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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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全县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扎实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环境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规范市场秩序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开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专项整顿,持续优化全县市场环境,切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重点突出“五打击六加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加强市场秩序整顿规范;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村霸”“沙霸”等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营商环境建设;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流程合规、权责明晰、信息对称、监管到位、惩治有力,全面提升我县市场环境和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放管并重。
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整合资源力量,互通共享信息,实现协同监管。
(二)强化全面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对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主动公开发布监管信息,建立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三)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切实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注册执业人员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四)加强行业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夯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加强市场秩序整顿规范。
(县市监局牵头)
1.开展工程建设商品市场大排查。
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型材产品、电气设备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上述所有重点商品及各类市场(商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市场主体资格不合法等行为,检查的市场主体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强化工程建设商品质量监管。
加大工程建设商品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和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对疑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商品加大抽检批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和查处结果。
对涉嫌违法的立案查处,对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3.强化商标监管和广告行为管理。
加强重点商品的商标使用情况监管,及时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全面整治仿冒误导行为,严厉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误导消费的行为。
加大对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印刷品等广告媒介的监管,全链条查处虚假违法商品广告涉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和代言人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县市监局、县住建局牵头)
4.加强获证生产企业监管。
重点加强对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完善产品抽检和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检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使用合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检查企业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
5.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监管。
加大对事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易发高发质量违法行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家装建材等重点产品和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从群众举报、监督抽查、上级交办、外系统移送等产品质量信息中寻找线索,通过开展暗访摸排、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故意逃避监管、故意制假售假的生产企业。
6.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工程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管,严厉惩处虚假服务、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超能力范围检验检测以及违反检验检测程序、非授权人签字、资质认定证书过期失效、不按规定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7.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
对未批先建或手续不全开工建设的工程,依法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对未批先建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手续齐备的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8.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
发挥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及见证送检制度。
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9.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
围绕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建筑材料或不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的承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对存在敷衍塞责、渎职失察等问题的监理单位,责令整改并依法惩处。
及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三)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县住建局牵头)
10.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和自行招标。
规范招标信息公开内容,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违法失信行为等纳入信息公开范围。
加强对非公开招标等事项的审批管理。
11.严格工程发包分包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投标工作负总责,对总承包企业采购关键设备材料实施全过程监督。
总承包企业要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合同约定事项,对关键设备材料、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12.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资质挂靠、非法转包分包、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严肃查处通过制定专门条款或采取量身定做、恶意竞争等不正当手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操纵评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存在问题,通过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完善评标专家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13.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提高评标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县发改局负责,县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配合)
(四)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
(县监察局牵头)
14.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执纪监督。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执纪监督,盯紧城乡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土地交易等关键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持续形成警示震慑。
对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15.严厉问责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及时公开通报工程质量领域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发现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一般行政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主责部门处理,发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6.强化工程建设主体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负起本镇、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成为常态,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健全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筑牢廉政堤坝。
(五)严厉打击“村霸”“沙霸”等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营商环境建设。
(县公安局牵头)
17.集中整治干扰阻挠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
深入项目工地、企业、新建小区和村组等重点区域,全面摸排“村霸”“沙霸”等干扰破坏正常工程建设秩序的问题线索,全面梳理近年来“110”接报警记录、群众举报线索和信访、上访案件,主动发现一批重点案件和线索,进行精确打击。
18.严厉打击影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
结合全县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出重拳、下大力打击破坏重点建设项目、惠民利民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垄断市场、破坏生产、强迫交易、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哄抢盗卖建筑材料以及强行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秩序,净化市场投资环境。
19.加强市场投资环境综合治理。
严厉打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实施多维度综合治理,消除“村霸”“沙霸”等恶势力存在的根基。
(六)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
(县发改局牵头)
20.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各部门要加快申请办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注册手续,相关行业信息系统7月底前要全面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经营异常名录、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最晚于9月底前全面完整汇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持续按时更新。
21.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
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X”网站,全面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全县各镇、各部门在行政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全面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和信用承诺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全面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22.建立健全激励惩戒机制。
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有关部署,全面推行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曝光和惩戒力度。
23.完善信用信息管理。
县发改局、人民银行X支行要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公开、共享、使用信用信息的部门定期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工作步骤
全县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从5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节点为:
(一)动员部署(5月21日—5月31日)。
县政府组织召开常务会议,传达省市专题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由县发改局负责制定我县总体工作方案和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行动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整顿建筑市场环境全面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严厉打击“村霸”“沙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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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 整顿 市场环境 加强 工程 建设 领域 质量 监管 工作方案