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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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XXX煤矿
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018年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XXX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全矿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
XXX煤矿位于XXX西南约23km处、XXX东北约2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XXX省XXX爱辉区管辖。
井田范围:
井田东部与XXXXXX毗邻,南部XXX相邻,西部、北部与XXX相邻。
地理坐标为东经XXX,XXX。
主要可采煤层XX,XXX煤层厚XXXm,平均XXXm。
1、井田开拓方式
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井田划分成一个水平,即主采煤层XXX设为主水平。
XXX中设置主运输、辅助运输、回风三条大巷。
XXX各大巷通过皮带巷、溜煤眼、井底车场运输到地面。
2、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即主斜井进风、副斜井回风。
副斜井安装FBCZ-NO15型风机2台,其中1台风机运转,另1台备用。
矿井总进风量945m3/min,总排风量为979m3/min,主扇静压380Pa,矿井等积孔1.12m2。
3、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情况
根据XXX省煤田地质勘探队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本区煤层处于无瓦斯地带,自燃瓦斯成分小于1%,4号煤煤尘爆炸指数38.58%,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级,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
目前尚未发现火情。
地面建有容积300m3的消防水池1个,井下巷道设有消防管路系统,皮带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消防三通。
4、水文地质情况
XXX煤矿总体为一平缓的向斜构造,向斜轴为NW-NE向,东北部地层向NW倾斜,西南部地层向NE倾斜,中部比较平缓。
含煤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白垩系下统西岗子组、甘河组。
主采煤层为XXX。
4号煤:
位于西岗子组顶部,厚度1.8~2.5m,平均2.4m,煤层结构简单。
本矿井充水水源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为主。
东岭井的井下涌水量为30m3/h。
通过水文地质观测和地表降水的观测,其地表水与井下联系明显,通过对矿井的观测,井下涌水的主要来源大气降水,在第四系覆盖较薄处及基岩裸露处,降水可以直接入渗补给地下水,河谷平原区第四系砂砾师含水层与下覆风化裂隙含水带不仅接受大气降水的垂直补给,第四系含水层还与河流构成水力联系形成互补关系。
井区内无河流通过,对井下涌水量无影响。
5、井下运输
1、主斜井和井底车场煤仓通过串车提升到地面。
2、副斜井做为辅助巷。
6、井下采掘队组分布情况
2018年矿井生产队组分布在4#煤层作业。
其中回采工作面有左09工作面和右16工作面,右16采煤工作面在2017年7月停采,左09采煤工作面2017年9月开采,全年计划产量12万吨。
第二部分矿井灾害预防
第1章矿井灾害预防管理的组织与制度
1.1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1.1.1、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正副组长的灾害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做到分头把关,责任明确。
1.1.2、矿分管负责人:
XXX、XXX、XXX、XXX
1.1.3项目具体负责人:
①通风、瓦斯、煤尘、火灾:
XXX
②顶板管理:
XXX
③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XXX
④水害管理:
关生
⑤电气、辅运、胶带管理:
XXX
灾害预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
XXX
1.2工作会议制度
1.2.1、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
1.2.2、矿井灾害预防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灾害预防专业分析会议;
1.2.3、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1.2.4、本年度内组织一次矿井救灾与反风演习。
第2章矿井灾害(危险)因素识别与防治措施
根据我矿煤层自燃灾害、生产布局及采掘工艺等情况,
对矿井灾害(危险)因素识别为:
①瓦斯、煤尘灾害危险因素、②火灾危险因素、③顶板事故危险因素、④放炮和火工品事故危险因素⑤电气事故危险因素、⑥运输事故危险因素⑧水害危险因素⑨窒息危险因素。
这些危险因素的预兆与防治措施分述如下:
2.1、通风、瓦斯、煤尘、内(外)因火灾
2.1.1、瓦斯、煤尘、内(外)因火灾事故预兆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兆
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
●矿井火灾预兆
◇皮带着火预兆:
皮带明火前,着火点的温度超标;巷道出现烟雾,并伴有烧焦糊味。
◇煤层自然发火预兆:
在火区附近,温度、湿度增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形成水珠。
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特殊火灾气味(有煤油或松节油味等),自火灾地区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流经火源区域后的空气中氧气减少,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增多。
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皮肤疼痛、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
2.1.2通风、瓦斯、煤尘、内(外)因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在设计布局和接续安排上要尽量简化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联巷和串联通风,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对采空区进行永久封闭,并进行黄泥灌浆。
(3)加强巷道贯通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巷道贯通的风流调整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
(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严禁随意损坏通风设施;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验收,认真做好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新建工作,彻底整治通风设施不达标现象,努力降低矿井漏风率,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按规定设置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风筒安装传感器,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
一旦因故停风造成瓦斯超限,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不得擅自排放。
