ⅹⅹ-2011
Jⅹⅹⅹⅹⅹ-2011
组织编制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
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福州大学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1年ⅹⅹ月ⅹⅹ日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10】36号)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地方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养护作业安全设施;5.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附录A图例;附录B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省住房和出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
350001)。
本规程主编单位:
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州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刘培荣杨艳群李芳林峰赖元文邱琦王光辉林丛吴文华李行金李道钟林敬郑新夷陈少惠连培昆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和定义 1
3基本规定 2
3.1一般规定 2
3.2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流程 3
3.3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3
4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5
4.1养护作业标志 5
4.2养护作业标线 5
4.3用于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 6
4.4养护作业控制区长度 6
4.5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 7
5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8
5.1快速路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8
5.2主干道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9
5.3次干道、支路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9
5.4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9
5.5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10
5.6特殊位置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10
附录A图例 11
附录B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14
本规程用词说明 50
引用标准名录 50
条文说明 51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1
3BasicRequirements 2
3.1GeneralRequirements 2
3.2ProcessofSettingforMaintenanceWorkSafetyDevicesofCityRoad 3
3.3Requirementsof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SafetyDevicesofCityRoad .3
4MaintenanceWorkSafetyDevices .5
4.1SignsofMaintenanceWork .5
4.2LinesofMaintenanceWork .5
4.3SafetyDevicesofTrafficChannelizing .6
4.4LengthofTrafficControlledZoneforMaintenanceWork .6
4.5SpeedLimitofTrafficControlledZoneforMaintenanceWork .7
5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 .8
5.1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ofExpressway .8
5.2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ofTrunkRoad .9
5.3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ofSub-roadandSpurTrack .9
5.4Settingfor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ofNonManeuveringLanesandSidewalk .9
5.5SettingforMobile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 .10
5.6SettingforSpecialPositionMaintenance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 .10
AppendixAExamplesofSettingforRoadMaintenanceWorkControlledArea .11
AppendixBExamplesofSettingforTrafficControlledZoneforMaintenanceWork 15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50
NormativeStandards 50
ExplanationofProbisions 51
II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道路上行驶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保证城市道路养护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城市交通的安全与畅通,规范福建省城市道路养护作业的安全设施设置,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城市各类道路的养护作业。
1.0.3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0.1养护作业控制区(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
为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
2.0.2警告区(WarningArea)
从养护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已经进入养护作业区,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2.0.3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LengthofWarningArea)
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0.4上游过渡区(UpstreamTransitionArea)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0.5缓冲区(BufferSpace)
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2.0.6工作区(ActivityArea)
养护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2.0.7下游过渡区(DownstreamTransitionArea)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2.0.8终止区(TerminationArea)
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2.0.9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SafetyDevices)
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保护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2.0.10渠化设施(ChannelizingDevices)
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2.0.11临时性交通标志(TemporaryTrafficSigns)
为满足养护作业安全及引导交通流的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
2.0.12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PavementMarkings)
为满足养护作业安全及引导交通流的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2.0.13长期定点养护作业(Long-termstationaryWork)
工期在30天以上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2.0.14短期定点养护作业(Short-termstationaryWork)
工期在一白天以上或夜间施工2小时以上的,30天以内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2.0.15临时定点养护作业(TemporaryWork)
工期在一白天以内或夜间施工2小时以内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
2.0.16移动养护作业(MobileWork)
工作区地点或安全设施持续变动的养护作业。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用于城市道路养护作业的标志、标线属于道路施工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宜组合使用。
3.1.2当夜间进行道路养护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养护作业控制区。
3.1.3当进行道路养护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
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3.1.4长期定点养护作业和交通流量大的道路短期定点养护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方案,并结合交警部门意见综合确定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位置。
3.2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流程
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流程见图3.2。
3.3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3.3.1养护作业标志设置要求
1养护作业相关标志一般设置于作业区外侧。
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主辅分隔带、机非分隔带、道路路肩、右侧人行道上。
当作业区通行区域大于等于两个车道宽度或道路现场视距不良、不利于驾驶人识别养护作业标志时,应在两侧设置警告和禁令标志。
2养护作业相关标志在同一横向或竖向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标志的顺序,遵循先上后下、由左及右的原则设置。
3.3.2渠化设施设置要求
1除移动养护作业外,均应采用施工挡板进行作业围挡;施工持续至夜间的情况下必须在养护作业控制区挡板的外侧或上方设置施工警告灯。
2对于一般的短期和长期定点养护作业,上游过渡区内应设置防撞桶、作业区标志、闪光箭头板等安全设施;在缓冲区内应设置路栏、防撞桶、作业区标志、闪光箭头板等设施。
3锥形交通路标等渠化设施应整齐摆放,短期和长期定点养护作业宜在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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