(6)保证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井下各种传感器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安装及每7天一次的调校,保证每10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和风电瓦斯闭锁试验工作。
(7)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加强班中汇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报现象。
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或巷道高冒区,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井下放炮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放明炮糊炮。
(8)加强盲巷的检查和管理,及时封闭盲巷;盲巷密闭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在密闭前设置栅栏、挂警示牌、瓦检箱,并建立台帐管理。
巷道过陷落柱时,必须先探明气体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9)掘进头一旦与临近小煤窑或老塘贯通,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严格按措施要求构筑隔爆墙。
(10)矿级以上领导和下井的职能部门主管、采掘队队长、通风科科长、通风技术人员、采掘队主管技术员、采掘队当班班长和跟班队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1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要按规定设置风障,并及时挪移,按规定构筑阻燃隔离墙,尽量减少采空区进回风压差,尽可能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量。
(12)新结束回采工作面要进行停采线充填注浆,对已结束的采区工作面要及时密闭和注浆充填;严格制订并执行防灭火注浆及防止崩浆和疏水的措施。
在构筑防火墙时,必须预留均压气室的位置,以便将来实施均压防灭火措施。
(13)掘进或回采期间,顶板出现高冒区,施工队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接实,以防发火或积聚有害气体。
(14)回采工作面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建立注氮防灭火系统、黄泥注浆系统、束管监测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定期注氮、分析化验和实时监测。
(15)利用技术和仪器,加强对采空区及地面裂缝漏风的检查和封堵工作,减少采空区漏风。
(16)积极探索采煤工作面防灭火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提高防灭火工作效率;积极探索防止大面积连片采空区自燃新技术,拓宽防火工作的新路子。
(17)按规定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和防尘设施。
(18)严格按规定设置隔爆;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防尘管理,加强中夜班防尘设施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各类防尘设施。
努力从源头上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积极推广应用新的防尘技术,降低粉尘浓度,净化采掘工作面作业环境。
(19)加强井下灭火器材的管理,严格考核,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无故损坏丢失者,要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20)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当必须进行烧焊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检员检查,安监员现场监督执行,并在烧焊现场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水管。
(21)井上井下非常材料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动用库内设备工具或材料,一旦因故使用要及时补充,过期失效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22)进风巷设防火铁门要严密易于关闭,定期进行检修、
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在采区巷道和大巷要设置明显的避灾路线标志,加强井下避灾路线标识管理;通风、安全要会同机电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矿井反风设施及防火铁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安全科做好自救器使用的培训、复训工作,每一个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温度压力传感器齐全有效,排气温度不超标,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26)加强地面塌陷区的观察,及时用黄泥充填压实塌陷裂隙。
(27)加快回采工作面推进速度,确保每月推进不小于120
米,放顶煤工作面放煤达到规程要求,尽量不遗留浮煤。
(28)加强机电设备和运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防发生机电和运输火灾事故。
(29)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
2.1.3发生人员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
(1)在井下全风压通风巷道内,凡长度超过6米不通风的敞口独头巷道必须进行封闭。
(2)采掘设计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盲巷的产生,因技术设计或地质测量原因造成的,追究生产技术科和地测科的责任;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盲巷的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3)掘进过程中因故暂时停工的巷道一律不得停风,如果停风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悬挂警标,
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且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停风1个月以上巷道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
(4)盲巷、窒息区封闭时其巷内必须将管路、电缆等导电体断开,巷内吊挂的管路要放下。
在墙前距巷口2米处设置栅栏、警标和牌板,墙体建筑质量按公司通风设施建筑质量标准施工,密闭墙上要留有观测孔、注浆孔,有水的要设反水管。
(5)每班对盲巷、窒息区密闭内外的有害气体浓度、墙体质量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密闭墙前如缺氧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由救护队员进行检查。
密闭墙损坏要及时修复。
(6)盲巷、窒息区启封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实施。
实现正常通风后,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其他人员方可进入。
(7)发现风量不足形成微风或无风区时,立即挂上“禁止入内”警示牌,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风量或进行封闭处理。
(8)处理巷道冒顶或进行巷道维修时,必须引导风流(或采用局扇通风)到施工地点,在风筒出口10米内挂“禁止入内”牌,并随巷修工作前移而前移。
施工地点出现异常情况(如处理全断面冒顶时出现小洞、片帮、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氧浓度低于18%等),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汇报矿调度、按指示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严禁任何人冒险作业。
冒顶、片帮严重时,采掘队、生产技术科、安监、救护、通风科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控。
(9)加强矿井风量测定和通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可靠,风量符合规定。
(10)在掘进队迎头配备一定数量的压缩氧自救器。
2.1.4
采煤工作面采后高冒顶时,预防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及采空区内煤层自然发火专项措施
(1)加强通风设施维护和正常使用,保证通风系统稳定。
严禁微风或无风作业。
(2)有害气体涌出量大,无自燃时,增加回采面进风量5%~
10%;引导风流稀释排放回风隅角或其它局部高温、瓦斯涌出异常地点的有害气体。
(3)加强瓦斯检查和煤层自燃的预测预报,严防瓦斯积聚。
对瓦斯涌出异常地点,每班指定一名专职瓦检员,实行三查三汇报、工作面来回巡视。
每天取样分析一次。
有关人员按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上隅角设CH4传感器,工作面设CH4、CO传感器,工作面回风流设CH4、CO、温度、风速传感器,保证其灵敏可靠,一旦报警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回风侧采空区内安装束管监测系统进行连续监测。
(4)出现自然发火预兆时,在回采面上下隅角采空区每隔30
米,各建一道隔离墙,先注罗克休堵漏风,后注氮和黄泥浆。
必要时进行插管注氮或随采随洒浆。
加快推进度和放干净顶煤,月进尺至少在120米以上。
可进一步根据条件利用均压技术防灭火。
对灾情隐患较复杂的采面,另行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对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封闭其上部采空区;回采过程中加强地表观测,并及时充填地面裂隙。
(6)杜绝一切高温火源、电气设备的失爆及其它外因火灾的发生。
(7)两道出口外常备能做一道快速密闭墙的麻袋及快速材料,
并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
(8)回采过程中实行随采随注氮防灭火。
及时封闭采空区,并进行封闭后注浆。
(9)对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经过地点工作人员配备压缩氧自救器和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10)在此范围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害气体突然升高或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工撤到安全地点,向矿调度汇报清楚所在位置、发现的现场情况、汇报人姓名及单位等。
(11)矿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周边小煤窑的调查和勘探工作,及时通报周边小煤矿采空区情况,发现重大危险源后,立即停止生产,采取专项措施处理。
2.2、顶板管理
2.2.1、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2.2.1.1、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
采煤工作面发生的冒顶事故主要有:
靠煤壁附近的漏冒型冒顶;两端头局部冒顶。
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一般发生在:
工作面初次来压期间、周期来压期间;过断层、过老峒、过破碎带、过巷道交叉点及顶板破碎处。
井下工作地点顶板冒落的预兆有:
煤壁片帮、放煤炮、顶板裂隙加深、加宽、顶板掉渣、漏顶、岩层发出响声、顶板离(敲帮问顶时发出“空空”的响声),顶板淋水加大、巷道及支架变形等现象。
2.2.1.2、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1)抓好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面时的顶板管理。
认真编制好初放和收面措施,严格控制好工作面顶板层位。
(2)移溜子时,及时支护煤壁区新暴露的顶板。
发生煤壁片帮时,及时移超前支架或打出支架护帮板支护顶板。
(3)加强工作面的端头支护及两道的超前支护管理,特殊支护齐全可靠,进回风隅角采空区悬顶超过2×5m2时,及时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4)加强工作面顶板压力和支护质量监测,确保工作面液压支架、上下端头和两道超前支护的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2.2、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2.2.2.1、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一般规律
①过地质构造带;
②开窝、贯通、过老巷及三(四)岔门施工时;
③直接顶较厚的锚网(索)巷道;
④复合顶板;受采动等因素影响的工作面。
在通常情况下冒顶有以下预兆:
压力大,爆破或截割后常出现放煤炮、片帮、掉顶、漏顶;支架变形,棚腿蹬出,背板折断;点柱开裂或折断;螺纹(钢筋)锚杆托板变形折裂、锚杆、锚索拉断;片帮、底臌;喷浆体开裂掉渣;顶板出现裂缝,甚至有断裂声,顶板离层指示刻度值超过警戒线;锚杆拉
力计压力指针刻度值超过锚杆设计锚固力。
2.2.2.2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掘进工作面和巷道交岔点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综合掘进工作面煤、岩性质,矿压规律及周围巷道关系等相关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支护设计。
根据掘进工作面煤、岩性质,严格控制空顶距。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各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1~2根敲帮问顶探杆,正常使用临时支护,确保工作面顶板支护及时,不出现空顶作业。
过老空及破碎带应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劳动组织科学合理并严格组织施工,当班作业当班支护至迎头。
⑹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现场管理,护帮和护顶锚网锚索按作业要求同时跟进,杜绝盲目生产的思想念。
⑺要坚持做锚杆拉拔试验和锚索的锁紧力试验,并做好锚杆(索)矿压监测记录。
抽查锚杆(索)锚固质量。
⑻对超宽超高巷道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⑼严格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并有严格的监督考核体系。
◇巷道交岔点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开岔口应避开原来巷道冒落的区域。
⑵开岔口应避开软岩、破碎带及地质构造带。
⑶制定科学合理的支护设计及施工措施。
⑷同时执行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预防措施中的第⑵⑶⑸等条款。
2.2.3、安装、拆除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2.2.3.1、安装工作面的预防冒顶事故措施
⑴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及位置关系,制订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⑵提前准备好抢险用料(木料、单体支柱等)
⑶加强对切眼及上下口支护状况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单体定时补液。
⑷工作面改棚或改柱时,做到先支后回,严禁空顶作业。
⑸对拉运支架等撞倒的支柱必须及时重新支设。
⑹安装完毕的支架,必须确保其良好的支护状态,支架接实顶板,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2.2.3.2、拆除工作面的预防冒顶事故措施
⑴根据工作面收面时的具体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⑵加强出口及工作面煤壁的检查、维护。
⑶加强支架已撤区控顶部分的顶板管理,控顶步距、支护方式、支护材料、支护密度等严格按措施要求执行,必要时应采取打戗柱等特殊措施。
2.2.4、顶板事故的处理
2.2.4.1、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的处理
设专人检查和观察顶板、煤壁情况,先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冒顶地带的顶板是否稳定,确认冒落停止、顶板稳定方可进行处理。
准备好支护材料,清理好人员退路。
加固好冒顶区两端的支架,防止冒顶范围扩大。
采用撞楔法进行处理,在煤帮掏梁窝、探大板、钢梁、打铁刹杆,另一端架在支架的前梁上,随后用木料刹严空隙或用小木垛接顶,清理煤矸,打好贴帮柱。
发生较大的冒顶事故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处理措施。
2.2.4.2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处理
冒顶事故发生时,现场作业人员要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独头巷道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刻查明冒顶范围及被困人员的数量,位置和目前状况),探明冒顶区内被埋压、堵塞人员的位置,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自救。
积极对冒顶区附近支护进行加固,采取套棚、打点柱、架木垛、联锁等方式,确保处理人员安全,防止冒顶范围扩大。
独头巷道发生冒顶堵人时,要积极恢复通风,可利用水管、压风管和打钻等办法对被堵塞人员输送新鲜空气,保证有害气体不超限,满足被困人员的呼吸需要。
处理冒顶应在有关领导的指挥下进行,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往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撬杠工具移运岩石,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岩石的堆积状态,严禁用锤砸或炮崩。
发生灾害时,事故地点和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应立即绕过灾区撤出,当无法撤出时,可在原巷之进风巷角落设置风障躲避,等待救护,但应避开灾区。
2.3电气管理
矿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其它负荷。
对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供电电源线路为四回10KV;井下中央变(配)电所为单母线分断,每段母线上接两回10KV电源进线,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可担负全部负荷用电。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实现选择性漏电保护的要求。
向移动式高压电力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应采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方式,且中性线不得引出。
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对全矿井上、下电气设备的各类保护进行校验整定合理,确保各类电气保护可靠动作,满足继电保护的可靠性、速动性、灵敏性、选择性的要求。
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用电制度,不得无计划停送电。
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电时,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说明情况。
井下增加负荷必须由相关单位向矿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由矿有关职能部门、调度室及矿有关领导进行审批,
待审批完毕后方可增加负荷,并按图纸施工。
消灭电缆、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过负荷现象。
加强井下电气管理,低压检漏装置(含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并作详细记录;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
有密封圈、挡板,有螺丝、弹簧垫,有过流漏电保护,
有接地装置;“三全”:
图纸资料全,绝缘用具全,防火用具全;“两齐”:
电缆吊挂整齐,设备摆放整齐;“三坚持”: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采煤、掘进供电分开;杜绝失爆;严禁熔断器钩铜丝、综保塞木片、甩保护等。
加强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力度,保证设备完好,坚决杜绝失爆及不完好现象。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矿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井下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传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
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危险。
加强井下供电系统维修管理,高压系统及移变由机电队负责,低压系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各级电气保护必须确保可靠、有效,整定计算合理,确保保护能够可靠动作,严禁甩掉保护。
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
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井下移变硐室两头分别设置2个电气灭火器和0.2m3
以上的灭火砂;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应带回地面,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硐室或井巷内;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不应有滴水现象。
熟悉供电系统,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切断火灾附近或电气火灾的电源;电气火灾中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才能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都必须装“两防锁”,必须能够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警示牌送电。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③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皮带巷的电缆应敷设在空间大的一侧;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电缆与水管悬挂在巷道同一侧时,电缆悬挂在水管上方,从下到上依次是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照明及通讯电缆,电缆与水管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
重要地点着重管理,针对综放面特点,加强电气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负荷大的井下变电所,增加巡视密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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